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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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发表时间:2017-10-17T10:03:36.683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17期作者:张亚秋
[导读]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顺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合理配置农业生产要素的新型农村土地经营形式。
黑龙江省林口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顺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合理配置农业生产要素的新型农村土地经营形式。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如何依法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保护好农民合法的土地权益,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土地流转;农村经济发展;作用;对策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1.1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不规范
目前,土地经营权流转主要以转包为主,当事双方很少向发包的村委会或村小组登记备案。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明确。这将给今后的土地调整、合同变更、承包底册管理、纠纷调处等工作增加难度。
1.2渠道不畅,制约土地经营权流转
土地流转交易平台缺失,中介服务组织机构匮乏,许多地区还没有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土地流转还处于自发、无序状态政府部门的流转服务平台还很薄弱当前土地供需信息网络平台尚未形成,土地流转信息渠道不畅,供需双方信息未能有效沟通,制约土地流转。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想扩大经营的种植大户、企业又难以找到有流转土地意向的对象,流转渠道不畅,流转空间狭窄,增大了流转成本。土地流转主要依靠有开发需要的企业自己找上门,缺乏土地流转信息,选择面较少。土地流转信息传播主要是依靠农民之间口口相传。同时土地流转没有确定可操作的价格标准,容易出现竞相压低价格,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而农民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对市场行情不能充分把握,导致流转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土地的价值,造成土地流转市场价格混乱。流转程序不规范,矛盾纠纷多,土地流转大都是由农民自发组织推动,通过私下协商,口头达成土地租赁协议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流转法律程序不够到位。流转行为严重不规范,表现为自行流转多,报批准、报备案的少,申请变更登记的更少;口头协议多,书面协议少;约定不明的多,约定明确的少;书面协议内容不规范的多,规范的少等。有些村存在连锁流转现象,接受流转的农户又将自己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其他农户,形成锁链式流转。镇、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普遍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这些不规范的行为极易产生纠纷并带来一些遗留问题若不引起重视和妥善解决,势必会为以后产生流转纠纷埋下隐患,尤其是随着农民负担的减少、农业补贴的增加、农地价值的上升,很容易就流转价格、地块边界、利益分配等问题产生纠纷。
1.3农村劳动力转移难制约流转
由于农民思想观念陈旧、文化水平较低、技能水平不高,创业本领不强,城市提供的就业机会无法胜任,而适合农民就业机会较少,农民外出务工难度大、收益小,所以大多数农民不愿外出务工,只依靠家中土地维持生计,农业收入仍是许多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制约了土地流转。
1.4土地流转政策不完善没有形成体系
关于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规定还不够完善,对不同对象及数量的流转标准没有一致的规定,使很多农民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存在随意性。这就造成了土地租金的千差万别,有的农民土地流转得到的补偿较多,而有的则较少,土地流转补偿政策不统一,经济利益补偿少的农民很容易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挫伤了流转积极性。
2.对策建议
2.1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土地流转。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土地流转典型的成功案例宣传力度,让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认识到实行土地规范有序流转的必然性、必要性和现实性,使他们走出认识上的误区,看到土地流转的积极作用及前景,要解放思想,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健康有序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2培育土地流转服务中介组织
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库,为土地流转供求双方提供信息服务。公示土地流转需知和程序,引导土地转出方和受让方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和登记,以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联络土地流转双方洽谈土地流转有关事宜。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障体系,包括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以及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险功能,为农民解除放弃土地承包的后顾之忧,使“完全不依赖土地为生计”的农民真正离开土地,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城镇化建设。
3.建立流转纠纷调处长效机制
要研究完善流转双方的法律地位和利益关系,建立有效的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尤其要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从稳定、规范、维权、发展的原则出发,建立既方便群众、又能快速调处流转纠纷的新机制,在基层最接近农村、农民的地方设立仲裁机构,有效化解各种矛盾,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4.加强引导,优化服务
土地问题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核心,是农村稳定的基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做好土地流转法律、政策服务工作,及时办理合同变更、解除手续,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并按照“自愿、有偿、依法”的原则,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规范的操作程序和制度,从而有效避免土地流转矛盾纠纷,推动土地流转健康发展。
5.强化基层服务,加快土地流转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基础环节,必须充分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及时为土地流转提供相关信息,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村干部要经常调查和注意掌握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意向,建立农户土地流转意向数据库,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户选择适当的流转对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可以推动农村的经济发展,极大的发挥土地的融资性。但是,从上面的分析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全面开放的时机还不成熟,法律层面的制度建设不完备,农村基本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