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行岗位考试辅导:房金考试提纲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建行岗位考试辅导:房金考试提纲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业务

第一篇: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业务概述

1、住房金融: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

广义的住房金融是指与所有的住房建设与流通、消费修缮等经济活动有关的货币信用、货币流通、保险以及货币结算等各项资金融通活动。

狭义的住房金融是指与居民和消费性的非赢利住房机构的住房建设与流通、消费修缮等经济活动有关的货币信用、货币流通、保险以及货币结算等各项资金融通活动。

2、住房金融按其经营性质可划分为:商业性(也称自营性)住房金融和政策性(也称委托性)住房金融。

商业性住房金融是指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在国家有关政策许可范围内自主进行的与住房有关的资金筹集、融通等信用活动。

政策性住房金融是按国家政策规定进行的,与住房制度有关的各种货币资金的筹集、融通等信用活动的总称。

3、政策性住房金融按照其功能和作用的发生方式,可分为:市场主导型和政府主导型。我国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型的政策性住房金融。

4、个人信贷:指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为贷款人,以自然人(公民)个人为借款人,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按约定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按期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一种融资方式。

5、住房金融的特征:长期稳定性;政策性;专业性;地域性。

6、个人信贷的特征:贷款用途的广泛性;贷款对象的自然人特性;贷款的长期性;贷款的多样性;还款方式的灵活性。

7、建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业务范围: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房改业务;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

我国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业务的产生与发展:

萌芽期(1978年-1986年):1985年,建行率先在全国开办土地开发和商品房贷款,由此拉开了我国房地产开发贷款业务改革和发展的序幕。1986年10月,建行办理烟台市房改金融业务,标志着我国住房金融的萌芽和起步。

调整期(1987年-1993年):1987年,建行率先开展住房储蓄存、贷款业务,1991年建行率先开办住房公积金业务,1992年推出职工购建房抵押贷款业务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全面进入住房消费信贷领域,客户群体从企业扩展为所有房改参加者。

成长期(1994年-1999年):建行明确了坚持政策性业务与自营性业务相结合、开发信贷与消费信贷相结合、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为重点,促进全行房地产信贷业务发展的经营思想,陆续推出了个人储蓄存单质押贷款、个人汽车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助学贷款等贷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启动。

发展期(2000年-2004年):建行基本形成了个人住房贷款产品的基本框架和制度依据,先后推出了“直客式”汽车贷款、二手车贷款、房车组合贷款、个人消费额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产品,并将个人生产经营类贷款整合规范为个人助业贷款,逐步形成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产品体系。2002年建行率先推出了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并在全国开始实施个人住房贷款“乐得家”品牌战略。

创新期(2005年-至今):2005年以来,建行加强了产品创新力度,推出了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并对个人消费贷款产品进行梳理,将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住房装修贷款、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同意整合为个人消费额度贷款,同时陆续推出了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存贷通个人贷款增值帐户、直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