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2020年)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202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25•【字号】厦府〔20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厦府〔2020〕20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为切实保障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
经研究,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替代、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和适用期已过的62件市政府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
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62件)》予以公布。
凡已废止和失效的市政府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25日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62件)一、废止文件(29件)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市级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1996〕综139号)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2011〕171号)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府〔2015〕306号)5.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的意见(厦府〔2016〕293号)6.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的若干意见(厦府〔2016〕295号)7.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商贸企业灾后恢复经营和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厦府〔2016〕303号)8.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贷款道路(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2018〕322号)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1990〕124号)1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1〕88号)1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口岸办关于厦门市海港电子订舱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2〕156号)1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场所的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3〕192号)1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易发展局市工商局关于厦门市展览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4〕115号)1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广电局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5〕43号)1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推进厦门象屿保税物流园区发展的试点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5〕293号)1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排查隐患确保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厦府办〔2007〕153号)1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厦府办〔2008〕160号)1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关于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规划的通知(厦府办〔2008〕225号)1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0〕242号)2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厦门市中小学布局规划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0〕263号)2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厦府办〔2010〕292号)2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祖祠和家庙重建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厦府办〔2012〕252号)2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办〔2013〕182号)2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厦门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厦府办〔2015〕181号)2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受损住房灾后重建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6〕151号)2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审批服务促进工业企业灾后重建的意见(厦府办〔2016〕155号)2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外商投资管理权限的通知(厦府办〔2016〕215号)2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名优地产工业品推荐目录编制规则的通知(厦府办〔2017〕6号)2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7〕209号)二、宣布失效文件(33件)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厦府〔2013〕330号)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厦府〔2014〕38号)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厦府〔2014〕65号)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三条措施的通知(厦府〔2014〕108号)5.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14〕114号)6.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14〕128号)7.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意见(厦府〔2014〕151号)8.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商事登记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厦府〔2014〕152号)9.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厦府〔2014〕329号)10.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厦府〔2015〕66号)1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旅游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15〕101号)1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2015〕121号)1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意见(厦府〔2015〕143号)1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厦府〔2015〕164号)15.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快递行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2015〕165号)16.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厦府〔2015〕173号)17.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厦府〔2015〕203号)18.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厦府〔2015〕213号)19.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卫浴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厦府〔2015〕266号)20.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十条措施的通知(厦府〔2015〕267号)2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15〕307号)2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厦府〔2018〕87号)2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府办〔2013〕56号)2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竞买人资格条件设置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4〕148号)2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扶持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4〕176号)2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溪流养护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5〕34号)2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5〕59号)2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80号)2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利局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划定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和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157号)3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163号)3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股权投资类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5〕182号)3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5〕186号)3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运用行动实施意见(2015-2018年)的通知(厦府办〔2015〕228号)。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厦门市监察局关于厦门市建筑市场专项清理整顿情况的通报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厦门市监察局关于厦门市建筑市场专项清理整顿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厦门市监察局•【公布日期】2007.04.25•【字号】厦建工[2007]59号•【施行日期】2007.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厦门市监察局关于厦门市建筑市场专项清理整顿情况的通报(厦建工〔2007〕5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建设厅《关于厦门市福隆体育公园运动馆工程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闽安监管二〔2007〕43号)要求“集中治理‘大牌子、小队伍’的突出问题”的工作部署,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局高度重视,立即研究落实工作方案,于2月28日下发了《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厦建工〔2007〕20号),决定从3月5日至4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市场“大牌子、小队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3月10日召开的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又作了专题部署。
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目前,全市建筑市场“大牌子、小队伍”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中,现场检查了全市278个在建工程,涉及182家施工企业,54家监理企业;核查了在厦施工企业备案情况和承揽施工任务情况,并对33家施工企业备案情况进行实际情况调查。
清理整顿结果表明,我市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总体处于受控状态,大部分在建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基本能到位,项目管理运转正常,履行职责情况较好,有部分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较好。
但是,随着建筑市场进一步放开,我市建设规模的大幅度增长,大量外来施工、监理企业涌入我市,部分施工企业在企业管理、项目现场管理、项目管理人员按合同约定到位履职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问题;监理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人员素质有所下降,部分监理企业存在项目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履职现象。
厦门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暂行规定(2018年修正)
厦门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暂行规定(2018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厦门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暂行规定(2002年11月15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公布,根据2015年12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2017年10月2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和2018年9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74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部门按规定职责做好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承建未按法定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业企业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五条发包人依法发包建筑专业工程的,应与专业工程承包人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并由发包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总承包单位经发包人同意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专业工程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必须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工程分包人签订书面分包合同。
承包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六条发包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时,到位资金的总额(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除外)应不低于工程概算总额的25%,但可不超过3000万元,该项到位资金应有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废止厦房安全〔2022〕21号文件的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废止厦房安全〔2022〕21号
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4.07.24
•【字号】厦住建房安〔2024〕3号
•【施行日期】2024.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废止厦房安全〔2022〕21号文件的
通知
厦住建房安〔2024〕3号
各相关单位: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鉴定管理的通知》(闽建办安〔2020〕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安〔2021〕1号)。
鉴于《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厦房安全〔2022〕21号)的制定依据为上述被废止的2份文件,经研究,我局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厦房安全〔2022〕21号文件。
特此通知。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7月24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含待修订)、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含待修订)、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4•【字号】厦府[2009]253号•【施行日期】2009.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含待修订)、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厦府〔2009〕25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意见》(厦府〔2008〕310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继续有效的668件规范性文件(含待修订的73件)、废止和失效的384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各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按照《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厦府办〔2008〕264号)要求,抓紧做好本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于今年9月底前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凡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⒈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595件)⒉待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73件)⒊废止和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384件)厦门市人民政府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序号文号规范性文件名称发布日期1 厦府〔1984〕综413号《关于厦门市第一、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划定的批复》1984.10.222 厦府〔1986〕综418号《颁发〈厦门市关于保护海底电缆的通告〉的通知》1986.10.103 厦府〔1988〕综028号《关于废止厦门市部分地方行政规章的通知》1988.1.184 厦府〔1989〕综318号《关于全市公园、风景点、博物馆对退休职工实行优待开放的通知》1989.9.165 厦府〔1990〕综10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人事局制定的〈厦门市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1990.6.6。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32件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32件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2.31•【字号】厦府[2001]综151号•【施行日期】200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32件市政府文件的决定(厦府[2001]综151号)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市政府经过清理,决定对32件市政府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
厦门市人民政府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序│发文字号│文件名称│废止理由││号││││├─┼──────────┼───────────────┼──────────────┤│01│(66)厦委财字第280│市人委关于收费单位按“特种资│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号│金”办法管理的通知│实际上已失效│├─┼──────────┼───────────────┼──────────────┤│02│厦革指(1970)35号│关于厦门市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更新│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技术改造和大修理资金的使用管理│实际上已失效││││暂行规定││├─┼──────────┼───────────────┼──────────────┤│03│厦革(1979)185号│转发市计委《关于发展区街生产生│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活服务事业若干问题意见的报告》│实际上已失效│├─┼──────────┼───────────────┼──────────────┤│04│厦特管(1981)076号│关于进口寄售外国烟酒免征工商税│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意见│实际上已失效│├─┼──────────┼───────────────┼──────────────┤│05│厦特管(1983)202号│关于加速特区基建工程实行经济责│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任制的暂行规定│实际上已失效│├─┼──────────┼───────────────┼──────────────┤│06│厦特管(1984)058号│关于《厦门特区基本建设施工队伍│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及劳力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实际上已失效│├─┼──────────┼───────────────┼──────────────┤│07│厦特管(1984)317号│关于对部分工业企业试行直接对外│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出口有关事项的通知│实际上已失效│├─┼──────────┼───────────────┼──────────────┤│08│厦府办(1985)76号│关于制止本市中、小学教师擅自离│新规定代替││││开教育工作岗位接受招聘的通知││├─┼──────────┼───────────────┼──────────────┤│09│厦府(1986)综371号│关于颁布《厦门市工资基金管理暂│已停止执行││││行办法》的通知││├─┼──────────┼───────────────┼──────────────┤│10│厦府(1987)综275号│关于厦门市与外地科研单位、大专│部分内容与现行规定不符,部分││││院校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的若干规定│内容被新规定代替│└─┴──────────┴───────────────┴──────────────┘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续一)┌─┬──────────┬───────────────┬──────────────┐│序│发文字号│文件名称│废止理由││号││││├─┼──────────┼───────────────┼──────────────┤│11│厦府(1987)综313号│关于颁发《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新规定代替││││励条例》的通知││├─┼──────────┼───────────────┼──────────────┤│12│厦府(1987)综403号│关于加强机电设备进口审查管理有│其依据的相关文件已废止││││关问题的通知││├─┼──────────┼───────────────┼──────────────┤│13│厦府(1988)综359号│关于颁发《厦门市道路交通运输管│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4│厦府(1990)综189号│关于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新规定代替││││办法││├─┼──────────┼───────────────┼──────────────┤│15│厦府(1991)综057号│关于为革命烈士家属提供社会优待│部分内容已过时,部分内容被新│││服务的通知│规定代替│├─┼──────────┼───────────────┼──────────────┤│16│厦府(1992)综197号│印发《厦门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部分内容与现行规定不符,部分││││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容被新规定代替│├─┼──────────┼───────────────┼──────────────┤│17│厦府(1992)综248号│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对集体企业开展│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审计监督的通知││├─┼──────────┼───────────────┼──────────────┤│18│厦府(1992)综260号│印发《厦门市对有关突出贡献科技│新规定代替││││人员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19│厦府(1993)综050号│关于进一步下放(或授权)投资项│部分内容被新规定代替,部分内││││目审批权限的暂行规定│容与现行规定不符│├─┼──────────┼───────────────┼──────────────┤│20│厦府(1993)综050号│关于加快外资工程建设的暂行规定│部分内容被新规定代替,部分内│││││容与现行规定不符│├─┼──────────┼───────────────┼──────────────┤│21│厦府(1993)综169号│厦门市临时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收费项目取消│├─┼──────────┼───────────────┼──────────────┤│22│厦府(1993)综193号│关于加强我市车辆停放和停车场│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库)使用管理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续二)┌─┬──────────┬───────────────┬──────────────┐│序│发文字号│文件名称│废止理由││号││││├─┼──────────┼───────────────┼──────────────┤│23│厦府(1994)综099号│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新规定代替│├─┼──────────┼───────────────┼──────────────┤│24│厦府(1994)综142号│厦门市客运出租小汽车管理办法│新规定代替│├─┼──────────┼───────────────┼──────────────┤│25│厦府(1994)综142号│厦门客运出租小汽车经营权有偿使│新规定代替││││用办法││├─┼──────────┼───────────────┼──────────────┤│26│厦府办(1994)190号│转发市财政局、是城管办关于厦门│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市城市建设管理资金财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27│厦府办(1994)289号│转发市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部分内容与现行规定不符,部分││││药具零售市场的清理整顿的意见》│审批事项已作调整;阶段性文件││││的通知││├─┼──────────┼───────────────┼──────────────┤│28│厦府办(1997)188号│关于禁止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各种代币购物券的通知││├─┼──────────┼───────────────┼──────────────┤│29│厦府(1997)综070号│厦门市医疗机构增设、调整部分医│新规定代替││││疗收费项目的批复││├─┼──────────┼───────────────┼──────────────┤│30│厦府(1998)综082号│关于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规│新规定代替││││定的通知││├─┼──────────┼───────────────┼──────────────┤│31│厦府(1998)综090号│厦门市关于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若│按有关规定执行││││干规定││├─┼──────────┼───────────────┼──────────────┤│32│厦府(1999)综093号│颁布《厦门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统│新规定代替││││一招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厦府[2002]75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2.04.16施行日期2002.04.16文号厦府[2002]75号主题类别城市建设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厦府[2002]7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对2000年底前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研究,市政府决定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一、废止下列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关于颁发《厦门经济特区土地使用费规定》的通知(厦府[1985]综424号);2、关于我市放开粮油购销价格的批复(厦府[1992]综301号);3、转发物价、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厦府办[1992]105号);4、关于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机电出口企业推销服务人员出国(港澳)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1993]综027号);5、关于娱乐业征收营业税具体税率的通知(厦府[1994)综020号);6、厦门市鼓励外商投资暂行办法(厦府(1994]综204号);7、关于加强厦门口岸国际航行船舶供应工作管理问题的批复(厦府办[1995]120号);8、转发市劳动局关于规范职业介绍机构管理意见的通知(厦府[1996]综025号);9、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厦府[1997]综103号);10、关于同意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调整后对部分困难企业予以减征照顾的批复(厦府[1998]综062号);11、同意减征部分企业98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厦府[2000]综025号);12、同意减免部分国有企业1999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厦府[2000]综127号);13、转发贸发委、外资委、财政局关于厦门市2000年一般贸易企业进口增量奖励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0]044号)。
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遇到污染防治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发布文号: 厦建法[2004]15号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对2004年6月29日《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厦建法[2004]10号)中确定修改的21件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对下列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修改:一、废止下列规范性文件:(一)《厦门市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厦建材[1998]10号印发)(二)《厦门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建材[1999]017号印发)(三)《关于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的通知》(厦建材[2000]009号)(四)《厦门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厦建房[2003]164号印发)(五)《厦门市建设工程合同价管理暂行办法》(厦建建[1998]077号发布)(六)《关于受理厦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建建[2002]51号)(七)《厦门市建设工程桩基检测管理办法》(厦建科[1998]043号印发)(八)《关于采用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修改相关规定的通知》(厦建监安[2000]004号)(九)《关于转发〈电梯与建筑起重机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建监安[2002]87号)《招标工程按工程实物量(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试行办法》(厦建工[1996]041号公布)已于2004年3月16日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颁布实施〈厦门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厦建建[2004]16号)予以废止。
二、对下列规范性文件作如下修改:(一)《厦门市住宅区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厦建综[2000]090号颁布)第二十条修改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使用专用基金,由物业管理企业在每年的最后一个月根据本住宅公共设施日常修理、更新改造的需要,制定下一年度《住宅区专用基金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报基金审核中心审核。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2年2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刘可清二O一二年三月八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011〕25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厦门市人民政府组织对现行市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下列规章分别予以废止、修改:一、对下列规章予以废止:(一)《厦门市公园管理规定》(1998年12月1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公布,根据2002年4月16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和2004年6月28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二)《厦门市摩托车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2月25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公布)。
二、对下列规章作如下修改:(一)《厦门市水路运输管理规定》(1995年9月2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公布,根据1997年12月2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2002年4月16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2004年6月28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和2007年9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删除第四十五条。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1年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1年废止及失效
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布日期】2021.11.17
•【字号】厦资源规划〔2021〕465号
•【施行日期】2021.1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1年废止及失效的规范
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新时代厦门市资源规划管理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
经研究,决定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
现将我局2021年废止及期满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3件)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7日附件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厦府[2011]437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厦府〔2011〕43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1〕38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拆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闽政法〔2011〕1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市政府决定对现行有关征地拆迁的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含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下同)进行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一、对下列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一)《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制止利用征地拆迁抢种、抢养、抢建、强行承包工程、强卖地材的通告》(厦府〔1994〕通003号);(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征地拆迁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府办〔2001〕250号);(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试行〈翔安区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暂行规定〉的批复》(厦府〔2004〕82号);(四)《厦门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的的意见》(厦府〔2004〕145号);(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执行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05〕316号);(六)《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拆迁农村住宅补偿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府〔2006〕147号);(七)《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0〕236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及失效的规
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11.22
•【字号】厦府[2013]315号
•【施行日期】2013.1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
件目录的通知
(厦府[2013]3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加强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及时修改、废止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第107号令)、《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41号令)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3〕72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截止2012年12月31日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继续有效的692件规范性文件(含待修订的107件)、废止和失效的147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585件)
2.待修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07件)
3.废止和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47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2日附件1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585件)。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后工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后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基本建设【发文字号】厦建工[2003]53号【发布部门】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发布日期】2003.07.07【实施日期】2003.07.07【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4年9月29日实施日期:2004年10月1日)修改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后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建工[2003]53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厦门市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后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应及时总结经验和反馈相关问题,努力促进最低投标价中标后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附件:《厦门市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后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二00三年七月七日厦门市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后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我市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后的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护招标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加强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力量,选用具有相应技术资格、精通业务、善长管理的人员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尽早开展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和认真进行工程设计、施工招投标等相关工作;及时指派公正廉洁、兢业负责的甲方代表或组成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积极开展工程建设各环节综合管理工作,督促、协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各方履行合同及相关约定,保质保量、安全顺利实施工程建设。
第三条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和实行工程款支付保函制度,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且在施工合同中订立相应的条款。
对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主要使用功能,建设施工单位应与相关保险机构签订工程结构质量保险协议,经监理单位确认,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17•【字号】厦府〔2017〕342号•【施行日期】2017.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厦府〔2017〕34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替代、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和适用期已过的50件市政府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
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50件)》予以公布。
凡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7日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50件)一、废止文件(29件)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厦门文昌鱼自然保护区的批复(厦府〔1991〕综190号)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2000〕综115号)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有关收费项目的批复(厦府〔2002〕83号)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2011〕41号)5.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二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厦府〔2011〕370号)6.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办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厦府〔2012〕219号)7.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台湾经贸社团在厦设立代表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2012〕310号)8.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2014〕10号)9.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企业灾后恢复生产的意见(厦府〔2016〕305号)1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对外经济统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1999〕87号)1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1〕91号)1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厦门市海洋渔业防台风工作预案(试行)的通知(厦府办〔2002〕101号)1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的批复(厦府办〔2002〕111号)1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市体育局施行厦门市优秀运动员招收引进、在训待遇、退役安置试行办法的批复(厦府办〔2003〕18号)1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洋赤潮防灾减灾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03〕160号)1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市台办关于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厦金海上直航的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3〕247号)1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03〕275号)1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厦门市海洋渔业防台风工作预案的通知(厦府办〔2005〕160号)1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市建设局关于各类开发区道路建设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5〕184号)2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6〕36号)2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公安局关于厦门市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定的通知(厦府办〔2006〕275号)2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厦门市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7〕23号)2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重点办关于开展2008年度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考核的通知(厦府办〔2009〕24号)2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产业局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市动漫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9〕171号)2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厦门市海洋赤潮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厦府办〔2009〕257号)2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0〕277号)2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2〕29号)2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3〕178号)2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加强防范工程建设过程损坏地下管线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5〕219号)二、宣布失效文件(21件)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厦府〔2011〕347号)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厦府〔2011〕452号)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府〔2012〕159号)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部分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厦府〔2015〕377号)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办〔2011〕180号)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厦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检测线设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1〕195号)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出口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1〕199号)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实施意见(厦府办〔2011〕213号)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促进企业持续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1〕216号)1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1〕227号)1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厦门市普通高中外来学生户口迁移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1〕229号)1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府办〔2012〕1号)1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2〕103号)1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府办〔2012〕146号)1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戒毒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2〕147号)1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2〕192号)1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2〕239号)1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会议展览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4〕89号)1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经贸专业展场地租金补助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5〕25号)2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暂行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128号)2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进出口稳增长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178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厦府[2010]501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0.12.31施行日期2010.12.31文号厦府[2010]501号主题类别法制工作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厦府〔2010〕50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相关要求,市政府在2009年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待修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再次清理。
经2010年12月24日第12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和〈厦门市房地产抵押规定〉的通知》等19件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1),对《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下放权力若干事项的请示〉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厦门市捐资倡导见义勇为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张贴、乱悬挂、乱涂写广告宣传品的通告》等3份文件予以修订并重新公布(见附件2)。
附件1:废止的1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经修订予以重新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人事管理等权限的若干规定》、《厦门市捐资倡导见义勇为奖励办法》和《厦门市禁止乱张贴乱吊挂乱涂写广告宣传品的若干规定》(略)厦门市人民政府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1:废止的1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号规范性文件名称发布时间理由1厦府〔1994〕综09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和〈厦门市房地产抵押规定〉的通知》1994.5.4已有上位法替代2厦府〔1996〕通00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道319、324线和省道205线厦门段管理的通告》1996.1.15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与上位法冲突3厦府〔1997〕综074号《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暂行规定》1997.6.23已有上位法替代4厦府办〔1997〕14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待革命伤残军人、革命烈士家属的通知》1997.8.13已有上位法替代5厦府〔2000〕综01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加快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0.1.25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部分内容已有新规定替代6厦府〔2000〕综05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失业人员有关待遇的通知》2000.6.23阶段性文件7厦府〔2000〕综11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和规范镇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2000.11.8已有上位法替代8厦府办〔2000〕07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遵守财经法规,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2000.5.21相关内容已不符合财政工作实际,且一些内容已有新规定替代9厦府〔2001〕综5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失业人员有关待遇的通知》2001.6.24阶段性文件10厦府办〔2001〕7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厦门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2001.4.5已有新规定替代11厦府办〔2001〕23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市侨办关于为厦门市荣誉市民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意见的通知》2001.9.30已按新规定执行12厦府办〔2003〕8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八项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2003.4.15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13厦府办〔2003〕9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厦门市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2003.4.20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部分内容已有新规定替代14厦府办〔2003〕16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发局关于加强内联工作促进我市产业链延伸的意见的通知》2003.7.4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15厦府办〔2003〕21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在培训、就业方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2003.8.26阶段性文件16厦府办〔2003〕26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深化投资软环境建设大力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2003.11.5与上位法有冲突17厦府办〔2004〕18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编办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事业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2004.6.30已有新规定替代18厦府办〔2005〕15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发局关于厦门市电子信息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意见的通知》2005. 6.7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19厦府〔2008〕34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9.22已有新规定替代——结束——。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2018)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201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1•【字号】厦府〔2018〕369号•【施行日期】2018.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厦府〔2018〕36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替代、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和适用期已过的43件市政府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
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43件)》予以公布。
凡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43件)厦门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1日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43件)一、废止的文件(9件)1.厦门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府〔1998〕综071号)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科委关于《厦门市科学技术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厦府〔2001〕综34号)3.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厦门市科学技术创新与研发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06〕264号)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级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2010〕74号)5.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2013〕298号)6.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景区灾后恢复经营的意见(厦府〔2016〕304号)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促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8〕235号)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技术经纪机构和经纪人队伍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9〕285号)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鼓励在厦设立科技研发机构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0〕301号)二、宣布失效的文件(34件)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府〔2012〕403号)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厦府〔2012〕487号)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2012〕495号)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13〕61号)5.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13〕112号)6.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总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2013〕168号)7.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违法占用海域的通告(厦府〔2013〕206号)8.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2013〕253号)9.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府〔2013〕299号)10.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意见的通知(厦府〔2015〕114号)1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府〔2016〕128号)1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2016〕286号)1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部分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厦府〔2016〕386号)1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降低政策期限的通知(厦府〔2017〕16号)15.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决定(厦府〔2017〕20号)16.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决定(厦府〔2017〕199号)17.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决定(厦府〔2017〕212号)18.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域治安管理的决定(厦府〔2017〕248号)19.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重大国际性活动期间厦门湾港区水域内船舶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厦府〔2017〕253号)20.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区部分区域实行临时性行政管理措施的决定(厦府〔2017〕284号)2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3〕69号)2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上市办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办〔2013〕88号)2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工业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3〕138号)2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3〕192号)2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厦府办〔2013〕237号)2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补助补充办法(2015-2017)的通知(厦府办〔2015〕107号)2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等标准的通知(厦府办〔2015〕204号)2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5〕220号)2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5〕221号)3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锅炉及工业窑炉整治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5〕222号)3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6〕102号)3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6〕166号)3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六条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7〕19号)3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第一阶段)专项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7〕38号)。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含待修订)、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含待修订)、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9.09.18
•【字号】厦门国土房[2009]295号
•【施行日期】2009.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含待修订)、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厦门国土房[2009]295号)
局系统各单位: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厦府办[2008]264号)的要求,我局对截至2008年12月31日以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并报市法制局审查,现将继续有效(含待修订)、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凡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04件);
2、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待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1件);
3、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9件)。
二ΟΟ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附件2: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附件3: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厦建筑[2013]53号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厦建筑〔2013〕5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福建省监察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闽发改法规〔2013〕480号)要求,我局对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文件,现通知如下:一、废止下列文件(一)《厦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建监安[2001]56号)(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建建〔2004〕15号)(三)《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厦建建〔2004〕63号)(四)《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计价行为和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的通知》(厦建建〔2005〕55号)(五)《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规范厦门市建筑市场秩序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建建〔2006〕96号)(六)《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厦建建〔2007〕37号)(七)《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厦建建〔2007〕126号)(八)《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改进和完善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补充规定》(厦建建〔2008〕8号)(九)《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随机抽取法适用范围的通知》(厦建工〔2010〕40号)(十)《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法施工招标项目启用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建筑〔2011〕5号)二、修改《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规范施工招标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厦建建〔2009〕51号)(一)第三条修改为“关于投标人的信用要求,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信用制度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06•【字号】厦府〔2016〕278号•【施行日期】2016.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厦府〔2016〕27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替代、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及适用期已过的202件市政府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
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202件)》予以公布。
凡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202件)厦门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6日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202件)一、废止163件文件1.颁发《厦门市关于保护海底电缆的通告》的通知(厦府〔1986〕综418号)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申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厦府〔1994〕综023号)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特教工作的决定(厦府〔1994〕综136号)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诉受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1995〕综079号)5.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工程咨询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1995〕综107号)6.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的通知(厦府〔1995〕综249号)7.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民防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厦府〔1996〕综065号)8.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人民政府聘请特邀监察员和勤政巡视员办法》的通知(厦府〔1996〕综164号)9.厦门市人民政府转发《厦门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1996〕综242号)10.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关于行政处分审批权限意见的通知(厦府〔1997〕综071号)1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1997〕综115号)1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厦门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设置界标的通告(厦府〔1998〕综098号)1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的通知(厦府〔1999〕综024号)1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暂行规定的批复(厦府〔1999〕综034号)15.厦门市关于鼓励岛内工业外移、盘活存量土地、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意见(厦府〔1999〕综074号)16.厦门市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若干规定(厦府〔1999〕综148号)17.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贯彻《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00〕综060号)18.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厦门市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府〔2000〕综064号)19.厦门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厦府〔2000〕综090号)20.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厦府〔2001〕综21号)2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01〕综78号)2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留学人员在厦创业环境的通知(厦府〔2001〕综98号)23.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厦门市市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01〕综119号)2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项目用地转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府〔2001〕综140号)25.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关于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02〕10号)26.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府〔2002〕38号)27.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建设局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代建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02〕42号)28.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批复(厦府〔2002〕72号)29.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厦门市科技外事工作规定》等14件文件的通知(废止《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若干规定》《厦门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计算机联网管理规定》《厦门市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厦门市副食品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厦门市发展连锁经营的若干意见》厦府〔2002〕246号)30.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市现代商贸流通业的意见(厦府〔2003〕77号)3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商品房办理户口有关问题的通告(厦府〔2003〕122号)3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4所一级达标学校高中扩招生收费问题的批复(厦府〔2003〕134号)3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行政区划调整各区资产负债处理办法的通知(厦府〔2003〕224号)3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审批单独选址工业项目用地的通知(厦府〔2003〕276号)35.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体改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村改居”中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府〔2004〕5号)36.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业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厦府〔2004〕6号)37.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部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厦府〔2004〕25号)38.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基建投资审批程序的通知(厦府〔2004〕138号)39.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厦府〔2004〕141号)40.厦门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通知的实施意见(厦府〔2005〕116号)41.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禁止市属国有企业从事高风险投资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厦府〔2005〕183号)4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私人住房规划审批授权的通知(厦府〔2005〕217号)43.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关于厦门市市级财政周转金清收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府〔2005〕218号)4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的批复(厦府〔2005〕329号)45.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意见(厦府〔2005〕351号)46.厦门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若干意见(厦府〔2006〕167号)47.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当前工业生产的若干意见(厦府〔2006〕194号)48.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成品油市场调节机制的实施意见(厦府〔2006〕220号)49.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帮助重点工业企业解决骨干员工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06〕290号)50.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家园清洁行动的实施意见(厦府〔2006〕345号)5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生鲜超市改造农贸市场的实施意见(厦府〔2006〕383号)52.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资委关于明确区政府或管委会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意见的通知(厦府〔2007〕23号)5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府〔2007〕57号)5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经发局市环保局制定的厦门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2007〕111号)55.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厦府〔2007〕160号)56.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的意见(厦府〔2007〕435号)57.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政府节能办关于厦门市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办法及考核办法部门责任分解表的通知(厦府〔2008〕102号)58.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府〔2008〕130号)59.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汽车租赁业管理的通告(厦府〔2008〕315号)60.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实施意见(厦府〔2008〕389号)6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小企业经营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府〔2008〕395号)62.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厦门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厦府〔2008〕447号)6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2009〕176号)6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厦府〔2009〕236号)65.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厦府〔2010〕161号)66.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厦府〔2010〕414号)67.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厦府〔2011〕453号)68.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2011〕459号)69.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府〔2011〕518号)70.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厦府〔2012〕142号)7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价格调节基金征收项目标准和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厦府〔2012〕412号)7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厦府〔2013〕144号)7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厦府〔2014〕208号)7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市区学校建设管理的报告》的通知(厦府办〔1992〕033号)7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建立义务教育档案资料和统计制度的办法》的通知(厦府办〔1993〕330号)7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我市重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跟踪报告制度的通知(厦府办〔1996〕075号)7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款赞助、捐赠管理的通知(厦府办〔1997〕020号)7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1997〕208号)7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级各部门提取、集中、分成所属单位及本系统资金的通知(厦府办〔1999〕014号)8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通知(厦府办〔1999〕116号)8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0〕019号)8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换新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复(厦府办〔2000〕100号)8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我市假日旅游的通知(厦府办〔2000〕147号)8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支付职工购房工龄补贴的请示》的通知(厦府办〔2000〕189号)8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收取征地粮食补偿费问题的批复(厦府办〔2001〕37号)8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厦门市国有企业改制与破产准备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1〕42号)8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浅海滩涂水产增养殖管理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01〕182号)8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府大道两侧景观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府办〔2001〕185号)8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在厦外国机构和人员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01〕249号)9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实施伏季休渔制度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2〕67号)9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厦门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阶段式并联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2〕110号)9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卫生资源调整优化配置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3〕129号)9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交通协管员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厦府办〔2003〕172号)9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货物港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批复(厦府办〔2003〕190号)9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人员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入户问题的通知(厦府办〔2003〕218号)9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3〕296号)9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在厦省部属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厦府办〔2003〕314号)9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必检项目给予财政补贴的批复(厦府办〔2004〕6号)9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关于厦门市物流信息平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厦府办〔2004〕25号)10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产业局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4〕31号)10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申请人凭告知承诺文书直接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通知(厦府办〔2004〕125号)10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4〕145号)10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加强来厦务工人员公寓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4〕180号)10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4〕228号)10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企业登记卫生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的补充通知(厦府办〔2004〕232号)10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公民旁听厦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施行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4〕294号)10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厦府办〔2005〕39号)10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5〕51号)10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危房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厦府办〔2005〕80号)11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厦门市外资项目流失预警报告制度的通知(厦府办〔2005〕219号)11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5〕237号)11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厦门市矿业权出让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及采矿权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5〕259号)11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我市社区商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5〕260号)11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拆迁评估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厦府办〔2005〕309号)11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通知(厦府办〔2006〕58号)11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办〔2006〕152号)11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06〕165号)11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厦府办〔2006〕175号)11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06〕205号)12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家庭收入控制标准和住房控制标准的通知(厦府办〔2006〕279号)12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岛内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07〕3号)12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7〕83号)12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计发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厦府办〔2007〕116号)12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07年度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7〕121号)12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发局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扶持商业街资金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7〕122号)12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7〕160号)12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司法局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7〕163号)12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7〕259号)12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非师范类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8〕10号)13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关于发展厦门集成电路设计业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8〕40号)13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厦门市主要社会产业统计调查方案通知(厦府办〔2008〕134号)13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8〕136号)13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府办〔2008〕184号)13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和奖励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8〕214号)13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8〕258号)13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步伐推进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8〕296号)13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9〕28号)13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厦府办〔2009〕41号)13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资局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办〔2009〕114号)14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厦门市全面推行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09〕120号)14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9〕123号)14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09〕156号)14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9〕197号)14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医患纠纷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9〕232号)14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关于市古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09〕233号)14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09〕238号)14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园林局市物价局关于推行直读式燃气表及其智能远传抄表系统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9〕248号)14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0〕8号)14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划拨工业用地补办土地出让地价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0〕44号)15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0〕109号)15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0〕206号)15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通知(厦府办〔2010〕293号)15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厦府办〔2011〕24号)15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镇村债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1〕211号)155.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厦府办〔2011〕277号)156.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办〔2012〕49号)157.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九条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2〕233号)158.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优秀新产品奖评审奖励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3〕32号)159.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3〕60号)160.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3〕210号)16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厦府办〔2013〕237号)16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4〕35号)16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3号)二、宣布失效39件文件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10〕273号)2.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厦门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厦府〔2010〕355号)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10〕375号)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有关待遇问题的通知(厦府〔2011〕98号)5.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厦府〔2011〕129号)6.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沿街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2011〕216号)7.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厦府〔2011〕219号)8.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厦府〔2011〕252号)9.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府〔2011〕298号)10.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品牌战略发展品牌经济的若干意见(厦府〔2011〕349号)11.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11〕426号)12.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当前工业稳定增长的意见(厦府〔2011〕511号)1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小型和微型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奖励措施的通知(厦府〔2012〕130号)1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2012〕530号)15.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实施部分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厦府〔2013〕。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24年修正)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12.23•【字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施行日期】2024.12.2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1997年9月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公布,根据2004年6月28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修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2015年12月3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和2024年12月23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建筑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竣工交付使用前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以及按规定列入工程造价的建设期贷款利息等。
其在不同阶段具体体现为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决算。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用科学的方法,遵循价值规律,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保护投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以下简称市工程造价站),具体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发改、财政、交通、水利等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
第二章计价依据的制定与管理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本市内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实施统一管理。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包括: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标准)、劳动定额、工期定额、材料、设备预算价格、工程直接费价格指数、材料价格指数和造价指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厦建法[2004]15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4.09.29
【实施日期】2004.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厦建法[2004]15号)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对2004年6月29日《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报》(厦建法[2004]10号)中确定修改的21件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对下列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修改:
一、废止下列规范性文件:
(一)《厦门市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厦建材[1998]10号印发)
(二)《厦门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建材[1999]017号印发)
(三)《关于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的通知》(厦建材[2000]009号)
(四)《厦门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厦建房[2003]164号印发)
(五)《厦门市建设工程合同价管理暂行办法》(厦建建[1998]077号发布)
(六)《关于受理厦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建建[2002]51号)
(七)《厦门市建设工程桩基检测管理办法》(厦建科[1998]043号印发)
(八)《关于采用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修改相关规定的通知》(厦建监安[2000]004号)
(九)《关于转发<电梯与建筑起重机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建监安[2002]87号)
《招标工程按工程实物量(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试行办法》(厦建工[1996]041号公布)已于2004年3月16日由《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颁布实施<厦门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厦建建[2004]16号)予以废止。
二、对下列规范性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厦门市住宅区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厦建综[2000]090号颁布)
第二十条修改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使用专用基金,由物业管理企业在每年的最后一个月根据本住宅公共设施日常修理、更新改造的需要,制定下一年度《住宅区专用基金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报基金审核中心审核。
审核通过后的使用计划在住宅区公布,并送专用基金开户银行、区建设局备案。
开户银行在计划额度内对专用基金的支用进行控制。
”
(二)《厦门市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规定》(厦建科[1997]002号颁发)
1、删除第1.3条。
2、第1.4条修改为:“深基坑支护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