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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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实施方案
为广泛宣传和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学校党委决定开展“创先争优我来承诺”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我来承诺”活动,激发各支部和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情,不断强化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和责任意识,彰显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努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活动范围
公开承诺活动的范围包括学校党委、各党支部和党员。
三、承诺内容
公开承诺活动要紧紧围绕“爱岗敬业做表率,创先争优促发展,师生满意群众赞,构建和谐新校园”的主题开展,学校党委、各党支部要明确提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措施,并向上级组织和党员群众作出庄严承诺。党员要立足岗位,提出个人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并作出承诺。
(一)学校党委、各党支部
要按照“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要求,结合各自的特点、实际,根据工作要求,重点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教学质量、服务师生员工、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向上级组织和党员群众作出承诺。
(二)党员
党员要对照《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义务具体要求,结合“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按照“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的要求作出承诺。其中,党员干部要侧重在提高政策执行水平、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关心服务党员群众、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遵守党的规章制度等方面作出承诺;普通党员要侧重在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绩效、遵守法纪法规等方面作出承诺。
四、方法步骤
1、宣传动员(5月份):学校党委组织召开全体党员会,党委书记向全体党员讲解宣誓承诺的意义、内容、步骤和要求,动员和引导党员自觉参与宣誓承诺活动。会上,发放《党支部公开承诺书》和《党员公开承诺书》。
2、提出承诺(6月上旬):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经过会议讨论、集体酝酿,提出承诺事项,并填写《党支部公开承诺书》;党员要注重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承诺事项,并填写《党员公开承诺书》。
3、支部讨论(6月中旬):召开支部大会,对党支部和每名党员拟公开承诺事项,组织全体党员进行讨论。对不符合实际、达不到标准的承诺事项,当场作出调整和修改。
4、组织审定(6月中旬):《党支部公开承诺书》交学校党委审核,《党员公开承诺书》交所在党支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党支部和党员签字确定。承诺事项确定后,不得随
意更改。
5、宣誓承诺(6月下旬):学校党委召开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面对党旗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各支部和党员个人采用多种形式向大会作出公开承诺。
6、公开公示(6月下旬):通过党务公开栏、宣传板报、创先争优网站等形式,将《党支部(党员)公开承诺书》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活动要求
1、要精心组织。学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公开承诺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2、要实事求是。各支部和党员的宣誓承诺事项要符合实际,标准适度,切实可行,不提过高目标,不喊空洞口号。
3、要推介典型。要通过公开栏、报刊、网络等形式,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推介践行承诺的先进支部和优秀党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4、要确保效果。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当前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承诺,做到有诺必行,有行必果,确保公开承诺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