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原招标代理部工作人员月度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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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原公司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月度考核办法

依据公司内部有关考核文件的要求,结合峰原公司招标代理门的具体工作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目的充分调动代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圆满完成公司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达到强化管理,促进招标代理人员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考核原则

1、公正客观;

2、民主公开;

3、注重实绩;

4、导向正确;

5、便于操作;

6、相对合理;

7、奖罚结合。

三、考核的组织

考核工作评议组由公司领导、部门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组成,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考核程序

1、自评

工作人员根据各自工作岗位职责和月度工作情况,对照本考核实施细则评分标准,进行自评计分,每月末交到办公室。

3、考核评议组评议考核评议组成员根据被考核人的自评报告、平时工作表现,对照考核实施细则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议打分,汇总形成考核评议组得分。

五、考核内容、等级

(一)考核内容具体按《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月度考核计分表》(附后)进行。

(二)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每个等级

对应分数为“优秀”》90分,“良好” 89-80分,“合格” 79-60分,“不合格”为60分以下。

(三)每月考核结果年末汇总平均后作为公司对员工奖惩的依据。

(四)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附件:工程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月度考核计分表

附件:工程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月度考核计分表

被考核人: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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