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架分包合同及报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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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
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渭南师范学院项目部
乙方:陕西日高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渭南师范学院专家教授公寓楼升降爬架
工程地点:渭南师范学院院内
分包范围: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负责搭设、安装、提升、下降、拆除、保养、安全检查等一切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有关事宜。
2、合同约定的技术质量措施
(1)乙方提供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设计图。
(2)乙方提供升降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
3、甲方的义务
3.1审核乙方资质及其他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组织实施施工管理工作;
3.2负责建立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3.3负责工程技术交底、测量定位、劳务工程检查验收,统一安排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及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
3.4依据合同约定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劳务作业场地;
3.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周转材
料、安全设施保证劳务作业需要;甲方负责组织完成提升架预留孔预留、安装、搭设、升降、拆除,自备施工所需的钢管、扣件、木方、电缆、安全网、竹胶板及竹架板等辅助材料,所发生的人工费和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3.6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3.7监督乙方的合法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
3.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乙方的义务
4.1向甲方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书及其他文书,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劳务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身体健康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4.2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劳务作业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劳务作业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劳务作业;;
4.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检查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4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保证所属职工着装干净整齐,注意环保;
4.5做好劳务作业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4.6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4.7乙方不得书面、口头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及其项目经理部名称,对外进行经济活动。
5、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5.1甲方安全安全责任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升降、使用、拆除等作业前,甲方负责向
乙方管理及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监督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负责对乙方配备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
(3)乙方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升降、拆卸等作业时,甲方指定安全员进行监督。
(4)甲方在每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前后,组织监理单位、甲方项目部、乙方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所以组成部分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各方签字齐全后,方可进行脚手架的各项工作。
(5)甲方定期每月组织监理单位、甲方项目部、乙方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巡查,并建立安全巡查记录。
5.1乙方安全安全责任
(1)乙方应为本工程提供荷载取值规范、构件杆件计算正确、构造措施标准、安装装置有效、安装、升降、使用、拆除、管理制度完善的设计施工方案。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检验规程,制定设计、制作、安装、升降、拆卸和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规定。
(3)乙方必须对本工程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操作作业人员,指派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报甲方审查后,方可上岗。
(4)乙方施工如发现架体存在故障和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排除,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应报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经重新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乙方必须按JGJ202-2010规范8.1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及资料。
(6)乙方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操作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JGJ59-2011、JGJ202-2010、JGJ46-2005等规范和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6、事故处理
6.1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和处理。
6.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7、材料、设备供应
7.1升降脚手架使用材料由乙方自己筹备供应;
7.2乙方自购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验收。
8、劳务报酬
8.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
(2)工种劳务单价,按确认建筑面积计算15元/m²;
(3)爬架部分:租赁单价430元·套/月
(4)工程预计材料63套。
8.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由乙方向甲方申报,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支付。
9、劳务作业验收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劳务作业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劳务作业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天(提示:应与总承包合同规定的验收时间保持一致)内对乙方劳务作业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
10、劳务作业配合
乙方应配合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劳务作业场地的检查验收;甲方或劳务作业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1、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1.1全部工作完成,经甲方认可后3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11.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3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3天内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11.3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