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改革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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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构 : 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南省委发文号 : 湘发〔2009〕25号

颁布时间 : 2009-11-23

实施时间 : 2009-11-23

效力属性 : 有效

中共湖南省

委、湖南省

人民政府关

于全面推进

长株潭城市

群“两型”社

会建设改革

试验区改革

建设的实施

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全国资

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以下简称“两

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改革

建设进程,促进长株潭城市群更好更快

发展,根据国务院国函(2008)123号文

件精神和《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

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总体方案》,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以“两型”为主题、规划为龙头、产业为支撑、重大项目为抓手、改革创新为动力、法制为保障,解放思想,先改先试,着力构建“两型”政策支撑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力争在综合交通、环境治理、产业升级、示范区建设、城乡统筹、低碳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到2010年初步形成长株潭城市群整体推进、竞相发展的新格局,切实增强区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科学跨越、富民强省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具体目标。一是规划体系全覆盖。编制完成15个专项规划,开展“3+5”

八市总体规划修编,形成高起点、多层次、全覆盖的规划体系,健全完善保障规划实施的法规体系和执行机制,确保规划落实。二是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基本形成。科学布局、统筹谋划试验区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城际轨道交通、骨干公路、港口站场等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群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初步形成城市群共建共享的综合基础设施框架体系。三是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显著进展。加快优势企业整合壮大、优势产业集群集聚,积极培育和扶持“两型”新兴产业,为建设

现代产业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四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各项改革全面启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突破,湘江流域等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试验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循环经济发展初具规模。

工作中要始终注意和把握四个方面。一是保增长与“两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二是抓住中央扩大内需机遇,在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基础工作上实现重点突破。三是勇于创新,以超常规举措推进改革。四是上下协同推进,加强部省合作,坚持省统筹、市为主,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

二、主要任务

2009—2010年,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强化规划的统领作用,基本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和执行机制。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引领,不断完善顶层设计,确保规划的先进性和高起点,认真做好下位规划的编制和提升工作,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建立严格的规划执行机制。

1.编制提升专项规划。由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型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抓紧编制或提升湘江流域治

理、城市群环境同治、生态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布局、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综合交通、水利、信息同享规划,以及“3+5”城市群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心区空间开发与布局规划、示范区建设投融资规划。其中,国土规划3年内完成,其余14个专项规划力争2009年完成。

2.同步修编“3+5”八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区域规划新增的城镇建设空间进一步落实,引导八市基础设施对接共享、产业合理分工布局,3年内完成八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指导宁乡县、长沙县等县做好城乡一体化规划。

3.完成示范区规划编制。2010年完成五大示范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其中,昭山示范区(九华片区除外)总体规划由省直接组织编制,其余由省提出规划要点,协调、指导各市具体编制。

4.加强规划管理实施。完成《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修订,2010年出台《条例》实施细则。建立项目规划审核制度、重大规划衔接制度、规划动态管理制度等,所有建设项目和用地审批必须符合区域规划。建立省、市规划局局长联席会议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投融资规划等重大规划进行统筹协

调。加强现场巡查、督察,强化规划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二)突出轨道交通、骨干公路建设,加快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坚持适度超前、统筹协调、突出“两型”的原则,以轨道交通为骨架,打造长株潭同城交通、周边五市城际复合走廊、中部国际航空枢纽、长江中上游航运中心、全国陆运大通道五大核心系统,构建陆域通道畅通无阻、航空航运网络发达、各种交通方式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体系,推进长株

潭公交同城。

5.加快城市群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建设以长株潭为中心,覆盖“3+5”八市重要城镇的城际轨道交通系统。由我省和铁道部共同投资建设。力争长株潭和长益常两条线路尽早开工。

6.推进国铁建设。2009年力争沪昆客运专线湖南段、石长复线、荆州——岳阳——吉安铁路、娄邵铁路扩改建等开工,加快怀邵衡、张娄衡、黔张常、常岳九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10年开工建设。

7.加快骨干公路建设。2009年,建成芙蓉大道一期、红易大道等城际干道,长株、衡炎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洞株、板霞、天易、九华、坪塘、芙蓉大道二期、益宁等城际干道,以及炎陵分路口至炎陵县城、京港澳高速长沙连

接线、长沙绕城高速东北段和东南段、通城界至平江、浏阳至醴陵、醴陵至茶陵、炎陵至汝城、茶陵至界化垄、临湘至岳阳、大围山至浏阳、新化至溆浦等高速公路;启动麓东、金洲至星沙、韶山至江背、株潭快速南环、星沙至渌口等城际干道前期工作。

8.加快港口站场建设。加强以湘江为重点的“四水”航道综合治理,建设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长株潭组合港、岳阳港,打通对接泛长三角的江海联运通道。加快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改扩建。优先建设公交枢纽工程,促进各种交通设施的衔接,构建一体化的交通换乘系统。(三)抓住产业调整与振兴的契机,加快推进“两型”产业发展。以实施产业振兴规划为契机,着力建设大项目、培育大企业、构建大园区、发展大集群,形成以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为龙头,以先进制造业为基础,以新能源、环保产业为突破,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两型”产

业体系。

9.打造产业发展龙头。全面对接国家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抓紧组织实施我省“9+3”产业振兴规划,促进产业向高端化、“两型”化、高新化发展,迅速提高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的竞争力、支撑力和带动力。一是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骨干企业加强与央企的对接、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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