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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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20日起施行。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11月27日

江西省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

(2003年11月27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鄱阳湖湿地资源,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保障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鄱阳湖湿地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鄱阳湖湿地区域内从事湿地保护与利用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鄱阳湖湿地,是指天然形成的具有调节周边生态环境功能的水域、草洲、洲滩、岛屿等。

本条例所称鄱阳湖湿地区域,是指鄱阳湖丰水期水体所能覆盖的区域范围,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第四条保护鄱阳湖湿地资源应当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鄱阳湖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鄱阳湖湿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鄱阳湖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政策和措施。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确定鄱阳湖湿地保护综合协调机构。具体组织本条例的贯彻实施,协调鄱阳湖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湿地保护职责。

省人民政府鄱阳湖湿地保护综合协调机构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南昌市、九江市、上饶市及其所属的沿湖县、区人民政府和共青开放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综合协调机构。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和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筹措和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湿地保护。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湿地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第八条环境保护、农业、渔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卫生、发展改革、财政、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做好鄱阳湖湿地保护工作。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鄱阳湖湿地保护综合协调机构和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鄱阳湖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从事鄱阳湖湿地保护的科研、教育、宣传等活动,对在鄱阳湖湿地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和湿地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湿地生态环境和湿地资源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湿地保护规划

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鄱阳湖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鄱阳湖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结合鄱阳湖生态系统的实际状况,明确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总体目标、阶段目标、实施方案及主要措施,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

鄱阳湖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农业开发、环境保护、防洪与水资源利用、城镇建设、旅游发展等方面的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十二条鄱阳湖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鄱阳湖湿地保护综合协调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经专家评估论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鄱阳湖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总体规划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鄱阳湖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总体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详细规划。

农业、渔业、林业、水利、旅游、交通、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鄱阳湖专业规划中,应当设有鄱阳湖湿地保护措施方面的具体内容,并符合鄱阳湖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和原则。

第十四条省人民政府鄱阳湖湿地保护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鄱阳湖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湿地自然保护区

第十五条鄱阳湖湿地区域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人民政府或者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

(一)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集中分布的;

(二)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鸟类的主要繁殖地、停歇地、越冬栖息地;

(三)对主要经济鱼类的栖息、繁殖、越冬有典型或者重要意义的;

(四)其他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高度密集的。

第十六条湿地自然保护区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分为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级和县级。

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可以不受行政区划和资源隶属关系限制,按照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分布、走向划定。

第十七条鄱阳湖湿地区域内建立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办理。

鄱阳湖湿地区域内建立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由湿地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湿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湿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立,由有关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后,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第十八条申请建立省级、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申请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拟建的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论证,并按规定程序报送湿地自然保

护区申报书、总体规划、科考报告、多媒体和图件资料及有关论证材料。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查,对申报材料不完备的,应当及时要求申请单位补充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评审条件的,应当退回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审批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每年评审一次。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宜作为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由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自接到通知起半年内,可以向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评申请。

第十九条经批准确定的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范围,由批准机关向社会公布。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水上以固定浮标,在陆地以界桩的形式设置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界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界标。

第二十条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撤销或者改变其性质以及范围的调整,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一条湿地自然保护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划定核心区和缓冲区。在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禁止一切严重影响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二条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具体管理工作。

湿地自然保护区所需管理经费,由湿地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也可以采取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每年10月1日至翌年3月30日为候鸟越冬期。候鸟越冬期间在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禁止捕捞。

每年3月20日至6月20日为鄱阳湖水域禁渔期;鱼类的越冬场所实行季节性轮流休渔禁港制度。

第二十四条在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禁止猎捕候鸟以及其他珍稀水禽或者破坏候鸟以及其他珍稀水禽的生存环境的行为。

在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应当保证江豚或者其他主要经济鱼类的洄游通道畅通。确需在洄游通道上修建水工程或者电力、航运等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科学论证、评估,并征求有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有可能影响洄游通道畅通的,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开展湿地资源的普查和监测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湿地资源数量、分布及其动态变化进行调查,定期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调查和监测数据,并对湿地调查、监测数据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湿地资源档案。

第二十六条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珍稀水禽、水生野生动物救护机制,及时受理有关救护报告,对受伤、搁浅或者被困的珍稀水禽、水生野生动物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鄱阳湖湿地区域内未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划定一定范围作为禁猎区、禁渔区等保护区

域,并依法进行管理。

第四章湿地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和湿地植被保护与恢复工作,严禁毁草开垦。

经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划定的植被恢复区,应当实行封洲禁牧。

省人民政府对种植蔓荆子等旱生植物改良沙化湿地的,应当予以鼓励、扶持,将其纳入防沙治沙工程。

第二十九条鄱阳湖湿地区域禁止围湖造田,已退田还湖的地域禁止新建居民点或者其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退出后的旧房、旧宅基地必须拆除、退还。禁止移民返迁。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对湿地自然保护区内人口居住较密集的,可以有计划地组织移民。对迁出后仍从事农业种植的移民,应当安置到人均耕地较多的地方;安排给移民的耕地,应当不低于当地的人均标准。

第三十条在鄱阳湖湿地区域从严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在草洲、洲滩、岸坡存储固体废弃物。

第三十一条在鄱阳湖航行的船舶,应当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污设备。船舶驶经湿地自然保护区,不得排放含油污水或者生活污水;驶经其他区域,排放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三十二条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预防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有机农药,防止造成湿地环境的污染,损害湿地的生物多样性。

对农用薄膜和渔网等不可降解的废弃物,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回收利用等措施。

第三十三条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种草种树、水旱轮作、改水改厕、兴林抑螺、生物灭螺等措施,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的传播。因防治血吸虫病需要在鄱阳湖湿地区域灭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尽量减少或者避免湿地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第五章湿地资源利用

第三十四条鄱阳湖湿地资源的利用必须符合鄱阳湖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总体规划,维护湿地生态平衡,不得破坏湿地资源再生能力。

第三十五条开发利用鄱阳湖湿地资源应当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鄱阳湖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规范各种湿地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

第三十六条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鄱阳湖湿地资源的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鄱阳湖湿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定期发布鄱阳湖湿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第三十七条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湿地区域内河道湖泊的管理,做好水资源的保护与科学配置工作,保障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三十八条编制鄱阳湖湿地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及在鄱阳湖湿地区域内

新建、扩建、改建任何项目,都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湿地资源利用类别的划分标准和评估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三十九条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分类指导,引导生产经营者从事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业。提倡采取圈养、轮牧、轮养等措施,适度控制牧畜、鱼、蟹、虾、蚌、菱、莲等动植物的种养规模,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和湿地资源的再生能力。

在鄱阳湖湿地区域引入生物新品种,经营者应当依法报请国家级或者省级的有关审定委员会审定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条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湿地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价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湿地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信息,科学引导和管理湿地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在鄱阳湖湿地区域不得开设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旅游项目;进入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开展旅游活动的,应当征得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同意。

第四十一条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鄱阳湖渔业资源调查,采取保护和合理开发渔业资源的措施,防止渔业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破坏。

第四十二条省人民政府河道采砂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鄱阳湖采砂规划,确定可采区、可采期、禁采区、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在鄱阳湖湿地区域内从事采砂活动,应当依法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依法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开采时间、种类、作业方式以及开采地点、深度、范围和开采量进行。

采砂船舶在禁采期内应当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集中停放。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驶离指定停放地点。

禁采区内不得滞留采砂船舶。

第四十三条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逐步改变沿湖地区以渔业为主的单一经济结构。

第四十四条鄱阳湖湿地区域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从事治理水环境、恢复植被等有利于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和恢复的建设。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湿地自然保护区界标的,由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严重影响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没收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依照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已退田还湖的区域新建

居民点或者其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不及时拆除、退还旧房、旧宅基地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强制拆除,拆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负担。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引入生物新品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由河道采砂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在鄱阳湖湿地区域内的河道进行采砂的,扣押其采砂船只等工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二)不按批准的开采时间、种类、作业方式以及开采地点、深度、范围和开采量采砂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其河道采砂许可证。

(三)在禁采区滞留采砂船舶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鄱阳湖湿地保护的有关部门和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侵占或者挪用湿地保护专项资金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自2004年3月20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03年11月27日实施日期:2004年03月20日(地方法规)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7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2013年3月28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2号公布2017年12月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8号修改) 第一条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履行《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以下简称“国际湿地公约”),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和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滨海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原生地等人工湿地。 第三条国家对湿地实行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并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湿地保护管理的科学研究,应用推广研究成果,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参与湿地保护。 第七条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和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 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 准。 第八条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湿地资源分布情况、类型及特点、水资源、野生生物资源状况; (二)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 (三)湿地生态保护重点建设项目与建设布局; (四)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五)保障措施。 第九条经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不得 调整或者修改。 第十条国家林业局定期组织开展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 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估等技术规程,由国家林业局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 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相 关情况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

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方白鹳Ciconiaboyciana-Bioline

动 物 学 研 究2013,Dec. 34(6): 549?555 CN 53-1040/Q ISSN 0254-5853 Zoological Research DOI:10.11813/j.issn.0254-5853.2013.6.0549 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方白鹳(Ciconia boyciana)种群数量变化与气候的关系 缪泸君,李言阔*,李佳,谢光勇,袁芳凯 江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江西南昌 330026 摘要:该研究分析了1985—2011年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方白鹳(Ciconia boyciana)越冬种群数量的年际变化趋势, 探究了越冬地气候条件对其种群数量变化的影响。结果表明,1985—2011年,保护区东方白鹳种群数量为(1 340±178)只,呈显著线性增长趋势,但年际波动较大。种群数量与越冬当年11月份的平均最低气温显著正相关(r=0.554,P=0.003,n=27),越冬初期较低的温度可能影响东方白鹳选择鄱阳湖作为长期越冬地的决策,而增加对长江中、下游其他湿地的利用。同时,越冬地气候条件对种群数量的影响存在显著的时滞效应。越冬初期以及越冬后期的气温变量与2~9年后的种群数量显著正相关。尤其是越冬初期10月份的气温变量与2~5年后的种群数量变化极显著相关,越冬后期2月和3月的气温变量分别与8年后和3年后的种数数量极显著正相关。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表明,2年前的10月平均最高温度、2年前的3月平均最高 气温、4年前的10月平均最高温度、4年前的3月平均气温是东方白鹳种群数量变化的显著预测变量,共同解释了种群数量年际变化的79.2% (R2=0.792,F=20.901,df=26,P=0.000)。越冬初期和末期可能是个体迁飞后补充能量和迁飞前积累能 量的关键阶段,适宜的气温有利于成体的能量积累和幼体的存活,且东方白鹳性成熟年龄为2~6年,因此,越冬地气候条件对其种群增长的影响将会在2年后体现。 关键词:鄱阳湖;东方白鹳;种群数量波动;气候变化 中图分类号:Q959.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0254-5853-(2013)06-0549-07 The correlations between population of Oriental white stork and climate change in the Poyang Lake National Nature Reserve Lu-Jun MIAO,Yan-Kuo LI,Jia LI,Guang-Yong XIE,Fang-Kai YUAN College of Life Sciences, 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 Nanchang 33022, China Abstract: This study analyzed the population dynamics of the Oriental white stork (Ciconia boyciana) wintering in the Poyang Lake National Nature Reserve (PLNNR) from 1985 to 2011, to see if there was any relationship with climate change. Testing of several climate variables—monthly average temperature, monthly average maximum and minimum temperature, as well as monthly precipitation—indicated that the population size of the Oriental white stork in the PLNNR was 1,340±178 ind., with significant linear increase and drastic annual fluctuation. Every single year, the population size only significantly correlated with the average minimum temperature of Nov. In theory, the low temperature of Nov. could drive individuals to choose other wetlands in the middle and lower reaches of the Yangtze River, instead of the Poyang Lake as wintering habitats. Meanwhile, temperatures in wintering areas also showed a carry-over effect on subsequent population size. Temperatures in primary stage and later stage of wintering period were significantly correlated with population size 2?9 years later, while the temperature of Oct. was highly significantly correlated with population size 2?5 years after. Temperatures of Feb. and Mar. in the later stage of wintering period were highly significantly correlated with population size of 8 and 3 years after, respectively. Moreover, the stepwise linear regression result showed that the average maximum temperature of Oct. and average maximum temperature of Mar. 2 years ago, as well as the average maximum temperature of Oct. and the average temperature of Mar. 4 years ago were significant predictor factors of the population size fluctuation of the Oriental white stork, which totally accounted for 79.2% of the population size change. Keywords: Poyang Lake; Oriental white stork; Population fluctuation; Climate change 收稿日期:2013-09-27;接受日期:2013-10-24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31000196);“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十年变化调查与评估”(环保重大专项,STSN-7) ?通信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E-mail: liyankuo@https://www.360docs.net/doc/a46007749.html,

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评价 摘要: 鄱阳湖是中国最大的淡水湖泊,是吞吐性河成湖,被称为长江的天然水位调节器。作为一种特殊的湿地生态系统类型,鄱阳湖湿地效益类型丰富多样。主要的生态功能有涵养水源、调蓄洪水、调节气候、降解污染、固定C释放O2、控制侵蚀、保护土壤、参与营养循环,作为生物栖息地。主要直接的产品用途有储水、供水,生产湿地植物产品,生产湿地动物产品,能源生产,水运,休闲/旅游,作为研究与教育用地。鄱阳湖湿地属性主要有生物多样性,社会文化重要性。 关键词: 鄱阳湖; 湿地生态系统; 服务功能 1 鄱阳湖湿地的特点 1. 1 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特征 鄱阳湖湿地是永久性淡水湖泊,它季节性涨水,具有“高水是湖,低水似河”的独特的自然地理景观。鄱阳湖湿地枯水期面积129 000 hm2,平水期面积279 700 hm2,丰水期面积390 000 hm2。 鄱阳湖是在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水五河来水与下泄长江的水量吞吐平衡中积水成湖、水落滩出。5大河汇入鄱阳湖,经调蓄后,由湖口入长江。因此,鄱阳湖被称为是“吞吐型河成湖”,它上承五水,下通长江,湖区水位主要受控于五河及长江的双重影响。每当洪水季节,五河洪水入湖,水位高涨、湖面宽阔、一望无际。枯水季节水位下降,洲滩出露,湖水归槽,水面缩小,蜿蜒一线。最大洪枯水位面积相差10 多倍。由于鄱阳湖水位季节性变化极大的特点,鄱阳湖湿地包括水域、洲滩、岛屿、内湖、汊港。 鄱阳湖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性气候。气候温暖,光照充足,无霜期长。多年平均水温18. 3 ℃,年平均降雨量为1 474. 2 mm ,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 003. 7 mm。鄱阳湖的植物群落可分为4个带:湿生植物带、挺水植物带、浮叶植物带、沉水植物带。鄱阳湖有鱼类138种,贝类87 种,虾蟹类2 4 种;鸟类310 种,隶属17 目5 5 科;兽类47种;两栖类30种。 1. 2 鄱阳湖湿地生态断面结构 鄱阳湖湿地周期性地被水淹没或显露,淹没或显露的日期、范围和持续时间,主要取决于水位变幅、地面高程。这种周期性的水位变化和地面的干湿交替,直接影响到植被的演替以及土壤的发育,进而影响其栖息的动物,那么整个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就相应地有变化,因此根据湿地的高程可以划分鄱阳湖湿地的生态断面。 根据鄱阳湖的水位高程和相应的生态系统结构做了鄱阳湖湿地的生态断面划分,具体如下[1 ]:18~16 m ,每年的显露天数为305. 5~271. 5天。地貌类型为天然堤或高河漫滩的中部和上部。土壤类型为草甸土。这一断面淹没时间短,退水早,连续显露时间长,光照充足,植物生长茂密,主要的植物群落是荻芦苇—菊叶委陵菜,是草食性和草、昆虫杂食性候鸟的觅食场所,优势候鸟有白额雁、大鸨、麦鸡、云雀等。16~14. 2 m ,每年的显露天数为271. 5~169. 5天。地貌类型为天然堤高漫滩的中下部。土壤类型为草甸沼泽土。这一断面淹没时间稍长。主要的植物群落为苔草。由于苔草生长茂密,生物量很高,可以达到1 716g/ m2。这里也是植食性和杂食性候鸟的栖息、觅食场所,主要的水禽有白鹤、白枕鹤、白鹳、白头鹳、灰鹤、黑鹤、苍鹭、鹬类、白琵鹭和野鸭等。这而一地带涨水后也是一些经济鱼类,如鲤鱼的产卵场。14. 2~13. 8 m ,每年的显露天数为169. 5~50天。地貌类型为天然堤侧缘坡的低漫滩部位。土壤类型为沼泽土,地表面时常被薄层积水所覆盖。这一断面在枯水期是水位波动带。优势植物种是苦草和马来眼子菜沉水植物带。主要的水禽有鹤类、鹳类、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概述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概述 日期:2010-02-03 | 保护视力色: 名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亦称: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 简称:“环鄱地区”、“环鄱区”、“环鄱”或“鄱区” 对应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 一、区域范围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位于江西省北部,包括、南昌、景德镇、鹰潭3市,以及九江、新余、抚州、宜春、上饶、吉安市的部分县(市、区),共38个县(市、区)和鄱阳湖全部湖体在内,国土面积为5.12万平方公里。占江西省国土面积的30%,人口占江西省50%,经济总量占江西省60%。该区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是世界自然基金会划定的全球重要生态区,承担着调洪蓄水、调节气候、降解污染等多种生态功能。鄱阳湖又是长江的重要调蓄湖泊,年均入江水量约占长江径流量的15.6%。鄱阳湖水量、水质的持续稳定,直接关系到鄱阳湖周边乃至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用水安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还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海峡西岸经济区等重要经济板块的直接腹地,是中部地区正在加速形成的增长极之一,具有发展生态经济、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好条件。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38个县市区

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九江县、彭泽县、德安县、星子县、永修县、湖口县、都昌县、武宁县;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东乡县;浮梁县;余江县;新干县 瑞昌市;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乐平市;贵溪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浔阳区、庐山区;珠山区、昌江区;月湖区;临川区;渝水区 共青城 二、区域定位 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发展定位 是: 1.建设全国大湖流域综合开发示范区 2.建设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安全保障区 3.加快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带动区 4.国际生态经济合作重要平台 三、战略目标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近期为2009年至2015年,远期展望到2020年。2009年—2015年的任务是创新体制机制,夯实发展基础,壮大生态经济实力,初步形成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新模式;到2015年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率先在欠发达地区构建生态产业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构建

湿 地 保 护 条 例

湿地保护条例 (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维护湿地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履行国际湿地公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概念和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湿地保护、管理和利用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和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滨海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分布地等人工湿地。 第三条(管理体制)湿地保护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并承担代表中国政府履行国际湿地公约的相关工作。 国务院国土、环保、水利、农业、林业、海洋等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分工,负责有关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方针)国家对湿地实行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 第五条(政府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将湿地保护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用于湿地保护管理的资金投入。 第六条(宣传)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世界湿地日”等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普及湿地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湿地意识。 第七条(科学研究)国家支持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利用和监测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学研究成果,提高湿地保护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社会参与和国际合作)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参与湿地保护。

鄱阳湖生态保护及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鄱阳湖生态保护及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鄱阳湖位于长江以南,江西省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9′~116°46′、北纬28°24′~29°46′,是与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水五大河流(以下简称“五河”)尾阊相接的类似盆状天然凹地,受江(长江)、河(五河)水位制约水量吞吐平衡而形成的过水性、吞吐型、季节性的湖泊,洪、枯水位面积相差l0多倍,是我国目前最大的淡水湖泊。1998年7月31日的最高水位22.59.m(吴淞高程)的湖面面积为4.070平方千米。鄱阳湖及湖区属亚热带潮湿的季风气候,年降雨量在1400~1900mm之间,年平均气温为17℃,最低气温在1月份,平均为4.7℃,每年无霜期约为280天。鄱阳湖是我国公布的首批国家重点湿地保护地之一,1992年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在维护生物多样性、长江中下游洪水调蓄控制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引作为通江湖泊的鄱阳湖,位于长江中、下游连接处东、西承上启下的战略位置和贯通本区京九铁路大动脉,对长江流域的经济发展和江海一体的“T”形战略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区位优势由于鄱阳湖流域占江西省面积的94.1%,鄱阳湖流域的发展对于江西乃至全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的增加,鄱阳湖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呈现恶化趋势保护鄱阳湖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湖区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已经成为政府和公众共同关注的话题。 ●直击鄱阳湖五十年大旱 鄱阳湖,丰水年份水域面积最大可达4000平方公里以上,可现在却因持续的干旱严重“瘦身”。占鄱阳湖面积约5%的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辖范围224平方公里,是“世界重要湿地”。2011年的5月,保护区所辖的九个子湖,有八个干涸。5月的鄱阳湖,本应是夏季“洪水一片”,却呈现出冬季“枯水一线”的景观。鄱阳湖曾经那种烟波浩渺,水天一色,千帆竞发,万鸟翱翔的景象已经不再,如今的鄱阳湖面临着湿地锐减、中心湖区变成大草原、生态受威胁、生产生活用水受困等严峻形势。 ●鄱阳湖生态环境现状

鄱阳湖介绍(详)

鄱阳湖,中国第一大淡水湖,也是中国第二大湖,位于北纬28°22′至29°45′,东经115°47′至116°45′。地处江西省的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面积4125㎞2,库容量276亿立方米,年平均降雨量1636mm。鄱阳湖以松门山为界,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面为入江水道,长40公里,宽3至5公里,最窄处约2.8公里;南面为主湖体,长133公里,最宽处达74公里。有70%的水域在江西省九江市境内,其余20%的水域在江西省上饶市境内,10%的水域在江西省南昌市境内。汇集赣江、修河、鄱江(饶河)、信江、抚河等水经九江市湖口县城注入长江。 鄱阳湖上承赣、抚、信、饶、修五河之水,下接长江。丰水季节浪涌波腾,浩瀚万顷,水天相连;枯水季节水落滩出,枯水一线,野草丰茂,芦苇丛丛;湖畔峰岭绵延,沙山起伏,沃野千里,候鸟翩飞,牛羊倘佯。美丽富饶的鄱阳湖养育了世代生长居息湖畔的万物生灵。 鄱阳湖是世界上最大的鸟类保护区,“鄱阳湖畔鸟天堂,鹬鹳低飞鹤鹭翔;野鸭寻鱼鸥击水,丛丛芦苇雁鹄藏”,每年秋末冬初,有成千上万只候鸟,从俄罗斯西伯利亚、蒙古、日本、朝鲜以及中国东北、西北等地来此越冬。如今,保护区内鸟类有300多种,近百万只,其中白鹤等珍禽50多种。鄱阳湖被称为“白鹤世界”,“珍禽王国”。 1基本信息 概述 鄱阳湖是中国第一大淡水湖,也是中国第二大湖,仅次于青海湖,位于江西省北部。鄱阳湖上承赣、抚、信、饶、修五河之水,下接长江。 鄱阳湖跨南昌、新建、进贤、余干、鄱阳、都昌、湖口、九江、星子、德安和永修等市县。平均水深8.4米,最深处能达到30米。由于各种原因,鄱阳湖几经干旱,水面大起大落,特别是2011年五月份,由于持续干旱,湖底干涸无水,揪动国人之心,严重影响鱼类之繁殖,鄱阳湖区天然水产资源大幅减少,鄱阳湖作为中国最大的淡水湖,其水位,不仅仅是渔业的收益问题,最重要的是中国乃至全球的环境问题。 湖体特征 汇集赣江、修水、鄱江(饶河)、信江、抚河等水经九江市湖口县城注入长江。湖盆由地壳陷落、不断淤积而成。形似葫芦,南北长110km,东西宽50~70km,北部狭窄处仅5~15km。在平水位(14~15m)时湖水面积为3,150k㎡,高水位(20m)时为4,125k㎡以上。但低水位(12m)时仅500k㎡,以致“夏秋一水连天,冬春荒滩无边”,使数百万亩湖滩地不能大量耕种,还易孳生草滩钉螺,而钉螺又能寄存血吸虫。 湖体通常以都昌和吴城间的松门山为界,分为南北(或东西)两湖。松门山西北为北湖,或称西鄱湖,湖面狭窄,实为一狭长通江港道,长40km,宽3~5km,最窄处约2.8km。松门山东南为南湖,或称东鄱湖,湖面辽阔,是湖区主体,长133km,最宽处达74km。平水位时湖面高於长江水面,湖水北洩长江。经鄱阳湖调节,赣江等河流的洪峰可减弱15~30%,减轻了长江洪峰对沿岸的威胁。鄱阳湖及其周围的青山湖、象湖、军山湖等数十个大小湖泊湖水温暖,水草丰美,有利於水生生物繁殖。产鱼类100馀种,以鲤鱼为主,其次为青鱼、草鱼、鲢鱼、鱅鱼,贝、螺产量也较丰。滨湖平原盛产水稻、黄麻、大豆、小麦,是江西省主要农业区。 该湖区秋冬季节受修河水系和赣江水系等水源不足的影响,每年进入秋冬季节到第二年仲春,鄱阳湖则进入枯水期,形成“碧野无垠接天云”的广阔草洲。河滩与9个独立的小湖

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对江西经济发展的影响

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对江西经济发展的影响 摘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以江西鄱阳湖为核心,以鄱阳湖城市圈为依托,以保护生态、发展经济为重要战略构想,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示范区和中国低碳经济发展先行区。国务院已于2009年12月12日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标志着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省第一个纳入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性发展规划,是江西发展史上的重大里程碑,对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加快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有利于探索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有利于探索大湖流域综合开发的新模式,有利于构建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的新支点,有利于树立我国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新形象。国务院指出,要把鄱阳湖区生态经济区规划的实施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贯彻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的重大举措,促进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推动这一地区科学发展。国务院要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要以促进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为主线,以体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途径,加快发展步伐,努力把鄱阳湖地区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示范区。 关键词:保护生态崛起新模式可持续发展协调统一 经济发展形势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区域发展呈现出增长较快、布局改善、结构优化、协调性增强的良好态势,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明显增强,区域发展的活力和主动性显著提高,重点地区对区域发展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区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任务依然繁重。我们要继续切实采取措施,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东中西良性互动,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趋向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要坚持实施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西部地区要通过自身努力和区域合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坚持以线串点,以点带面,依托中心城市和交通干线,实行重点开发;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加强植被保护;要支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强清洁能源、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及加工,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及其他有优势的产业;要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推进人才开发和科技创新。东北地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强化粮食基地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商品率和附加值;要积极建设先进装备、石化、汽车、船舶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发展高技术产业。中部地区具有承东启西、连南

湿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可编辑版】

湿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湿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切实加强我县湿地保护管理,确保实现《绿色湖南建设纲要》提出的十二五期末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的目标,建设比较完备的湿地生态系统和比较优美的湿地生态景观,根据省林业厅及市林业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河流湿地概况及保护小区范围 xx县位于湖南省东南边陲,罗霄山脉中段,湘江一级支流洣水上游。东与江西省莲花、永新、井冈山三县交界,南与炎陵、安仁县毗邻,西与攸县接壤,北与攸县和江西省的莲花县相连,全境东西宽57km,南北长69 km,总面积250752 hm2。现有湿地面积733 1.6公顷,占县域总面积的 9%,其中河流湿地面积633 6.8公顷。河流湿地主要有洣水及茶水、沤水、沔水、文水等五大水系构成,县内流域面积在50 km2以上河流有20条。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保护、发展好这些区域的湿地资源,对保护我县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符合xx县打造绿色宜居的生态城市,建设美丽幸福新xx的战略发展思路。 xx县河流湿地保护小区的范围包括洣水、茶水、沔水、伏江四大河流,保护湿地面积324 4.1公顷。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建设生态文明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理念,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改善湿地生态功能为主要内容,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科学整合各类资源,充分发挥湿地生态效益,为实现xx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的原则。湿地对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展一切活动均应在不影响其生态系统结构和生态功能的基础上进行,以维护湿地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及湿地功能的完整性,最大限度发挥湿地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坚持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相协调的原则。在资源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进行有序而适的资源开发,将保护与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实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坚持综合性保护原则。湿地保护必须采取综合性措施,既要采取必要的工程学和生物学等相结合的措施,又要加强管理、科研、宣教等多方位的建设。 四、总体目标 通过xx县河流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有效遏制破坏河流湿地生态功能的行为,建立科学、规范、完备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和监测体系,保护河流湿地物种的多样性,充分发挥湿地独有的生态特性,维护生态平衡,实现省、市对我县规定湿地保护面积的目标。

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

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 (2006年6月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06年6月1日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状况,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保护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湿地是指天然或者人工的,永久或者暂时的沼泽地、泥炭地、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者流动、淡水或者半咸水及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水区。 湿地资源是指湿地及依附湿地栖息、繁衍、生存的野生动物资源和红树林等植物资源。 第四条湿地保护管理坚持全面保护,突出重点,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湿地保护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 各级林业、农业、水、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海洋与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全省湿地保护规划,并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湿地保护规划,制定本地区湿地保护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湿地保护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相衔接,确保湿地资源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恢复;做到水资源利用与湿地保护紧密结合,充分兼顾湿地保护等生态用水的需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保护湿地资源。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重点湿地评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对湿地资源的调查,监测湿地资源变化情况,建立湿地管理档案制度和湿地保护管理的信息交流制度。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湿地登记、确权、发证等工作,为湿地保护和管理提供依据。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检查、考核、通报和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湿地保护的宣传工作,于每年2月2日“世界湿地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民保护湿地的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湿地资源保护的科学研究、社区教育和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第十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湿地资源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或者非法转让湿地。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破坏、侵占湿地资源的行为有检举或者控告的权利。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资保护湿地。 第十三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

鄱阳湖鸟类保护实践报告

鸟类的保护—暑期实践报告 位于江西省的鄱阳湖是我国重要的候鸟自然保护区。湖区有候鸟自然保护区多处,其中吴城镇鄱阳湖候鸟自然保护区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内鸟类已达300多种,近百万只,其中珍禽50多种,如白鹤、白头鹤、东方白鹤、白琵鹭等,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鸟类保护区,素有白鹤王国、候鸟天堂之称。 通过与江西省南昌市花鸟爱好者协会的成员交流学习,我了解到中国是世界上鸟类资源丰富的国家之一。据国家林业局及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最新统计,中国现在鸟类有1256种,不仅鸟类资源种类丰富,而且只有中国特有的鸟类也非常多。目前,中国有褐马鸡等50多种特有珍稀鸟类。世界上共有鹤类15种,中国就有9种;雁鸭类148种,中国有46种;野生雉类276种,中国有56种,被国际鸟类学界称为“雉类的王国”;世界上最为珍稀的朱鹮,一度被认为在世界上已经灭绝,1981年在中国被重新发现,经过中国政府的努力已经发展到200多只,为世界拯救濒危物种树立了榜样。然而,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去年公布对野生动物状态的调查报告表明,近年来食用、经营野生动物现象有所发展,尤其有些地方食用野生鸟类成为一种风气,违法经营鸟类成为一种风气,违法经营鸟类的情况比较普遍,甚至有些地区达到了难以遏制的程度。调查中发现人类食用野生动物的种类共53种,除梅花鹿、鸵鸟等7种来源于人工养殖外,其它46种野生动物均源于野外,占调查种类的86.8%。仅广东省平均每天就要吃掉两万只鸟。据广东省林业厅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鸟类资源有450余种,近几年已经有许多野生鸟种濒临灭绝,调查人员对25座城市的1381家餐馆、286家副食商场、218处集市进行了调查,经营野生动物的餐馆688家、副食商场44家、集贸市场91处。其中兽类16种,两栖爬行类16种,鸟类21种。在南方一些城市街头的酒楼、饭馆走一圈,无论是高档的“食府”、“美食城”,还是低廉的“大排档”,几乎到处都卖野味。吃“雀”的人极为普遍。这个“雀”并不单指麻雀,而是所有野生鸟类的统称。许多饭店的门前,常见“百鸟齐鸣”的景象,然而这些鸟很快就成了食客桌上的美味。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介绍,从近年查处的捕杀鸟类事件中,可以看出一些人被经济利益所驱动,不惜一切手段捕杀鸟类。 然而被贪图口腹之欲的人肆意捕杀的鸟类在各个领域都具有极大的价值。鸡、鸭、鹅、鸽子等,主要是给人类提供蛋白质的来源,家禽是由野禽驯化而来。野生的鸭类和鸡类,其肉可食品,其羽毛可做羽扇、头巾、羽绒服等。驯鸟的玩家通常会在公园等地交流,

省占用、征收重要湿地审核管理办法

江西省占用、征收重要湿地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占用、征收重要湿地的审核和审批,根据《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重要湿地,是指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省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的名录按照国际、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省重要湿地的名录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三条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重要湿地,确需占用、征收或临时占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第四条申请占用、征收或者临时占用重要湿地的审核程序: (一)用地单位向湿地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填写《使用湿地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1、用地单位的法人证明;。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被占用、征收或临时占用湿地的权属证明,。 4、用地单位与湿地权属单位签订的用地协议;。 5、具有工程咨询乙级以上资质单位编制的可行性报告。在血吸虫病流行区内的县(市、区)内占用、征收或者临时占用重要湿地的,应对血防卫生及防治进行专项评估。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6、湿地管理单位申请在所管理的重要湿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湿地管理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重要湿地的,应当提供前款((1))、((2))、((3))、(4)项规定的材料。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在受理用地单位提交的用地申请后,应派出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进行用地现场查验,填写《使用湿地现场查验表》(附万分之一地形图),并在《使用湿地申请表》签署初步审查意见。经初步审查同意的应于10个工作日内报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查。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三)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使用湿地申请表》签署审查意见。经审查同意的,应于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用地单位的申请材料及《使用湿地现场查验表》(附万分之一地形图)和《使用湿地申请表》随文一并报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四)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的,向用地单位发放《使用湿地审核同意书》。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第五条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临时占用期限满,占用单位应当采取生态修复措施,恢复所占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提出的申请,经审核不予同意或者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不予林业行政许可决定书》中明确记载不同意的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用地单位。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第七条用地单位在取得《使用湿地审核同意书》后,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照有关土地管理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第八条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的地点、面积、用途等使用湿地,不得擅自扩大面积或改变使用用途,确需扩大面积或改变使用用途的,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提交申请。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絨。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对辖区范围内占用、征收或临时占用重要湿地的情况建立档案,加强对湿地使用的监督,并跟踪监测。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勵。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简介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简介 一、概论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以江西鄱阳湖为核心,以鄱阳湖城市圈为依托,以保护生态、发展经济为重要战略构想,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示范区和中国低碳经济发展先行区。国务院已于2009年12月12日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标志着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省第一个纳入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性发展规划,是江西发展史上的重大里程碑,对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区域范围 鄱阳湖位于江西省境内,古称彭蠡,《尚书·禹贡》有“彭蠡既潴,阳鸟攸居”之说,又有彭蠡湖、彭蠡泽、彭泽、彭湖、扬澜、宫亭湖等多种称谓。南北长173公里,东西最宽处达74公里,平均宽16.9公里,湖岸线长1200公里,湖体面积3583平方公里(湖口水位21.71米),平均水深8.4米,最深处25.1米左右,容积约276亿立方米,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泊。它承纳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五大河。经调蓄后,由湖口注入我国第一大河——长江,每年流入长江的水量超过黄河、淮河、海河三河水量的总和,是一个季节性、吞吐型的湖泊。鄱阳湖水系流域

面积16.22万km2,约占江西省流域面积的97%,占长江流域面积的9%:其水系年均径流量为1525亿立方米,约占长江流域年均径流量的16.3%。鄱阳湖是为中国第一大淡水湖,世界自然基金会划定的全球重要生态区,是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的世界六大湿地之一,也是我国唯一的世界生命湖泊网成员,集名山(庐山)、名水(长江)、名湖于一体,其生态环境之美,为世界所罕见。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位于江西省北部,包括、南昌、景德镇、鹰潭3市,以及九江、新余、抚州、宜春、上饶、吉安市的部分县(市、区),共38个县(市、区)和鄱阳湖全部湖体在内,国土面积为5.12万平方公里。占江西省国土面积的30%,人口占江西省50%,经济总量占江西省60%。该区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是世界自然基金会划定的全球重要生态区,承担着调洪蓄水、调节气候、降解污染等多种生态功能。鄱阳湖又是长江的重要调蓄湖泊,年均入江水量约占长江径流量的15.6%。鄱阳湖水量、水质的持续稳定,直接关系到鄱阳湖周边乃至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用水安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还是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海峡西岸经济区等重要经济板块的直接腹地,是中部地区正在加速形成的增长极之一,具有发展生态经济、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良好条件。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38个县市区

2018年国家林业局关于修改《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林业局关于修改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林业局决定对《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履行《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以下简称“国际湿地公约”),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将第二条中“野生植物的原生地”修改为“野生植物原生地”。 三、将第三条中“保护优先、科学恢复”修改为“全面保护、科学修复”。 四、将第五条第一款中的“爱鸟周”修改为“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 五、将第六条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六、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方式保护湿地,健全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湿地保护。”

七、将第十二条修改为:“湿地按照其生态区位、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程度,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 八、将第十三条修改为:“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重要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管理规则和程序,发布国家重要湿地名录。” 九、将第十四条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发布地方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名录。” 十、将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设立”修改为“建立”。 十一、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国家湿地公园实行晋升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晋升为国家湿地公园:“(一)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湿地区域生态地位重要,或者湿地主体生态功能具有典型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集中分布有珍贵、濒危的野生生物物种; “(二)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文化价值; “(三)成为省级湿地公园两年以上(含两年); “(四)保护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 “(五)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实施良好;

鄱阳湖资料

中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位于江西省北部,距南昌市东北部50km。鄱阳湖上承赣、抚、信、饶、修五河之水,下接我国第一大河——长江。在正常的水位情况下,鄱阳湖面积有3914 平方公里,容积达300 亿立方米。它每年流入长江的水量超过黄、淮、海三河水量的总和。鄱阳湖在九江的水面约20 万公顷,流域有都昌、湖口、星子、永修、德安、庐山区等六个县(区),它是赣北的一颗明珠。 烟波浩渺、水域辽阔的鄱阳湖,经过漫长的地质演变,形成南宽北狭的形状,犹如一只巨大的宝葫芦系在万里长江的腰带上。由于带有大量水蒸气的东南季风的影响,鄱阳湖年降雨量在1000 毫米以上,从而形成“泽国芳草碧,梅黄烟雨中”的湿润季风型气候,并成为著名的鱼米之乡。 在我国的湖泊中,鄱阳湖具有最大的淡水水产养殖的水域,是长江中一些珍贵鱼类漫游、产卵与育肥的场所。水域中有鱼类122 种、浮游植物50 种。鄱阳湖还有200 万亩草洲,水草丰美,每年10 月至翌年 3 月,有数十万只珍禽候鸟来这里越冬。1983 年 6 月,江西省政府在永修县吴城镇建立了鄱阳湖候鸟自然保护区;1988 年5 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个保护区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越冬白鹤群体所在地,白鹤种群约占全球的98% 以上,也是迄今发现的世界上最大的鸿雁群体所在地,鸿雁数量达 3 万只以上。保护区栖息着54 种国家级保护动物,有13 种鸟类被国际鸟类保护组织列为世界濒危鸟类。丰富珍贵的鸟类资源为我国赢得了声誉。世界自然基金会会长——英国菲利普亲王、丹麦亨利克亲王及国内外专家、学者都专程来到这里考察,众多的国内外旅游者纷纷慕名前来游览,称这里是“珍禽王国”、“中国第二长城”。 鄱阳湖的动植物 每年都有许多游客和外国人冬季到保护区观鸟,观鸟的季节为11月至翌年3月。湖区著名的景点有落星墩、湖滨沙滩、火焰山、老爷庙等。 a.紫阳堤,是由花岗石砌成的堤坝,为宋朝朱熹任南知军时修建,因朱熹号“紫阳”,当地人民为纪念他而取名“紫阳堤”。 b.落星墩,位于星子县城南两公里的湖中,郦道元在《水经注》中载:“落星石,周回百余步,高五丈,上生竹木,传曰有星坠此以名焉”,星子县便因此而得名,五代时,落星墩被封为宝石山,宋初曾在其上建亭院,王安石、黄庭坚、朱熹游此皆有题咏,王安石诗中所形容的“万里长江一酒杯”更是千古传名。驻足落星寺,远眺庐山秀色,近看鄱湖美景,金鳞竞跃,白鹭翻飞,田园诗人陶渊明当年“舟遥遥以轻扬,风飘飘而吹衣”的归田情景,仿佛依稀可见。 c.湖滨沙滩,由落星墩乘快艇向东南行八分钟,映入眼帘的是一望无垠的“十里金滩”。这里坡平沙细,阳光充足,是非常好的阳光浴、沙浴、湖浴场所,湖滨沙滩将以自然、纯朴的丰姿,使广大的内地游客尽情享受沙滩而不必去沿海。沙滩旅游,将一扫您旅途劳顿,感叹大自然丰厚的赏赐。 d.火焰山,位于旅游码头东北八公里的湖中,由砂砾岩组成的石群千姿百态,形状各异且呈赤色,所以当地百姓皆称此景为“火焰山”,置身其中,不禁令人赞叹大自然鬼斧神工的奇特,尽享神秘、幽静似仙境般的美妙。 e.老爷庙,又名“显应宫”。据史料记载:“元末,明太祖与伪汉战于鄱阳。初失利,走湖滨,遇老人舣舟近岸,太祖得济,赐以金环,返顾之则鼋也。是夕,宿祠中,题诗于壁。”之后,明太祖御封之为“元将军庙”。老爷庙门前的水域有“中国百慕大”之称,水流湍急,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更使老爷庙增添了一份神秘色彩。 f.鄱阳湖候鸟保护区,由旅游码头乘船向南四十公里,便是候鸟观赏区。作为一种新型的旅游顶目,正越来越受到国内外旅游者的青睐。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水落滩出,面积广大的草洲与湖池成为各类越冬鸟类最为理想的栖息之地。据国际鹤类基金会考察,越冬候鸟达150多种,近11万只。其中白鹤1350只,当候鸟群飞来时,遮天蔽日,蔚为壮观,因此,鄱阳湖候鸟区被列为“世界A级候鸟保护区”。 水上旅游线路及价格 紫阳堤·落星墩紫阳堤·落星墩·湖滨沙滩·老爷庙紫阳堤·落星墩·火焰山25元/人40元/人35元/人 水上娱乐中心(即旅游码头)至各风景点距离 周瑜点将台观音桥爱莲池白鹿书院秀峰庐山 0.5公里6公里0.5公里10公里6公里50公里 落星墩老爷庙火焰山鞋山湖滨沙滩候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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