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台酒业经销合同(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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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有限公司经销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甘肃日新皇台酒销售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甲方(全称):甘肃日新皇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为适应市场需要,保证市场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本着市场共建、风险共担、利润共享,及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金昌市。

河西堡(不包括永昌)区域(以行政区划为准)下
1、乙方首期进货额不得低于10 万元。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在该区域内完成合同产品总销量100 万元
双方根据市场情况预测分析,按月对销量进行分解。

乙方若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
合同的销量指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3.经销商返利按每月实际回款返还返利。

2011年月度任务分解(100万元)
三、甲方的义务
1、授予乙方在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的特约经销权,维护乙方的经销权益。

2、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和《厂商公约》。

3、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确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
的责任问题,由甲方负责,保障乙方不受经济损失。

4、甲方应随时准备提供经营所需的相关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及国家有
关部门颁布的卫生检验证明。

5、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合同约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
市场指导和有助推广产品的意见。

6、采取有效的措施调解和处理规范市场工作,及时冲报甲方同意的各项费用
7、严格遵守产品价格政策,力求双方均能从销售中获取利润。

若调整价格,
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给予相应的解释。

四、甲方的权利
1.有处置乙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利
2.有二次促销力度使用情况及审核乙方单独投入广告创意的权力。

3.有核定地区产品价格的权利。

五、乙方的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配合甲方做好销售区域内消费者的投诉,产品质
量问题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作。

2.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和《厂商公约》。

3.不得超越合同约定区域销售,共同维护市场,严格控制窜货行为,执行刚性价格、顺价
销售政策。

4.协助配合甲方做好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假工作。

5.开拓和发展本合同规定区域内销售网点,实施跟踪管理,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传达包括
库存、销量、分销商经营情况及经营网络在内的有关市场动态信息。

6.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必备证件。

7.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权利转让第三人,如若转让应属无效。

六、乙方的权利
1.享有本合同约定区域内销售独占权
2.享有按“预订要货计划清单”约定的要求供货的权利及与甲方协商确保销售指标以外
进货的权利。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合同约定品种的外包装上另行自费加注其自己特色的标识,以标
明自己为该区域内合同约定产品的独家经销商。

4.享有甲方免费提供市场指导和相关资料的权利。

5.同等条件下合同期满,享有该地区代理优先权。

七、付款方式、交提货时间
1.付款方式一律为现款现货,乙方要货时应提前7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要货计划,甲方
组织货源,款到3 日内安排发货。

八、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乙方指定的仓库,乙方自提或甲方代办运输,运费600 公里以内由甲方承担,600 公里以外由乙方承担。

九、换货、退货原则
1.乙方在销售中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换,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2.乙方按《厂商公约》要求积极开拓市场,若因市场或其它不可预测因素导致产品积
压,乙方在保证产品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予以退货。

3.产品破损情况的处理,按公司的退换货规定执行。

4.乙方在管理仓储中造成产品的损耗,由乙方承担其费用。

十、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
1.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继续业务往来,应重新签订合同。

2.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
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且需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法
定代表人签署。

3.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不继续业务往来,合同自动解除。

合同期内,如发生合同规定的
解除条件,一方提出解除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即为解除或双方均同意解除。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一方有违背本合同的,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指出其违约
行为,并给予违约方15日的整改期限,期满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厂商公约》,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数额扣除信誉
保证金,无具体规定的,每违约一例扣除信誉保证金10%,并承担由此
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

3.因不可抗力或其它不可预测因素,导致甲方或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不视
为违约。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在合同签订地武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2011 年12 月31 日有效。

十四、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达成共识后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签订补
充协议,但必须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法定代表人签署,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厂商公约》以及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约定事项作为合同的附件,属合
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如需乙方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

合同专用章:
甲方: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 开户行: 开户账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合同专用章:
厂商公约
为了共同开发市场,维护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的成长,保护经销商和厂家的共同利益,特制定本公约。

一、单一品牌区域代理制
本着谁开发、谁受益之原则,厂方承诺,在规定经销区域内,单一品牌只发展一家代理商;享有独家经销权的经销商,不得经营同档次的竞争品牌。

二、保证金制度
乙方向甲方首次付货款_________ 万元,其中包括市场保证金 _________ 万元。

三、严格控制窜货行为
1、为保护市场稳定,厂商均有严格防止窜货的义务,经销商必须在合同规定的
区域内销售,对主动、被动窜货均要负有相应责任。

2、窜货行为的界定和查处:皇台系列产品一次跨区销售数量超过5箱即视为窜
货行为。

⑴主动窜货行为的界定和处理
①下列情形之一为主动窜货行为
-人为倒货、异地销售;
-对通路管理不善(含对分销商和团购的管理),控货不力;
-未严格遵守销售合同、规定,擅自对分销通路让利促销;
②主动窜货行为的处理
-责令经销商立即按市场价格收回;
-每瓶罚款20元;取消当批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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