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
状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602-40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现状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大,同时建设的城市多。目前,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从1995年-20xx年6月,12年间共有10个城市20多条线路投入运营,运营里程达到730km,到奥运会开幕,北京、上海两城市运营线路分别达到220 km和236 km。
与此同时,全国共有15个城市、800 km的城轨线路正在施工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武汉、南京、重庆、长春、哈尔滨、沈阳、杭州、西安、成都、苏州等15个城市,城轨交通线网规划总长度达1700 km,总投资6000亿元。这15个城市线网规划已于20xx年-20xx年得到国家的批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和机动化
进一步加快,城市人口继续增加,城市范围不断扩大,为了支撑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很多城市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开始修编,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除上述15个城市之外,宁波、无锡、长沙、郑州、大连、东莞、贵阳、合肥、昆明、南宁、福州等10多个城市,也在筹建城轨交通,编制城轨交通线网规划,初步估计线网规划总长度为1000~1500公里。总之,无论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城市数量、规划城市轨道交通总体规模,还是已经运营里程、在建里程,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总体规模都非常庞大,建设轨道交通的城市数量,在世界上都是首屈一指的。
(2)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速度快,同时开工建设的线路多。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速度分析,1995年-20xx 年12年间,中国建设轨道交通的城市,从1个城市增加到10个,运营里程从43 km增加到790 km。日本东京地铁,50年间建设286 km,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1960年-1969年,10年间建设100.5 km。按年平均建设里程比较,北京、上海比东京快3倍多。上海、北
京两市政府都提出每年建设40~50 km的承诺,上海、北京、广州三大城市打破常规,4条线或6条线在同时开工建设,投资以每年100多亿速度在推进,中国城轨交通建设速度位居世界第一。
出现上述情况,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背景,伴随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各大城市普通出现交通拥堵现象、交通事故增加、环境污染严重、出现时间加长、城市交通滞后已影响城市快速发展。城市交通,特别是特大城市的交通得到国家和政府的重视,成为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在这种形势下,各大城市选择发展轨道交通作为解决城市交通治本之策,符合国家的要求,是完全正确的。
由于相当多城市起步较晚,奥运会刚刚闭幕、世博会在即,城市交通拥堵日益严重,一些城市对轨道交通复杂性认识不足,研究不够,存在着急躁情绪,提出限期开工、限期完工的要求,中国城轨交通建设存在前期工作不足,调查研究不够的现象,规划、设计、施工各工作阶段周期短,工作有疏漏和失误,安
全隐患确实存在,安全方面问题不少。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20xx年6月29日制定国家安全生产法,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安全生产均应遵守。安全生产法7章79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都有详细规定和要求。安全生产法是中国从事生产活动单位安全生产最主要的法律,必须遵守。
安全生产法同时提出,消防安全、道路安全、铁道安全、水上安全和民航安全等,还应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关于交通运输安全方面的法规,仅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可以查出由劳动部、交通部、公安部、铁道部、建设部、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下达的,各类法规共有85项,但涉及城市轨道交通的行政法规仅有4項。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安全方面的
法律法规,不仅数量不足,而且不复敷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产品生产制造、运营的全过程。
(2)城轨交通安全方面标准规范不足。安全生产法第1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城轨交通由于起步较晚,城轨交通方面标准数量不足,城轨交通安全方面没有独立、系统的标准,有关安全方面要求,分散在各个标准之中。为了应对城轨交通建设的实际需要,城轨交通建设大量采用铁路标准和国际标准,部分城市根据本城市建设情况,制定一些地方安全标准。直到20xx年国内才制定第一部国家标准地铁运营安全评价标准。
由于缺乏深入研究,存在安全标准要求不一致、某些安全标准缺失的现象。近年来,国内开始借鉴国外风险分析理念和方法,由于国情不同、理解上的差异、引用的不规范、造成安全标准和规范的混乱和不一致。因此,建立新的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安全理念和分析方法,制定标准,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3)亟待建立完善的安全评价制度。安全评价工作是监督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之一,安全评价报告已成为企业生产安全和安全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安全评价工作起步较早,始于上世纪70年代,是伴随建设项目“三同时”而发展起来的,经过30多年的发展,国家安监局已陆续发布危险化学品、煤矿、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等10項安全评价技术导则,已授予108家评价单位资质证书。并由单一的评价扩展为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等4种类型,复盖了系统工程的全生命周期,适应了安全生产需要,安全评价已被写进安全生产法中,成为安全生产6大技术支撑体系之一。
20xx年国家安监局颁布了行业标准城轨交通安全预评价细则、城轨交通安全验收评价细则,建设部和质检总局颁布了国家标准地铁运营安全评价规范。规范了城轨交通安全评价内容。虽然中国工程建设的安全工作起步较早,但城轨交通的安全评价则起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