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数据规范(药品)
网络医疗平台建设规范

网络医疗平台建设规范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医疗平台逐渐成为医疗服务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络医疗平台为患者提供了便捷的医疗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同时也为医疗机构和医生拓展了服务范围和方式。
然而,为了保障网络医疗平台的安全、有效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一、网络医疗平台的定义与分类网络医疗平台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医疗机构、医生与患者之间医疗信息交流、医疗服务提供的数字化平台。
根据功能和服务对象的不同,网络医疗平台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在线问诊平台:患者通过文字、语音或视频等方式向医生咨询病情,获取诊断和治疗建议。
2、远程医疗平台:借助网络技术,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资源共享,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诊断等服务。
3、医疗健康管理平台:为用户提供健康监测、健康评估、健康干预等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4、药品电商平台:提供药品的在线购买、配送等服务。
二、网络医疗平台建设的重要性1、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网络医疗平台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患者能够随时随地获取医疗服务,尤其是对于偏远地区和医疗资源匮乏地区的患者,大大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通过网络医疗平台,医疗资源可以更加合理地分配和利用,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缓解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
3、促进医疗服务的创新网络医疗平台为医疗服务的创新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模式,例如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医疗大数据应用等,推动了医疗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4、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患者可以在网络医疗平台上更加便捷地预约挂号、查询检查报告等,减少了排队等候的时间,提高了医疗服务的效率。
同时,医生可以通过平台更好地管理患者信息,提供更加精准和个性化的医疗服务,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
三、网络医疗平台建设的规范要求1、技术规范(1)稳定性:网络医疗平台应具备稳定的运行环境,确保系统的可用性和可靠性,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医疗服务中断。
(2)安全性:采取严格的网络安全措施,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防火墙设置等,保障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数据的安全。
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活动、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等,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个人消费者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从事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活动,应当依法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加强规范管理,与实体经营相一致,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第六条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应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机构的作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部门共同协作,鼓励举报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共治.第二章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第七条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经营主体外,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取得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不得通过互联网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不得委托他人从事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
第八条互联网经营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范围应当与其经营许可或者备案范围一致。
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的标准、格式、有效期等,应当符合处方管理的有关规定。
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者不得销售国家禁止互联网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
《禁止互联网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
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数据监管接口规范(Ver1.2)

2.3.1. 在线咨询信息.................................................................................................. 21
2.3.2. 在线复诊信息...................................................................3
2.4.5. 远程病理记录.................................................................................................. 46
2.4.6. 远程转诊记录.................................................................................................. 48
2.2.3. 医疗人员信息.................................................................................................. 15
2.2.4. 互联网医院用户协议备案监管...................................................................... 17
1.2. 加解密规则.................................................................................................................5
医疗质控数字化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方案 (2)优选全文

质控工作以人工为主
医疗机构数据缺失
需求分析
为了实现医疗质量的区域一体化管理,区域卫生管理部门需要通过网络及时获得医院的病案首页数据信息,掌握医疗质量管理的主动权,对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病案首页内容进行质控,支持质控监测结果查看、标准化评价分析、结果反馈,由医疗机构进行针对性地整改,第一时间监控医疗处置过程,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临床工作,为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医疗质量整体水平提高。
表单管理
规则管理
文档管理
大数据/AI
评判打分
按规范检测
任务分派
确认审核
整体分析
数据集成
第三部份
平台功能
字符延长
睿利而行
平台能力·核心技术能力
基础技术能力
流程管理能力:流程引擎、流程定义与配置、流程监控文档管理能力:具备大量文档存储、处理与管理能力,并可保证内容安全规则管理能力:可以灵活管理、配置各类医疗质控规则
总体规划·分阶段建设平台,骤逐步实现数字与智能化医疗质量监管目标
质控规则数字化质控工作线上化构建基础平台实现质控数字化
质控方式自动化质控执行实时化质控范围全局化分多期项目,逐一完成不同质控专项组的医疗质控工作的数字化、自动化处理与管理
质控模式智能化质控管理自律化实现全面、深度的智能化医疗质量监控管理实现医疗质量潜在风险预警、医疗机构质量改进指导以及质控规则都自我优化
大数据能力
大数据存储与管理能力大数据分析模型设计实现质控规则点的自动检测具备医疗质量潜在风险预警分析能力基于大数据分析为医疗机构质量改进指导基于大数据分析与学习模型实现医疗质控规则的自我优化
AI-能力
人脸采集与识别质控相关图片、文档内容的识别与理解自然语义理解,可理解质控相关数据与信息含义质控规则理解,结合采集数据自动进行质控检测基于机器学习模型,发现医疗质量风险、发现质控规则漏洞并自我优化
互联网医疗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互联网医疗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互联网医疗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当今医疗领域的热点话题。
在线问诊、远程医疗、健康管理等新兴模式不仅为人们带来了便利,也为医疗行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这个新兴领域,制定一套行业标准和规范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能够规范行业秩序,还能保障用户的权益和安全。
本文将探讨互联网医疗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并对其未来发展进行展望。
一、数据隐私和信息安全标准在互联网医疗中,医患之间的数据交流和信息传输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保护用户的数据隐私和信息安全成为行业标准和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
首先,互联网医疗平台应建立完善的用户隐私保护机制,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和滥用。
其次,平台应加强信息安全防护,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保障数据的安全传输和存储,防止黑客攻击和恶意篡改。
只有确保了数据隐私和信息安全,用户才能够放心使用互联网医疗服务。
二、医疗质量和医生资质标准互联网医疗平台上的医生和医疗机构应具备一定的资质和实力,以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行业标准和规范应该要求互联网医疗平台对医生和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层层筛选,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执业证书和医疗经验。
此外,还可以要求医生在互联网医疗平台上发布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医疗经历,以供用户参考。
这样一来,用户就能够更加信任并依赖互联网医疗服务,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水平。
三、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标准在互联网医疗中,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用户的健康和生命。
因此,行业标准和规范应该明确互联网医疗平台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销售以及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互联网医疗平台应当配备专业的药师和药监人员,确保药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此外,互联网医疗平台还需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有效。
只有严格遵守监管标准,才能保障用户的用药安全和医疗效果。
四、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互联网医疗平台作为医患之间的桥梁,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建立健全的争议解决机制。
广东省药品数据分析

广东省药品数据分析引言概述:药品数据分析在医药行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帮助政府、企业和医疗机构更好地了解药品市场状况、制定政策和优化资源配置。
本文将对广东省的药品数据进行分析,通过引入五个部分的正文内容,详细阐述广东省药品市场的现状、药品销售情况、药品价格变动、药品类别分布以及药品质量监管情况。
一、广东省药品市场现状1.1 广东省药品市场规模1.2 药品市场增长趋势1.3 药品市场竞争格局二、广东省药品销售情况2.1 药品销售额统计2.2 药品销售渠道分析2.3 药品销售地区分布三、广东省药品价格变动3.1 市场药品价格波动情况3.2 药品价格与销量关系3.3 药品价格与医保政策的关联四、广东省药品类别分布4.1 药品类别及其销售占比4.2 各类药品的市场需求情况4.3 药品类别的发展趋势五、广东省药品质量监管情况5.1 药品质量监管机构及其职责5.2 药品质量监管措施5.3 药品质量监管的挑战和改进方向正文内容:一、广东省药品市场现状1.1 广东省药品市场规模广东省药品市场规模庞大,年销售额超过xx亿元,占全国药品市场的xx%。
广东省的药品市场规模在过去几年持续增长,这主要归因于广东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健康意识的提高。
1.2 药品市场增长趋势广东省药品市场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
随着人们健康需求的不断增加,药品市场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
同时,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一些高端药品和保健品的市场需求也在逐渐增加。
1.3 药品市场竞争格局广东省药品市场竞争激烈,有许多国内外知名药企进入该市场。
国内大型药企在广东省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同时,一些国际药企也在广东省开展业务。
竞争主要体现在产品质量、价格和渠道上。
二、广东省药品销售情况2.1 药品销售额统计广东省药品销售额持续增长,其中,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是销售额最高的三大类药品。
西药销售额占比最大,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也有相当的市场份额。
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制度互联网医疗服务是指借助互联网技术和平台,为用户提供医疗健康咨询、在线问诊、预约挂号、药品购买配送等服务的一种新兴医疗模式。
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资源获取途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管理挑战和风险。
因此,制定一套规范的十分重要。
一、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管理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是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单位,包括在线医疗咨询平台、在线问诊平台、预约挂号平台等。
针对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设置准入门槛:对于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其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规模、技术实力和人员配备等条件。
2. 信息披露要求: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应当向用户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服务信息,包括机构的资质认证、医护人员的资质证书等。
3. 责任追究机制:针对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提供虚假信息、误导用户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相应的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4. 合作伙伴监管: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对于合作伙伴的选择应当谨慎,与药品供应商、第三方医保服务机构等合作时,要求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
二、医疗信息管理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核心是医疗信息的流通和管理,为了保护用户的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用户隐私保护: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应当明确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范围,获得用户明确的同意后方可进行数据收集和使用,合理限制医疗信息的泄露风险。
2. 信息安全管理: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可控的信息存储和传输机制,采取加密、备份等措施保障医疗信息的安全性。
3. 信息利用和分享:指导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合理利用医疗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和研究,推动医疗科学发展。
但同时需要遵守相关隐私保护规定,仅在用户授权的范围内开展信息分享。
三、在线问诊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互联网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线问诊和远程医疗服务,针对这一领域的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医师资质认证:对参与在线问诊和远程医疗服务的医师进行资质认证,要求其具备相关的执业证书和培训经历,确保医师的专业素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7.08•【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施行日期】2004.07.0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于2004年5月2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二00四年七月八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保证互联网药品信息的真实、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国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网站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网站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内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第七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格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7.19•【字号】粤药监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加强和规范药品质量受权人管理的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查通过。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19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受权人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岗位职责及要求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Z〗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广东省药品质量受权人(以下简称质量受权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质量受权人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独立履行药品出厂放行或药品上市放行职责的高级专业管理人员。
第四条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质量受权人工作管理,组织各地级以上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进行日常监督。
第五条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配备质量受权人,建立质量受权人制度并持续符合规定。
企业应当为质量受权人履职提供必要条件,确保其独立履行药品放行职责。
企业应当建立药品出厂放行或上市放行规程,明确放行的标准、条件。
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数据监管接口规范(Ver1.2)

2.5.2. 医疗争议(不良事件)记录.......................................................................... 52
3.
附件...................................................................................................................................53
2.4.1. 远程门诊记录.................................................................................................. 36
2.4.2. 远程会诊记录.................................................................................................. 38
2.3.5. 互联网护理服务记录...................................................................................... 29
2.3.6. 互联网护理专项评估记录.............................................................................. 31
2.4.5. 远程病理记录.................................................................................................. 46
药品监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规则

药品监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规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药品监管数据分类分级管理规则是指针对不同类别的药品监测数据进行分级管理和规范处理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药品监管数据是指涉及药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数据,包括药品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数据信息。
对这些数据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有助于提高药品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一、药品监管数据分类根据药品监管数据的性质和用途,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基础数据:包括药品生产企业信息、药品生产许可证信息、药品流通企业信息、药品经营许可证信息等与药品监管相关的企业基础信息。
2. 药品质量数据:包括各类药品的质量检验数据、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药品召回信息等与药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数据。
3. 药品监管信息:包括药品市场监管信息、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信息、药品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信息等与药品市场监管相关的数据。
1. 一级数据:指对药品监管工作至关重要的数据,包括药品生产质量数据、药品不良反应数据、药品召回数据等,需要严格保密和控制。
2. 二级数据:指对药品监管工作有一定重要性的数据,包括药品生产企业信息、药品流通企业信息、药品市场监管信息等,可以适当分享和利用。
1. 数据采集和录入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数据存储和传输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和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3. 不同级别的数据在使用和共享时应当严格按照权限分级原则,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 药品监管数据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数据的长期保存和可追溯性。
5. 对于违反药品监管数据管理规则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1. 保障药品监管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药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和水平。
2. 优化药品监管工作流程,促进药品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健康发展。
3. 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4. 促进药品监管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高监管部门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健康医疗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健康医疗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和加强我院数据访问控制管理,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卫生健康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健康医疗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技术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数据分类分级标准
(一)卫生健康行业数据是指在疾病防治、健康管理、医学相关教学研究、医疗管理等过程中产生的数据。
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其他方式对所处理信息的记录。
(二)数据处理者是指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个人。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三)卫生健康行业数据处理活动中,对非涉密数据开展的分类分级工作,适用本制度。
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卫生健康行业数据分为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一般数据三个级别。
二、数据分类分级细则
卫生健康行业数据参照<<WS/T787-2021国家卫生信息资源分类与编码管理规范》分为三大类。
(一)基础资源类:服务范围与对象、地理特征、法律法规、单位法人、编制体制、方案预案、人力资源、财务资源、设备资源、卫生健康信息化。
(二)业务资源类: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一医院、医疗服务一基层、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计划生育、综合管理。
(三)主题资源类。
全员人口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医学研究数据库、其他数据库。
合计共3大类22小类,并在此基础上细化业务类别。
三、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互联网医疗平台合规运营指南

互联网医疗平台合规运营指南第1章互联网医疗概述 (4)1.1 互联网医疗的发展背景 (4)1.2 互联网医疗的业务模式 (4)1.3 互联网医疗的合规要求 (5)第2章医疗资质与合规认证 (5)2.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2.2 医疗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5)2.3 医疗专业人员资质认证 (6)2.4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6)第3章平台架构与功能设计 (6)3.1 平台架构合规性要求 (6)3.2 功能模块设计规范 (7)3.3 用户界面设计合规性 (7)3.4 技术选型与安全策略 (7)第4章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8)4.1 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 (8)4.1.1 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制定符合国家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质量控制标准,保证医疗服务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8)4.1.2 医疗服务流程规范:明确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8)4.1.3 医疗资源管理: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保证医疗服务质量与数量。
(8)4.1.4 医疗质量控制培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控制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8)4.1.5 质量控制监测与评价:建立医疗服务质量控制监测指标,定期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与改进。
(8)4.2 医疗服务流程管理 (8)4.2.1 患者预约与挂号:建立便捷的患者预约与挂号系统,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8)4.2.2 诊断与治疗:保证医务人员按照相关法规和临床指南进行诊断与治疗,保障患者权益。
(8)4.2.3 药品与医疗器械管理:加强对药品与医疗器械的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环节的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8)4.2.4 电子病历管理: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管理系统,提高病历质量与保管水平。
(8)4.2.5 结算与报销:优化结算与报销流程,提高患者满意度。
(8)4.3 用户满意度评价与投诉处理 (9)4.3.1 用户满意度评价:定期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及时发觉并解决问题。
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1.05•【字号】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5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正文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六五号《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1月5日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2024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第三章涉毒风险要素管控第四章缉毒执法与协作第五章戒毒管理与服务第六章禁毒工作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禁毒工作,加强毒品问题治理,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国务院《戒毒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深圳经济特区内的禁毒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禁毒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履行下列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上级禁毒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禁毒政策;(二)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三)将禁毒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相关保障机制;(四)加强禁毒工作力量建设,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禁毒工作;(五)其他依法保障禁毒工作的相关职责。
第五条市、区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的禁毒工作,履行下列工作职责:(一)组织编制禁毒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禁毒工作措施;(二)建立禁毒委员会主任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禁毒工作重大问题;(三)组织开展禁毒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与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四)统筹组织开展毒情监测评估、禁毒重点整治和禁毒示范创建;(五)根据禁毒工作需要,调整本级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动落实禁毒工作责任,组织督导检查,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六)其他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禁毒工作职责。
广东省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数据规范(药品)

广东省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数据规范
(药品)
目录
1中药使用类别代码 (3)
2 药物剂型代码 (3)
3 药品编码 (6)
4 药物使用途径编码 (6)
5 医嘱项目类型代码表 (7)
6 药物使用频次代码表 (8)
1中药使用类别代码
参考标准:WS364.12-2011《CV06.00.101中药使用类别代码》
2药物剂型代码
参考标准:WS364.16-2011《CV08.50.002药物剂型代码》
3药品编码
参考标准:广东省医保药品编码
4药物使用途径编码
参考标准:WS364.12-2011《CV06.00.102药物使用途径编码》
5医嘱项目类型代码表
参考标准:CV06.00.229医嘱项目类型代码
6药物使用频次代码表
参考标准:WS4453-2014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第3部分:门(急)诊处方CV06.00.228药物使用频次代码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11.22•【字号】粤食药监局药通〔2016〕231号•【施行日期】2016.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1月22日以粤食药监局药通〔2016〕231号发布自2016年12月24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广东省内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的监督管理,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互联网药品经营企业包括下列三种类型:(一)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服务的,简称A证企业;(二)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的,简称B证企业;(三)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简称C证企业。
第三条互联网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四条互联网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应当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部门协作,鼓励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机构的作用,促进社会共治。
第五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安全合理用药的公益宣传,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互联网药品经营企业应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证书号码,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证书号码(A证企业除外),并提供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政府网站的电子链接。
第七条互联网药品经营企业的交易服务信息系统应当设置监管子系统,以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在系统中发生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进行数据查询、汇总。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互联网医院的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互联网医院定义互联网医院是指依托互联网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健康咨询、健康管理、药品配送等服务的医疗机构。
三、互联网医院管理职责1. 医院院长负责互联网医院的全面管理工作,分管院长负责具体实施。
2. 互联网医院管理部门负责互联网医院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2)负责互联网医院的平台建设、维护和更新;(3)负责互联网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监管;(4)负责互联网医院的药品配送和物流管理;(5)负责互联网医院的宣传和推广。
3. 各相关科室负责互联网医院相关业务的协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1)医务科负责医师的远程诊疗服务;(2)护理部负责护士的远程护理服务;(3)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配送和物流管理;(4)信息科负责互联网医院的平台建设和维护。
四、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1. 医师管理制度(1)医师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范围;(2)医师需接受互联网医院相关培训,掌握远程诊疗技术;(3)医师需遵守互联网医院诊疗规范,确保诊疗质量。
2. 患者管理制度(1)患者需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2)患者需遵守互联网医院相关规定,配合医师进行远程诊疗;(3)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诊疗信息,对诊疗结果有知情权。
3. 药品管理制度(1)药品配送需遵守国家药品管理相关规定;(2)药品配送需确保药品质量,严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3)药品配送需及时、准确,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互联网医院平台的安全防护,确保患者隐私信息不被泄露;(2)加强数据传输加密,防止数据被篡改、窃取;(3)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信息安全事件。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直报系统操作指南【模板】

操作方法
进行数据审核时,可点击工具栏 按钮下拉菜单中的【审核所有报表】来完成。
(图17)
如果需要进行“合理性审核”,应选择上图菜单中的“合理性审核”。
审核结果如下图所示:
(图18)
当选中审核结果列表中的某一条目时,与该条目相关的表元(错误相关表元)将会用红色醒目显示标记出来,方便用户定位修改。(如果是合理性审核,则出错表元以黄色显示)。
(图2)
2.2.药监统计页面
此页面有相关的报表填报说明供参考,点击“网上直报”,进入系统。
(图3)
2.3.进入直报系统登陆界面
(图4)
输入您的用户名:也就是填报单位的单位代码。
输入您的密码:即登录密码,初始密码一般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定,登录后也可自行修改。
2.4.选择报表任务
报表任务就是我们需要填报的一套报表。当正确输入用户名与密码登录成功后,页面显示如下,
(图19)
双击审核结果列表中的某一条目时可以看到当前出错信息对应的审核公式。
(图20)
企业根据图10中的审核提示修改完报表数据后,可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0所示对话框中点击右键,选择“重新审核”,如果修改的数据符合审核公式,则这条审核信息将不再出现。
(图21)
5上报数据
所有报表审核通过后,点击菜单栏上的【上报】按钮,将数据上报到服务器。
6.3.另存报表为EXCEL
在图14所示的在线填报界面中,点击鼠标右键,选择右键菜单中的“另存当前报表为excel”,可将当前报表导出为excel文件;选择“另存全部报表为excel”,可将全套报表导出为excel。
图24如上图2007年第二季度前的图标表示本期数据已被上级单位锁定这里数据是不能再修改的否则打开在线填报界面后企业试图修改数据时系统将出现以下提示图25已填报报表期前的图标表示数据没有锁定可以修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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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数据规范
(药品)
目录
1中药使用类别代码 (3)
2 药物剂型代码 (3)
3 药品编码 (6)
4 药物使用途径编码 (6)
5 医嘱项目类型代码表 (7)
6 药物使用频次代码表 (8)
1中药使用类别代码
参考标准:WS364.12-2011《CV06.00.101中药使用类别代码》
2药物剂型代码
参考标准:WS364.16-2011《CV08.50.002药物剂型代码》
3药品编码
参考标准:广东省医保药品编码
4药物使用途径编码
参考标准:WS364.12-2011《CV06.00.102药物使用途径编码》
5医嘱项目类型代码表
参考标准:CV06.00.229医嘱项目类型代码
6药物使用频次代码表
参考标准:WS4453-2014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第3部分:门(急)诊处方CV06.00.228药物使用频次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