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人员准入管理,保障实验室工
作的安全和实验人员的健康,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
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
安全事故,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
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
动等人员的管理,人员包括实验管理人员、工作人员、
进修人员、学生及其他因工作需要进入实验室的人员。
3.职责相关工作人员需要获得相应的准入资格才能进入实验室从事
实验活动。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
员准入工作的实施,并负有最终责任。
4.程序:
进入实验室的一般性要求:
4.1.1、只有告知潜在风险并符合进入实验室条件特殊要求(如经过免疫接种)的人,才能进入实验室。
4.1.2、在开展涉及有关病原微生物的工作时,实验室主任应禁止或限制人员进入实验室。
4.1.3、一般情况下,易感人员或感染后会出现严重后果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如,患有免疫缺陷或免疫抑制的人。
从事实验室检测人员特殊要求:
4.2.1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科学作风严谨。
4.2.2具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相关业务背景。
4.2.3具有相关的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4.2.4参加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2.5身体健康,无相关感染性疾病。
4.2.6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留取本底样品。
4.2.7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并登记备案。
4.2.8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4.2.8.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患发热性疾病;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妊娠;
实验室人员基本要求
4.3.1科室负责人
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熟悉国家相应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熟悉本科室病原微生物相关人员、环境、工作内容和相应的生物安全要求,熟悉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上报程序,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
4.3.2 实验室负责人
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的实验室工作经历,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掌握本实验室病原微生物相关人员、环境、仪器设备、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品和工作内容等情况,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有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4.3.3 实验室技术人员。
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熟练掌握有关标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通过所需的生物安全知识、技术考核,获得相应的上岗证,按要求参加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掌握相关技术规范,掌握与所承担工作有关的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风险,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3.4 实验活动辅助人员。
专职消毒人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与实验活动相关的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域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参加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人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并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
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进修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经中心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