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八条规定总结
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云政发[2008]187号
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正文:---------------------------------------------------------------------------------------------------------------------------------------------------- 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云政发〔2008〕187号二○○八年九月十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病危害,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义务,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严格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劳动纪律,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安全管理责任。
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管理机构,配备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档案责任。
安全员八项规定(3篇)
第1篇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八项规定:第一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条: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理念,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觉,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三条:全面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扎实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救援技能,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第四条: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第五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应急预案等,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第六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强化应急管理和救援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在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八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人员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详细内容解读第一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1. 深入学习法规: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对法律法规有全面、准确的理解。
2. 合规操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有违法行为。
第二条:强化安全生产意识1. 安全理念:安全管理人员应将“安全第一”的理念贯穿于日常工作中,时刻保持警惕,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八项规定的通知(3篇)
第1篇各相关部门、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八项规定: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 明确责任主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责任链条。
3.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掌握本职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防范事故发生4.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5. 严格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限、定整改验收标准、定整改资金)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6. 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加强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7.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达到法定要求,用于安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方面。
8. 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各单位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执法检查9.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安全生产八条措施
安全生产八条措施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八条措施:
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是预防事故的基础,企业应该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让员工知道如何避免事故和如何应对事故。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规范作业流程和作业程序,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
三、加强安全检查监管
企业应该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同时,应该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监管,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现场安全。
四、完善应急预案
事故难以避免,企业应该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六、加强安全投入
企业应该加大安全投入,购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提高安全生产的水平,保证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
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企业应该加强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让员工在工作中时刻保持安全意识。
八、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企业应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让员工在思想和行为上时刻遵循安全生产的原则,形成安全文化的共识。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的重要环节,企业应该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八条禁令
中电投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八条禁令为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经公司研究,制定本禁令。
一、严禁违章指挥。
二、严禁违章作业。
三、严禁无证上岗。
四、严禁酒后上岗。
五、严禁违反工作票管理制度。
六、严禁擅自变动安全设施。
七、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八、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
违反上述禁令,按照公司有关制度给予处罚。
严重威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生产安全,给予直接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处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有关领导和人员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对因违反上述禁令造成一般以上责任事故者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对单位领导给予警告至免职处分。
外委单位因违反上述禁令,严重威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生产安全的给予该单位1000元至100000元的罚款,造成一般及以上责任事故的,第一次给予责任单位黄牌警告,第二次违反解除服务合同。
中电投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劳动纪律八条禁令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保障安全生产,全面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违章违纪事件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经公司研究,制定本禁令。
一、严禁旷工、迟到、早退。
二、严禁工作期间串岗、脱岗、睡岗。
三、严禁酒后进入生产现场。
四、严禁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五、严禁不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正确佩带工作证上岗。
六、严禁工作期间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七、严禁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八、严禁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按制度履职履责。
违反上述禁令,按照《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给予处罚,年度违反累计两次者按制度给予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待岗处理,违反三次者解除劳动合同;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按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外委单位员工违反上述禁令者按公司制度执行。
中电投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廉洁从业八条禁令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发展环境,树立企业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保证公司在新时期全面建设和发展取得新成就,经公司研究,制定本禁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八项(精选5篇)
安全⽣产管理制度⼋项(精选5篇)安全⽣产管理制度⼋项 ⼀、安全⽣产管理制度⼋项是什么 法律分析: 1、安全⽣产会议制度; 2、安全⽣产检查制度; 3、安全⽣产教育培训制度; 4、特种作业⼈员安全作业制度;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7、安全⽣产事故管理制度; 8、安全⽣产奖惩制度; 法律依据:《建设⼯程安全⽣产管理条例》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单位、⼯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程安全⽣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程安全⽣产,依法承担建设⼯程安全⽣产责任。
⼆、安全⽣产管理制度⼋项(精选5篇) 在当今社会⽣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般指要求⼤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动准则,也指在⼀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定的规格。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编为⼤家收集的安全⽣产管理制度⼋项(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安全⽣产管理制度⼋项1 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安全运⾏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调度运⾏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安全运⾏、倒闸操作、⼯作许可、事故处理、⽆功电压、经济运⾏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监视、倒闸操作、⼯作许可、负荷管理、⽆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
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运⾏中发⽣的各种事情,保证电⽹安全运⾏。
2.1.2值班调度员进⾏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令操作)应⼀⼈操作、⼀⼈监护,特别复杂的重⼤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功电压运⾏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操作还应进⾏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实时情况进⾏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
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一、背景介绍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是指我国《安全生产法》中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条款规定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责任和义务。
二、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的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的规定,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承担以下责任:1.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
2.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确保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3.各级政府还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4.企事业单位应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执行。
5.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6.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隐患。
7.个人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危险行为。
三、实施措施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的有效实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2.完善监管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管机制,加大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并及时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3.加强培训与教育: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与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强化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并加大处罚力度,以起到震慑作用。
5.加强科技支持: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例如,采用智能化监测设备、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进行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工作。
四、总结安全生产责任第八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规。
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1、新《安全生产法》对政府监管责任的规定细化到哪一级第八条规定:乡、来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自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度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细化到了乡、镇人民政府以知及街道办事处这一级。
以上回道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2、新安全生产法一共多少章多少条新《安全生产法》共7章、114条,与原法相比增加17个条文、修改57个条文。
2014年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
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修正案(草案)。
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表决通过,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安全生产法》的意义:1.确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2.牢固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生产职责;3.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题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4.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依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
安全与生产是一对双胞胎,既相互矛盾,又相互统一。
没有生产,何谈安全;没有安全,生产何以为继。
再者,就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而论,不仅人的生命和生产经营单位的财产损失是事故,而且明确了造成生产经营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也是事故。
从这个意义上讲,安全生产管理不仅要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要把保障生产持续、稳定、健康、有序运行作为自身的根本任务和目的全面展开。
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安全生产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事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
该条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
此项规定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任何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时,都应当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适应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体系、责任分工和权责关系,确保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与义务。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监督检查和评估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并且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使员工具备安全生产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的规定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应当建立的相关制度和措施,旨在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进行。
这一条规定的出台,为促进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的法律作用。
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八条规定
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八条规定为确保化工生产建设的正常顺利进行,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要讲科学,尊重科学,不断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进行管理,做到各有职守,责任明确,有制度、有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现除重申必须严格执行部已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制度、规程外,特作以下八条规定,要求化工战线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认真贯彻执行。
一、使广大职工认识安全生产是一门科学安全生产既是企业管理的综合反映,又是一门科学。
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涉及的工作范围很广,它不仅直接与生产技术和管理的许多职能部门有关,而且有很多问题必须靠劳动、教育、行政后勤、政治思想工作等部门加以解决。
还有一些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必须从科研、设计、规划等环节入手,总结生产中已发生事故所暴露出的技术问题,提出今后的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避免给生产预留隐患。
同时,对生产中可能发生灾害的性质、发生的条件和规律进行科学研究,从科学技术上找出解决办法,克服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保证安全生产。
在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中,要把消除不安全的技术因素,作为重要内容。
因此,化工战线的广大职工都要提高对安全生产是一门科学的认识,学习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把安全管理纳入现代化科学管理的轨道。
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当前在相当一部份化工企业中,有章不循、安全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还比较普遍。
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严格执行,对保证安全生产非常重要。
国务院和化工部都发布过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规定等有关制度,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贯彻,同时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作为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的依据。
执行各项安全制度,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
要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使广大职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严肃劳动纪律、操作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肃对待事故,处理责任者,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要求。
具体内容如下:第八条:国家支持科技进步,积极推进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改造,改进安全工艺和设备,提高生产条件,减少事故隐患。
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人员、设备、工艺、管理等各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重大危险源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可能导致事故的部位、设备等进行监测,确保设施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重大危险源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审查,进行自查,并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受监督检查。
重大危险源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设备设施,防范事故发生。
重大危险源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信息沟通、联络和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和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
国家要求重大危险源企业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及时处置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国家有权采取停产、整顿、关闭等措施,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家和企业都应该积极推进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技术改造、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安全标准化审查、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也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以确保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这些规定的出台对于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以及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
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前言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也是国家的重要战略。
近年来,随着大规模工业化的发展,各种工业事故层出不穷,使得许多人失去了生命。
因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个人安全和生命健康,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度应该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才能生效。
制度要严格执行,并按时修订,及时更新。
以确保员工能够正确理解并遵守制度,最大化地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操作培训。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要经常提高、增强,以避免疏忽大意、误操作等事故的发生。
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对隐患较大的区域要加强巡视和检查。
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同时,企业应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避免隐患的发生,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测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应当安装有效的安全监测设备(如烟雾探测器、火情报警器等),以及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所有安全监测设备的及时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明确岗位责任、设立安全提示标识、完善维护制度等。
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应采取针对性的现场安全措施,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随时监控生产车间及相关区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对于生产设备,应建立完善的维修保养体系,制定可执行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在设备维修保养期间,应加强对使用人员及维修人员的培训,并与设备维修保养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使维修保养有效地进行。
七、落实应急预案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培训、演练,以提高应急案件处理能力。
落实应急预案,对于灾难事件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合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接受工会的监督,为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必要的条件,对工会提出的有关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应当认真研究解决。
第二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第一节岗位与职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一)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催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四)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七)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根据“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各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保证其开展工作必要的条件。
安全生产责任领导干部包保企业八条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包保督导工作八条规定
一、首问负责解答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政策咨询,及时传达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方针通知精神;
二、每半月一次视频会商或电话了解企业急需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随时上报企业反映或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负责跟踪闭环管理;
三、每季度现场督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四、每季度现场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提醒谈话并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五、每季度现场督导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一次检查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六、每半年现场督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全体职工大会作一次安全生产述职报告;
七、每年度现场督导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一次公司(厂)级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八、按时按要求完成临时安排的其他督导服务工作。
安全生产法十八项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第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条件;(四)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七)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五)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投入与条件保障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合理确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八条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全体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岗员工应每年参加不少于24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三条: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安全设施设备。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四条:危险作业管理企业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对涉及高温、高压、高空、爆破、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必须制定专项作业方案,落实安全措施。
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防范措施。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五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对发现的隐患,要按照“五定”(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定完成)原则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六条:应急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七条: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的八项制度范文(四篇)
安全生产的八项制度范文安全生产的八项制度是为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设备设施完好,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八项制度的内容,并分析其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企业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规划,并将其纳入企业整体经营决策和重要指标体系中。
(二)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和责任区域,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行评估和总结。
(三)组织开展安全岗位职责培训,确保岗位人员具备应有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加强对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力度。
(二)建立隐患排查、评估和消除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
(三)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责任和应急协调机制,加强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能力的培训。
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一)制定并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流程和操作程序,明确岗位人员的操作责任和注意事项,杜绝违章作业行为。
(二)建立事故案例分析和管理制度,对企业内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吸取教训,加强风险防控措施。
(三)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和检查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安全生产标准制度(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标准和规范,包括安全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安全设施管理规范等,确保安全生产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加强对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评估,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培训计划,确保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三)建立事故案例分析和管理制度,对企业内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吸取教训,加强风险防控措施。
八条断然措施的内容
八条断然措施的内容实施八条断然措施,可以遏制重大事故带来的危害,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从讲政治、促稳定、保民生的高度,切实增强抓好八条断然措施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下面是店铺精心收集八条断然措施的内容的例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八条断然措施的内容篇一一)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1.各县市区、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大中型企业的党政领导班子要在11月底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2.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活动,并组织宣讲团下基层、进企业开展宣讲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10月中下旬,将举办市直有关部门、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专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
4.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近期将开展与各县市区、各园区和示范区、重点监管乡镇(街道)、大中型企业及有关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
5.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比照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
6.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与所主管行业领域的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活动。
7.2014年底,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乡镇(街道)要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要有制度性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要进一步明确落实。
(二)必须坚决落实停产整改措施8.各地要立即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9.对其他行业领域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整顿。
10.对拒不停产、未经验收擅自复产的,一律顶格处罚,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11.全面清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许可证过期失效企业名单并依法责令停产、注销许可证。
(三)必须全力打赢整顿关闭攻坚战12.全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在2017年底前,坚决关闭退出所有煤矿。
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了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
该条规定如下: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分工责任、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矿山企业的法人、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
矿山企业应当设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聘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相应的资金、技术、设备、设施和场所,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矿山企业应当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预算。
矿山企业应当向员工提供与其从事的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规范、技术材料、个人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对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的矿山企业予以检查、推荐和表彰。
矿山企业通过与其他单位建立联合体、联合工作组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矿山企业委托鉴定机构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鉴定。
矿山企业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审查,提出合理化意见。
根据该条规定,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非常重大。
他们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职责。
企业的法人和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有最终责任。
矿山企业应当设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雇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同时,他们需要向员工提供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范、技术材料、个人防护用品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矿山企业还需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并设置相应的安全预算。
他们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并与其他单位加强协调和配合。
此外,矿山企业也需要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鉴定,并审查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确保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
安全生产八条内容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八条内容1、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opy(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哪些内容对于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百理方案。
【博度安网-安全生产云培训】提示你: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知;(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道急预案。
3、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是什么?第十八条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百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度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安全生产八条内容扩展资料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对生产经营单位问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作出了具答体规定。
这里讲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有限责任回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也包括其全面负责日常经营活动的总经理,以及非法人单位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领导,如厂长、经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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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八条规定总结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施工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施工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本企业各级施工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
我们作为一个公路施工养护企业,在2018年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八条规定。
我公司根据交通部、省交通厅和市建委安全生产的相关文件,编制并签订了各项安全责任书,逐步细化安全生产职责,并使其责任制的履行受到检查、监督、考核与奖惩。
每个月公司都定期组织人员到每个项目部和养护分公司进行责任制考核,对成绩好的项目部和分公司进行表彰奖励。
对成绩差的项目部和分公司进行内部通报及经济处罚,并督促进行整改,同时,每个项目部和分公司定期对项目部和分公司的施工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考核。
如余杭104国道苕溪大桥段整治工程项目部做到层层有责任制、层层有考核、层层有落实,做得有声有色。
我们深刻体会到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一要严: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制定有严格的各层次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具体的实施细则。
各单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措施计划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各项制度建立是一项具有基础性、战略性的安全管理策略。
通过人的安全观念、安全意识、安全认识,安全行为等综合安全素质的提高,以及安全工程技术的物化环境和本质安全化的改善,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人文环境和物态环境氛围、达到提高本企业职工的安全素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的软条件和硬条件,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经济发展的综合目标。
所以各个项目部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再制定出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处罚条例,如余杭104国道苕溪大桥段整治工程项目部:根据本工程特点,特再制定出比较详细的处罚条例、并在日常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四全”的安全管理,即全员——从项目经理到全体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都要管安全;全面——施工人员、门卫人员、后勤人员、各部门都要抓安全;全过程——每个项目、每个工种、每个环节都要自始自终地做好安全工作;全天候——365天,一天24小时,不管什么天气、不论什么环境、每时每刻都要注意安全。
总之,“四全”的基本精神就是人人、处处、事事、时时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三不伤害”,本人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施工现场“三点控制”;即对施工现场的“危险点、危害点、事故易发点”。
要进行强化控制管理,进行挂牌制,标明其危险或危害,注意事项等内容,以警示人员。
二勤:对于施工现场必须贯彻勤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做到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群众性检查,充分发动群众普遍进行安全检查;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手段,提高安
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也是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施工中的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办法,为了保证安全施工,都要进行有效的安全检查,做到“八查八提高”,一查项目管理人员思想,提高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二查规章制度,提高工人遵守纪律,克服“三违”的自觉性;三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提高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程度;四查易燃、易爆、高空作业危险点,提高危险作业的安全保障水平;五查危险品保管,提高防盗、防爆的保障措施;六查防火管理,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防火技能;七查事故处理,提高防范类似事故的能力;八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是否经常化和制度化,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认真: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必须认真地整改。
也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份,也是消灭事故唯一途径。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最大的安全隐患:一是高处坠落隐患;二是四口隐患;三是五临边隐患;四是外脚手架隐患;五是物料提升机、起重机械隐患;六是机械设备隐患;七是施工用电隐患;八是坍塌和物体打击隐患;针对施工企业常见的这八大事故隐患,我们认真地整改,杜绝事故隐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上。
我们的做法:一是做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必须用“安全三宝”,用好安全帽,进入工地由门卫把关,必须戴好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带,用好安全带,凡是2m以上悬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带且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如悬空作业场地没有系挂安全带的条件,必须制定必要的措施,为作业人员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用好安全网,凡是外架防护作业
点,必须在离地4m高搭设固定的安全平网。
高层施工还应每隔4层再设一道固定的安全平网。
二是做好“四口”防护,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设置围栏、盖板、开启式金属防护门、架网、在混凝土预制板预留的洞口上预制时即埋钢筋网,设备安装时再剪掉预埋的钢筋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出入口和人货电梯、外架进出口,都必须搭符合标准的防护棚。
三是做好“五临边”的防护,建筑施工中,大量存在着临时性的危险边沿,这是发生作业人员坠落的主要隐患之一。
“五临边都必须设置1.2m高的围栏,或搭设安全立网,防止人员坠落,防止各种物料坠落伤人,四是严把脚手架“十道关”。
脚手架在建筑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但是,支搭和使用方法不当,那会出大事故。
因此,我们对各种脚手架必须严把“十道关”:①材质关:严格按规程规定及施工方案设计的质量、规格选择材料;②尺寸关:必须按规定的间距尺寸搭设;③铺板关(竹、铁榀):架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下挑板,并经常清除板上杂物;④栏护关:脚手架外侧和斜道两侧必须设1.2m高的栏杆或立挂安全网;⑤连接关:必须按规定设剪力撑和支撑,必须与建设物连结牢固;⑥承重关:脚手架均布荷载,结构架应控制在270Kg/m2,装修架应控制在200Kg/m2,其它架子必须经过计算和试验确定承重荷载,标准架严格按规程定负荷;⑦上下关:必须为工人上下架子搭设马道或阶梯,严禁施工人员从架子爬上爬下,造成事故;⑧雷电关:凡金属脚手架与输电线路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或搭设隔离防护措施,一般电线不得直接绑扎在架子上,必须绑扎时就加垫木隔离,凡金属脚手架高于周围避雷设施的,都制定方案,重新设置
避雷系统;⑨挑梁关:严格按施工方案设置;⑩检验关:各种架子搭好后,必须经技术、安全等部门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是物料提升机(塔吊、人货电梯等),在签发安全生产责任制时,要求物料提升机有关部门认定厂家产品,卸料平台有施工设计方案,严禁超载作业,钢丝绳限期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六是防止机械伤害事故,必须做到①检修机械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和设专人监护。
②人手直接频繁接触机械,必须有完好紧急制动装置。
③各机械开关布局合理,必须符合两条标准,一是便于操作者紧急停车;二是避免误开动其它设备。
④对机械进行清理积料,应遵守停机断电挂⑤操作各种机械人员都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该设备性能的基础知识,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是做好防止触电措施:①电气作业人员对安全必须高度负责,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落实。
②安装电气必须符合绝缘和隔离要求,拆除电设轩要彻底干净。
对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一定要有效接地。
电气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绝缘的手、鞋、垫、夹钳、杆和验电笔等安全工具,加强全员的防触电事故教育,提高全员防触电意识。
③健全安全用电制度,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电工作业,使用电气设备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并做好日常对电气的保养、检查工作。
④施工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专业电工来担当,未经电气作业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随便接电线动用电气设备。
⑤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和其它电动机械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漏电保护器。
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⑥电器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电工修理,
作业者不得自行修理。
⑦作业完毕要把电闸拉下,锁好电闸箱。
电闸箱内不许放任何东西。
⑧在搬扛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不得碰触到电线。
⑨作业中遇到雷雨不得靠近高压杆、铁塔、避雷针,远离至少20m。
⑩施工用电并做好保护系统、保护接地、接零。
八是做好防坍塌和物体打击的事故发生。
对于基础开挖土石方、模板、脚手架、拆除工作、建筑物及构筑物都要制定施工方案和防护坍塌的措施。
防物体打击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规程,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不伤害他人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高空作业时,禁止投掷物料,拆模时必须有防护措施,并派专人警。
吊运材料物品防止脱勾、掉环等,各类放炮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人员必须隐蔽在安全可靠处,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作业禁区。
通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八条规定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安全工作横到边,竖到底,单位职工和参与工程施工和养护人员都是安全教育者、监督者、受益者,把一切安全消灭在萌芽状态。
杭州余杭瑞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