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四川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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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省建设厅《关于省工程造价人员执业资格交由行业协会管理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05〕10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省行政区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考试、登记、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以及管理部门中,通过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统一考试合格,经登记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第四条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协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造价员的资格考试、登记和行业自律等统一管理工作。

各市(州)造价管理部门(或造价协会,下同)按照分工,在省造价协会和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行政区域造价员的管理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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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第五条《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资格证明和报考造价工程师时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第六条造价员资格报考、登记、变更、验证、信用档案等申请和管理事项采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进行(以下简称“网上管理系统”)。

第二章资格考试

第七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分有“审核”权和无“审核”权两级。

第八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由省造价协会统一组织,每年举行一次。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全省统一命题、考试、阅卷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第九条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划分为:

(一)土建工程专业(含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古建园林工程等);

(二)安装工程专业(含给排水、燃气、通风空调、工业管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炉窑砌筑等)。

其他专业由省造价协会根据需要设定。

第十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容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应用知识两个科目。基础知识使用中价协编写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以及我省相关工程造价政策和计价定额,专业应用知识使用省造价协会编制的教材。

专业应用知识分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考试可任选一门。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管理机构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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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知识》。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

(二)已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考生。

第十二条凡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报考无“审核”权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应届毕业生;

2、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或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经济职称。

(二)报考有“审核”权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技术职称。

第十三条报考造价员报名通过造价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412430423.html,)下载《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所在市(州)造价管理部门审核后,送省造价协会。

第十四条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报考无“审核”权的:

1、《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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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考有“审核”权的:

1、无“审核”权造价员报考有“审核”权的需提供下列资料:

(1)《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造价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技术职称报考有“审核”权的需

提供下列资料:

(1)《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五条造价员若需增项专业,需参加相应专业的专业应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向省造价协会申请登记和换发新证和执业专用章。

第十六条造价员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由省造价协会负责,统一培训科目和教材,各市(州)造价管理部门在省造价协会的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

第三章登记与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造价员实行登记从业管理制度。

经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经过登记方能以造价员的名义执业。通过造价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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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考试合格后3个月,向省造价协会申请登记。

第十八条造价员登记条件为:

(一)取得造价员考试合格证明;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建设工程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本细则第二十条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十九条申请登记的造价员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登记申请表》;

(二)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监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登记的;

(三)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四)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受行政处罚,且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至申请登记之日不满两年的;

(五)已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的;

(六)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登记被注销的,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至申请登记之日不满两年的;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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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七)逾期登记且未达到造价员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一条造价员申请登记,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本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材料一并报单位所在地

造价管理部门,省属单位直接报省造价协会;

(三)各市(州)造价管理部门对申请登记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初审意见,送省造价协会;

(四)省造价协会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对无本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情形的,准予登记。由省造价协会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造价员登记工作单位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月到省造价师协会办理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二)聘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登记变更申请表”上签字盖单位公章报单位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省属单位直接报省造价协会;

(三)市(州)造价管理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情况属实的,送省造价师协会,准予变更登记。

造价员登记单位变更分为省变更、本省转出、省外(或行业)转入三种情况。

第二十三条造价员省变更:

(一)本市(州)变更:造价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原登记单位同意,在网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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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进行申请后,将书面材料报本市(州)造价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变更核准后,由市(州)管理部门按相应程序到省造价协会办理。

(二)跨市(州)变更:造价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原登记单位同意,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后,将书面材料报迁出和调入市(州)造价管理部门核准后,由市、州造价管理部门按相应程序到省造价协会办理。

第二十四条造价员办理省变更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登记变更申请表》(市、州变更一式2份、跨市、州变更一式3份);

(二)本人与变更后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三)造价员资格证和执业专用章;

(四)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监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五条造价员(跨省或跨机构)转出变更:

造价员因工作调动出省(或机构)变动登记单位,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原登记单位同意,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后经市(州)造价管理部门复核,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和执业专用章,到省造价协会申请办理转出手续。

造价员(跨省或跨机构)变更者提交以下资料:

(一)《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登记(跨省或跨机构)转出申请表》一式3份;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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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二)造价员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造价员省外(或机构)转入变更:

凡在省外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的造价员,进入我省从事工程造价

业务,分下列两种情况办理:

(一)凡随省外的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企业入川的造价员,入川企业按《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的规定备案后,由入川企业分支机构将造价员名册报省造价协会办理备案手续,方可执业。

(二)凡转入我省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执业的造价员,应持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证明到省造价协会办理变更手续,换取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原资格证书和执业专用章收回。

第二十七条省外(或机构)转入变更需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一)《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登记(跨省或跨机构)转入申请表》一式3份;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与调入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监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在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2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总结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为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在校内得到充分宣传,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进一步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顺利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的资助活动宣传,真正让交通学院的每一个学子都能了解和认识国家对贫困大学生一系列的资助宣传政策,以及促使我院的学子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真正的以自己的行动来报效祖国,回报社会的关怀。以下是我院在开展本次活动相关总结: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学院的相关资助宣传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主要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学校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引导全体师生深入学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学院分团委在接到学校的相关资助宣传文件精神之后,认真研究,制定学院资助宣传月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学生干部和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部署我院资助宣传各项工作安排,制定了针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方案,统一部署工作安排;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分工开展,在所在专业班级中召开主题教育系列的宣传方案,认真学习和宣传相关资助宣传内容,让学生深入了解,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让资助政策深入到我院的每一个师生心中。 二、层层落实,升华主题教育 学院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在系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的工作安排以后,认真对待此次资助宣传活动,让资助政策在学生心中真正生根发芽,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之手。 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召开了资助政策宣传会议,以此来达到广泛宣传的目的。首先学院各个班级在本班开展班会,使同学们了解学生资助工作,然后各班上报家庭贫困生申请表,同时在网上系统申请贫困生资助,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得到了我院相关领导的赞赏。 三、活动的成果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2015) 来源: 作者: 编辑:办公室日期:2015-11-04 点击率:595 [我要打印][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 代偿、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 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 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 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 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 5000元。同一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 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 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 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 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 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 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 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

四川省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1年4月25日川发改价格〔2011〕323号 省住建厅,省环保厅,各市、州及扩权强县发改委(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将贯彻意见和有关事宜一并通知如下: 一、为规范施工图设计审查费,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我省的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具体收费标准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图审查费按投资额的1.6‰;其余的施工图审查费,均按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收取审查费:20万(含2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8元/平方米收取;20以上-50万(含5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5元/平方米收取;50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按1.2元/平方米收取。 二、其余事项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见附件)。 三、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 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二、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经认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不高于上述上限的范围内确定。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收费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三、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各环境影响评价机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北阳中心小学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省关于印发《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和县教育体育局《淇县教育脱贫专项方案》、《淇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使我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我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就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及各班主任老师为成员的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三、发放宣传资料,人手一份 我校共发放520多份宣传资料,确保学生、老师人手一份。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家传》,保证人人知晓资助政策,了解资助政策。 四、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学校充分利用课堂、校讯通、广播站、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学校在公示栏以及学校大门口显要位置都张贴宣传政策,并且在班级内召开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专题班会。举行了一次以"助学政策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让更多的学生与家长了解政府与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让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扩大了学生、家长、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面,有效实施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有利于学生自觉地履行助学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从资助中获益,顺利完成学业。 北阳镇北阳中心小学 2017年10月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2016年及以后被高校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本资助政策。享受本资助政策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等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二、申请审核流程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采取每学年在线申请、线上线下审核公示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在线申请 学生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网(https://www.360docs.net/doc/a412430423.html,/),注册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就读学校信息、申请资助项目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按要求上传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老生,须加盖注册印章)等扫描件。 在线申请时若出现个人信息校验失败,请到户籍地镇(乡)或县级扶贫部门核实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 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以后每学年申请仅需提交当学年在校的学籍证明材料。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学年资助。 2.高校审核 高校对申请人的学籍信息(录取时间、在读学历和学制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是否在籍在读等)和学费标准进行审核提交。 3.县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

县级教育部门会同扶贫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由县级教育部门在县级教育网站及各镇(乡)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生成当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发放名单。 三、资金发放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按学年申请和发放,由生源地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机构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

2015年学生资助政策

2015最新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一、活动主题:“资助政策、助我成长” 二、活动目的: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减免政策 三、活动意义: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懂得感恩,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四、活动时间:2018年9月7日。 五、活动地点:黄中八6班。 六、参加人员:八6班全体同学、班主任、各任课老师。 七、主持人:郭语然高振坤 八、本次班会形式:知识问答 九、本次班会过程: 1、开场白: 主持人郭: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知识,今天,我们八6班举行以“助学教育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主持人高:我们感谢国家助学政策给我们撑起的一片碧蓝天空,它赋予我们的是成长中的无私和求学路上的感恩。 主持人郭:有人说,重生是为了脱离地狱,而拨开云天见天日的今天就是我们的天堂,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来报答,国家乃至学校给予我们的资助之恩,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充满无私,充满帮助。 主持人郭:(1)、问题一: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王璐祺同学答:(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主持人高:(2)问题二:“两免一补”指的什么? 刘伟晔同学答:“两免一补”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一项政策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样本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9月21日 目录

1 浏览器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适用浏览器...................................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登录网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设置兼容模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清除浏览器缓存...............................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系统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高校用户建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院系用户建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专业建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4 班级建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 学生信息建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6 密码修改.....................................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困难学生信息库....................................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院系用户.....................................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高校用户.....................................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国家奖学金........................................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学生在线申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班级用户.....................................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院系用户.....................................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高校用户.....................................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义务兵国家资助....................................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经办人用户...................................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管理员用户...................................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 经办人用户...................................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 管理员用户...................................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基础服务学费奖补.................................. 错误!未定义书签。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

隆或镇中心校2017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活动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17〕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隆或镇中心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活动主题 “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 二、活动时间 2017 年4 月1 日—5 月31 日。 三、活动范围

隆或镇中心校全体学生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左正华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主题班会

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欧阳光明(2021.03.07) 白桥中学八年级三班 一、活动主题:“资助政策、助我成长” 二、活动目的: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全班学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掌握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性等各项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 三、活动意义: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学生心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懂得感恩,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四、活动时间:2017年11月17日。 五、活动地点:八三班教室。 六、参加人员:八年级三班全体同学、班主任。 七、主持人:张巧巧李楚楚 八、本次班会形式:知识问答 九、本次班会过程: 1、开场白: 主持人:为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国家中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知识,今天,八年级三班举行以“助学教育助我成长”为主题题的班会

活动。全体大家晚上好! 有人说,风雨中挺立才是真正的英雄。各位同学们,我们感谢国家助学政策给我们撑起的一片碧蓝天空,它赋予我们的是成长中的无私和求学路上的感恩。 有人说,重生是为了脱离地狱,而拨开云天见天日的今天就是我们的天堂,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来报答,国家乃至学校给予我们的资助之恩,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充满无私,充满帮助。 2、接下来我问你答,进入本次班会重要环节: 四、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知识问答: (1)、问题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学杂费吗?杨敬磊同学答: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问题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教材费吗? 李晓漫同学答: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教科书资金,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同时国家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3)、问题三:国家对寄宿制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苏子清同学答:寄宿生生活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4)、问题四:你了解国家的营养改善计划吗? 张东同学答: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重新确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6]191号)规定: 一、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结构安全、公众利益和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等进行审查时,可按本规定向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仅限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时收取,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不得参照执行。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在最高限价内由双方协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须进行修改设计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如属建设单位重新变更设计,再次送审的,则收费由双方视审查工作量、技术难易等另行协商确定。 三、对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工程,由国家投资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幼儿院、医院以及福利机构(不含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的职工宿舍、经营性用房)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实行优惠政策,按最高不超过该工程项目同档次设计文件审查费的70%收取。农村农民建房不得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自愿有偿、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为被审查单位指定社会

中介机构。审查机构接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定合同或协议时,审查机构应出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文件,并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分解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范围、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六、本规定自2006年7月20日起执行,桂价费字〔2002〕310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系部)

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系部) 2015年10月

目录 1 浏览器设置 (1) 1.1 适用浏览器 (4) 1.2 登录网址 (4) 1.3 设置兼容模式 (4) 1.4 清除浏览器缓存 (5) 2 系统管理 (5) 2.1 用户登陆 (7) 2.2 专业建立 (7) 2.3 班级建立 (8) 2.4 班级账号信息建立 (10) 2.5 学生信息建立 (11) 3 困难学生信息库 (16) 3.1 贫困学生信息导入 (13) 3.2 院系贫困生资格认定 (14) 3.3 院系贫困生库管理 (15) 3.3 院系贫困生库管理 (15) 3.4 院系贫困生库管理 (15)

4 三金在线申请、审核、上报流程 (16) 4.1 学生在线申请 (16) 4.2 班级用户审核 (19) 4.3 院系用户审核 (29) 4.4 申请表打印 (21)

第一部分浏览器设置 1.1适用浏览器 系统支持:IE8+、360安全浏览器(兼容模式)。 1.2登录网址 院系用户登录网址: http://118.114.241.97:9081/infomssc/identity/index.c 学生登录网址: http://118.114.241.97:9081/infomssc/stulogin.jsp 1.3设置兼容模式 注意:设置兼容性时,请在系统登录页面。 IE设置兼容模式: ?IE8浏览器设置: 在地址栏右侧有个兼容性视图的图片,直接点亮即可打开兼容模式。 ?IE9、IE10浏览器设置:

按下 F12 启用“开发人员工具”,然后在“文档模式”选择“Internet Explorer8(标准)”即可。 ?IE11浏览器设置: 360安全浏览器设置兼容模式: 360安全浏览器切换到兼容模式,模式选择可以点击IE图标设置,如下图: 1.4清除浏览器缓存 360安全浏览器清除: 说明:IE浏览器与360相似,以360浏览器为例。 打开360安全浏览器,点击【工具】下的【Internet选择】,进入“Internet 属性”页面(见图1);点击【删除】,进入“删除浏览历史记录”页面(见图2);

价格渝价文关于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价格渝价文关于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年12月31日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423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发改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号令)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所收取的审查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见附件。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市颁布的相关行业法规,提供值价相符的服务。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应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行业指导和行业自律,协助价格主管部门监督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收费行为。 四、各区县(自治县)发改委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五、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7号)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系部)汇总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操作手册 (系部) 2015年10月

目录 1 浏览器设置 (1) 1.1 适用浏览器 (3) 1.2 登录网址 (3) 1.3 设置兼容模式 (3) 1.4 清除浏览器缓存 (4) 2 系统管理 (5) 2.1 用户登陆 (5) 2.2 专业建立 (7) 2.3 班级建立 (8) 2.4 班级账号信息建立 (10) 2.5 学生信息建立 (11) 3 困难学生信息库 (12) 3.1 贫困学生信息导入 (13) 3.2 院系贫困生资格认定 (14) 3.3 院系贫困生库管理 (15) 3.3 院系贫困生库管理 (15) 3.4 院系贫困生库管理 (15) 4 国家三金在线申请、审核、上报流程 (16) 4.1 学生在线申请 (16) 4.2 班级用户审核 (19) 4.3 院系用户审核 (21) 4.4 申请表打印 (21)

第一部分浏览器设置 1.1适用浏览器 系统支持:IE8+、360安全浏览器(兼容模式)。 1.2登录网址 院系用户登录网址: http://118.114.241.97:9081/infomssc/identity/index.c 学生登录网址: http://118.114.241.97:9081/infomssc/stulogin.jsp 1.3设置兼容模式 注意:设置兼容性时,请在系统登录页面。 IE设置兼容模式: ?IE8浏览器设置: 在地址栏右侧有个兼容性视图的图片,直接点亮即可打开兼容模式。 ?IE9、IE10浏览器设置: 按下F12 启用“开发人员工具”,然后在“文档模式”选择“Internet Explorer8(标准)”即可。 ?IE11浏览器设置: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问答 1、《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学前教育资助的哪些方面? 答:2015年7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和和“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管理要求”。 2、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按照什么原则分配? 答: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时,先按中西 部省份和东部省份分别确定分配资金规模,再分别按在园幼儿规模、资助制度建立健全、地方财政幼儿资助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进行分配。 3、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每年何时下达? 答:财政部和教育部每年9月底前提前下达各省份下一年度部分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指标;每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90日,正式核定全年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并下达剩余部分,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接到中央财政幼儿资助类项目资金预算(含提前通知预算指标)后,在30日按预算级次分解下达,提出明确的资金

管理和使用要求,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在收到上级预算文件后的30日,将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或者幼儿园,资金分配结果同时录入学前教育相关管理信息条系统。 4.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具体资助办法 (1)资助容 各市县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市县自行确定。 (2)资助对象和标准 各市县按按照在校时间每生每天不低于2元(一年按200天计算)的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市县资助资金实际发放情况进行奖补。 (3)补助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重点优抚对象, 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信息来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浏览量: 20705|发布时间:2014-09-01】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资助。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资助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根据教育厅《关于展开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扬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的精神,为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扬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在校内得到充分宣扬,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进1步保护教育的公正、公平,顺利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展开,增进和谐校园建设。依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展开了1系列的资助活动宣扬,真正让交通学院的每个学子都能了解和认识国家对贫困大学生1系列的资 助宣扬政策,和促使我院的学子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真实的以自己的行动来报效祖国,回报社会的关怀。以下是我院在展开本次活动相干总结: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学院的相干资助宣扬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主要学习国家中长时间教育改革和发展计划纲领 的精神为指点,配合学校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扬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引导全部师生深入学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学院分团委在接到学校的相干资助宣扬文件精神以后,认真研究,制定学院资助宣扬月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学生干部和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部署我院资助宣扬各项工作安排,制定了针对“学生资助政策宣扬月”工作的方案,统1部署工作安排。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份工展开,在所在专业班级中召开主题教育系列的宣扬方案,认真学习和宣扬相干资助宣扬内容,让学生深入了解,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让资助政策深入到我院的每个师生心中。 2、层层落实,升华主题教育,展开板报宣扬

学院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在系统学习相干文件精神和学院的工作安排以后,认真对待此次资助宣扬活动,结合自己班级的实际情况,认真展开了1系列的主题班会策划活动,让资助政策在学生心中真正生根发芽,让学生真正感遭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之手。 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展开了资助政策板报设计比赛,以此来到达广泛宣扬的目的。首先学院各个班级在本班做好宣扬板报,然后各班级之间进行评比,对优秀的班级板报给相应的嘉奖。最后由本学院以大学生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内容出1版宣扬板报参与各2级学院的比赛,由校里的领导进行评比。此次我院出的板报贴在本学院的指定宣扬栏,板报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多彩、版面构思新颖、布局公道、美观大方,得到了我院相干领导的赞美。 3、活动的成果 通过此次资助宣扬活动的展开,我院全部师生师对国家的资助政策都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构成了全院老师共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把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真正用到了学院的贫困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引导同学们如何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祖国、回报社会,获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得到了全院师生1致的好评,教师们都表示要努力工作,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学生更好的用心学习,努力奋斗,将来为祖国贡献自己的气力。 4、活动还存在的不足与改进 1、我院在此次资助活动月的宣扬,在工作方法还有待进1步的提高,提别是在后续工作的展开,如在个班级展开活动中,未能真正在基层班级起到吹糠见米的效果,还有少数同学认为这是在展开情势主义的教育,应当在宣扬方法、技能上多加改进。到达更好的宣

2017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

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金。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杂费。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 (二)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 (三)寄宿生生活补助。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生125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 (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县城所在地学校的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资金8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一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500元/生·年。 (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三)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2500元/生·年的生活费补助。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和藏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二)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三)省政府奖学金。奖励中职学校中全日制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4000 元/生·年。 (四)雨露计划。资助对象:按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申请。资助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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