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的代价】铁警千里擒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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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警千里擒凶
一位年仅17岁的少年,为了几十块开房钱竟萌生抢劫恶念,凶残杀死三轮车司机,犯下命案后遁迹于茫茫人海。
两个月后,专案组远赴杭州市,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至此,2005年3月11日发生在武鸣县城的一起杀人案终告破获。
6月10日,经武鸣县检察机关批准,该少年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三轮车司机横尸路边
2005年
3月11日,农历二月初二。
在这个属于壮乡人民的传统节日里,武鸣县城发生了一起命案。
当日早上六时多钟,武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电话骤然响起,一群众报案称在县城广西壮校门口往县木材公司路段明秀水电站附近发现一辆三轮车停靠在路边,车下地上有一具男性尸体,附近有玻璃碎片,疑为交通事故。
接到报案后,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现场时却发现三轮车无任何撞击痕迹,死者除头部有伤外,无任何拖痕,与一般的交通事故现场截然不同。
会不会是凶杀案现场呢?案情随即上报到该县公安局局领导。
命案大如天,县刑侦大队领导接到命令后,立即带领技术中队法医及技术员赶赴现场进行勘查,该县公安局葛沛嵩局长亲临现场指挥。
交警、刑侦大队的法医及技术员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经过反复勘查和辨论,一个不争的事实摆在全体民警面前一—这是一个典型的杀人抢动案件现场。
现场发现少量木炭碎屑,而现场不远处路边又发现有一根带有新鲜血迹的木棍。
木棍上的血迹与死者的血迹吻合,无疑,这是案犯扔掉的作案工具。
死者的身份也很快查明。
死者郭某,男,三十二岁,三轮车司机,家住武鸣县城。
3月11日早上五时送妻子上班后出车,哪知不久就出事了。
拨开迷雾觅真凶
案件定性为抢劫杀人,非同小可。
远在河池地区调查另一起命案的主管副局长梁宏清获悉后立即乘快巴赶回武鸣,调集全局机关、县城五个派出所上百名警力参战,投入紧张的案件调查工作中。
当天,民警把事故现场附近的菜农及附近一带的村屯、学校、单位作为重点调查走访范围。
然而,虽然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当天的调查毫无线索。
一时间,各种传闻在武鸣县城迅速传开,街头巷尾人们议论纷纷,警方压力巨大。
命案必破,退缩不是出路!葛沛嵩局长、曾贺平政委及梁宏清等领导及时成立专案组并担任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指挥作战,刑侦大队多个调查组与其他部门抽调民警一起深入县城各个角落开展工作。
一下子,县城所有的租房、宿舍、娱乐场所、夜霄摊、早起的屠夫、渔贩、菜农、在县城走夜路的三轮车等都成了重点调查的对象。
通过专案组连续二十天夜以继日的调查走访,终于得到一条重要线索:一位群众反映,当天清晨他从县城开摩托车回木材公司,在壮校门口路段看见一个男青年乘辆三轮车从壮校门口方向赶往往木材公司这条路。
而他在明秀水电站附近超车后很久,未见三轮年跟上来,而乘车的男青年很像是从小在灵源村长大的潘某。
另据死者妻子反映,事发当早郭某送其上班后不久,丈夫使用过的手机曾打进其手机,但接听时听到的不是郭某声音,而是听见一名讲县城双桥一带本地壮话的男子正在数钱。
潘某自小在灵源村一带长大,口音与死者之妻所言的相符。
仅凭上述这些线索,还难以肯定案犯就是潘某。
专案组决定进一步展开调查。
通过先进的侦查手段,专案组领导又获悉到重要线索,即作案之后,案犯曾一段时间和韦某、陆某及陆某某在一起。
专案组领导当即决定传唤韦某和陆某两人。
200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