施工水电费的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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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水电费

工程施工水电费

工程施工水电费一、水电费的构成在工程施工中,水电费通常包括用水费和用电费两部分。

用水费是指工地上使用的各类自来水费用,包括饮用水、洗浴水、清洗水等。

用电费则是指工地上使用的各种电力设备的电力费用,包括施工机械、照明设备、办公设备等的用电费用。

两者合并即为工程施工中的水电费用。

二、水电费的管理1、水电费的决策在工程施工前,需要对水电费进行合理规划和预算。

首先,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水电量,进而估算出所需水电费用。

其次,根据预算确定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支出规模和时间节点。

最后,根据预算确定水电费的支付方式和管理流程。

2、水电费的监控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水电费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其支出符合预算。

首先,要对施工现场的水电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记录,及时了解水电费支出情况。

其次,要对水电费支出进行核对和比对,确保支出符合预算。

最后,要对水电费支出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水电费的控制在工程施工中,需要对水电费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其支出在合理范围内。

首先,要对施工现场的水电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其次,要采取节约水电的措施,降低水电费支出。

最后,要建立完善的水电费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水电费支出,防范风险。

4、水电费的结算在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要对水电费进行结算和支付。

首先,要对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支出进行核算和清理,确保支出无误。

其次,要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对水电费进行结算,确定最终的水电费用。

最后,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水电费的支付,确保支付准确及时。

三、水电费管理的意义1、节约成本合理管理水电费能够节约施工成本,增加经济效益。

通过科学规划和有效控制水电费支出,可以降低工程的总成本,提升工程的投资回报率。

2、保障质量合理管理水电费能够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通过科学监控和有效控制水电费支出,可以保障施工过程中所需水电的及时供应,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施工单位装饰工程电费(3篇)

施工单位装饰工程电费(3篇)

第1篇在装饰工程中,电费作为一项重要的成本支出,对工程的整体造价和施工效率有着直接的影响。

对于施工单位而言,合理处理和管理装饰工程中的电费,不仅能够降低工程成本,还能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以下是对施工单位装饰工程电费处理与管理的一些探讨。

一、电费计费方式1. 按实际表计电费: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用电量,按照电力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电费。

这种方式适用于用电量较大的装饰工程。

2. 按消耗量定额电费:根据工程图纸和施工方案,预先估算出工程所需的用电量,按照消耗量定额计算电费。

这种方式适用于用电量相对稳定的装饰工程。

3. 按合同约定电费:在工程合同中明确约定电费计算方式和标准,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这种方式适用于长期合作的施工单位。

二、电费处理流程1. 施工单位与电力部门签订用电合同,明确电费缴纳方式、缴费周期等事项。

2.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安装用电计量设备,确保用电数据的准确性。

3. 每月或每季度末,施工单位根据实际用电量计算电费,向电力部门缴纳电费。

4. 对于跨月或跨季度的电费,施工单位需根据实际用电情况,按照电力部门的规定进行结算。

5. 施工单位将电费支出纳入工程成本核算,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三、电费管理措施1. 加强用电管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用电责任,加强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降低用电损耗。

2. 优化施工方案:在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用电需求,优化施工方案,降低用电量。

3. 采用节能设备:在施工现场推广使用节能型用电设备,降低电费支出。

4. 加强合同管理:在工程合同中明确电费计算方式和标准,确保电费结算的准确性。

5. 定期检查电费支出:施工单位应定期对电费支出进行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总之,施工单位在装饰工程中合理处理和管理电费,对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施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优化用电管理、采用节能设备、加强合同管理等措施,施工单位可以有效降低电费支出,为工程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工程合同水电费比例

工程合同水电费比例

工程合同水电费比例
一、水电费分摊原则
1. 甲方(建设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所需的水源和电源接入点,确保施工期间水电供应的
稳定性和安全性。

2. 乙方(承建方)根据实际施工需要,合理安排水电使用计划,并负责支付相应的水电费。

3. 水电费的分摊比例应根据实际用量及合同约定执行,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二、水电费分摊比例
1. 水费分摊:
- 生活用水: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 施工用水: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承担相应费用,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2. 电费分摊:
- 办公用电: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 施工用电: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承担相应费用,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三、计费方式与支付
1. 水电费按月结算,乙方需在每月月底前将水电表读数通知甲方。

2. 甲方根据水电表读数计算当月水电费用,并向乙方出具费用清单。

3. 乙方应在收到费用清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水电费用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四、其他事项
1. 双方应共同监督水电使用情况,防止浪费和不合理使用。

2. 如遇水电设施故障或其他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双方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

3. 本合同中的水电费分摊条款如有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确认。

五、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水电费,应按逾期天数支付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标准为每逾
期一日,按应付水电费总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2. 若甲方提供的水电接入点存在问题导致施工延误,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因
此造成的损失。

施工合同水电费收取

施工合同水电费收取

施工合同水电费收取一、水电费的定义及收取原则水电费是指在水、电供应过程中,由供电、供水部门根据用水、用电量向用户收取的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要使用水电资源,则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向供电、供水部门缴纳相应的水电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水电费的收取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施工方和使用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水电费的计费标准、收取方式和责任主体,确保水电费的收取合理、合规。

二、施工合同水电费的收取方式1. 预付制:在施工开始前,施工方应向使用方预付一定数量的水电费,以确保施工过程中水电资源的正常使用。

预付款的金额应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工期和预计的水电用量进行合理估算。

2. 实报实销制: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应按实际使用的水电量向使用方报告,并按约定的计费标准缴纳水电费。

使用方应定期对施工方上报的水电用量进行核实,确保水电费的收取准确无误。

3. 固定费用制: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水电费金额,无论实际使用量如何,施工方均需按此金额缴纳水电费。

此方式适用于施工过程中水电用量相对稳定的项目。

三、施工合同水电费的计费标准施工合同水电费的计费标准应根据当地供电、供水部门的规定和合同双方的协商确定。

计费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水、电单价:根据当地供水、供电部门公布的单价进行计费。

2. 基本费用:为确保水电资源的正常供应,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个基本费用,施工方需按此费用缴纳。

3. 超出费用:如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水电量超过了合同约定的范围,超出部分应按约定的超出费用进行计费。

四、施工合同水电费的责任主体1. 使用方责任:使用方应负责向施工方提供正常的水电资源,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水电供应。

如因使用方原因导致水电供应不足或中断,使用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施工方责任:施工方应合理使用水电资源,节约用水、用电。

如施工方未按约定使用水电资源,导致水电费超支,施工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水电费的结算与支付1. 结算:施工结束后,使用方应根据实际使用的水电量和水电费的计费标准,与施工方进行水电费的结算。

施工合同水电费

施工合同水电费

施工合同水电费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需要而产生的水电能源消耗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水电费是不可避免的成本之一,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水电费的承担方式和标准应当明确约定。

一、水电费的承担方式1. 承包人承担:在施工合同中,可以约定由承包人承担水电费。

这意味着,在施工过程中,所有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这种方式有利于承包人控制施工成本,提高施工效率。

2. 发包人承担:另一种方式是由发包人承担水电费。

这种方式适用于施工地点位于发包人的物业内,或者发包人拥有水电资源的情况。

3. 双方共同承担:在某些情况下,施工合同可以约定双方共同承担水电费。

例如,承包人和发包人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水电费用。

二、水电费的标准和计算方式1. 标准:水电费的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的水电价格和施工需求来确定。

在合同中,可以约定水电费的具体价格或者计算方式。

2. 计算方式:水电费的计算方式可以按照实际使用量来计算,也可以按照固定的单价和施工期限来预估。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水电费的详细使用情况,以便发包人进行审核。

三、水电费的支付和结算1. 支付:在施工过程中,水电费的支付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按期支付,另一种是实际使用后支付。

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2. 结算:施工完成后,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水电费的详细使用情况和支付记录,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四、水电费的调整1. 价格调整: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水电价格发生变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价格调整的方式。

例如,可以按照实际变动幅度进行调整。

2. 用量调整:如果施工过程中,水电用量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合同中可以约定超出部分的价格和承担方式。

总之,在施工合同中,水电费的承担方式、标准、计算方式、支付和结算以及调整等内容应当明确约定,以避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纠纷。

同时,双方应当合理控制水电费用,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工程施工扣款(3篇)

工程施工扣款(3篇)

第1篇一、工程施工扣款的原因1. 工程进度延误:施工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导致工程延期交付,影响工程的整体进度。

2. 工程质量不合格: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规范要求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3. 工程安全事故: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 施工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工程质量。

5.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方在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环境脏乱差,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二、工程施工扣款的方式1. 直接扣除工程款:施工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可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处罚。

2. 逾期付款利息:施工方未能按时完成工程,可按照合同约定,对逾期付款部分收取利息。

3. 暂停工程: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可暂停工程,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施工。

4. 水电费扣除:施工方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水电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扣除。

5. 误期违约金:施工方未能按时完成工程,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误期违约金。

三、工程施工扣款的具体操作1. 确定扣款金额:根据合同约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扣款金额。

2. 扣款通知:施工方在扣款前,应提前通知施工方,明确扣款原因、金额和扣款时间。

3. 扣款执行:在通知期限到期后,施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扣款金额从工程款中扣除。

4. 确认扣款:施工方在收到扣款通知后,应确认扣款金额,并在收到扣款款项后,出具收据。

四、工程施工扣款的意义1. 维护合同权益:工程施工扣款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确保工程按期、按质完成。

2. 促进施工方改进:工程施工扣款可以促使施工方提高施工质量,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 降低工程风险:通过工程施工扣款,可以降低工程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总之,工程施工扣款是工程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总分包管理相关费用的组成与计取标准1

总分包管理相关费用的组成与计取标准1

总分包管理相关费用的组成与计取标准2009-10-23 阅读: 452出处:[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作者:沈海泉总分包管理相关费用产生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分包单位上缴总包单位管理费用的高低往往决定了分包工程开展的顺利与否。

下面就不同施工时段各项费用的组成与支付标准作一简单分析。

1、前期费用一类是办理开工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以桐乡为例,按合同造价比率计取的有0.3‰的定额测定费、0.15‰的交易费、0.8‰的建工险,合计为合同造价的1.25‰。

按建筑面积计取的有0.6元/平米的生活垃圾清运费,1元/平米的环保超声排放费,合计为1.6元/平米。

以上费用合计约为工程总造价的0.3%。

按定额组成划分,前期费用应划入规费中。

另一类是前期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所产生的资金占用费计其它费用。

2、中期费用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公司代扣代缴费用、现场统一支出费用、现场配合费用、公司管理费用及现场整体优化费用。

1)公司代扣代缴费用:主要为税费,其中建筑税为3.43%,个人调节税为0.8%(200万以上施工产值按0.5%上缴)。

上述费用由总包单位缴纳后提供完税证明。

2)现场统一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文明施工费:绿化、冲洗设施、橱窗等整体支出费用。

安全防护费:临街防护及除分包单位个人防护用品以外的所有费用。

临时设施费:办公室、仓库、围墙、道路、场地等。

上述费用合计约为工程总造价的1~3%。

因分包单位造价中已包含此类费用(桐乡规定公开招投标工程必须计取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按工程类型及造价不同分为2.8%、2.6%、2.3%、1%等),故此类费用应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按造价比率分摊。

3)现场配合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整体进度、质量、安全的协调与控制所产生的管理费用。

资料汇总:总包单位只负责资料汇总而非资料收集整理,作为一个有资质合格的分包单位,资料收集整理是其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理论上其专业整理水平比总包单位高,且资料应是分包单位实际施工情况的真实反映,所以资料收集整理是分包单位的职责所在。

施工合同中工程水电费

施工合同中工程水电费

施工合同中工程水电费
一、水电费用的承担
1. 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现场的水电费支付。

具体费用应根据实际用量计算,由施工单位与
供电、供水单位直接结算。

2. 建设单位应协助施工单位办理水电接入手续,确保施工现场的水电供应。

3. 如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水电供应中断,影响施工进度,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水电费用的计量与结算
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安装合格的水电计量装置,并保证其准确无误。

2. 水电费用的计量周期为每月一次,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
位提供水电费用的计量报告。

3. 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水电费用计量报告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
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4. 水电费用的结算应在每月计量报告确认无误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水电费用的节约措施
1.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合理使用水电,减少浪费。

2.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水电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止漏水、漏电等现象发生。

3.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共同推广使用节能型设备和材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违约责任
1. 如施工单位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水电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违
约金。

2. 如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水电供应中断,造成施工单位损失的,建设单位应赔偿相应损失。

五、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山东定额解释针对水电费结算有专门的解释

山东定额解释针对水电费结算有专门的解释

山东定额解释针对水电费结算有专门的解释————————————————————————————————作者:————————————————————————————————日期:2山东定额解释针对水电费结算有专门的解释山东定额解释针对水电费结算有专门的解释,施工用水、电源,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引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或使用地点50m范围内,并安置水、电表。

施工单位应按水、电表中数量和实际单价,支付水电费。

如建设单位未设置水电表,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按工程直接工程费的7‰——14‰结算,其中水2‰—4‰,电5‰—10‰。

对于是否扣除,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施工单位已装表并缴纳水电费,则不能扣除;如果没有装表,则按一定的比例从结算造价中扣除3)指导费①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均为指导性费率,在保证上缴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等的基础上,可上下浮动。

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由总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一、总承包服务费1、文件来源:《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京造定〔2005〕3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2、适用对象:工程量清单计价3、费率大小:1%~3%4、计费基数: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或材料购置费5、包括内容:指为配合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6、支付方式:发包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二、分包配合管理费1、文件来源: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3、费率大小:包工包料:4.5%、包工不包料:26%4、计费基数:包工包料:直接费、包工不包料:人工费5、包括内容: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6、支付方式:总承包单位支付给分包单位三、总包服务费1、文件来源:京建经[2002]117号《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通知》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3、费率大小:2%4、计费基数: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5、包括内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6、支付方式:分包单位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工程用水电费用的计价方法

工程用水电费用的计价方法

辽宁定额:工程用水电费用的计价方法当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在现场装置水、电表或是使用建设单位直接提供水、电的项目,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对于这部分的费用未予明确,从而导致在工程结算时,工程用水、电费用的调整容易引发各种争议,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从招标文件开始就应明确相关费用的计价方法。

在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三通一平”是其前提条件,具体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

水通专指给水,电通指施工用电接到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路通指场外道路已铺到施工现场周围入口处,满足车辆出入条件,场地平整指拟建建筑物及条件现场基本平整,无需机械平整,人工简单平整即可进入施工的状态,简称三通一平。

招标文件一般都会明确施工用水、电已接至施工现场附近,由施工单位负责引至施工现场,费用自理,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一、工程用水电的性质及内容工程用水电包含施工用水电及生活用水电费用,均应包含在工程造价中由业主承担,不同的是前者一般应按实际用量或定额分析用量进行计量,后者一般在投标报价中包干使用。

施工用水电费用应以定额含量计价并包含在工程造价中,如建标(2003)206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中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其中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等,而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其中的燃料动力费包括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所以合理施工的施工用水电费(通常按定额含量标准计算)是建筑工程造价的一部分,,应该由甲方承担生活用水电费入企业办公用水电及工人临时设施生活用水电也应包含在工程造价中,如《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中规定工程造价中的企业管理费,即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施工用水、电费的计量办法

施工用水、电费的计量办法

附件10施工用水、电费的计量办法甲方:乙方:南京才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促进乙方加强对现场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成本节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上部塔接外装饰装修幕墙施工二标段幕墙工程承包范围内施工用水、电费的计量办法,达成如下协议:一、有关幕墙施工借助辅助工具与水电费的关系:1.1幕墙施工借助辅助工具全部采用吊篮施工或≥90%以上采用吊篮施工;1.2幕墙施工借助辅助工具部分采用吊篮施工部分(<90%)利用脚手架施工;1.3幕墙施工借助辅助工具全部采用脚手架施工或≥90%以上采用脚手架施工;不论是吊篮施工和还是脚手架施工的幕墙,幕墙面积均以幕墙立面投影面积计算,为计算方便,把经测算的水电费用分摊到幕墙立面投影面积计算,现确定如下:1.4采用1.1所述的情况,以幕墙立面投标影面积为依据,折合为每平方米2元;1.5采用1.2所述的情况,分别以吊篮施工的幕墙立面投标影面积和脚手架施工的幕墙立面投影面积计,用吊篮施工折合为每平方米2元;用脚手架施工折合为每平方米1.5元;也可按比例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确定一个综合单价。

1.6采用1.3所述的情况,以幕墙立面投标影面积为依据,折合为每平方米1.5元;二、水电费的单价及总价的确定:2.1、本工程项目暂定幕墙立面投影面积为:13191.43平方米,施工用水、电费之和的单价以幕墙立面投标影面积为依据,折合为每平方2.0元;暂定总价为:¥26382.86(人民币)。

2.2、该费用是指完成本工程项目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各类幕墙、钢结构及其它业主交甲方完成的工作内容而涉及到的各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用。

幕墙的立面投影面积(例当面积超过38625.66平方米的±5%)在结算时调整。

调整后的幕墙的立面投影面积×2.0元/平方米为总金额。

三、水电费用的计算:3.1、若该工程项目施工时使用的水、电费在结算时小于上述总金额的,甲方将节余部分全部奖励给乙方。

3.2、若该工程项目施工时使用的水、电费在结算时超出上述总金额的,超支总金额50%以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总金额50%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工程合同中对水电费用如何规定

工程合同中对水电费用如何规定

工程合同中对水电费用如何规定一、定义与范围1.1 本条款所述的水电费是指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所产生的用水、用电费用。

1.2 本条款适用于工程项目的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与业主方(以下简称“甲方”)之间的水电费支付事宜。

二、水电费的计算与支付2.1 乙方应根据实际用水量和用电量向甲方支付水电费。

具体金额以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或供电、供水单位出具的发票为准。

2.2 乙方应在每月月底前将当月的水电费支付给甲方。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调整支付时间。

2.3 乙方应确保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地使用水电资源,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超量使用。

如有违反,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水电费的调整3.1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水电费价格发生变动,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水电费支付标准。

3.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用水量和用电量增加,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违约责任4.1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水电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逾期天数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方法为:逾期金额×逾期天数×日利率(日利率=年利率/360)。

4.2 若乙方连续两个月未按时支付水电费,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提供水电服务,直至乙方清偿欠款为止。

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争议解决5.1 本条款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内容。

六、其他事项6.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造价中关于工程水电费的计取及相关问题

工程造价中关于工程水电费的计取及相关问题

工程造价中关于工程水电费的计取及相关问题
1.记取工程水电费的作用是为提供扣除工程水电费提供数据,也就是为了扣除工程水电费设置的。

当施工单位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水电时,并且甲方代缴了工程所用水电费时,要扣除工程所用水电费。

2.扣除水电费时,当工地设置有单独的水表和电表的时候,扣除水电费可以按照实际发生的水电费进行扣除,需要勾选单独设置水电费,并输入实际发生的水电费。

3.扣除水电费时,当工地没有设置单独的水表和电表的时候,就无法按照实际发生的水电费进行扣除,这时候就可以根据预算中的人材机合计乘以一个系数进行扣除。

4、关于记取工程水电费后如何扣除的问题在费用汇总中插入一行费用,个人觉得这个工程水电费扣除应该放在税金之后,因为工程水电费属于工程造价的一部分,取税基数应该包括工程水电费。

具体设置看我的截图。

(其实水电费在造价中已经计取了税金,施工用水电费在各个定额中包括,生活用的水电费在企业管理费中包括了)所以扣除水电费,直接在总价中扣除即可。

5、关于记取工程水电费跟人材机中的水电费是完全没有关系的,记取工程水电费中的水电费不等于人材机中的水电费,因为工程水电费不仅仅包括材料和机械中的水电费,也包括施工中的生活用水和生活用电。

所以记取工程水电费中的水电费一般都是大于人材机界面的水电费的。

(定额中水电费为施工用水,生活用水包括在企业管理费中)也就是说,造价中都包括了水电费,如果使用的是甲方水电,并且甲方交付了水电费,那样就要从水电费中扣除。

如果
使用的是甲方水电,但是施工单位自己付了钱,那样就不应该扣除。

工程中施工水电费分摊

工程中施工水电费分摊

工程施工当中水电费分摊1、工程施工当中水电费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进行间接消耗的正常生活用水用电,还有一部分是直接消耗在建筑产品里面的水电费。

在进行施工水电费用计价结算时,应当根据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约定的结算模式进行。

一般可参考以下方式计量计价:1)施工现场安装水表和电表的,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水电费可按实计算(当然计取一定的用电损耗)。

现行消耗量定额子母内包括水电费(其中生活用水用电放在措施费里面),若建设单位供应水电时,施工单位应按施工水电表用量乘以市场价格退给建设单位。

其中定额字母水电单价比市场价格低的,应进行补差价(其中超出定额的部分按市场价全部退还给业主,定额以内的按实补差价给施工单位)。

2)全国建筑2000工程基础定额:若无条件装表计量的,工程竣工结算时,施工承包商应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七退给业主(其中水占千分之二,电占至千分之五)。

关于第2条工程造价应明确:工程承包合同造价,还是工程结算造价。

2、施工工地没装表,结算时如何从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1)精确的计算可以从预结算书中详细地把水电费分析出来,按照定额中所含的水电费扣除,这样计算比较精确,但是所需要做的工作量太大。

2)一般各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这种情况下水电费的扣除都有一个系数规定,例如,某地区是这样规定的:土建工程按照直接费的千份之七扣除水电费,其中电费为直接费的千分之四,水费为直接费的千分之三。

安装工程按照人工费的百分之七点六口出水电费,其中电费为人工费的百分之四点六,水费为人工费的百分之三。

3、定额中电费是含在哪里的?应该如何计取?1)定额中的电费是按照所用的机械台班消耗量计取的,具体包含在机械费之中。

每个定额子目项所含的机械台班里,都有电费的含量。

也就是说,电费包含在机械台班的单价里,不需要另外单独计取。

2)施工工地单独安装电度表,直接向电业部门交纳电费的,如果当地电业部门所收取的电费单价和定额中所含电费的单价不同时,可以向建设单位计取差价,电费的差价在税前计取,也就是说电费差价不参加取费,可以计取税金。

工程合同里水电费怎么规定

工程合同里水电费怎么规定

工程合同里水电费怎么规定
一、水电费用承担原则
1. 甲方应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所需的临时用水、用电接入点。

2. 乙方应负责从接入点到施工现场各使用点的水管和电缆的铺设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 水电费用由乙方按照实际使用量支付给甲方或指定的供电、供水单位。

二、水电费用计算方式
1. 水费按照当地供水部门的收费标准,根据乙方实际用水量按月结算。

2. 电费按照当地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结合乙方实际用电性质(如工业用电、商业用电等)和用电量按月结算。

3. 若乙方使用特殊设备需单独计量电费,应由双方协商确定计量方式和费用分担。

三、水电费用支付方式
1. 乙方应在每月月底前将当月水电费用支付给甲方或指定的供电、供水单位。

2. 乙方延迟支付水电费用的,应按日支付逾期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标准为未付款项的千
分之五。

四、水电使用管理
1. 乙方应合理使用水电资源,遵守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

2. 乙方应对其施工现场的水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使用。

3. 如发生水电设施故障或损坏,乙方应及时修复,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五、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水电费用,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水电供应,直至乙方清偿欠款。

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水电设施损坏或造成浪费,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其他约定
1. 双方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及时调整水电使用计划和费用预算。

2. 本合同中的水电费用规定如有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确认。

甲指分包配合费、水电费、安全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费用收取办法

甲指分包配合费、水电费、安全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费用收取办法

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建设方与总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建设方、总包单位、分包方就联投中心项目工程施工中相关费用收取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总包管理费依据总包合同第3.2条约定,以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属建设方直接分包和指定分包,但纳入总包方管理配合范围:电梯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安保工程、精装修工程(含洁具、水具配件)、小区景观绿化工程、玻璃幕墙工程、水箱安装工程、桩基工程、土方及基坑支护、铝合金门窗工程、消防工程、室外管网工程(供水、供电、煤气等)、光伏发电系统、雨水回收系统,虹吸排水系统、发电机系统图纸未明确需二次设计的部位、图示发包人自理的项目。

依据总包合同第16条约定:建设方分包的桩基础工程施工、消防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室外配套管网工程、电梯设备安装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通风空调、水箱安装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等,分包单位进场前需与建设方、总包方签订总承包管理三方协议,总包管理费不另计取,配合费按实际发生计取或包干价(另协商)。

现建设方、总包方、分包方协商一致,分包方配合费按照分包合同价的%支付总包方。

玻璃幕墙工程如在总包方完成后,需要用总包方脚手架的,按照市场钢管和扣件的日租赁价格按日计算,搭设和拆除按照定额计算,建设方另按该分包工程合同价的1%支付总包方总包管理配合费;室外露(阳)台栏杆、铝合金门窗工程甲方按分包工程合同价的3%支付乙方总包管理配合费。

其余分包单位如在总包方完成后,需要用总包方脚手架的,需与总包方协商费用。

第二条水电费所有分包方水电费按照该分包工程合同价的%支付总包方。

建设单位:授权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总包单位:授权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分包单位:授权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

施工工地没装表,结算时如何从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

施工工地没装表,结算时如何从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

施工工地没装表,结算时如何从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答:精确的计算可以从预结算书中详细地把水电费分析出来,按照定额中所含的水电费扣除,这样计算比较精确,但是所需要做的工作量太大。

一般各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对这种情况下水电费的扣除都有一个系数规定,例如,某地区是这样规定的:土建工程按照直接费的千份之七扣除水电费,其中电费为直接费的千分之四,水费为直接费的千分之三。

安装工程按照人工费的百分之七点六口出水电费,其中电费为人工费的百分之四点六,水费为人工费的百分之三。

施工水电费的收取标准

施工水电费的收取标准

查定额和招标文件结算中对于水电费的处理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包干使用的,则由建设单位按实际支出扣取,不涉及造价调整,也就是代收代缴的概念;二、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按实调整的,则由建设单位按实际支出扣取并调整结算造价;三、如果招标文件和合同未作规定或不明的,则不管原投标报价多少都按预算水电费扣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定额水电消耗量与实际发生量是有区别的,一般电力公司和水务公司计取的损耗都要远大于规定损耗率。

希望以上意见对你有所帮助,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或资深造价员。

做工程投标时,在定额中已经记取工程水电费了,如果定额中当时没有做,工程水电费应该在措施费中记取,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和同执行定额中的电费是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电源考虑的,施工单位负责电表、安装费及表内数字的水电费.水费按建筑用水计算,电费按工业用电计算。

建设单位提供电源为民用电的,民用电与工业用电的差额由建设单位负担;施工现场无电源,由施工单位自行发电者,其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定额内已含的水电费应按定额规定扣除、临时设施用电是含在临时设施费里的和施工用电是含在定额子目中的,结算时最终用电应该按定额分析的数量进入结算的,扣除电费应该按实际用电量扣除电费,节约归施工单位,同样浪费也应该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价格按甲方结算时的价格调整差价就行了,不能按电表的用量进入结算的。

施工用水电费用已经包括在投标的报价中了,陕西定额包括在机械费用和措施费用中.因此,这部分的消耗应该是施工管理的范畴.但是如果合同中另有约定,应遵照合同约定来结算。

陕西临时用电,当初投标时已经含在临时设施费中的按费率计取的部分了。

主体工程机械费用用电在人材机中可找到机械台班费用,2009价目表中按每度0.58元计入。

不管施工单位将来临时用电多少,甲方将来按电表记的费扣除,据实交纳,一般不能调价差。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和可以调整差价。

水电费已包含在中标价中,至于结算时是否按实结算或调差,就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的同时水电表是甲乙双方哪家安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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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定额和招标文件
结算中对于水电费的处理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包干使用的,则由建设单位按实际支出扣取,不涉及造价调整,也就是代收代缴的概念;
二、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按实调整的,则由建设单位按实际支出扣取并调整结算造价;
三、如果招标文件和合同未作规定或不明的,则不管原投标报价多少都按预算水电费扣取。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定额水电消耗量与实际发生量是有区别的,一般电力公司和水务公司计取的损耗都要远大于规定损耗率。

希望以上意见对你有所帮助,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或资深造价员。

做工程投标时,在定额中已经记取工程水电费了,如果定额中当时没有做,工程水电费应该在措施费中记取,结算时按招标文件及施工和同执行
定额中的电费是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电源考虑的,施工单位负责电表、安装费及表内数字的水电费。

水费按建筑用水计算,电费按工业用电计算。

建设单位提供电源为民用电的,民用电与工业用电的差额由建设单位负担;施工现场无电源,由施工单位自行发电者,其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定额内已含的水电费应按定额规定扣除、
临时设施用电是含在临时设施费里的和施工用电是含在定额子目中的,结算时最终用电应该按定额分析的数量进入结算的,扣除电费应该按实际用电量扣除电费,节约归施工单位,同样浪费也应该由施工单位承担的,价格按甲方结算时的价格调整差价就行了,不能按电表的用量进入结算的。

施工用水电费用已经包括在投标的报价中了,陕西定额包括在机械费用和措施费用中。

因此,这部分的消耗应该是施工管理的范畴。

但是如果合同中另有约定,应遵照合同约定来结算。

陕西临时用电,当初投标时已经含在临时设施费中的按费率计取的部分了。

主体工程机械费用用电在人材机中可找到机械台班费用,2009价目表中按每度元计入。

不管施工单位将来临时用电多少,甲方将来按电表记的费扣除,据实交纳,一般不能调价差。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和可以调整差价。

水电费已包含在中标价中,至于结算时是否按实结算或调差,就要看合同如何约定的同时水电表是甲乙双方哪家安装的。

我想问一下,在工程概预算中有没有关于现场施工水电费的说法,在工程报价中属哪一类?
最佳答案
一般没有单独报价。

水费一般属于材料费
电费一般含在机械费里
特殊情况就不知道了,在中国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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