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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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目录
一、员工入职
二、考勤管理
三、假期
四、培训与考核
五、员工福利
六、人事异动
七、用餐制度
一、员工入职
员工入职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按以下程序进行:
1.员工向综合部提交转正申请;
2.由综合部及部门负责人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
3.将考核结果提交经理办公会进行审定;
4.如若审定通过,由综合部对入职员工办理相关转正手续,并签订人事劳动合同。
二、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的时间标准,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综合部另行通知。
(二)考勤
1.超过上班规定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虽未超过10分钟,但一周内累计出现该种情况三次及以上的,视为迟到一次);提前10分钟以上,视为早退(虽未提前10分钟,但一周内累计出现该种情况三次及以上的,视为早退一次);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则视为旷工。
2.处理规定:
(1)员工一周内迟到或早退二次及两次以上,扣20元
/次。
(2)员工在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6次),扣发当月基本工资10%(220元)。
(3)员工每旷工一次,扣当天的工资及补贴(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员工请事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及补贴。一个月内事假天数超过5天(含5天)扣发请假天数工资的50%及请假天数的补贴(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低于5天的只扣发补贴,按15元/天计算。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旷工达到14天(含累计),旷工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并解除劳动关系。对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的权利。
(6)一年内因违反本规定被扣发三次以上(含三次)工资的员工,不得享有公司各项奖金。
3.确因工作需要而迟到,应在当天内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解释,应征得部门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的认可。
4.工作时间,凡外出的员工,需告知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
5.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睡觉、打电话聊天、看电影。如有违反第一次提示、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按旷工处理。
备注: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假期
(一)法定节假日
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二)年假
在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不满10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年假;
在公司服务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0天年假;
在公司服务满20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5天年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产假
1.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晚育增加30天;
2.难产或剖腹产者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者,每多生育一胎,产假增加15天。
3.配偶符合晚育条件的男员工于配偶生育之日起,享受10天看护假。
4.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5.产检假
(1)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2)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期;
(3)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期;
(4)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产检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6.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工作时间。
(四)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
2.员工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男员工满25周岁,女员工满23周岁),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
备注:婚假在领取结婚证内一年有效。
(五)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假期3天;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可以根据路程的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六)病假
员工需申请病假时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2天以上(含2天)病假应在休假结束后提交病假证明。若未能提供相关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七)事假
1天以内的假期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2天内(含2天)须向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由负责人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
可请假;超过3天(含3天)须向公司经理书面申请。
备注:
1.事假、年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婚假、病假、丧假、产假等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
2.员工休假前必须按照有关审批流程办理休假手续,休假结束后应到综合部办理销假手续。
四、培训与考核
(一)培训
为进一步适应现代企业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全公司业务蓬勃发展,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如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员工进修等。(详情请见《关于华泰公司支持员工学习的实施方案》)(二)考核
为规范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工作,建立与公司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员工考核、奖惩机制,正确评价员工的德、能、勤、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1.员工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年度考核
2.考核程序
(1)员工自评。员工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年度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民主测评。根据个人上交的总结及《年度员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