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安全标准化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登记编号:2017-0302

海安安康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海安安康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17年月日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约定的安全生产特定技术服务项目,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安全技术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1、安全技术服务内容:

甲方对乙方的企业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初步诊断,甲方指导并协助乙方建立安全标准化文件框架体系,对乙方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并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指导企业编制申报资料并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且通过网上及形式审核。

2、双方约定的服务目标:

(1)在乙方的技术指导下,甲方完善标准化软件台账资料,并能达到验收基本要求(其中生产记录等过程记录要素内容由乙方指导甲方完成)。

(2)现场需整改部分,由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整改措施建议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是否具备验收条件等责任由甲方负责,且超过双方约定的整改期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3)乙方根据双方约定的服务方式完成甲方的委托要求并通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

3、技术服务履约方式及约定:

双方约定服务方式为:乙方负责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甲方负责落实完成和实现乙方提出的现场隐患和相关整改建议,按照整改建议实施整改到位同时符合验收要求,并负责在乙方指导下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工作体系;负责相关制度、规程、记录等台帐资料等的完善工作。

4、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服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确保其安全技术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2)在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指派一名项目联络代表专门负责和配合此项工作,指派一职能部门或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

5、履行期限:双方约定服务期限为(含现场整改约定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6、乙方指定作为该项目的联系人。

二、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项目费共计为:元;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定生效之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60%作为预付款共:元;大写元整。

(2)甲方通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后10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目费用余款:元,大写:元整。

(3)甲方预付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乙方开始执行甲方委托业务。

三、合同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应当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

安全生产责任,在乙方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期间甲方仍应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在实施安全技术服务过程中不出现真空或漏洞;

2、甲方应当支持、配合乙方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对其开放所有涉及的作业场所,提供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图纸、数据、记录和档案等资料;

3、甲方应当及时了解委托技术服务的进展和效果,与乙方专家保持交流沟通,确保整改事项完成到位,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支付履约费用;享有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服务

成果,并对该成果保密。

(二)、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双方签订的合同开展安全技术服

务工作,乙方对在提供安全技术服务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指导和督促甲方制定和实施有关安全整改措施;

2、因甲方未提供约定的工作条件或未采纳乙方安全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对甲方提出的不在服务范围内的服务事宜,有权拒绝;

四、双方约定:

1、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如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则本合同处于中止状态,待甲方相关资料提供齐全后,合同继续执行;中止期间的时间不计入合同约定的“工作日”内。

2、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点支付项目费用,则本

合同处于中止状态,待甲方支付后,合同继续执行。

3、甲方因故需要变更咨询项目或咨询范围的,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商定费用及工作日期限。

4、乙方必须按序时进度提供约定的服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合同的生效、争议及更改的解决方法:

1、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交付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所有的正式信息均应以书面形式文件表达(允许使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

4、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调解。依法定程序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5、在合同有效期内,因合同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中新条款生效后,本合同中与其相抵触的条款失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七、其它事项:

乙方指定收款帐户名称:海安安康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海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指定账号:9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