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社区”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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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社区”建设战略
合作协议
二〇一五年四月
甲方:乌鲁木齐市房产局
乙方:新疆绿色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新疆中房公司
三方战略合作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联动、企业实施”的原则,在双方已有合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老旧城区住宅改造及“智慧社区”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和合作,实现信息网络、信息应用、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全面良性互动,为推动和促进乌鲁木齐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战略合作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城市智慧型产业优势,集成先进技术,推进信息网络综合化、宽带化、物联化、智能化,加快智慧型社区建设,全面提高社区资源利用效率、社区管理水平和市民生活质量,改变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将乌鲁木齐市建成为一个基础设施先进、信息网络通畅、科技应用普及、生产生活便捷、城市管理高效、公共服务完备、生态环境优美、惠及全体市民的智慧城市。
战略合作内容
双方分阶段在以下领域开展合作:
(一)老旧城区改造。
(二)智慧社区信息化基础建设。
(三)智慧社区信息化运营管理。
(四)智慧社区样板示范工程建设。
战略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实现上述合作,明确三方权利义务如下:
(一)乌鲁木齐市房产局
1、积极支持新疆绿色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智慧社区”信息化建设,为建设过程中涉及配套的市政规划、建设审批、管道铺设、基站选址和环境评测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资源优惠等便利条件。
2、加大乌鲁木齐市社区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逐步实现全社会信息资源共享,积极加快老旧城区改造,为智能化社区建设创造条件。
(二)新疆绿色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1、绿建股份将加积极配合老旧城区改造和智能化社区的建设,为我市经济持续发展、促进就业、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绿建股份将充分利用企业自身的核心优势,提升老旧小区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信息化建设,扩大合作范围、加大合作深度,提升应用水平,充分满足双方战略合作的后续支撑和服务保障。
(三)新疆中房公司
1、将新疆绿色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性的综合信息服务合作唯一单位。
2、积极协调处理好合作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
战略合作机制
为确保上述信息化项目的顺利实施,双方建立定期、不定期会晤制度,研究解决有关合作中的问题。成立以房产局领导牵头的“智慧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合作事宜的落实和日常沟通联系,研究解决合作中的实际问题。合作中涉及的信息化项目,双方共同组织推进。
战略合作保密约定
乌鲁木齐市房产局、中房公司、绿建股份及双方下属单位对在合作中获取或知悉的另一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附则
(一)根据本协议确定的框架内容,在开展具体项目时,由具体
实施单位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签署具体合作协议。
(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方各执贰份,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