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微腐败的危害成因及其治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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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一、引言腐败问题作为社会问题中的高发问题之一,一直以来都屡见不鲜。

尤其是在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更是严重。

本文将对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力求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分析1. 腐败问题的定义腐败问题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权获取私利或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它严重损害了公众利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对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建设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2. 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特点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1)贪污行为普遍存在:贪污是基层群众身边最常见也最直接的腐败行为。

公职人员往往通过侵吞公款、挪用资金等手段获取私利。

(2)权力寻租现象严重:基层政府的权力相对较小,但是往往也是权力寻租的主要对象。

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问题比较普遍。

(3)不作为与乱作为并存:一方面,有部分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提供公共服务,导致了基层群众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一些公职人员乱作为、搞形式主义,严重干扰了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3. 影响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原因(1)体制机制不完善: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与体制机制的不完善有关。

一方面,基层政府的资源有限,公职人员的工作条件较差,容易引发腐败问题;另一方面,对公职人员的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容易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2)工作环境与社会风气的影响: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也与工作环境和社会风气的影响有关。

一方面,基层公职人员经济收入相对较低,工作压力大,容易受到利益的诱惑;另一方面,社会风气的不正之风、价值观的扭曲也使得腐败问题易发生。

4. 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危害(1)损害民众利益:腐败行为导致公共资源被侵占和浪费,使得民众的利益无法得到实质性保障。

(2)打击经济发展:贪污腐败等行为不仅使得公共财政损失惨重,而且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

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

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基层干部违反党纪国法、利用
职权谋取私利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党风廉
政建设和社会稳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

本文就基层不正
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方案进行探讨。

一、问题分析
基层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违规收礼、红包、消费卡等物品。

一些干部利用职权收受礼品、红包等,存在不正之风。

2.挥霍公款。

一些干部利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消费,
挥霍公款,损害公共利益。

3.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一些单位干部配备的公务用车过多,存在私人使用、违规使用等问题。

4.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

一些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存在腐败行为。

二、整治方案
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需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入手。

1.制定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

治理“微腐败”问题防治对策研究

治理“微腐败”问题防治对策研究

治理“微腐败”问题防治对策研究一、微腐败问题的现状与危害1.1 微腐败的现状当前,我国微腐败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发生在基层的微腐败问题较为严重,如村官、社区干部等。

(2)涉及民生领域的微腐败问题较为突出,如教育、医疗、住房等。

(3)微腐败行为手段多样,如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

1.2 微腐败的危害(1)损害国家形象。

微腐败虽然金额不大,但损害了国家的整体形象,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2)削弱社会凝聚力。

微腐败导致社会风气恶化,削弱了社会凝聚力。

(3)影响社会公平正义。

微腐败损害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

二、微腐败问题的成因2.1 制度漏洞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微腐败行为的界定和处罚不够明确,导致微腐败行为难以被发现和查处。

2.2 监管不力基层监管部门对微腐败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监管力度不足,导致微腐败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2.3 道德缺失部分公职人员道德沦丧,利益驱动使其陷入微腐败的泥潭。

三、微腐败问题的防治对策3.1 完善法律法规(1)明确微腐败的定义和范围,便于识别和查处。

(2)提高微腐败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威慑力。

(3)加强对微腐败行为的预防性规定,如利益冲突回避、财产申报等。

3.2 加强监管(1)完善基层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

(2)加大审计、巡视等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3.3 强化道德教育(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公职人员的道德素养。

(2)开展廉洁教育,引导公职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表彰廉洁奉公的典型。

3.4 创新防治手段(1)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防治微腐败的准确性。

(2)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前预防微腐败问题。

(3)加强与民间组织的合作,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四、具体措施与实施步骤4.1 制定防治微腐败实施方案明确防治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4.2 开展微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治理。

关于纠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调查思考

关于纠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调查思考

关于纠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的调查思考近年来,各级坚决贯彻“两个全面从严”要求,大力纠治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基层法纪越来越严、风气越来越正、生态越来越好。

但从调查了解、各级通报和工作掌握情况看,当前基层风气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甚至呈现隐形变异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研究解决。

一、当前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主要表现通过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调查,感到当前基层“微腐败”和不正之风主要表现为十个方面。

一是人情关系影响较深。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末端延伸,“微腐败”逐步销声匿迹,但一些穿“隐身衣”、打“擦边球”的情况也有所显现。

有的下级给上级网上代购物品,快递烟酒、茶叶、水果等土特产,节日、生日微信发红包;有的为了拉近关系,给干部骨干的家属孩子网上比赛拉票,频频转发朋友圈、微信群,为领导“新动态”点赞;有的干部骨干以团购优惠为幌子暗示官兵集体购物,或者暗示官兵到自己亲友网店刷单、购物,给做微商亲友点击关注、宣传推广;有的新兵帮老兵网上充值、购买会员账号和游戏装备等。

二是特权思想隐蔽作怪。

有的主官把文书当“秘书”,把通信员当“公务员”,足不出户饮食起居有“保障”,生活用品靠“捎带”,日常费用靠“垫付”,脏衣脏物靠“帮洗”,甚至讲课稿也让文书准备、查铺查哨让老兵代替。

有的班长摆老资格、搞特殊,自己分内工作让新兵干,集体活动能躲则躲,搞“非权力影响有的基层干部不准战士正课时间使用手机,自己却旁若无人玩手机游戏。

三是敏感事项尚未脱敏。

基层事务涉及内容多、覆盖范围广、敏感程度高,特别是在军士选晋、评功评奖、入党考学、骨干配备、技术学兵选调等问题上,有的基层单位处理不公正,不能一视同仁,搞你亲我疏、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甚至暗箱操作,公开公示、民主测评、民主评议走了过场、流于形式,背后却吃拿卡要、捞取好处。

有的机关干部插手干预基层敏感事务,为特定人递条子、打招呼、搞暗示。

多措并举防治结合大力加强基层“微腐败”问题治理——营山县脱贫攻坚工作调查报告

多措并举防治结合大力加强基层“微腐败”问题治理——营山县脱贫攻坚工作调查报告

多措并举防治结合大力加强基层“微腐败”问题治理——营山县脱贫攻坚工作调查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今年7月至 10月,我局聚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全员出动,在全县大力开展了2018 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审计调查,对全县53 个乡镇、20 多个县级部门和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全面审计调查,深入揭示脱贫攻坚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深挖细查扶贫领域基层“微腐败”, 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力度,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纪律作风整顿,保障了扶贫资金安全。

一、脱贫领域基层“微腐败”的主要表现脱贫领域“微腐败”涉及脱贫攻坚工作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表现的形式多种多样,比较典型的主要有骗(套)取扶贫资金、虚报冒领、公款私存、优亲厚友等形式。

(一)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一是骗(套)取扶贫资金。

个别村在苗木采购过程中,通过编造虚假资料、违规操作、虚高价格、虚假验收、无依据付款等手段,骗取国家扶贫资金;个别村用同一份发票列支不同的项目支出,虚列支出套取扶贫资金。

二是违规占用小额信贷资金及存款利息。

个别村干部及家属代贫困户申请小额信贷资金后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均据为已有。

三是违规使用扶贫资金。

个别贫困户脱贫后,继续占用公益性岗位,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个别贫困村利用“三边资金”替帮扶人员支付坝坝宴费用。

(二)工程建设与管理方面。

一是违规发包工程。

调查发现,普遍存在对项目承包人资质审查不严格、向无资质的自然人发包工程、指定工程承包人、拆分项目规避比选或竞争性谈判等问题。

二是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部分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和管理费用,未按合同约定扣留质保金;个别单位不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图纸施工,不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对质量不达标的项目进行整改。

三是工程不验收或验收不真实。

普遍存在工程项目不验收即按合同价款支付工程款,或在验收过程中走过场、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导致多支工程款。

治理“微腐败”问题防治对策研究

治理“微腐败”问题防治对策研究

治理“微腐败”问题防治对策研究一、引言“微腐败”是指发生在基层、涉及金额较小、影响范围有限的腐败行为。

虽然单个“微腐败”行为所涉及的金额不大,但其对党和政府形象、社会公平正义以及国家治理体系的破坏作用不容忽视。

近年来,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治理“微腐败”问题已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从分析“微腐败”的特点、危害及成因入手,提出针对性的防治对策。

二、“微腐败”的特点1. 发生范围广:微腐败现象普遍存在于基层政权、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个领域,具有较强的普遍性。

2. 涉及金额小:微腐败行为所涉及的金额相对较小,往往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之间,但累积起来,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失。

3. 影响范围有限:微腐败行为虽然影响范围有限,但对当事人和相关单位的声誉、形象造成较大损害。

4. 隐蔽性较强:微腐败行为往往采取隐蔽手段,难以被发现和查处。

5. 反复性强:微腐败行为容易反复发生,具有较强的顽固性。

三、“微腐败”的危害1. 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微腐败行为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

2. 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微腐败行为导致社会资源分配不公,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

3. 危害国家治理体系:微腐败行为破坏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正常运行,降低了国家治理效能。

4. 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微腐败行为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四、“微腐败”的成因1. 制度不健全:一些基层单位制度不完善,为微腐败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2. 监管不到位:基层监管部门力量薄弱,难以对微腐败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3. 价值观缺失:部分党员干部价值观缺失,道德沦丧,容易陷入微腐败的泥潭。

4. 人情关系复杂:基层社会人情关系复杂,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微腐败现象。

五、防治“微腐败”的对策1. 完善制度体系(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基层单位各项制度,堵塞漏洞,防止微腐败行为的发生。

“微腐败”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

“微腐败”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

“微腐败”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微腐败"是指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一种轻微的腐败现象。

虽然它通常不会引起较大的社会影响,但却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公共资源的分配和社会的公平公正。

在这种情况下,有效治理微腐败,成为了当下政府和社会应该重视的问题。

本文将对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和治理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微腐败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小额贿赂在一些基层行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单位,由于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不高,经济收入不稳定,往往会以收受小额贿赂的方式来补贴家用。

虽然这种行为看似微小,但长期下来将对公共服务造成一定程度的浪费和不公平。

2.“吃拿卡要”一些工作人员在处理日常工作中,经常以便利条件或者资料服务为由,向民众索要好处,或者私自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以换取个人利益。

这种行为虽然不如传统腐败那样大张旗鼓,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秩序。

3. 职权滥用一些公职人员在工作中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

比如以徇私舞弊的方式,提前泄露公共资源分配的信息,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

这也是微腐败的一种表现形式。

以上这些微腐败现象,虽不如大额贿赂那般惹人注目,但是却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平公正的秩序。

二、微腐败的治理对策要有效治理微腐败,需要政府、社会和公民共同努力,采取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以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政府部门应当针对微腐败现象,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明确微腐败的界定和处罚标准,从而形成制度约束,杜绝微腐败现象的发生。

2.加强监督管理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基层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和职责认识的教育,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和服务意识。

3.提高公职人员待遇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基层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保障,提高其收入水平,提高公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基层微腐败治理的措施和打算

基层微腐败治理的措施和打算

基层微腐败治理的措施和打算基层微腐败治理是维护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正义以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

以下是基层微腐败治理的一些措施和打算:1. 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包括纪检监察、审计、巡察等部门,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基层单位的工作规章制度,明确权责,规范工作流程,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强化基层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和决策程序,提高透明度。

3. 培训和教育:●对基层公务员进行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他们的廉洁意识和道德水平。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倡导廉洁文化,树立正气。

4. 严惩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腐败行为,包括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等,要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鼓励群众举报腐败行为,建立有效的举报机制,并对举报人予以保护。

5.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决策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防止以权谋私。

●推动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的公开评议和监督。

6.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改善基层政府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减少腐败发生的机会。

●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提高决策科学性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7. 推动法治建设:●依法加强基层单位的管理,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建设法治政府,推动基层法治建设,让法律成为约束和保护的工具。

8.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基层微腐败治理需要多方合力,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媒体和公众的参与。

通过持续的改革和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基层微腐败现象,提升政府的廉洁性和服务水平,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微腐败”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

“微腐败”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

“微腐败”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微腐败指的是相对于大规模腐败而言的一种小规模、零星、隐蔽的腐败现象。

通常是指个别官员、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权力、地位、资源等进行以获取私利的行为。

微腐败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违规发放津贴、奖金、报销个人消费的费用、利用职权为家人、亲友或自己谋取私利、变相索贿等行为。

虽然微腐败在具体行为上不如大规模腐败那么离谱,但是它可能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同样不能忽视。

针对“微腐败”现象,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治理对策,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

一、微腐败的表现形式1. 违规发放津贴、奖金。

一些官员、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发放津贴、奖金,或者违规提高部分费用标准,将差额据为己有,实际上是利用公权谋取私利。

2. 报销个人消费的费用。

有些人员将个人的消费费用报销成公务费用,以此来获取非法收入。

3. 利用职权为家人、亲友或自己谋取私利。

一些公职人员为了谋取私利,利用自己的职权为家人、亲友或自己谋取私利,利用职权换取私利。

4. 变相索贿。

有些官员利用职权要求他人提供各种各样的好处,或者通过变相的方式来收受贿赂,以此来获取私利。

二、治理微腐败的对策1. 完善惩治制度。

对于微腐败的惩治力度应加大,建立健全惩治机制,建立追责问责制度,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 加大监督力度。

对于公职人员的行为应进行更加细致的监督,对于每一笔费用都应该有详细的审批程序和监督环节。

3. 完善制度建设。

健全相关制度,对于各项费用、津贴、奖金等应建立更加合理、公开、透明的制度,防止制度漏洞被利用。

4. 加强教育培训。

对于公职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政教育,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

5. 增加举报奖励。

建立健全的举报制度,对于发现的微腐败行为由于权力关系难以查处,提供相应的举报奖励,鼓励人们参与监督,发现和揭露腐败行为。

6. 加强社会监督。

逐步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让社会公众参与到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问责,提高公职人员的公信力。

三招防治“微腐败”

三招防治“微腐败”

三招防治“微腐败”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它不仅影响了政府和企业的正常运行,还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中国,反腐败工作已经成为国家的重要战略,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

除了大规模的腐败事件之外,还存在着一些“微腐败”,它可能不那么引人注目,但同样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为了打击“微腐败”,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

以下就是三招防治“微腐败”的方法。

第一招:建立规范的制度和程序“微腐败”通常发生在组织机构的一些细节操作中,例如审批流程、资源分配、人事调动等。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首先需要建立起一套规范的制度和程序,保证组织运作的公正和透明。

这样一来,不法分子很难找到可以钻空子的机会,有效遏制了“微腐败”的滋生。

建立规范的制度和程序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一个规范的制度和程序可以让工作变得有条不紊,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和纠纷,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资源成本。

这样一来,不法分子也就失去了对机会的渴求,自然不会去触碰法纪的底线。

所以,建立规范的制度和程序可以有效地防治“微腐败”。

第二招:加强监督和审查建立了规范的制度和程序并不代表腐败问题就可以自动化解决,因为腐败分子往往可以借助各种手段规避制度的约束。

加强监督和审查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监督和审查的力度越大,越能有效地发现并打击腐败行为。

在加强监督和审查的我们还需要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一方面,我们要依托内部监督机制,建立起从管理者到普通员工的监督网络,确保每个岗位都能够被监督和约束。

我们还要建立外部监督机制,例如民主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等,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腐败问题的治理中来。

第三招:加强道德教育和文化建设腐败问题最终还是要从思想观念上解决,加强道德教育和文化建设是非常关键的。

只有提高人们对腐败的警惕意识和道德底线,腐败问题才有可能根本上得到解决。

我们需要在学校教育中加强腐败问题的宣传和教育。

要让学生们从小就养成热爱正义、厌恶腐败的良好观念,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浅谈村级组织腐败成因及治理对策

浅谈村级组织腐败成因及治理对策

浅谈村级组织腐败成因及治理对策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逐渐受到重视。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些村级组织腐败问题的出现,这对于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本文就浅谈村级组织腐败成因及治理对策。

一、村级组织腐败的成因1、制度漏洞随着村庄内部的改革开放,村级组织也随之改革,但是在改革设计中,制度上存在着漏洞,容易出现诸如村委会及村干部权利过大、责任过小、选择方式存在人情关系等问题。

2、村民经济落后由于种种因素,如地理位置、人口结构等原因,一些农村地区的农民经济条件仍然相对较差,容易被村干部利用,出现一些腐败现象。

3、村民权利缺乏保障在村庄的改革过程中,有些村民权利得不到保障或保障不够充分,缺乏对基层组织的监督和约束,而村干部也依赖于个人的行为能力去承担村庄里面的行政职务,权利相对比较集中。

4、文化水平普遍低下村庄里面很多农民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容易被村干部甚至是非法借款人操纵,获得个人利益,而农民则经常处于相对较为被动的地位。

二、治理对策1、加强制度制定合理科学的规章制度,明确村委会和村干部在本职工作中的责任,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制度漏洞,减少腐败现象的出现。

2、推行透明化操作在村庄内部推行透明操作,记录每一次会议的内容,使村民有机会随时了解行政部门的决策过程,村民可以受到保护,村民更加信任村委会的工作。

3、建立民主选举制度建立有效的民主选举制度,对村委会的职位竞聘公开透明,避免个别干部的推举或钦点,防范一些领导骨干的垄断,减少腐败产生的环境。

4、加强农民权利保护增强农民的权利意识,对基层组织的重要性和参与决策的能力进行培训,增强其参与村庄管理的意识,提高他们对村庄管理的控制能力,并加强对其权益的保护。

综上所述,要想治理农村村级组织腐败问题,就需要深入挖掘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加大制度规定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加强村民的权力保障,建立有效的民主选举体系,并保护农民的知识产权,这样才能更好地治理腐败现象。

农村“微腐败”的形成机理及治理对策

农村“微腐败”的形成机理及治理对策

农村“微腐败"的形成机理及治理对策O刘涛是指发生在基层单位,普通党员干部可能涉及的违规违纪行为,是一种典型的公权乱用的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微腐败'问题,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

在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下,有效防治农村'微腐败”问题,巩固基层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对增强群众的信任感和获得感、夯实党在农村的群众基础、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腐败治理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一、农村'微腐败'的特点在影熟人特质的农村社会,传统的道德伦理和地方规范作用明显,农村'微腐败”具有“以权谋私”和违背道德习俗的突出表现,具有多发性、多样性、群体性、微小性等特点。

(一)“微腐败”的多发性基层“小微权力”一旦被放任,就容易形成“染缸效应”,快速发酵、滋生和蔓延。

据统计,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部门处分的乡科级干部达9.1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达到39万人。

2019年全国处分的乡科级干部为&5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为37.7万人,每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基层干部多达40万人以上。

由此可见,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十分严重,反腐任务十分艰巨。

我们要高度重视基层尤其是农村“微腐败”易发多发问题,其量大面广,发生在群众身边、日常生活之中,危害极大。

(二)“微腐败”的多样性农村伽败”会发生在裁领域,包括扶贫政策、拆迁补偿、项目建设、低保资源、房屋租赁等经济民生领域。

主要表现为:在拆迁补偿中侵占公款,挪用扶贫资金,对五保户和低保户名额进行关系化分配等,严重破坏了公共资源配置的公正性,降低了村级组织的公信力。

此外,政治选举中的贿选、黑势力介入、打击报复等现象也存在,比较典型的就是在农村换届选举中,有些竞选人利用金钱、利益等收买选民,使选举失去綁性;有些竞选人借助黑恶势力打击威胁竞争对手、威逼群众投票等。

有些村庄由于管理不到位,黑恶势力渗透到村级组织,横行乡里、欺行霸市,严重危害农村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微腐败”的表现形式以及治理的对策建议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微腐败”的表现形式以及治理的对策建议

纪检监察调研报告:“微腐败”的表现形式以及治理的对策建议“微腐败”看起来小,但也可能导致“大祸害”,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近日,XX市结合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对“微腐败”进行了深入调研、系统分析,着力找准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一、“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2017年5月以来,全市共立案“微腐败”问题1892件,查处1611件1739人。

通过对案例的全面研判、深入分析、系统梳理,“微腐败”主要表现形式大致有以下几种:“小公权、大任性”,以权谋私。

这是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主要表现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少数基层干部将手中公共“小权力”沦为牟取私利的“大利器”,违规任性利用权力捞取好处。

“巧隐形、悄侵占”,乱收私分。

主要集中表现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公开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导致挪用、侵占集体“三资”案件时有发生,也有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虚报经费、收受红包等现象。

“巧立名、谋私利”,吃拿卡要。

群众办事时,虽然“门好进”“脸好看”了,但依然“事难办”,甚至还存有推诿扯皮、雁过拔毛、收受克扣、收取好处、索要钱物等现象。

“劫公利、济内戚”,优亲厚友。

有的基层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拆迁改造、招投标、集体“三资”、惠民补贴、扶贫救济、低保社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等、公开不透明或选择性公开以及社区居民维权意识缺乏等情况,违规为亲朋好友谋取私利。

“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

一些干部对待工作庸懒散浮拖,对待群众生冷横硬推,作风不实、漠视群众等,存在“不贪不占,啥也不干”“廉而不勤,勤而无效”“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只要不出事就行”等懒政怠政思想。

二、“微腐败”的成因分析管党治党责任传导力度递减。

三招防治“微腐败”

三招防治“微腐败”

三招防治“微腐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腐败现象也在不断的演变、蔓延和变异,其中微腐败现象已经日益凸显。

微腐败虽然不如大案重案,但其危害同样不容小觑,因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

一、创新监督方式,防止微腐败现象滋生微腐败往往在监管不到位、操作环节不透明的情况下才能产生,因此我们需要采取创新的监督方式提高监管效率,防止微腐败现象的滋生。

例如:1.网上问责:通过网络平台公开发布被投诉人的信息,让被投诉人面对大众,有利于更有效地落实问责。

2.工作日志监督: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加强对公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作透明化,防止微腐败现象的产生。

3.政策和业务培训:加强对公务人员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让他们明白自己的岗位需要具备的职业素养和能力,从而提高工作质量,防止微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微腐败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和渠道,及时发现和处理微腐败现象,是防治微腐败的重要措施。

例如:1.加强内部审计:对各部门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质量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审计,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加强对各类公共资源的管理和监管:建立健全的公共资源监管机制,加强对公共资源的使用和流转过程的监督和控制,防止微腐败现象的滋生。

3.建立监察机制:建立独立的监察机构,加强对公务人员的监管,对于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理,并将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法律惩处,实现零容忍适时出台、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增强法律惩处力度是防治微腐败现象的重要手段。

例如:1.完善惩治微腐败相关法律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对微腐败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让微腐败分子知难而退。

2.加强对微腐败行为的监督和打击:对于微腐败行为,要及时、严格、公正地惩处,形成对微腐败的威慑力。

3.加强司法信息公开:对于微腐败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开,引导公众理性看待微腐败问题,减少不必要的社会焦虑。

总之,防治微腐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和公众共同努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监管机制和法律惩处力度,才能真正实现预防和摧毁微腐败的目标。

基层微腐败的治理建议及对策研究

基层微腐败的治理建议及对策研究

基层微腐败的治理建议及对策研究“微腐”虽小,却伤根基,治理基层微腐败关乎民生福祉。

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职责。

贫困村、贫困户是脱贫攻坚各类政策、项目、资金的最终落脚点,是监督的重中之重,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把监督关口不断前移,紧盯脱贫攻坚领域政策宣传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项目实施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干部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坚持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强化追责问责,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扎实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

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做到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让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基层党员干部代表着基层党和政府的形象,与老百姓有最直接接触。

在金钱利益面前,一部分人往往心存侥幸,认为贪的少、拿的少,神不知鬼不觉就不会被发现,看似吸血不多,但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造成的恶劣影响却不小,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治理“微腐败”要标本兼治,既要夯实治本的基础,又要敢于用治标的利器。

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

“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

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当前,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治理“微腐败”不分大小。

小病不治,必成大病。

基层腐败涉及金额虽不大,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若基层干部看见金钱就收,手里有权就使,往往使得党和国家的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走偏,造成的影响和危害深远,将动摇党执政的根基。

治理“微腐败”必须下足功夫。

滴水尚不可一日石穿,基层党委政府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开展专项督查和自查,挨家挨户的走访,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意见,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进行认真核查反馈,不轻易放过任何一条模糊的线索。

“微腐败”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

“微腐败”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

“微腐败”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微腐败”是指一些看似微不足道、不被人们所重视的不正之风,但其实它们的发展恶劣,会对整个社会造成很大的损害。

微腐败的一般表现形式包括:规章制度不严格执行、公共资源的分配和利用存在不公平现象、一些小额财务的不规范操作等。

为了有效治理微腐败,我们需要有一系列的对策来应对不同的情况,下面就是一些常见的微腐败表现形式及治理对策。

1. 规章制度不严格执行这是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当很多规章制度都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时,就会出现一些不正之风。

例如,某些单位可能存在一些不严格管理、基层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行修订规章制度之外进行不规范操作等。

治理对策: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同时,要加强对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执行,加强对一些制度不落实情况的查处,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约谈甚至开除相应人员,让规章制度成为权威巨大的力量。

2.公共资源的分配和利用存在不公平现象公共资源的分配和利用存在不公平现象,是一些人甚至团体通过熏染、腐化、利益交换等手段来获得非法利益,这样将会导致一些资源的长期局势不竭、产生公共利益的缺失。

治理对策:提高公共资源分配机制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完善公共资源的交易平台,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流程,确保公共资源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使用。

同时,在资源分配和利用过程中,要去掉政治化和人情化等不合理的因素,把公共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放在规范和公正的轨道上。

3. 一些小额财务的不规范操作一些更小的财务操作中可能存在一些不规范操作,例如使用公款支付私人账单、作废票据资料假装支出等等。

虽然这些不规范操作看似不是很严重,但却会逐渐造成资金流失、损害财政利益等问题。

治理对策:将要做的首要事项是加强财务监管和制度建设,建立起内部控制和审查制度,完善财务管理流程,规范审批流程,减少财务风险和损失。

其次,要加强财务风险的预警与防范,在发现不规范操作的情况下要能及时地及时查处和处理。

4. 构建公共监督机制针对微腐败不断地创新培养公众的监督意识,维护团结和稳定的社会风气,保护公共利益。

基层不正之风的表现及治理对策建议

基层不正之风的表现及治理对策建议

基层不正之风的表现及治理对策建议基层不正之风是指在基层单位(如村级、社区、学校、企业等)出现的违反法纪、失职渎职、腐败贪污等现象。

这种现象会严重影响基层单位的正常运作,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为了治理基层不正之风,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基层不正之风的表现包括违法乱纪、违背公序良俗、权力寻租等。

在基层单位中,一些人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招标、村级经济、学校管理等方面谋取私利,导致资源的侵占和不合理分配。

一些领导干部腐化堕落,操办婚丧嫁娶铺张浪费公款,甚至出现各种贪污腐败行为。

这些表现都需要引起我们的警惕。

针对基层不正之风,应采取一系列治理对策。

首先,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组织制度。

建立健全基层单位的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配备机构、纪委、监察委等专门机构,监督和纪律教育干部。

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减少将权力变为私利的机会。

其次,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健全法治机制。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打击腐败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法律教育,提高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让大家知法守法,不敢违法乱纪。

第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基层单位的内外监督机制,包括纪委、人民代表大会、媒体、舆论等多方面力量的共同监督。

同时,开展定期的巡查督查,实行透明公开的决策过程,提高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四,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和群众素质。

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法制教育等培训活动,提高基层干部的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同时,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五,加强社会监督,建立舆论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舆论监督、曝光腐败行为,推动基层不正之风的治理。

鼓励公众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提供线索、举报违法违纪行为,搭建健康的社会环境。

总之,基层不正之风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治理之道必须从多方面入手,综合施策。

微腐败”的表现及治理对策

微腐败”的表现及治理对策

(作者单位: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科“微腐败”的表现及治理对策◎牟宗钧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首次提出“微腐败”,特别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

2017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专门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腐败问题作出部署,传递了国家对治理“微腐败”的信号。

2017年10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

2018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再次提出“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除黑恶势力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把治理“微腐败”引向深入。

由此可见,随着反腐败斗争向前向深推进,基层“微腐败”治理工作已成为当前反腐工作的首要内容。

一、基层微腐败的特点一是事小多发。

基层“微腐败”相比“大老虎”而言,往往显得微不足道,因为它本身涉及的金额小,表面上看危害不大。

例如接受服务对象私人宴请后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年底服务对象举办活动时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职工群众对此司空见惯、习以为常,这样就无形助长了“微腐败”的歪风邪气。

“微腐败”就发生在群众身边,它直接暴露出部分基层管理人员的宗旨意识弱化、纪律观念淡薄。

二是隐蔽性强。

“微腐败”行为往往打着“人之常情”、“处事之道”的幌子,实则进行一些“潜规则”的操作,与正常的人情往来模糊混淆,钻纪律的空子,实施行为种类繁多,方式灵活,违规违纪成本不高,更多是人与人之间的秘密交易,具有十足的迷惑性和隐蔽性。

“微腐败”虽然涉及的财物金额小、数量少,但是对党员干部的腐蚀危害是不容忽视的。

一旦接受了“微腐败”,就会自然而然放松自我管理,丧失理想信念,积少成多,由量变引发质变。

三是危害性大。

“微腐败”强调的是基层“微”权力,呈现出越往基层“微”权力越凸显的趋势,有着“县官不如现管”的特点。

基层员工在遭遇到侵害其自身利益问题时往往会束手无策,更没有在遭到不公平待遇时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试述“微腐败”现象及惩治对策

试述“微腐败”现象及惩治对策

试述“微腐败”现象及惩治对策1. 引言1.1 微腐败的定义微腐败是指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或者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权力或者资源为自己谋取私利的不正当行为。

微腐败相比于传统的腐败行为,其涉及金额较小,涉及范围不够广泛,但危害同样严重。

微腐败的形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小额贿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

微腐败的特点主要是隐蔽性强、难以被发现,容易被忽视和纵容,但其潜在的破坏力和恶劣后果不容忽视。

加强对微腐败的打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需要通过强化监督机制、建立严格的惩罚制度以及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等手段来有效遏制和防范微腐败现象的出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1.2 微腐败的特点1. 隐蔽性强:微腐败不像一些大额贪污腐败案件那样引人注目,通常是在日常工作中稍纵即逝的一些违规行为,很难被及时发现。

2. 涉及范围广:微腐败可能存在于各行各业,无论是政府部门、企业单位还是个人之间,都有可能发生,波及范围十分广泛。

3. 腐蚀力较弱:虽然微腐败可能单个案件的金额并不大,但长期下来会累积成重大问题,腐蚀力较弱,但危害不可忽视。

4. 不易举证:由于微腐败行为比较隐秘,且往往凭借的是一些非法交易、不正当关系等手段,很难像其他贪污腐败一样通过金钱流向等证据来确凿查证,增加了惩治难度。

5. 传统防控手段难以奏效:传统的腐败打击手段可能难以完全根除微腐败现象,因为其特点决定了需要更加细致和全面的方法来应对。

2. 正文2.1 微腐败的表现形式1. 小额贿赂:微腐败往往通过小额贿赂的方式进行,例如医院护士接受患者送的小额红包来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或者交警收取驾驶员的小额礼金来放行违章车辆。

2. 侵吞公款:一些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之便,擅自挪用公款用于自己私利,虽然金额较小,但是却频频发生,严重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

3. 营私舞弊:在招标、拍卖等公开竞标过程中,一些参与者往往会采取非法手段,例如串通内定、虚假竞标等方式来获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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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微腐败的危害成因及其治理对策微腐败是指一些小额度的腐败行为,常出现在基层单位中。

尽管金
额不大,但其危害性不能忽视。

本文将探讨基层微腐败的危害成因,
以及如何有效治理微腐败问题。

一、危害成因
1. 权力集中和监管薄弱:在基层单位,领导权力相对集中,监管体
系不健全。

这种权力集中和监管薄弱的环境为微腐败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一些基层领导可以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从而导致微腐败问题的
发生。

2. 经济利益驱动:基层单位涉及到一些资源的分配,例如公共资金、土地利益等。

由于一些基层干部经济利益观念淡薄,容易被金钱等利
益诱惑,从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导致微腐败现象的产生。

3. 群众参与不足:基层民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参与程度较低,这
为一些基层干部提供了利用职权从事微腐败行为的机会。

如果群众参
与度提高,基层干部就不敢滥用职权,微腐败行为也会减少。

二、治理对策
1. 完善监管体制: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法律制度非常重要。

应加
强对基层单位的监管,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政
策和规定,加大对基层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基层单位工
作的考核和评估。

2. 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廉政意
识和法律意识,增强道德素养和职业操守,从根源上减少腐败问题的
发生。

此外,应该注重对群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和
法律意识,增强监督能力。

3. 强化群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政务,加强对基层单位的
监督。

可以建立举报机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便于群
众向相关部门举报微腐败问题。

同时,要对举报者进行保护,确保举
报人的合法权益。

4. 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基层单位中廉洁干部进行
表彰和奖励,同时对腐败分子进行追责和惩罚。

通过激励措施,可以
提高廉洁干部的积极性和抵制腐败的能力,从而有效治理微腐败问题。

综上所述,基层微腐败的成因复杂多样,但主要集中在权力集中和
监管薄弱、经济利益驱动以及群众参与不足等方面。

为了治理微腐败
问题,应该完善监管体制,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群众监督,以及建立
激励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微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基层单
位的廉洁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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