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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通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通知

关于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1-09-30 13:32:15 浏览次数: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流程2012年硕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预报名: 2011年9月25-29日(9:00-22:00),该阶段报名数据有效。

正式报名:2011年10月10-31日(9:00-22:00)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 或教育网:)(二)现场确认、缴费、照相所有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本人持报名点所要求的报考材料,凭网报编号到所选报考点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不得由他人代为确认。

未确认者,报名无效。

我校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如下: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0日-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确认地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学主楼一楼东123室(研招办对面)在外省报名考试的考生请按照所选报名点的安排进行现场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二、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请仔细查看我校《2012年硕士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招生简章。

三、报名点的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工程管理、工商管理(MBA)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

四、网报注意事项(一)考生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学校对考生报名信息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报研究方向,学术型专业研究方向代码与报考导师一一对应。

报考建筑、管理学院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如研究方向对应多位导师,则请在网报备用信息中填写报考导师姓名(只能填写一位)。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201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2013)
1.学位课(不少于10学分)
学位课包括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
(1)公共必修课程(6学分)
包括思想政治类课程(2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和第二外国语(2学分)三部分。
(2)专业基础课程(不少于4学分)
主要是指本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和主干专业课程,是本学科及各二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所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1)选题是否符合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具有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2)选题是否具有创新性,在理论上或实际应用上提出新的见解或有新的发现;
(3)选题难度是否适当,有条件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达到预期的成果;
(4)选题是否使博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得到较系统的训练。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文献阅读、调查研究、分析论证等途径,在导师的指导下写出开题报告,并经导师所在学科的答辩后,按计划展开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应于研究生入学第三学期开学后6周内完成,具体要求见学校的有关规定。
(5)在研究生管理上,坚持校、院、科研团队、导师四级管理体制。导师负责学生思想及业务素质的全面培养,要求研究生定期向导师做思想和学习情况汇报。
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委员会和学校研究生督导老师负责指导和检查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六、学分要求及课程设置
(一)课程体系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课程体系由学位课、选修课、补修课和实践环节等模块构成。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博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16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0学分(公共必修课程需修满6学分);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
在培养过程中,贯彻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原则,特别要注意培养研究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从事探索性研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西建大学工〔2020〕第14号西安修建科技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实施方法为了更好地顺应社会对人才培育的需求,推进我校大先生素质教育和〝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化展开,激起和培育先生的创新看法和实际才干,鼓舞先生片面安康生长成才,特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范围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一年级除外〕二、奖项设置比例及金额〔一〕先进团体说明:1.先进班团体按已申报的先进班团体数作为基数发生;2.标兵班从校级先进班团体中发生,不设比例,奖金额为800元/班;3.标兵宿舍在文明宿舍中发生,不设比例,奖金额为400元/舍。

〔二〕先进团体说明:1.优秀先生标兵:不设比例,获特等奖学金,授予荣誉称号;2.创新奖:不设比例,获单项奖学金及证书;3.优秀先生干部基数按10人∕班计算,包括各级、各类先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一〕先进团体评选条件1.先进班团体〔1〕班级树立任务突出,有政治坚决、积极肯干、凝聚力强并能以身作那么、率领同窗共同提高的团支部和班委会,班级制度健全〔考勤制度、卫生反省制度、例会制度等〕,有日常任务记载;〔2〕有积极上进、文明安康的良好班风,全班同窗团体荣誉感强、勾搭互助、奋发有为;〔3〕有勤劳、严谨、拼搏向上的优秀学风,全班综合测评平均效果在本年级内首屈一指,没有先生因学习效果差而遭到相关学籍处置;〔4〕能积极参与院〔系〕组织的各项团体活动,出勤率高;积极组织展开安康有益的社会实际活动和科技文明活动;积极展开〝文明宿舍〞树立活动,坚持良好的宿舍和团体卫生;〔5〕班级成员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按时上课,不迟到迟到,不旷课;班级无人因违犯校纪校规而受四奖励;〔6〕班级成员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并到达«国度体育锻炼规范»要求。

2.标兵班除具有先进班团体的条件外,标兵班候选班级先生在上一学年考试中累计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越本班级总门次的5%;班级所辖宿舍中应有文明宿舍;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典型事迹。

西建大2015214号

西建大2015214号

西建大…2015‟214号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院(系),各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贯彻落实。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5年12月4日—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内涵发展的意见》精神,落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总体方案》,深化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为导师)评定制度改革,实现导师由资格向岗位的转变,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前沿引导、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的责任。

按照研究生培养层次,导师分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

导师是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岗位,既非固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也非终身制的荣誉称号。

第三条为强化岗位意识,学校每年进行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逐步形成以能力为导向、能上能下的导师动态管理机制。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导师的岗位职责(一)导师应潜心治学,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了解研究生培养的目标,熟悉培养环节和过程的各项要求;认真学习研究生培— 2 —养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学校学位点的建设发展。

(二)导师应充分发挥其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首要责任人的作用,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成才;既要注重对研究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又要关心其思想、作风及生活等方面的状况,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对研究生的职业规划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三)导师应承担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命题、阅卷、面试等相关工作;努力做好招生宣传、复试、录取等招生选拔工作;协助做好研究生入学教育工作;了解研究生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和身心健康等情况。

(四)导师应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承担研究生学术前沿专题讲座等教学任务;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注重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定期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研讨活动,每月与研究生研讨不少于2次,及时掌握研究生的学习与研究进展,解决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1: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建大(2005)200号为使研究生接受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锻炼,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研究生“三助”是指研究生从事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研究助理(简称“助研”)和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工作。

2、研究生“三助”工作遵循研究生自愿参加、学校统筹协调、院(系)组织安排、适当支付报酬的原则。

二、管理体制及经费来源1、学校成立由学生处、研究生学院、财务处、人事处等部门组成的研究生“三助”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处,其具体日常业务由学生处奖贷助学管理科负责。

“三助”工作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以院(系)为主的管理体制。

“三助”工作办公室负责“三助”工作的政策制定、宏观管理、部门协调等工作;各院(系)负责本单位“三助”工作的岗位开发、考核管理、酬金发放等具体实施工作。

2、研究生“三助”经费来源主要有:国家规定的从学校教育事业费中应划拨的部分、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以及从其它渠道转入的指定用于研究生“三助”的经费。

同时,学校积极吸引社会各界设立“三助”基金支持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

三、聘用对象及要求“三助”工作的聘用对象一般为在籍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聘用对象应遵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能力;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困难的研究生。

四、工作内容及岗位设置1、“助教”:协助课程教学、承担课程指导、辅助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辅导答疑、课程实验和实践性课程等教学任务(不包括研究生培养计划中所要求的教学实践环节)。

以下情况可以设立“助教”岗位:本教研室教师教学任务基本饱和、授课班级为三个自然班(或选教学生超过150人)以上的教师可申请设立“助教”岗位。

2、“助管”:承担院(系)的各类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辅助工作。

以下情况可以设立“助管”岗位: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承担省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的单位;负责学校重点教改、教学建设项目的教师;带班超过8个自然班的专兼职辅导员;本专科生班主任缺编;本单位工作量大,人员缺编,有“助管”需求的行政管理部门等。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室文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室文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室文件西建大教字(2010)040号关于公布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的通知各院(系):经各院(系)上报,教务处审核,现将我校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公布于后,请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做好充分准备,组织好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保证我校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教务处二○一○年六月八日附件: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一、建筑学专业(11人)主任委员:李志民(教授)副主任委员:王军(教授)委员:闫增峰(教授)肖莉(教授)杜高潮(副教授)董芦笛(副教授)李岳岩(副教授)王健麟(副教授)李昊(副教授)周文霞(副教授)李军环(副教授)二、城市规划专业(11人)主任委员:黄明华(教授)副主任委员:周庆华(教授)委员:张沛(教授)刘克成(教授)任云英(教授)惠劼(副教授)段德罡(副教授)刘晖(教授)李祥平(副教授)王翠萍(副教授)陈晓键(教授)三、土木工程专业(11人)主任委员:薛建阳(教授)副主任委员:李晓文(教授)委员:马乐为(副教授)李峰(副教授)王先铁(副教授)李青宁(教授)童申家(教授)韩晓雷(教授)冯志焱(副教授)赵平(教授)杜高潮(副教授)四、交通工程专业(7人)主任委员:王秋平(教授)副主任委员:陈大鹏(副教授)委员:杨秋侠(副教授)邵小东(讲师)李锐(讲师)李聪颖(讲师)王玉萍(讲师)五、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11人)主任委员:李安桂(教授)副主任委员:刘雄(副教授)委员:王智伟(教授)南晓红(副教授)梁亚红(副研究员)王怡(教授)刘艳峰(教授)樊越胜(副教授)郑庆红(副教授)闫秋会(副教授)党义荣(讲师)六、给水排水工程专业(11人)主任委员:黄廷林(教授)副主任委员:张建锋(副教授)委员:段晋明(教授)袁宏林(副教授)高湘(副教授)解岳(副教授)熊家晴(副教授)李志华(副教授)张荔(副教授)王俊萍(讲师)王东英(讲师)七、环境工程专业(11人)主任委员:黄学敏(教授)副主任委员:韩芸(副教授)委员:袁林江(教授)王磊(教授)杨永哲(教授)党小庆(副教授)郭新超(副教授)王怡(副教授)卜龙利(副教授)王旭东(副教授)曹利(讲师)八、环境科学专业(11人)主任委员:石辉(教授)副主任委员:王晓昌(教授)委员:张承中(教授)聂麦茜(教授)郭瑞光(教授)金鹏康(副教授)刘立忠(副教授)吴蔓莉(副教授)张伟(讲师)马驰(讲师)杨毅(讲师)九、工程管理专业(7人)主任委员:李芊(副教授)副主任委员:张涑贤(副教授)委员:兰峰(副教授)郭斌(教授)徐勇戈(教授)刘桦(教授)卢梅(副教授)十、工商管理专业(7人)主任委员:杨茂盛(教授)副主任委员:唐晓灵(副教授)委员:仇国芳(副教授)尚耀华(副教授)刘淑茹(副教授)王莹(副教授)张炜(讲师)十一、会计学专业(5人)主任委员:李荣锦(副教授)副主任委员:李琳(副教授)委员:胡振(副教授)王玉梅(副教授)朱宾梅(副教授)十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5人)主任委员:骆正山(副教授)副主任委员:张志霞(副教授)委员:白晓平(副教授)聂兴信(副教授)张新生(讲师)十三、公共事业管理专业(7人)主任委员:占绍文(教授)副主任委员:方永恒(副教授)委员:宋琪(副教授)赵尔奎(副教授)金青梅(讲师)朱瑾(讲师)林凇(讲师)十四、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7人)主任委员:侯远志(教授)副主任委员:李钊(副教授)委员:全锐(副教授)王舒健(副教授)成喜玲(副教授)赵智龙(副教授)张冰玉(副教授)十五、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11人)主任委员:肖国庆(教授)委员:薛群虎(教授)何廷树(教授)张耀君(教授)李辉(副教授)许启明(教授)尚建丽(教授)雷西萍(副教授)张军战(副教授)张颖(副教授)伍勇华(副教授)十六、安全工程专业(9人)主任委员:赵江平(副教授)委员:崔晓红(副教授)杨振宏(教授)郭进平(副教授)张遵毅(副教授)景亚杰(讲师)李华(讲师)杨宏刚(讲师)刘冬华(讲师)十七、自动化专业(9人)主任委员:嵇启春(教授)副主任委员:何波(副教授)委员:于军琪(教授)段中兴(教授)赵敏华(副教授)佟威(副教授)刘光辉(副教授)李喆(讲师)孙继武(讲师)十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9人)主任委员:董丽丽(教授)副主任委员:孔月萍(教授)委员:李昌华(教授)刘培奇(副教授)王超学(副教授)边根庆(副教授)张维琪(副教授)赵安军(副教授)祁飞(副教授)十九、通信工程专业(9人)主任委员:王慧琴(教授)副主任委员:王民(副教授)委员:张立材(副教授)刘树君(讲师)花新峰(副教授)王燕妮(讲师)董颖娣(讲师)许捷(讲师)毛力(讲师)二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7人)主任委员:董惠(副教授)副主任委员:刘利(讲师)委员:杨放(副教授)朱晓娟(讲师)杨润玲(讲师)卫铭斐(讲师)贠卫国(教授)二十一、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7人)主任委员:原思聪(教授)副主任委员:贺利乐(教授)委员:王发展(副教授)张晓钟(副教授)黄会荣(副教授)罗丹(副教授)东亚斌(讲师)二十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5人)主任委员:陆地(副教授)副主任委员:吴晓君(副教授)委员:马松龄(副教授)董建园(副教授)孙伟(讲师)二十三、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11人)主任委员:马幼平(教授)副主任委员:邹德宁(教授)委员:华建社(教授)刘环(副教授)张聪慧(副教授)刘明华(讲师)杨程(讲师)王耀宁(讲师)刘晓平(讲师)崔春娟(讲师)刘莹莹(讲师)二十四、金属材料工程专业(11人)主任委员:王快社(教授)副主任委员:庞玉华(教授)委员:杜忠泽(副教授)王伯健(副教授)杨西荣(副教授)王庆娟(副教授)张郑(副教授)王敬忠(讲师)刘世锋(讲师)冯广海(讲师)刘晓燕(讲师)二十五、冶金工程专业(11人)主任委员:张朝晖(教授)副主任委员:袁守谦(教授)杨双平(副教授)委员:赵俊学(教授)马杰(副教授)杨军(教授)李进(副教授)李小明(副教授)巨建涛(高工)马红周(讲师)王超(讲师)二十六、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11人)主任委员:薛娟琴(教授)副主任委员:张秋利(副教授)周军(副教授)委员:董缘(讲师)田宇红(讲师)于丽华(讲师)唐长斌(讲师)洪涛(讲师)许尼君(讲师)宋永辉(副教授)郭莹娟(讲师)二十七、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7人)主任委员:杨豪中(教授)副主任委员:王葆华(副教授)委员:吕小辉(讲师)张蔚萍(副教授)岳士俊(讲师)张鸽娟(讲师)徐娅(讲师)二十八、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5人)主任委员:樊海燕(副教授)副主任委员:黄缨(副教授)委员:李明云(副教授)汤雅莉(副教授)韩敏(讲师)二十九、工业设计专业(5人)主任委员:樊超然(教授)副主任委员:赵锋(副教授)委员:张博(讲师)史雷鸣(讲师)王静(讲师)三十、摄影专业(5人)主任委员:宋超(教授)副主任委员:张燕菊(副教授)委员:韩卫东(讲师)赵怀栋(讲师)王洁非(讲师)三十一、雕塑专业(5人)主任委员:蔺宝钢(教授)副主任委员:姜涛(讲师)委员:武真(讲师)田勇(讲师)陈雪华(副教授)三十二、工程力学专业(9人)主任委员:冯仲齐(教授)副主任委员:刘伟(副教授)何芳社(教授)委员:王春玲(教授)朱寅(副教授)刘新东(副教授)李力(副教授)杨耀锋(高工)张为民(副教授)三十三、应用化学专业(11人)主任委员:江元汝(教授)副主任委员:董社英(教授)陈斌(副教授)委员:孟晓荣(副教授)郭育涛(副教授)白光辉(副教授)韩选利(副教授)周元臻(副教授)张良(副教授)张思敬(副教授)杨琴(副教授)三十四、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7人)主任委员:赵彦晖(教授)副主任委员:任学明(教授)委员:石智(教授)陈清江(副教授)王玉英(副教授)王建国(副教授)王平安(副教授)三十五、英语专业(9人)主任委员:杨延龙(教授)副主任委员:曹勇(教授)委员:肖飚(副教授)张倩(副教授)陆燕(副教授)鲁莉(副教授)刘扬敏(讲师)赵成芳(副教授)周桂芬(助理研究员)三十六、汉语言文学专业(11人)主任委员:韩鲁华(教授)副主任委员:祁嘉华(教授)委员:淡中扬(讲师)许娟莉(副教授)薛敏(副教授)吕刚(副教授)储兆文(副教授)韩蕊(副教授)卢新良(讲师)樊娟(讲师)冯阳(讲师)三十七、法学专业(11人)主任委员:曹勇(教授)副主任委员:李红梅(副教授)委员:杨航征(教授)周一平(副教授)杨粉米(副教授)刘莉(副教授)李芝(讲师)徐艳荣(讲师)翁洁(讲师)单杰(讲师)吴胜利(讲师)三十八、社会体育专业(7人)主任委员:王德炜(教授)副主任委员:由文华(教授)委员:苏仕君(教授)赵煌(副教授)肖勇强(讲师)马斌齐(讲师)贾丽欣(讲师)。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1.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学院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各宿舍设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由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导。

宿舍长是一级学生干部,在各项荣誉的评选中,可作为加分条件予以考虑。

3.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并做好公寓内的安全维稳工作。

二、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1.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不得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2.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

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宿舍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3.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制,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由宿舍长负责组织宿舍各成员协商决定。

4.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三、学生宿舍检查及奖惩制度1.学生宿舍卫生每月彻底检查一次,每周抽查一次,成绩定期公布。

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本条例奖优惩劣。

检查情况应当填写《学生宿舍检查登记表》备案。

2.在一学期内,宿舍卫生检查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三次为优的寝室可评为“先进宿舍”,全体成员在“争先创优”活动中可获得1分的综合素质加分。

3.在一学期内,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全体成员评定各级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室文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室文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处室文件西建大教字(2007)054号关于做好2007 —2008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各院(系):为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教学信息和教学动态,维护和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将继续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本学期为本科生讲授理论课的所有主讲教师(体育课除外)。

二、参评学生在校所有的本科生。

三、评价方式学生评教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各院(系)配合完成,并指派专人负责。

各院(系)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将本院(系)学生召集到指定的教室;教务处工作人员将被评课程名称及编号、教师姓名及编号、专业班级编码等信息写到黑板上,并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问卷(学生用)》发给学生,待学生当场填涂完后收回,由教务处统一汇总。

四、评价时间本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于14周一、周二、周三(12月3日、4日、5日)进行,下午七、八节有课的学生先参加评价再去上课,时间安排如下:12月3日(14周一)13:00:东校区2007级全体本科生;12月3日(14周一)16:00:校本部2004级全体本科学生;12月4日(14周二)13:00:东校区艺术学院全体本科学生;12月4日(14周二)16:00:校本部2005级全体本科学生及2003级建筑学院本科学生。

12月5日(14周三)16:00:校本部2006级全体本科学生及建筑学院、外语系、体育系2007级本科学生。

详细安排见附表1- 5 。

五、相关要求1.各院(系)应通知所有14周一、二、三下午七、八节有课的教师,待学生评价结束后,照常上课。

2.各院(系)应充分重视本次评价工作。

教学院长应到场组织评价工作,教学秘书、年级辅导员具体负责学生的召集及评价过程的组织。

3.各院(系)要做好评价学生的动员组织工作,确保所有学生到场参加评价工作。

对于实到学生人数不足2/3的专业班级,学生所在院(系)须重新组织学生进行评价。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园内行驶和停放的车辆。

凡进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园的机动车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处,具体负责学校交通安全与秩序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校财务处是校园车辆停车费用的收费票据及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票据的发放、收费的核算和管理。

车位费收入严格按学校要求实施收支两条线的财务规定。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五条所有车辆管理人员和机动车驾驶员务必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陕西省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辆时,应当随身携带相应等级的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第七条学校教职工在购买新车后,可免费在校园内通行和停放7天时间。

第八条新车办理完毕挂牌或过户手续后,需在校园内停放和通行的,应及时到公安处办理车位证或通行证。

办理北院停车证的车辆,不得在南院过夜停放。

办理通行证的车辆,仅限在北院通行,且不得过夜停放。

第九条学校各单位公车,应当由各单位登记造册,并出具本车相关证明,统一到公安处办理停车证。

公车夜间停放仅限在北院区域。

第十条校内机动车辆的车位证和通行证应当置于车辆前方,凭证进出校园和停放。

不按此规定者,按无证看待。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在进出校门时,应当注意安全,避让行人和直行车辆。

在校内行驶过程中,应当遵守校园交通秩序,减速慢行,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停在停车位,不得占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不得碾压草坪和路牙。

通行证车辆不得占用他人固定车位。

第十三条大型考试、会议、活动期间,车主应当积极配合车辆管理人员,将车辆驶出警戒区域。

关于举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务处

关于举办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务处
热等离子体制备高纯度致密球形钼粉研究
一般
邢相栋
钢铁厂含铁尘泥复合压块高温劣化机理研究
一般
材料学院
王森
碳质金矿浮选提金工艺研究
重点
马爱琼
溶胶凝胶法制备尖晶石型纳米ZnFe2O4粉体的工艺学研究
重点
丁冬海
有机先驱体转化碳纳米管/SiC纳米复合吸波材料
重点
蔡艳芝
CNT/SiC纳米复合材料的界面特性研究
重点
柯苏娟
李鹏
校园时光机—情书
重点
重点
张军
多校区大学学情调查与教育管理需求分析—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为例
重点
陈林波
大学生睡前手机使用情况对睡眠状况的影响
重点
卢金锁
陕西海润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重点
杨毅
城市污水二级出水有机物组成特性和结构特征研究
一般
祝颖
基于不确定模拟的西安市能源与大气环境系统调查研究
一般
杜红霞
西安市浐灞湿地植物群落特征及其与水、土环境因子之间的关系
一般
隋龚
钢结构仿古建筑节点抗剪承载力有限元分析
一般
王茹
BIM模型参数族库建设与施工过程模拟研究
一般
汪洁
连续刚构双幅桥主梁气动干扰效应
一般
曹卫平
斜桩水平承载变形性状模型试验研究
一般
黄莺
地铁建设项目关键危险源识别
一般
环境学院
葛碧洲
高校宿舍优质杂排水回用冲厕设计
重点
张伟
PM2.5扩散预测模型的建立及相关问题的研究
粉煤灰合成沸石及其性能研究
重点
刘超
装配式再生混凝土结构力学性态与设计方法研究
重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及积分计算细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及积分计算细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及积分计算细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西建大…2015‟59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积分计算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各类研究生奖励改革和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学院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位课(博士生为所选所有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100分的积50分,其他分数按比例折算积分。

有两门次及以上不及格(低于60分)者,取消其参评各类奖学金资格。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一年级的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①、每个一级学科录取排名的前10%;②、本科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发表于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③、本科阶段参与各类学术科技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荣誉,并且团队排名位于前三名;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二等奖学金申请条件:每个一级学科录取排名的前30%;博士研究生一年级的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①、硕士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导师除外),学术论文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库期刊(须为正刊,不含增刊和专刊)源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②、硕士阶段参与各类学术科技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荣誉,并且—1—团队排名位于前三名。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获奖级别均为二等。

研究生二年级申请条件:①、学分加权平均分不小于80分;②、积分总和不小于45分;二者满足其一即可。

研究生三年级申请条件:①、学分加权平均分不小于80分;②、积分总和不小于45分;③、在申报材料提交前有第一作者(或本人第二作者且导师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在核心或以上级别期刊发表或已被录用(以录用通知为准)。

博士二年级以上申请条件:在申报材料提交前需有第一作者(或本人第二作者且导师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CSCD或CSSCI 核心库或以上级别期刊发表或录用(以录用通知为准)。

奖罚制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

奖罚制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

(奖罚制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西建大学工(2011)第14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和“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办法。

壹、评选范围全日制于籍本科生(壹年级除外)二、奖项设置比例及金额(壹)先进集体说明:1.先进班集体按已申报的先进班集体数作为基数产生;2.标兵班从校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不设比例,奖金额为800元/班;3.标兵宿舍于文明宿舍中产生,不设比例,奖金额为400元/舍。

(二)先进个人说明:1.优秀学生标兵:不设比例,获特等奖学金,授予荣誉称号;2.创新奖:不设比例,获单项奖学金及证书;3.优秀学生干部基数按10人∕班计算,包含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壹)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先进班集体(1)班级建设工作突出,有政治坚定、积极肯干、凝聚力强且能以身作则、带领同学共同进步的团支部和班委会,班级制度健全(考勤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等),有日常工作记录;(2)有积极上进、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全班同学集体荣誉感强、团结互助、奋发有为;(3)有勤奋、严谨、拼搏向上的优良学风,全班综合测评平均成绩于本年级内名列前茅,没有学生因学习成绩差而受到关联学籍处理;(4)能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出勤率高;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宿舍”建设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和个人卫生;(5)班级成员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旷课;班级无人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处分;(6)班级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且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2.标兵班除具备先进班集体的条件外,标兵班候选班级学生于上壹学年考试中累计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本班级总门次的5%;班级所辖宿舍中应有文明宿舍;于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典型事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优秀青年学者实施办法试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优秀青年学者实施办法试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优秀青年学者”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供国家“双一流”、陕西省“四个一流”建设人才支撑,促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做好师资队伍梯队建设,学校决定设立“优秀青年学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青年学者”是学校为优秀青年人才制定的培养计划。

按照“分层推进、分类指导、系统培养”的思路,坚持“潜力优先、择优选拔、平台培养、精准服务”的遴选培养原则,旨在以各年龄段优秀青年人才为骨干,以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为目标,为优秀人才发展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促进不同层次优秀人才快速成长。

第三条“优秀青年学者”分为“圭峰青年学者”、“雁塔青年学者”、“青蓝青年学者”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圭峰青年学者”,旨在培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等。

第二层次为“雁塔青年学者”,旨在培养国家优秀青年科学— 1 —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青年项目入选者、省杰青、省部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省“人文英才计划”入选者、学科骨干教师等。

第三层次为“青蓝青年学者”,旨在培养省级优秀青年人才。

第二章选拔范围及条件第四条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政治素质过硬,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考核合格,教学效果良好,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工作,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在岗教职工(含师资博士后)。

第五条圭峰青年学者1.45周岁(不含)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

2.所属一级学科明确,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科研方向,并在该研究方向上取得重要成果,在本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并具有发展前景。

3.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中的三项【(1)-(4)中至少两项】:(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含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各1项。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网上提交流程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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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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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文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文件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文件西建大管院字(2016)3号关于管理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条件的相关规定(试行)经研究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党政联席会审核,对我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取学位的条件进行以下规定:第一部分关于博士研究生毕业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要求对于2017年底以前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原规定执行,从2018年起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发表小论文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第一条】在学期间至少应发表4篇与学位论文工作相关的权威核心期刊(具体参见附表1)、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 (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期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核心库期刊、CSCD(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期刊的学术论文,且其中至少应有一篇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指定期刊或SCI或SSCI或A&HCI,不再考虑SCI、EI和C刊当量转化的问题。

【第二条】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建议第一作者为导师。

【第三条】同一期刊发表多篇论文的,最多只认可2篇。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前,发表的论文中最多只能有一篇为录用通知。

2017年年底前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是指在本规定出台前,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及管理学院关于博士申请学位应达到的要求,并于2017年12月学院召开学位委员会前答辩通过的博士研究生。

第二部分关于硕士研究生毕业申请学位的要求对于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应同时符合以下四项规定(以下条件如没有明确说明,都是针对2015级及以后的硕士研究生):【第一条】开题答辩成绩合格。

开题答辩按专业分组安排,每组采取末位淘汰,不合格率为15%,不合格的学生将在半年后重新开题,且延长学习年限半年。

如果学生再次开题不合格,将依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结业毕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中期检查合格。

中期检查中学生如提交发表小论文的录用通知或见刊论文,则视为中期检查合格。

(建筑工程管理]年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管理]年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管理)年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2010年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壹、评审原则1、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职称评审的各项政策,结合我校有关规定认真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2、按照陕西省人事厅、教育厅核准的我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比例及我校具备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进行评审。

3、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择优评审”的原则,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为了强化二级单位的管理职能,教师系列副高级及其以下职称(破格晋升副教授除外)的评审工作仍由院(系)组织进行。

二、职称结构比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人发〔2003〕83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陕教师〔2003〕89号)、《关于2010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职改办字〔2010〕105号)规定,确定我校职称结构比。

1、于学校总结构比的前提下,首先向教师系列倾斜,保证教师系列的结构比,其次再分配其他职称系列的结构比。

2、教师系列的结构比按照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及本科专业等情况确定。

3、其他职称系列的结构比根据工作性质及省上的要求确定。

三、工作进程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要求,申报材料必须于11月4日前上报。

据此,我校职称评审工作进程安排如下:1、10月9日,各院(系)将本单位《2010年拟评职称人员花名册》、《2010年同行专家送审材料明细单》(教师、实验工程系列)及外审材料(装袋、外贴《同行专家送审封面》,每袋内装材料:①《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②代表作复印件)送人事处教师科。

2、10月11日前,拟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及关联支撑材料原件提交所于院(系)。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第十条个别名词或情况需要解释时,可加注说明,注释可用页末注(将注文放在加注页的下端)或篇末注(将全部注文集中在文章末尾)。
四、附 则
第十一条本规范自学院批准之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本规范由教学管理部负责解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制式表格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题 目
学生姓名
第八条量和单位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国际单位制(SI)为基础。非物理量的单位,如件、台、人、元等,可用汉字与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例如件/台、元/km。
第九条测量统计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但在叙述不很大的数目时,一般不用阿拉伯数字,如“三力作用于一点”,不宜写成“3力作用于1点”。大约的数字可以用中文数字,也可以用阿拉伯数字,如“约一百五十人”,也可写成“约150人”。
第五条段落的基本行距为单倍行距,两端对齐,基本字号与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中文)和小四号Times New Roman(英文),有关标题、标题编号、图表、公式、参考文献、致谢等的格式要求参见“附录”中的示例。
三、写作细则
第六条标点符号应按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使用。
第七条科学技术名词术语应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的名词术语,可采用通用的名称。使用外文缩写词时,首次出现时应在括号内注明其含义。外国人名一般采用英文原名,按名前姓后的原则书写。比较熟知的外国人名(如牛顿、达尔文、马克思等)可按通常标准译法写译名。
学 号
院(系)
专 业
指导教学华清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题 目:
院(系):
专 业:
学生姓名:
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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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件
西建大(2011)13号
关于对2010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成果进行奖励的决定
各院(系),部、处(室),东校区管委会:
一年来,我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生为本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进一步更新教学观念,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成果。

为鼓励全校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暂行)》(西建大[2007] 34号)规定,对2010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成果进行奖励。

希望广大教职员工以获奖人员为榜样,将个人事业与学校发展紧密结合,为我校教育教学质量迈上新台阶贡献力量。

附件:奖励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成果名单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
奖励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及成果名单
一、国家级项目及成果奖励情况1.2010年国家级教学团队1项
2.2010年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
二、陕西省级项目及成果奖励情况1.2009年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项
2.2009年省级优秀教材获奖3项
3.2010年省级教学团队1项
4.2010年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2人
5.2010年省级精品课程5门
三、校级项目及成果奖励情况1.2010年校级教学团队7项
2.2010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5人
3.2010年校级精品课程15门
4.201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35项(特等奖5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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