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信玉园生活区临建防护棚搭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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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信玉园生活区临建防护棚搭设方案
一、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JGJ130-2011年版);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本工程施工图纸;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二、防护棚的搭设
2.1 材料及规格
2.1.1 根据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本工程防护棚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规定的钢管,钢管型号为Ф48*
3.5㎜。连接件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规定的扣件;
2.1.2 钢管、扣件均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1.3 防护棚采用由毛竹制成的竹笆板;
2.2 防护棚基础
2.2.1 防护棚基础利用现场内临时施工道路,立杆可置于砼路面上。
2.2.2 防护棚基础四周设有排水措施,利用主楼四周的排水沟和临设区内的排水沟进行排水。
2.3 立杆
2.3.1 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布置,错开的距离不得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得大于步距的1/3。 4.3.2 开始搭立杆时,应每隔6~9m设置一根临时抛撑,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可根据情况拆除。
2.3.3 立杆顶端宜高出防护棚顶层,必要时可采用搭接接长立杆,以便在防护棚周边沿马路或作业区一侧,竖向按放防坠物回弹立笆。该立笆绑扎固定在二根横杆上。
2.3.4 立杆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步距、纵距等应按立面图布置。
2.4 纵向水平杆
2.4.1 纵向水平杆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2跨。间距为2.5m。
2.4.2 纵向水平杆接长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得在同步或在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面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2.4.3 纵向水平杆应贯通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4.5 横向水平杆
2.5.1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
2.5.2 根据防护隔离板材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2.5.3 横向水平杆为桁架结构时,在其立杆(柱)支承点处,应加设防滑扣件。
2.6 扫地杆
防护棚底脚必须设置纵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300mm处的立杆上。
2.7 防护棚顶临边围档
防护棚顶面的两侧边缘设防护拦板。围档拦板高不小于900mm。
2.8 防护隔离板笆
防护隔离为竹笆,在上下层搁栅杆杆面上分别各铺一层。每层竹笆用2股16#铁丝捆牢。捆绑点是每块竹笆4个角。
2.9 纵向斜撑
2.9.1 沿防护棚外侧纵向方向(水平方向)每隔6m设一道纵向斜撑,与地面成45°-60°角度。
2.9.2 斜撑的接长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m,应采用不小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小于100mm。
2.9.3 斜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立杆或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为150-300mm。
2.10 横向斜撑
防护棚必须设置横向斜撑或上端斜拉杆。斜撑(拉杆)的间距同立杆间距。双桁架式或防护盘弄感应设置双斜撑(拉杆)。
2.11 布设下层搁栅杆及铺设防护竹笆
2.11.1 下层搁栅杆铺设在桁架的下弦面,间距@400mm一根。并用扣件将其与下弦扣牢。为了使搁栅杆中间保持在平直的位置,应设一道职系杆(Ф48钢管),将各搁栅杆扣固均匀、平直。
2.11.2 铺设防护竹笆。要求每块竹笆稳固在搁栅杆群面上,4角4点扣扎
三、防护棚搭设的质量要求
3.1 地基基础:表面坚实平整,不积水,底座沉降量不大于10mm。
3.2 立杆垂直:立杆高度6m时允许偏差±50mm。
3.3 间距:步距允许偏差±20mm,纵距允许偏差±50mm,横距允许偏差±20mm。
3.4 纵向水平杆高差:一根杆的两端允许偏差±20mm,同跨内两根纵向水平杆高差允许±10mm。
3.5 主节点处各扣件中心点相互距离不大于150mm。
3.6 同步立杆上两个相隔对接扣件的高差应不小于500mm。立杆上的对接扣件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立杆步距的1/3。
3.7 纵向水平杆上的对接扣件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立杆纵距的1/3。 5.8 扣件的拧紧扭力矩:控制在45~60N.m。
四、防护棚搭设安全措施
4.1 防护棚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及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体检合格,
方可上岗作业。
4.2 搭设防护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靴。
4.3 防护棚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准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4.4 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搭设与拆除作业。4.5 搭设完毕后应做好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防雷保护区内可免)。
4.6 各类设施的防护棚严禁与脚手架相连。
4.7 搭设防护棚脚手架前,应搭设临时性满堂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有防倾覆和防止坠物伤人的措施。
4.9 工地临时电线路的架设不得在防护棚脚手架上。
五. 防护棚使用期间,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5.1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支撑、桁架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5.2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53 防护棚立杆的沉降和垂直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4 剪刀撑(含斜撑)是否符合角度(45°-60°)的要求,刚度是否有保障。安全防护棚隔离板是否捆绑牢。
5.5 防护棚面上的杂物、垃圾是否清扫干净。
5.6 在使用期间,不得随意拆除脚手架杆件。如遇特殊情况,应预先申请,办好手续,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临时拆除,当工作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原样。5.7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5.8 不得以防护棚为卸料平台,堆放周转材料。
5.9 不得在防护棚上凉晒衣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