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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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专业
学号
入学年月
附件 5
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报送院系:
序号
学生姓名
(公章)
性别
民族
公民身份号码
院系
专业
学号
入学年月

究生国家奖学金。现报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单
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 位

(基层单位公章)
见 年月日
培 经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
养 家奖学金。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批准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
(培养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限制在一页内填写,双面打印,不得增加页数,不得 出现空白项。 2.表中“申请理由 ”应当全面翔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 突出,道德品质优良等。字数控制在350字左右。 3.表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叙述具体、行文简明扼要,内容在100字左右,不能只简单 填写“同意推荐”。 4.推荐人、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基层单位主管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 意见或使用签名章。 5.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4、学校评审: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授权校研究生院思政与管理 办公室汇总申报材料,由评审工作组进行审定,投票确定终审结果,报校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批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 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表彰与奖励
1、学校对获奖研究生予以表彰,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存入研究生学籍档 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附件 1
姓名 政治面貌
基本 情况
基层单位 学制
身份证号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性别 民族 专业 学习阶段
□硕士 □博士
出生年月 入学时间 攻读学位
学号
申请 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推荐 意见
推荐人签名: 年月日
评审 情况
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年月日

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本单位申报该同学获得研
附件 3
年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报送院系:
(公章)
序号 姓名 博/硕士 入学时间
论文、论著、专利发表情况
作者(发明人)
SCI、EI 或核心及影 题目、期刊、时间
响因子、专利排名
参加科研项目情况
获奖情况
附件 4
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报送院)
性别
民族
公民身份号码
2、学校于每年 11 月 30 日前将国家奖学金按奖励标准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 究生。 六、附则
1、各培养单位依据本办法制定评审细则(要求不得低于本办法),报校研究 生院备案。
2、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3、本办法从 2013 年开始实施。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附件 3: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附件 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 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3 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 三、参评对象及条件
1、参评对象: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在职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和三年 级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和人事档案不在学校,以及延期毕业的研究 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第三年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 在同一时期最多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学校成立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 细则和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 申诉。下设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起草实施细则、名 额分配方案,汇总、审核上报材料以及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相关工作。
2、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各学院的主要领导任评 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奖励标准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发展中国 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 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2]35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 2012 年普通高 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2]64 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 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机构
2)CET-6通过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 3)科研能力由各学院按照学科特点自行制定规则评定,重点应考虑有创新 度的科研成果。博士生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 SCI 论文及以上,或者 在本专业研究领域具有同等贡献;硕士生应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在社会实践、科 技创新、学术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申 请人自入学起至参加评审当年8月31日,科研成果中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指导 老师排名第一(申请人排名第二),专利必须是总排名前二、学生排名第一; 4)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参加劳动、 卫生等公益活动,所在宿舍卫生状况好; 5)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锻炼活动、研究生科技论坛、“创新杯”、“挑战杯”、 数模竞赛等科技学术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 各项社会活动,积极参与和支持研究生会工作,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运动会等体 育活动,身心健康,表现出色。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 2)在校期间,在考试、论文写作和就业过程中有违诚信行为; 3)所在宿舍卫生状况较差或违章使用电器。 四、评审程序 1、名额分配:学校根据江苏省分配名额按各学院参评人数进行分配。 2、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 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1),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 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院研究生国家奖学 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请各研究生在发表文章的后面标上 SCI、EI 或者核心字 样,是 SCI 检索的论文请标明影响因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 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具体填写要 求见附件 2。 3、学院初评: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所在学院申请国家奖 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等额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后,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
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 无异议后,各评审委员会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含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和汇总表(包括《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 3)、《博 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 名单汇总表》(附件 5))等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各一份)上报校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2、评选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申请人基本标准:
1)学习成绩位于所在学院前30%,各科平均分75分以上(含75分),无补考 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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