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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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Ⅱ级事件 (不良后果事件)
Ⅲ级事件 (未造成后果事
件)
Ⅳ级事件 (隐患事件)
05、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 2、鼓励自愿、主动上报; 3、全院范围内适用; 4、全院员工知晓率100%,医务人员充分理解
06、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原则
自愿性
07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处理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时限
08
09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奖惩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意义
10
01、什么是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 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 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 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 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培训
**市 2016.08.03
目录
一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 二 历年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析
一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
内容
01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概念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范围
02
03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04
05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原则
06
组织相关安全委员会讨论提出重大实施意见
院领导
召开院务会(决定实施意见)
报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 主管医师
二线主管医师
科主任
医务科
护理类不良事件:
• 主管(责任)护士
科室护士长
护理部
感控类事件:
当事医护人员
科室主任或科室护士长
感控办
医德医风类事件:
当事医护人员
科室主任或科室护士长
行政办
医疗器械类事件: 当事医护人员 科室主任或护士长
公开性
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 安全信息及其分析成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 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背报告人的 个人信息。
07、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处理流程
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重大事件 分管领导
上报医务科
一般事件(提出处理意 见)
0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范围
• 凡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院外转运病人时 发生的不良事件均属于主动报告的范围。
0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类型
• 1.信息传递错误时间:医师、护理、医技判定意见错误、医嘱错误(口头及书 面)、其他传递方式错误;
• 2.治疗错误事件:患者、部位、器材、剂量等选择错误、不认真查对事件(外二 科);
设备科 医务科
药物不良反应:当事医护人员
科室主任或科室护士长
药剂科
医务科
治安、保安事件:
当事医护人员
科室主任或科室护士长
保卫科
上报部门
医疗不良事件尚未发生纠纷的上报医务科,已发生纠纷的上报医务 科及分管领导。 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注:要向科主任汇报并邀请科主任参与 讨论) 感染相关不良事பைடு நூலகம்上报感控科 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 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后勤科 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院党总支 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
• 18.其它事件:非上列之异常事件。
0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级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 功能丧失。
Ⅰ级事件 (警告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 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与功能造成任何损 害体,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即可康复。
• 3.方法/技术错误事件:遗忘、未治疗、延期、时间、或程序错误、不必要的治 疗、灭菌/消毒错误、体位错误等(内一科护士);
• 4.药物调剂分发错误事件:医嘱、处方、给药、调剂等不良事件(门诊药房); • 5.输血事件:医嘱、备血、传送及输血不当引起的不良事件(检验科); • 6.设备器械使用事件: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针推科等); • 7.导管操作事件:静点滴漏/渗、导管脱落/断裂/堵塞、连接错误等(肿瘤二
• 11.物品运送事件:如延迟、遗忘、丢失、破损、未按急需急送、 品种规格错误等;
• 12.放射安全事件:如放射线泄露、放射性物品丢失、未行防护、 误照射等;
• 13.诊疗记录事件:包括诊疗记录丢失、未按要求记录、记录内容 失实或涂改、无资质人员书写记录等;
• 14.知情同意事件:如知情告知不准确、未行知情告知、未告知先 签字同意、告知与书面记录不一致、未行签字同意等(多个科室 没有签字就给与治疗);
(四)工作时间以外、周末、法定节假日期间情况应首先报行政总 值班。
Contents
09、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奖惩制度
奖罚机制 年度考核 不予奖励说明范围说明 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督查内容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知晓率考核
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 信息报告时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保密性
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 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 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非处罚性
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 所涉及人员和部门的处罚依据。
• 15.非预期事件:非预期重返ICU或延长住院时间(超出预期的二 期三期手术不愈合);
• 16.医护安全事件:包括针刺、锐器刺伤、接触化疗药、传染病等 导致损害的不良事件(医护人员被HIV、HBV等病人的针头或液 体污染);
• 17.不作为事件:医疗护理工作中已发现问题,但未及时处理及汇 报,导致的不良后果加重等事件;
08、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时限
早发现早报告 (一)一般事件(Ⅲ级事件和Ⅳ级事件)报告时限为72小时内;
(二)严重不良事件(Ⅰ级事件和Ⅱ级事件)或情况紧急者应在处 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职能科,事后在24小时内补填《医疗安 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三)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 (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明显重大医疗过失 造成患者严重后果、医闹参与的重大医疗纠纷等)紧急情况使用。
区);
• 8.医疗技术检查事件:检查人员无资质、标本丢失或弄错标本、试 剂管理、医疗信息沟通错误;迟报、漏报、错报结果等(内四 科);
• 9.基础护理事件:如摔倒、坠床、误吸、误咽、未按医嘱执行禁食 /禁水、无约束固定、烧烫伤事件等(多个临床科室发生,尤其外 二科);
• 10.营养与饮食事件:如饮食类别错误、未按医嘱用餐或禁食等;
Ⅱ级事件 (不良后果事件)
Ⅲ级事件 (未造成后果事
件)
Ⅳ级事件 (隐患事件)
05、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 2、鼓励自愿、主动上报; 3、全院范围内适用; 4、全院员工知晓率100%,医务人员充分理解
06、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原则
自愿性
07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处理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时限
08
09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奖惩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意义
10
01、什么是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 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 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 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 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培训
**市 2016.08.03
目录
一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 二 历年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析
一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
内容
01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概念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范围
02
03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04
05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原则
06
组织相关安全委员会讨论提出重大实施意见
院领导
召开院务会(决定实施意见)
报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 主管医师
二线主管医师
科主任
医务科
护理类不良事件:
• 主管(责任)护士
科室护士长
护理部
感控类事件:
当事医护人员
科室主任或科室护士长
感控办
医德医风类事件:
当事医护人员
科室主任或科室护士长
行政办
医疗器械类事件: 当事医护人员 科室主任或护士长
公开性
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 安全信息及其分析成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 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背报告人的 个人信息。
07、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处理流程
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重大事件 分管领导
上报医务科
一般事件(提出处理意 见)
0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范围
• 凡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院外转运病人时 发生的不良事件均属于主动报告的范围。
0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类型
• 1.信息传递错误时间:医师、护理、医技判定意见错误、医嘱错误(口头及书 面)、其他传递方式错误;
• 2.治疗错误事件:患者、部位、器材、剂量等选择错误、不认真查对事件(外二 科);
设备科 医务科
药物不良反应:当事医护人员
科室主任或科室护士长
药剂科
医务科
治安、保安事件:
当事医护人员
科室主任或科室护士长
保卫科
上报部门
医疗不良事件尚未发生纠纷的上报医务科,已发生纠纷的上报医务 科及分管领导。 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注:要向科主任汇报并邀请科主任参与 讨论) 感染相关不良事பைடு நூலகம்上报感控科 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 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后勤科 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院党总支 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
• 18.其它事件:非上列之异常事件。
0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级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 功能丧失。
Ⅰ级事件 (警告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 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与功能造成任何损 害体,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即可康复。
• 3.方法/技术错误事件:遗忘、未治疗、延期、时间、或程序错误、不必要的治 疗、灭菌/消毒错误、体位错误等(内一科护士);
• 4.药物调剂分发错误事件:医嘱、处方、给药、调剂等不良事件(门诊药房); • 5.输血事件:医嘱、备血、传送及输血不当引起的不良事件(检验科); • 6.设备器械使用事件: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针推科等); • 7.导管操作事件:静点滴漏/渗、导管脱落/断裂/堵塞、连接错误等(肿瘤二
• 11.物品运送事件:如延迟、遗忘、丢失、破损、未按急需急送、 品种规格错误等;
• 12.放射安全事件:如放射线泄露、放射性物品丢失、未行防护、 误照射等;
• 13.诊疗记录事件:包括诊疗记录丢失、未按要求记录、记录内容 失实或涂改、无资质人员书写记录等;
• 14.知情同意事件:如知情告知不准确、未行知情告知、未告知先 签字同意、告知与书面记录不一致、未行签字同意等(多个科室 没有签字就给与治疗);
(四)工作时间以外、周末、法定节假日期间情况应首先报行政总 值班。
Contents
09、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奖惩制度
奖罚机制 年度考核 不予奖励说明范围说明 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督查内容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知晓率考核
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 信息报告时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保密性
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 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 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非处罚性
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 所涉及人员和部门的处罚依据。
• 15.非预期事件:非预期重返ICU或延长住院时间(超出预期的二 期三期手术不愈合);
• 16.医护安全事件:包括针刺、锐器刺伤、接触化疗药、传染病等 导致损害的不良事件(医护人员被HIV、HBV等病人的针头或液 体污染);
• 17.不作为事件:医疗护理工作中已发现问题,但未及时处理及汇 报,导致的不良后果加重等事件;
08、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时限
早发现早报告 (一)一般事件(Ⅲ级事件和Ⅳ级事件)报告时限为72小时内;
(二)严重不良事件(Ⅰ级事件和Ⅱ级事件)或情况紧急者应在处 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职能科,事后在24小时内补填《医疗安 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三)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 (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明显重大医疗过失 造成患者严重后果、医闹参与的重大医疗纠纷等)紧急情况使用。
区);
• 8.医疗技术检查事件:检查人员无资质、标本丢失或弄错标本、试 剂管理、医疗信息沟通错误;迟报、漏报、错报结果等(内四 科);
• 9.基础护理事件:如摔倒、坠床、误吸、误咽、未按医嘱执行禁食 /禁水、无约束固定、烧烫伤事件等(多个临床科室发生,尤其外 二科);
• 10.营养与饮食事件:如饮食类别错误、未按医嘱用餐或禁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