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知识、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通安全知识

一、道路交通安全常识

指挥灯信号的含义: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2)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3)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3)不准穿越、倚坐道口护拦。

(4)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2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电、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4)机动汽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拦板上。

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瞭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3)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5)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6)骑三轮车不准并行。

(7)未满16周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赶畜力车。

(8)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二、水上交通安全常识

1、不乘坐无牌无证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4、不乘坐超冒险航行的船舶。

5、集体乘船应注意:要有老师带队,指挥,上下船要排成队,不得打闹、走动;要顺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

三、铁路交通安全常识

行人和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注意:

(1)行人和车辆在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及平过道处,发现或听到有火车开来时,应立即躲避到距铁路钢轨2米以外处,严禁停留在铁路上,严禁抢行超过铁路。

(2)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必须听从道口看守人员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道口信号显示红色灯光,或道口看守人员示意火车即将通过时,车辆、行人严禁抢行,必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钢轨5米(栏门或报警器等应设在这里)以外,不得影响道口栏杆(栏门)的关闭,不得撞、钻、爬越道口栏杆(栏门)。

(4)设有信号机的铁路道口,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稳定亮时,表示火车接近道口,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5)红灯熄白灯亮时,表示道口开通,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6)遇有道口信号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需停车和止步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7)车辆、行人通过设有道口信号机的无人看守道口以及人行过道时,必须停车或止步瞭望,确认两端均无列车开来时,方准通行。

(8)严禁在铁路路基上行走,乘凉、坐卧钢轨。

(9)严禁在站内或区间内铁路上逗留、游逛、穿越或捡拾物品。(10)严禁扒车、钻车、跳车和无票乘车。

(11)铁路桥梁和铁路隧洞禁止一切行人通过。

四、行人交通安全常识

步行外出时要注意行走在人行道内,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须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没有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地方应走人行通道;在没划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在通过十字路口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并遵守交通信号;在设有护栏或隔离墩的道路上不得横过马路。

五、骑车人交通安全常识

骑车外出的同学,出行前要先检查一下车辆的铃、闸、锁、牌是否齐全有效,保证没有问题后方可上路。在道路上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要靠右边行驶。通过路口时要严守信号,停车不要越过停车线;不要绕过信号行驶;不要骑车逆行;不扶肩并行;不双手离把骑车;不攀扶其他车辆;不在便道上骑车。在横穿4条以上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强行猛拐。

六、驾车人交通安全常识

出车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车辆,确认车辆无故障后方可出车;出车时还要带齐有关证件,行车中要随时注意标志牌,以防走错路线无故造成违章。另外一定要切记酒后不能驾车。

七、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构成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五个缺一不可的要素:一是车辆和人员;二是在特定的道路上,道路是指“公路、城镇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三是具有违法性质;四是因过失造成;五是具有损害后果。

(一)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该如何处理?

1、立即停车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

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

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不允许隐匿不报。在报警的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为110或122。当事人应得到接警机关明确答复才可挂机,并立即回到现场等候救援及接受调查处理等。

3、抢救伤者

当事人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包括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肺复苏等。并设法送就近的医院抢救治疗,对于现场散落的物品应妥善保护,注意防盗防抢。

4、保护现场

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遗留的痕迹、散落物不随意挪动位置。当事人在交通警察到来之前可以用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车辆等进入,避免现场遭受人为或自然条件的破坏。为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等,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事故当事人还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首先应关掉车辆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隐患。不要在事故现场吸烟,以防引燃易燃易爆物品。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将危险物品的化学特性,如是否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及装载量、泄漏量等情况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员,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