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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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五、普查内容
1.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等基本信息。
2.污染源类别:依据国家污染源分类标准,明确污染源类别。
3.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口数量、位置、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4.污染防治设施:设施名称、处理能力、处理效率、运行状况等。
5.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环评、验收、排污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
2.对普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拒绝或阻挠普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十、总结与展望
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是对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支撑,将为环境治理提供有力保障。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希望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第1篇
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一、背景
为进一步掌握我国环境污染源现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
1.摸清我国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为环境保护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2.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和数据库,提高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3.调查阶段:按照普查要求,对污染源进行详细调查,收集相关数据。
4.数据审核与处理:对调查数据进行审核、整理、分析,确保数据质量。
5.成果编制与发布:编制普查报告,公布普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七、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
2.清查阶段: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
3.调查阶段: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
3.标准统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统一普查方法、流程及指标体系。

河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级督查工作方案

河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级督查工作方案

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省级督查工作方案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普查)入户调查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8〕17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入户调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入户调查各项工作任务。

二、督查范围本次督查范围覆盖所有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及郑州航空港区,在督查市级入户调查工作情况的同时,下沉一级,抽查该市所辖县(市、区)有关情况,每市抽查2-3个县(市、区)。

三、督查方式采用座谈交流、资料查阅、听取汇报、现场查勘等方式开展督查。

四、督查内容(一)两员管理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普查机构两员选聘及管理文件印发情况,两员培训的签到、考试、发证、造册等管理情况,两员培训质量情况,已选聘两员数量是否满足当地入户调查工作需要及两员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入户调查质量管理情况各级普查机构入户调查质量管理文件印发情况,普查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制度建立情况,入户调查质量核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普查机构明确普查质量责任人情况等。

(三)普查表填报进度及质量情况县区级普查机构纸质普查表填报组织情况及进度,普查表填报佐证材料的收集情况,使用软件填报情况。

(四)调度与督办开展情况各级普查机构按要求开展调度情况,上报的调度信息的时效性和真实性,对入户调查工作开展督查情况,市级普查机构对入户调查开展较差县区级的督办及指导情况。

五、督查安排共分四个督查组,每组由省环保厅或省畜牧局普查工作办处级领导带队,分别为韩华峰、常杰(畜牧)、王洪珍、陈学军;成员为省环保厅普查工作办人员、省畜牧局普查工作办人员、省农业厅普查人员及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相关人员。

原则上每个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及郑州航空港区至少督查一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市县,应开展重点督查,增加督查频次。

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最新)

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最新)

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一、普查工作目标通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我县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县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普查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为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xx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普查对象为xx县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的目录,根据国家、省、州下发污染源普查名库,由xx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编制印发。

1.工业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15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

工业污染源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调查。

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的划分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普查清查工作和我县实际情况确定。

对全县产业园区,含xx 工业园区、新红大健康产业园区、牛大场中药材产业园区等进行登记调查。

2.农业污染源。

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3.生活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县城区、乡镇的城镇入河(湖)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生活源锅炉普查范围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医院、具有独立燃烧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服务业;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以县城区、建制镇区为单位,进行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

2023年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2023年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2023年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污染源数量和种类也在不断增加,给环境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为了全面了解、准确掌握我国各地区各行业的污染源情况,落实环境保护的工作责任,制定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本次普查旨在通过全面摸底排查,建立污染源清单,提供科学依据,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二、工作内容和方法1. 工作内容:(1)明确普查范围:本次普查将涵盖全国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其下属地市,所有行业的污染源。

(2)数据收集:通过从政府、企事业单位、环境监测机构等渠道收集资料,建立全面准确的污染源数据库。

(3)现场勘察:对污染源进行现场勘察,查看是否存在未申报或违法排放行为。

(4)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汇总形成综合性、可操作性强的普查报告。

2. 工作方法:(1)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普查工作,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2)企事业单位配合普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现场勘察。

(3)环境监测机构利用现有监测网络,收集和提供相关数据。

(4)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库,确保数据安全和易于管理。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1. 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2月)(1)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2)制定普查方案,明确普查内容、范围和工作方法。

(3)培训普查工作人员,提高其普查技能和专业知识。

(4)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库,为普查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2. 数据收集和现场勘察阶段(2023年3月-2023年8月)(1)政府部门组织对污染源单位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

(2)利用现有监测网络,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

(3)组织现场勘察,对重点污染源进行现场检查和取证。

3. 数据整理和分析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1月)(1)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清洗,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利用数据分析工具,对数据进行分析,揭示污染源的分布和排放情况。

2024年乡镇污染源普查方案

2024年乡镇污染源普查方案

2024年乡镇污染源普查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乡镇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掌握乡镇污染源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保护乡镇环境和居民健康,有必要进行乡镇污染源普查。

二、普查目标1.了解乡镇污染源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掌握乡镇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2.收集乡镇工业、农业、生活等活动产生的废物、废水、废气等污染源的信息,分析其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和影响;3.建立乡镇污染源数据库,为乡镇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普查内容和方法1.普查内容(1)乡镇工业废物产生情况:调查乡镇内工业企业的种类、数量、规模和废物产生量,统计主要工业废物的种类和排放量;(2)乡镇农业废物产生情况:了解乡镇内农民生产、养殖等活动产生的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和处理方式,统计农业废物的产生量;(3)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情况:调查乡镇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类型、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统计生活污水的排放情况;(4)乡镇大气污染情况:了解乡镇内的主要大气污染源和排放量,统计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情况;2.普查方法(1)调查问卷: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乡镇内企业的基本情况、废物产生情况、废物处理方式等信息;(2)实地调查:对乡镇内的工业企业、农业生产基地、生活污水处理厂等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相关污染源的情况;(3)数据收集:在乡镇政府、环保部门等相关机构收集乡镇的环境监测数据、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等。

四、普查范围和时间普查范围包括全国各乡镇,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和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将重点关注。

普查时间为2024年全年,分为三个阶段进行:1.前期准备阶段:包括普查方案的制定、调查问卷的设计和制作、调查人员的招募和培训等;2.实地调查阶段:调查员根据普查方案,对乡镇内的企业、农业生产基地等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进行数据收集;3.数据整理和分析阶段: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录入和分析,制作乡镇污染源数据库,编制相应的普查报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的工作要求

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的工作要求

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是确保环境质量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任务。

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同时,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能够按时完成。

其次,做好调查人员培训。

对参与入户调查工作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素质,使其具备独立开展调查工作的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划定和分类、普查工作程序、普查数据的获取和处理等。

第三,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

在开始入户调查前,要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并在地方政府、社区以及普查对象中广泛宣传,让居民了解调查的目的、方法和程序。

同时,要组织专门的人员编制调查问卷,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四,加强宣传引导。

在入户调查开始前,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普查的意义和重要性,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同时,要加强对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向居民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引导他们主动配合调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第五,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调查人员在进行入户调查时,要采取科学、客观、真实的态度,确保所获得的信息准确无误。

对于涉及重要环境污染源的调查,要进行多场次的调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第六,加强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对所收集到的数据要进行统计、分析和整理,形成相关报告和数据库,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要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方便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获取并利用普查数据。

第七,加强普查结果的监督和评估。

相关部门要建立监督机制,对入户调查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调查工作的真实和透明。

对于普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要及时进行总结和反馈,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流程。

总之,进一步做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需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调查人员培训,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加强数据的分析和利用,以及加强普查结果的监督和评估。

某县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某县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某县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最新)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X〕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X〕82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门分工的通知》(国污普﹝201X﹞4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字〔201X〕17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字〔201X〕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合分布状况,掌握我县区域、壶流河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整合、上报各类污染源信息,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污染治理、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普查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X 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为XX县境内所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15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

对经济开发区中的工业污染源进行登记调查。

2.农业污染源。

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3.生活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

2023年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2023年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2023年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面临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的污染源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有必要开展全国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2023年作为下一个污染源普查周期的起点,我们将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目标与任务(一)目标1. 全面了解我国各地区、各行业的污染源类型、数量和排放情况。

2. 了解各类污染源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和排放达标情况。

3. 掌握各地区、各行业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的实施情况。

4. 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任务1. 制定全国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明确各项普查任务和要求。

2. 组织编制污染源普查手册,明确普查内容、填报要求和排放测量方法。

3. 开展污染源普查培训工作,确保普查人员了解普查任务和要求,并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

4. 组织实施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预定的计划和方法开展普查工作。

5. 统计、分析和评估普查数据,制定分析报告和普查结果。

6. 汇总普查数据,建立和更新污染源数据库,为环境监测、排污许可和环保执法提供数据支持。

7. 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三、工作步骤及安排(一)工作步骤1. 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普查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

2. 编制普查手册,明确填报要求和排放测量方法。

3. 组织普查人员培训,确保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要求和计划开展普查工作。

5. 统计、分析和评估普查数据,制定分析报告和普查结果。

6. 汇总普查数据,建立和更新污染源数据库。

7.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二)工作安排1. 2022年7月至8月: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

2. 2022年9月至10月:编制普查手册。

3. 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组织普查人员培训。

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最新)

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最新)

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县各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普查时点普查标准时点为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X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普查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2.农业污染源。

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3.生活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县城区、镇区的市政入河(X)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

其中: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以及以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单位。

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5.移动源。

普查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

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飞机、船舶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普查内容1.工业污染源。

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2023年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2023年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2023年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____年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第一章引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逐渐增加,我国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为了科学有效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必须对污染源进行全面深入的普查工作。

本工作方案旨在____年对全国范围内的污染源进行普查,为环境治理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并制定相应的控制和治理措施。

第二章普查目标2.1 普查对象本次普查的对象为我国境内所有的污染源,包括工业企业、农业生产活动、交通运输、生活污水和废弃物处理等。

2.2 普查内容(1)污染源基本信息:包括污染源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污染源类型和规模:对各类污染源进行分类归纳,并了解其规模和产能。

(3)排污情况:了解污染源的排污口数量、排放标准和排放浓度等信息。

(4)治理设施情况:掌握污染源的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包括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

(5)排污许可情况:了解污染源是否具有排污许可证,并核对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和限制。

(6)环境监测情况:查看污染源进行的环境监测情况和数据报告。

(7)治理效果评估:对已治理的污染源进行评估,了解治理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2.3 普查范围本次普查覆盖全国范围内的污染源。

根据不同类型的污染源,采用不同的普查方式,包括实地调查、问卷调查、数据统计等。

第三章普查方法3.1 实地调查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和重点污染源,采用实地调查的方式,依托专业技术人员对污染源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记录。

通过实地调查,可以准确了解污染源的现状和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

3.2 问卷调查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和农业生产活动,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向污染源提供者发送调查问卷,通过填写问卷收集相关数据。

问卷调查可以较快地获取大量数据,提高普查效率。

3.3 数据统计对于交通运输、生活污水和废弃物处理等污染源,采用数据统计的方式,收集相关数据。

这些污染源的数据可以通过公开数据、行政许可和监测报告等途径进行获取。

第四章普查组织和协作4.1 普查组织设立由环保部门、统计部门和相关专家组成的普查组。

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最新)

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最新)

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X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X〕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X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发〔X〕82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X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X政办函〔X〕69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第X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 政办发〔X〕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摸清各类污染源特别是高污染、高能耗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市、区域、流域、行业污染源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和内容(一)普查时点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X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普查对象为X市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个体经营户和入河(江、湖)市政排污口。

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三)普查内容1.工业污染源(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地址、规模(设计、实际)、工艺等;(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3)产品生产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

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6)各类污染物包括: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和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和砷。

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普查方案

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普查方案

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普查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污染问题成为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各地环保部门需要了解当地的污染源情况,进行科学的管理和治理。

因此,开展污染源普查是各地环保部门的重要任务。

二、普查目的1.全面了解当地污染源情况,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数据支持。

2.掌握各种类型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及污染物种类和数量,为环境评估提供参考。

3.制定有效的污染治理计划,优化污染物的排放结构。

4.切实保护环境,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普查内容1.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2.污染源建设情况:包括污染源类型、名称、规模、建设时间等。

3.污染物排放情况:包括污染物种类、数量、排放方式、处理措施等。

4.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包括排污口、废气治理设备、固废处理设备等的运行情况。

5.监管情况:包括环保部门的监管措施、检查记录等。

四、普查流程1.立项:制定普查计划,确定普查范围和内容,并明确普查方式和时间。

2.征集信息:通过下达通知、发放调查表等方式,征集污染源相关信息。

3.现场调查:根据污染源信息,进行现场实地调查,全面掌握污染源的情况。

4.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污染源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统计,制定汇总报告。

5.评估:评估污染源排放量及种类,根据评估结果定制治理方案。

6.汇总报告和公布:将普查结果进行汇总,制定普查报告,并向当地政府和公众公布。

五、普查要点1.统筹规划,科学制定普查方案。

2.深入调查,实地了解,综合分析,客观准确反映污染源情况。

3.规范操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

4.对不合法的污染源要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切实保护环境。

六、普查经验1.加强政府和企业的合作,形成普查工作的联合体系。

2.招聘专业人才,提高普查人员的专业水平。

3.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普查工作的认识和支持,营造有利于普查工作的社会氛围。

4.注重数据的二次利用,将普查数据与环境影响评估、环境治理方案等结合起来,使普查成果更具有实际意义。

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评估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
03
结合污染物排放量、排放去向等因素,评估各污染源对环境的
影响程度和范围,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提供依据。
预测未来趋势
1 2 3
预测污染源数量变化趋势
通过对历史数据和现状的分析,预测未来一定时 期内污染源数量的发展趋势,为制定中长期环境 治理规划提供参考。
预测污染物排放变化趋势
其他污染源
交通运输污染
交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废气等,其中含有大量的颗粒物、氮氧化物等。
服务业污染
餐饮业、洗浴业等服务业产生的污水、垃圾等,其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细菌等 。
05
时间安排和计划
筹备阶段
制定普查计划
确定普查的目标、范围、时间、方法等,制定详细的普查计划。
组织培训
对参与普查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普查的目的、方 法和要求。
社区宣传
在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如环保知识讲座、展览等,提 高社区居民对污染源普查的认知和参与度。
志愿者招募
招募环保志愿者,协助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提供人 力支持。
社区监督
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对普查过程 进行监督,提供反馈和建议。
信息公开与透明度
01
信息公开内容
公开污染源普查的工作计划、进 展情况、调查结果等信息,确保 公众的知情权。
宣传渠道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渠道进 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污染源普查的认知 和参与度。
宣传内容
重点宣传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和意义,普及环保知 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 识。
宣传时间
在普查工作开展前、进行中、结束后,持续 进行宣传,保持宣传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污染源普查的工作方案

污染源普查的工作方案

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包括 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确保普查人 员充分理解和掌握普查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
对普查人员进行系统性的培训,包括 普查方法、技术规范、数据填报等, 确保普查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设备与物资保障
设备配备
为普查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如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 GPS定位仪等,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 ,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为了 更好地保护环境,需要全面了解 污染源的排放情况。
普查范围和对象
普查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工业、农业、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污染源。
普查对象
各种类型的污染源,包括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农业化肥、农药使用,生活污水、垃圾等。
02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污染源普查的工作方案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引言 •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 普查内容与方法 • 普查时间安排与进度计划 • 资源保障与技术支持 • 质量控制与监督检查 • 总结与展望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通过普查了解全国范围内各种污 染源的排放情况,为制定环境保 护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背景
汇总分析阶段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评估 ,形成普查报告(2个月)。
实施阶段
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调查、监测和数据 采集工作(3个月)。
总结阶段
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和建议(1个月)。
关键节点与里程碑
关键节点2
完成现场调查、监测和数据采 集工作,确保数据质量和完整 性。
里程碑1
完成现场调查、监测和数据采 集工作,达到预期进度。
参与普查工作的总结和评 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

2023年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2023年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2023年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国污染源的分布情况、排放情况和治理情况,制定科学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即将在2023年组织实施一次全国范围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1.全面掌握我国污染源的总体数量和分布情况;2.准确把握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和类型构成,了解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排放差异;3.详细了解污染源的治理现状和治理效果,评估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成效;4.形成污染源普查报告和数据库,提供科学依据,为环境保护政策制定和措施实施提供支撑。

三、工作内容1.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普查区域、普查对象、普查指标和普查方法;2.组织普查人员培训,确保普查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3.开展污染源调查和数据收集工作,重点包括污染源的名称、所属行业、具体地址、污染物种类、排放量等信息;4.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包括数据录入、整理和存储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5.分析污染源数据,研究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污染源分布规律和排放特点,形成污染源普查报告;6.评估和分析污染源治理效果,总结各地区各行业的治理经验和成功案例;7.提出环境保护政策和治理措施建议,为环保决策提供依据。

四、实施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关注和重视;3.充分发挥普查人员的作用,确保普查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支持;4.确保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采用科学的普查方法和工具;5.加强协调合作,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普查工作;6.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和管理系统,提高数据处理和分析效率。

五、工作时间安排1.制定普查方案和计划:2022年1月-2022年6月;2.普查人员培训:2022年7月-2022年8月;3.污染源调查和数据收集:2022年9月-2023年6月;4.数据整理和分析:2023年7月-2023年9月;5.污染源普查报告编写:2023年10月-2023年12月。

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方案(最新)

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方案(最新)

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方案全面入户调查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关键阶段和攻坚阶段,更是普查工作具体实施的核心所在。

为扎实做好普查全面入户调查阶段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国务普(〔X〕15号)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国务普(〔X〕16号)。

同时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国务普〔X〕1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摸清全镇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控、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打下坚实基础。

二、时间节点全面入户调查工作主要包括:入户准备、数据采集、数据审核、质量核查、汇总建库。

入户调查准备:X年10月20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工作:X年10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工作:X年11月20日前完成;(其中,指导员并负责X镇入户调查工作和数据审核工作必须在X年10月31日前完成);质量核查工作:质量核查工作X年11月20日前完成汇总建库工作:对全镇普查数据经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进行质量审核确认,并编制上报数据审核报告。

X年2月底前完成。

三、调查内容(一)入户准备。

1.完成普查数据处理和环境准备、软件部署和运行测试开展普查入户调查动员和部署。

2.镇级普查办公室登陆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核对本地区普查对象名录,并将入湖调查任务分配到位,明确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调查任务。

3.镇普查办通知对象和有关填报单位,严格按照普查制度和技术规定要求,开展报表填报工作、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和依据资料。

(二)数据采集1.各村居要及时组织普查对像和有关填报单位填报普查表。

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为了有效地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必须对污染源进行全面准确的普查工作。

以下是一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一、目标1. 全面掌握本地区的污染源数量、种类、排放情况等相关信息。

2. 精确确定各污染源的位置和空间分布情况。

3. 分析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为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内容1. 制定普查任务分工和时间表,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2. 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包括建筑、工业、农业和交通等领域的污染源信息。

3. 使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包括遥感技术、无人机摄像等,对污染源进行地理定位和空间分布分析。

4. 与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沟通和调查,了解污染源的排放情况、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5. 对污染源进行现场调查和样品采集,实施排污口监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在普查过程中加强对污染源的分类和评估,根据污染源排放量和对环境影响程度进行综合评分。

7. 根据普查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8. 向社会公众公开普查结果,并开展环境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意识。

三、工作要点1. 加强对普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污染源识别和评估能力。

2. 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互相信息共享,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3. 设立普查数据审核和核查机构,对污染源信息进行审核和核实。

4. 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污染源普查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5. 通过普查结果,建立相应的监测网络和长效机制,定期监测和评估污染源的排放情况。

6. 加强对污染源的定期检查和监管,确保污染源达到排放标准和环保要求。

四、预期效果通过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可以全面了解本地区的污染源状况,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同时,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污染源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和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

通过公开普查结果,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和减排的合力。

环保局环境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环保局环境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环保局环境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与意义为了实现我国环境的长治久安,加强对环境状况的了解,制定并推行科学合理的环保政策,全面排查和清理环境污染源,我局拟定本环境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以期更好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普查内容和重点1.普查范围:(1)我市区县的全部生产、生活、农业、畜牧业、污水处理等经济活动及其固定污染源;(2)重点污染行业的企业、工厂、加油站等经营机构;(3)涉及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道路等建设活动的环境影响。

2.普查重点:(1)排放的废水、固体废物、堆肥、工业废料等污染物;(2)对环境影响严重的行业和企业,如钢铁、电力、化工等;(3)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包括各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控制设施等;(4)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处罚情况等。

三、普查方法和流程1.普查方法:(1)实地调查:由调查员前往污染源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与有关负责人进行交流和信息采集;(2)取样分析:对样品进行分析检测,获取信息;(3)数据整理: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类、统计;(4)分析研究:对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检查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2.普查流程:(1)确定普查时间和地点;(2)编制普查调查表,设置数据项和标准;(3)组织培训普查人员;(4)实地调查和数据采集;(5)数据整理、分类、统计,生成报告;(6)反馈调查结果,制定污染治理方案。

四、普查的意义和目的通过此次环境污染源普查工作,旨在全面了解污染源的污染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情况等,为制定污染治理方案提供依据。

此次普查也将有助于完善我市环境污染监测体系,为环境评价提供数据支持。

五、工作安排1.制定调查方案,明确每一项工作的负责人和职责。

2.开展调研工作,配合调查员实地调查,保证普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按照制定的数据统计方法和标准,整理、分类、统计采集的信息。

4.根据普查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和措施,切实清理治理环境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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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方案
全面入户调查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关键阶段和攻坚阶段,更是普查工作具体实施的核心所在。

为扎实做好普查全面入户调查阶段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国务普(〔X〕15号)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国务普(〔X〕16号)。

同时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国务普〔X〕1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摸清全镇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控、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打下坚实基础。

二、时间节点
全面入户调查工作主要包括:入户准备、数据采集、数据审核、质量核查、汇总建库。

入户调查准备:X年10月20日前完成;
数据采集工作:X年10月20日前完成;
数据审核工作:X年11月20日前完成;(其中,指导员并负责X镇入户调查工作和数据审核工作必须在X年10月31日前完成);
质量核查工作:质量核查工作X年11月20日前完成
汇总建库工作:对全镇普查数据经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进行质量审核确认,并编制上报数据审核报告。

X年2月底前完成。

三、调查内容
(一)入户准备。

1.完成普查数据处理和环境准备、软件部署和运行测试开展普查入户调查动员和部署。

2.镇级普查办公室登陆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核对本地区普查对象名录,并将入湖调查任务分配到位,明确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调查任务。

3.镇普查办通知对象和有关填报单位,严格按照普查制度和技术规定要求,开展报表填报工作、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和依据资料。

(二)数据采集
1.各村居要及时组织普查对像和有关填报单位填报普查表。

根据本辖区调查对象填表情况,及时组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开展现场指导和数据质量审核,利用移动数据采集终端或补充采相关地理坐标信息。

现场数据采集完成后,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应填写数据质量审核确认表单,并与普查对象共同签字确认。

2.普查办每周对全镇普查表填报情况进行调度,这普查办工作人员输入开展现场督导。

3.入户调查现场发现遗漏的普查对象,应据实纳入普查。

(三)数据审核
数据采集任务完成后,对入户调查数据开展逐级审核。

具体程序为:
1.普查指导员对所负责普查员提交入户调查数据进行审核。

开展逐级审核。

2.普查办组织力量,会同本镇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及部门对本行政区的入户调查数据进行自审。

3.普查办组织力量,会同本镇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及部门对本行政区的入户调查数据进行集体审核。

4.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逐级反馈给普查对象。

必要时请普查员或指导员协助普查对象核实、纠正错误。

普查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普查对象填报的普查表。

(四)质量核查
数据审核工作完成后,根据国务院、省、市、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核查工作计划,全面开展质量核查,并根据质量核查结果进行整改工作。

整改后数据和编制的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上报上级普查办。

(五)汇总建库
普查办根据国家统一下发的产排污核算指南,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普查办通过环保专网,对辖区内普查汇总数据镜像质量审核确认,并编制上报数据审核报告。

普查办通过环保专网,对全镇普查汇总进行质量审核确认,并编制上报数据审核报告。

四、调查技术路线
1、工业污染源。

利用移动终端数据采集设备入户采集登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活动水平信息、污染治理和排放口信息;基于实测和综合分析,分行业分类制定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填报园区调查信息,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内工业企业填报工业污染源普查表。

2、农业污染。

以已有统计数据为基础,确定抽样调查对象,开展抽样调查,获取普查年度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3、生活污染源。

登记调查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和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根据产排污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抽样调查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结合产排污系数核算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通过典型区域调查和综合分析,获取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相关活动水平信息,结合污了衡算或产排污系数估算生活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利用行政管理记录,结合实地排查,获取市政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

对各类市政入河排污口排水(雨季、旱季)水质开展监测,获取
污染物排放信息。

结合排放去向、市政入河排污调查与监测、城镇污水与雨水收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及排放量,利用排水水质数据,核算城镇水污染物排放量。

利用已有统计数据抽样调查获取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排水基本信息,根据新产排污系数核算农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根据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污染物排放量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

5.移动源。

利用相关部门提供数据信息,结合典型地区抽样调查,获取移动源保有量、燃油消耗及活动水平信息,结合分区类排污系数核算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

机动车:通过机动车登记相关数据和交通流量数据,结合典型城市、典型路段抽样观测调查和燃油销售数据,更行完善机动车排污系数,核算机动车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非道路移动源:通过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保有量、燃油消耗及相关活动水平数据,根据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利用入户调查数据补充、完善非道路移动源数据。

五、职责分工
本次入户调查填报表格共计60张1796项指标,其中工业源25张表(基表)、农业源7张表(基表2张,综合表5张)、生活源8张表(基表6张、综合表2张)、集中式10张表(基表)、移动源10张表(基表3张、综合表7张),普查机构做好牵头统筹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县普查工作方案中部门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本系统普查工作责任落实,及时、准确填报、提供有关数据资料。

环境保护部门要担负起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职责,切实加强统筹、指导和检查,同时负责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非承压锅炉的调查、表格填报与数据审核;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源、农用车辆的调查、表格填报与数据审核;水务部门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调查及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和相关报表填报与审核;质监监督部门负责承压锅炉的调查、表格填报与数据审核;经济信息部门负责油罐储油车、加油站的调查、表格填报与数据审核;住房城乡部门负责城乡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调查、表格填报与数据审核;公安部门负责移动源(不含非道路移动源)的调查、表格填报与数据审核。

交通部门负责机动车维修、拆解企业的调查、表格填报与数据审核。

同时,农业、水务、住房城管建设、城管执法、国土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系统非道路移动源调查、表格填报与数据审核。

六、保障措施
(一)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合力。

各村居是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主要领导要掌握进度,主管领导要全面推动,广泛动员各部门、各行业力量参与普查工作。

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工作。

普查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开展业务指导,做好服务保障。

列入范围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应当明确相关机构负责本企
业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单位应当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二)强化普查质量控制。

普查办根据国务院、省、市、县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普查质量控制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入户调查各阶段、各相关人员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定各环节质量管理的具体标准,确保对普查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三)强化培训、指导和宣传。

各村(居)、各部门要按照全过程和全员覆盖原则,认真开展普查入户调查培训工作。

要切实强化普查工作技术指导,发挥技术骨干、行业专家和专业机构力量,通过即时通信软件建立的技术支持群,及时研究、解答普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企业、单位和个人掌握入户调查安排与要求,消除疑虑,积极支持普查、参与普查。

(四)严守普查纪纪律。

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居)不得自行修改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或授意普查机构、普查人员或其他机构、人员篡改普查资料或编造虚假普查数据。

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对外提供、泄露普查取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或将其用于污染源普查以外的目。

对违反统计法规和纪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将会同统计部门依法采取约谈、通报、曝光或给与处分等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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