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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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免学费政策
针对全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免学费资金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补助学校;对于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国家助学金政策
针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六盘山区等11
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同心县、海原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20%计算。
学生本人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由当地民政、扶贫、残疾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公示。
以下学生优先资助: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持有当地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乡低保证;
3、父母双亡,无经济来源;
4、父母残疾造成经济困难;
5、因不可抗拒灾害造成经济困难;
6、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无钱医治;
7、学生本人残疾;
8、军烈属子女。
如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审资格:
1、出现违纪现象,收到纪律、刑事处分的;
2、无故缺考的,学习成绩有一门不合格的;
3、没有按规定完成学业的;
4、学习期间退学的和不经批准无故离校的;
5、隐瞒家庭经济状况,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助学金的。
三、“9+3”职业教育资金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全面促进教育公平,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我区固原地区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免补政策,2017年春季学期扩大到山区九县。
1、资助对象:山区九县(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免除住宿费800元、书本费400元、增补生活费500元。
四、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是中职阶段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配套措施,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针对我区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从而获得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实习单位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顶岗实习作为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技能的重要环节。对中职学生来说,它更是一个能够在真实工作环境下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的重要步骤。
五、校内资助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自治区及地方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同时建立相应的校级资助体系,从事业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经费,用于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资助标准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切实帮助中职贫困学子实现求学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