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范本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8611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伙盘沟煤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各采掘班组、各业务部门。

二、重大事故隐患定义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以下类型隐患:(一)通用部分

1、可能造成死亡的事故隐患。

2、可能发生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隐患;

3、可能发生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隐患。

(二)采煤

1、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或上级明令禁止的非正规采煤方法的;

2、采掘工作面无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尚未批准或已批准尚未贯彻而开工生产的;

3、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收尾放顶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规定,没有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或矿领导及安检人员未到现场的;

4、采掘工作面空顶作业或空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5、锚杆支护巷道不进行拉拔试验的;

6、非掘进机司机操作掘进机的;掘进机前有人工作停机不停电的;铲板前方、机器上面和截割臂附近有人而启动掘进机的;

7、回采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巷道失修严重,威胁行人和运输安全的;

8、回采工作面支护质量差可能造成大面积冒顶(三棵柱以上)或支架倾斜(两组以上),又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9、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2个(含2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3个(含3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10、回采工作面顶板坚硬,老塘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11、掘进锚杆巷道,锚杆托盘出现脱落或锚杆

失效连续达到三根以上,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12、巷道过地质构造带、应力集中区,未及时修改支护参数或采取加固措施的;

13、掘进工作面斜巷施工,安全设施不全或不可靠的;

14、巷道贯通时,没有制定贯通安全技术措施或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定》组织贯通的;

15、煤矿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地面单位在预算中没有或不足量列支安全投入资金的;

16、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三)一通三防

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采煤工作面、硐室风量达不到要求的;

2、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

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3、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采用不合理的扩散风、角联通风的;未经批准的不合理串联通风;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的;

4、一台局部通风机向两个同时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的;

5、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或无计划停电、停风的;临时停风、停工的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无排放瓦斯措施恢复通风的;

6、采掘工作面瓦斯或一氧化碳超限作业的或风流中瓦斯、一氧化碳经常处于临界状态,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7、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末按规定及时封闭或封闭不严造成发火的;

8、火区封闭后,未经批准,随意启封的;

9、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10、矿井(或采区)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1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隋性气体等措施的;

12、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13、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14、采区内关键通风设施无专人看管或不闭锁的;

1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监控分站、传感器等监控设备无“四证一标志”或末按规定检测、校验、维护保养的;

16、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安全监控系统无人值班、值班人员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发生重大隐患未及时发现、认真处理、按规定上报的;重大隐患重复出现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的;人为删除监控计算机数据的;

17、瓦斯传感器失去作用,人为造成瓦斯传感器数据不准或擅自放限的;

18、掘进工作面无实现三专(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两闭锁或采掘工作面瓦电、风电闭锁不起作用的;

19、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伪造瓦斯检查数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