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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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补充规定

为完善公司考勤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考勤手续办理,特制定考勤管理补充规定,欢迎参阅。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协保运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外协保运单位考勤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各保运单位要严格履行安装检修公司请销假程序,按照请假管理权限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如有违反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按照《安装检修公司外协保

运单位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三、因节假日公司统一给保运单位放假的在假期期间休息的人员视为正常请假(请假人员须履行请假手续),计入额定允许请假的天数。

六、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安装检修公司

第1条公司所有员工一律严格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所有员工外出前要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或

《出差申请单》,部门员工由部门经理签字,部门经理由主管副总

签字,上述申请单均需提前一天填写,在次月1日(含1日)之前递

交人力资源部,在次月1日(含1日)前没有接到各种申请单的,人

力资源部不再向本人索要,直接按照当月打卡标准计算考勤。对部

门员工违反本规定的,每6个月累计一次,记载在员工半年考核表中。

第2条对忘记打卡的员工,按照审批程序当天填写《忘打卡说明》,于次月1日(含1日)之前将《忘打卡说明》递交人力资源部,并在当月薪资中扣款20元/每次,如在当月累计3次以上者,在当

月薪资中扣款30元/每次。

第3条员工在上班时间5分钟之内迟到的,不计迟到。迟到时间规定在35分钟之内,每迟到5分钟(不足5分钟的以5分钟计)罚款

5元,直至罚款30元。迟到35分至1小时按旷工0.5日罚款,迟

到1小时以上至2小时按旷工1日罚款,迟到2小时以上按旷工2

日罚款。严禁找其他借口避免迟到罚款,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罚。

第4条员工在下班之前提前离岗的,按早退计算,每早退10分

钟(不足10分钟的以10分钟计)按旷工1日罚款。

第5条对各销售部门办事处员工的考勤,由销售助理严格按照每天日志、月考勤汇总、出差天数详细统计后递交人力资源部。若办

事处经理对本部门员工(或合并办公员工)的每天日志、月考勤汇总、出差天数记载不全或记载重复、有误、作弊的,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每出现一次在对部门经理的考核分中减5分。

第6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为1日(含)之内,超过1日以上的,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审批流程报批,

每月最多3次,严禁部门经理为本部门员工分多次、连续日期的签

批在权限之内的请假单。请假需提前申请,当日请假无效,病假除外,

部门经理的考核分中每次减5分。若请病假需提供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如有部门经理违反本规定的,在对

第7条公司只有生产部门员工加班有加班费,并按照公司规定标准执行;严禁生产人员下夜班时连续上白班,如有紧急情况需要员工

连续上班的,要有本部门组长详细填写原因,报部门经理和主管总

工程师签字。生产部门员工的平日加班,要有员工所在的小组长填

写加班内容、理由、签字后报部门经理签字;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

报部门经理和总工程师签字。如需调修需提前申请,当日申请无效。

第8条除生产部门以外的其他所有员工利用非上班时间工作没有加班费,没有调休(参加招聘会除外)。若技术人员经总工程师的准许,需要节假日或休息日加班的,可计加班费或调休。如需调修需

提前申请,当日申请无效。

第9条若公司员工(或各办事处员工来公司总部的)在上班时间聊天、看报、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睡觉、查阅与公司业务无关网页的,被发现者在当月扣薪50元/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每发现一次在对部门经理的考核分中减8分。

第10条以上补充规定与《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标准执行。

第11条各销售部门分管的办事处由部门经理负责转达本规定内容。

第12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本规定的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为完善公司考勤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考勤手续办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作为《学大教育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V2.0》的补充规定,具有同等的执行效力。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专职员工。

三、内容

(一)加班认定

1、工作日延时:因工作需要,正常下班时间过后需要继续工作的,一律不予计算加班。

2、休息日加班:因工作需要,休息日需要继续工作且工作超过8小时,计为休息日加班。

(二)加班审批

1、全体员工加班需提前申请,经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HR 负责人复核后方可执行。

2、因特殊情况需紧急加班(或相关权限主管外出)者,应在加班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办加班审批手续,逾期提交不予加班认定。

3、主管(正职和副职)加班审批:

1)总公司各部门主管的加班由直接经理及总裁进行审批、人力资源总监进行复核。

2)分公司部门主管加班由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分公司人事经理进行复核。

3)校区部门主管的加班由校区总监和分公司(副)总经理审批、分公司人事经理复核。

(三)调休审批

1、员工在已有加班的前提下方可申请调休,调休经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2、主管(正职和副职)调休审批:

1)总公司各部门主管的隔级经理为总公司总裁,调休由总裁进行审批。

2)分公司部门主管调休由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

3)校区部门主管的隔级经理为分公司(副)总经理,调休由分公司(副)总经理审批。

(四)年休假资格认定

2、全日制学历为大专(含大专)以下的,以员工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时间为工龄起始时间。

3、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为工作后继续进修的,以最早第一学历时间为准。

4、全日制学历为大专(含大专)以下的,如果其参加工作时不满20周岁的,不予工龄认定。自20周岁(含20周岁)以后,开始累计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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