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互联网金融牌照的最新途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获取互联网金融牌照的最新途径
腾讯获取最新互联网金融牌照的新闻,敲醒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很多人问是不是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有新的整顿。互联网金融牌照审核会越来越严格,“无牌照”时代即将结束。
企业要获取互联网金融牌照,有两种方式:一是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申请;二是收购已有牌照。
企业要获取互联网金融牌照得申请途径获取
申请获取,是根据监管要求自行申请,相对来说,成本较低。要成功申请,与企业的准备工作和市场环境是密切相关的。企业的准备工作,包括技术、人员、资金、经验等方面的准备。市场环境,是指监管部门是否放开申请门槛,特别是对于许可性质的牌照。如市场处于整治阶段,那时申请是很难获得批准的。如目前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事实上就处于暂停发放的状态。
企业要获取互联网金融牌照得收购途径获取
收购获取,相对来说,速度较快。收购可以是股权收购,也可以是资产收购。股权收购是指收购已持有牌照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控股权或全部股权。资产收购是指单纯购买包含牌照的资产或业务。两种收购,都是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允许牌照被如此处置的情况下。最为常见的方式是股权收购。这种方式,较为隐蔽,可快速获取牌照及对应的业务、技术、人员等。对于急于开拓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来说,股权收购不失为一种便捷的操作。资产收购则因存在政策障碍、资产界定、税务安排等问题,在互联网金融牌照获取领域,很少被实际采用。
另外,有一些方式能帮助相关企业涉足互联网金融行业,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间接获取了互联网金融牌照功能。如租用、借用、联营、承包、加盟等。这些方式可让一些企业得以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某个环节,但严格来说,与取得正式的互联网金融牌照是两回事。
申请获取,各类牌照条件陆续出炉
任何一张互联网金融牌照,特别是许可取得的,都是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发放的。
第三方支付牌照是依据央行2010年6月14日颁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而来。该牌照官方的叫法是“支付业务许可证”,由央行颁发和管理。申请条件是:在境内依法设立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有符合规定的出资人、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支付业务设施、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等。截至2015年12月15日,央行一共颁发了270张支付牌照,其中2张牌照已被央行注销。
互联网基金销售牌照是依据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发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而来的。该牌照分为两种。一种是互联网企业以自己名义销售基金,其应当通过许可的方式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其须满足以下条件:有健全
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销售业务管理制度、反洗钱制度等;有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技术设施和其他设施;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业务流程等。另一种是互联网企业为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业务提供辅助服务,平台按证监会规定进行备案,其须满足以下条件:为企业法人,网站接入地在境内;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满3年;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具有保障电子商务平台安全运行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等。
互联网保险牌照是依据保监会2015年7月22日颁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而来的。互联网保险牌照分为两种。一种是保险机构(含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自营网络平台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支持业务运营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保险机构核心业务系统的无缝实时对接;完善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且网站接入地在境内;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另一种是第三方网络平台在互联网保险业务活动中,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第三方网络平台应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且网站接入地在境内;可靠的互联网运营系统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能够完整向保险机构提供开展保险业务所需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以及投保操作轨迹信息等。
互联网信托牌照是在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正式提出的。该意见指出信托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要严格遵循监管规定,加强风险管理,确保交易合法合规,保守客户信息,遵守合格投资者规定,审慎甄别客户身份和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不能将产品销售给予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户。互联网信托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目前,银监会尚未出台互联网信托业务的监管细则。因此,互联网信托业务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的一种,目前限于由已取得信托牌照的信托公司开展。截至当前,市场上一共存在68张有效的信托牌照。
互联网银行牌照实质是指在互联网上开展全部或部分业务的银行经营资格,也即互联网银行首先必须取得银行牌照。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是我国第一家民营银行,也是第一家纯粹的互联网银行。根据2015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银监会《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指导意见》,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应制订合法章程,有具备任职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民营银行注册资本要求遵从城市商业银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民营银行申请由发起人共同向拟设地银监局提交,拟设地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
互联网消费金融牌照实质是通过互联网开展部分业务的消费金融公司经营资格,在《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被正式提出。消费金融公司是在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2013年11月14日银监会
颁发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公司法》和银监会规定的公司章程、出资人、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具备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等。2015年11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310328,基金吧)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发展消费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推广至全国。截至目前,获得消费金融牌照的公司共9家。
网络小额贷款牌照实质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资格。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根据银监会2008年5月4日《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根据该指导意见,各省、直辖市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条件,均有自己的一些细则规定。在互联网上开展小贷业务,要经当地监管部门审批。
收购获取,方案的制订与执行至为关键
企业要获取互联网金融牌照,最快捷的办法便是通过收购持有牌照的公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