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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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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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主要讲述了证券基金的起源与发展和在我国的发展现状,总结探讨了投资基金在我国发展中所面对的问题,揭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不但关系到该行业未来的发展,而且还对中国金融领域的稳定至关重要。本文先介绍了基金的基本概念,之后对基金在我国当前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所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 投资基金起源问题与对策

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主要是集中了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委托职业经理人员管理,专门从事投资活动。投资基金的领域不但包括有股票、债券,也可以是实业、期货等,而且根据我国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对一家上市公司投资额不得超过该基金总额的10%。这样有利于投资者分散风险进行投资。投资基金在分类上如果法律地位可以分为契约和公司二类;按资金募集方式来源则可能分为私募和公募。

一、证券投资基金起源与发展

虽然投资金基收到各国投资者的追捧,但首先我们应了解的是在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却主要在美国受到人们的喜爱。在1926年,波士顿的马萨诸塞金融服务公司设立了“马萨诸塞州投资信托公司”,成为美国第一个具有现代面貌的共同基金。在此后的几年中,基金在美国经历了第一个辉煌时期。到20年代末期,所有的封闭式基金总资产已达28亿美元,开放型基金的总资产只有1.4亿美元,但后者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资产总值上的增长率都高于封闭型基金。20年代每年的资产总值都有20%以上的增长,1927年的成长率更超过100%。

我们以美国为例,美国产业投资基金分为信托制与公司制两种组织形式,也有人称为契约型与公司型。前者依据信托法律制度,而后者依据公司法律制度。信托制能满足当事人之间的灵活性要求,而公司制能很好地保护投资者(股东)利益。在美国,产业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公司制,因为"纸面公司"作为特设实体被允许存在。也有部分采用信托

制,其中一些以受益凭证这一证券形态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流动性很好。投资基金在美国被称为共同基金。它的基金业已成来公次于商业银行的第二大金融产业。进入进入90年代,美国新投入股票市场的资金有80%来自共同基金。2013年4月30日,美国投资公司协会(ICI)发布了2013年度投资公司行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美国投资公司管理资产规模为14.7万亿美元,而其中共同基金为13.0万亿美元,一共1239只。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现状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最早创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与发展,到90年代已经才逐步规模,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为以下几个阶段:首先,就是探索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从1992年开始,直到1997年11月14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之前;其次就是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又分为2001年8月以前的封闭式发展阶段以及2001年9月以后的开放式发展阶段。随着2004年的市场规模的高速扩容,2005年的多元化、国际化、规范化发展,2006年的股市百年一遇的“大牛市“,基金金业可谓蓬勃发展。截止2010年底,中国”公募基金的资产份额达到2.5万份,累积为数亿人提供了理财服务。而在现阶段,随着我国证券基金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在当下的创新非常活跃,投资新品种不断涌现。在原有证券品种的基础上,创造了债券基金、指数据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等。此外,在销售方式费用结构等方面也推出了不少创新的方法。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市场中的重要性明显提高,已经逐渐成为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投资机构。无论是在投资理念、风格、管理水平,还是在投资取向上都直接影响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甚至对整个市场的发展状况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而且在基金管理规模的不断扩大,基金行业的发展已经不只是关系到基金行业,也已经影响到我国其他的金融领域。证券投资基金稳定发展关系到了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面对的问题

虽然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不断扩大,但在当下依然存大很多问题,在不断扩大的基金行业中,基金行业发展已经是否健康关系到我国其他金融领域的健康发展和对我国经济是否能持续发展带来的挑战,而在当前环境下,本文认为投资基金面对有如果问题:(一)对于投资基金选择较少

国外比较成熟的市场主要分为债券市场和贷款市场。而其中贷款市场又有包括债券、股票以及长期抵押、债券市场包括了公司债、国债以及市场债券。相比之下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选择较少,发展还比较落后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出现这种善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证券市场的金融产品比较单一,只有国债、股票等几种,而且国债券又存在流动性不足、交易规模有限以及品种数理较小等问题。企业债券的发展也不太成熟。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空间严重缩小。这样负责管理的人员就很难将各种投资基金进行整合,也就无法将风险进行对冲,从而严重阻碍了证券投资基金规避风险的能力。

(二)对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监管不够

虽然在投资过程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行为具有监督作用,但在真正在运作中往往存在很多制约因素。(1)基金管理人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证券投资基金的持有人与管理人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期望资产增值最大化,代理人则希望效用最大化,两者的目标涵数不完全一致。这就产生了激励不相容的委托代理问题。在争议中暴光了关于老鼠仓的问题。老鼠仓的意思即是庄家在用公用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或机构负责人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的行为。这样大大伤害了投资人的利益,不利于基金行业健康的发展。

(三)对基金托管人地位缺乏独立性。我国现行法规规定基金托管人有监督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运行的职责,但通常这种监督难以实现原因是因为在我国基金发起人一般就是基金管理人,他有权决定基金托管理人的选聘,并且经中国证监会和央行批准后,还有权撤换基金托管人,因此基金管理人是按基金资产净值的费率逐日计提托管费的,托管人可从基金中获巨额托管费,这必然导致基金托管人在很大程度上无法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实施监管职责。

(四)监管机构混乱

目前,我国对证券基金机构的监管主要由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进行监管。选成了权力的分散,容易造成效率低。此外证券监管的法律手段存在问题,我国证券法建设从20世纪80年发展到今,证券法律体系日渐完善已初步形成了以《证券法》、《公司法》为主,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证券法律制度仍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证券监管的行政手段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往往是应该管理的忽略了,不该管的地方却大做文章,最后是治理人员执行效率不高,在治理过程中,不能针对出现在问题及时予以解决的消除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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