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称网上申报须知及报送材料要求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2015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电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网上申报须知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系统操作

1、填写信息。点击照片下方的“我要申报”,“操作区域”上方会显示蓝色的“栏目按钮”,点击相应栏目按钮后,系统自动进入填写页面,请先仔细阅读页面上方“填写说明”,再填写个人信息。填写过程应按栏目序号依次填写,每个栏目在线填写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建议您事先编辑好文档,采用复制粘贴的方法录入本系统。

2、提交信息。每个栏目填写完毕后,点击“预览”,进入查看信息页面,确认无误点击“保存”。保存不成功会弹出提示信息,请按照提示内容修改。所有栏目都填写完成之后,点击“确认申报信息”,最终确认所有栏目填报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

3、填写状态。操作区域上方的各栏目填写状态由不同颜色显示。未填写的“栏目按钮”背景显示为浅蓝色,已填写过的栏目背景显示为绿色,正在填写的栏目背景显示为深蓝色。如果状态颜色显示不正确,请刷新页面进行更新。

4、修改信息。在评审服务机构审核之前,点击相应“栏目按钮”,在预览状态中点击“编辑”,您可以对已经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修改。修改后须再次“保存”、再次完成“确认报考信息”的操作。评审服务机构审核之后,所有申报信息将不能修改。

5、选择审核时间地点,打印申报表。申报信息正式提交之后,点击照片下方功能区域的“我的申报状态”,可查看个人申报状态。状态条按不同颜色显示不同状态,已完成的环节为绿色,正在进行的环节为蓝色,未完成的环节为红色。当审核通过后,会显示“选择现场审核时间地点”提示,点击选择适合您的时间地点,并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诚信声明》、《现场审核告知书》、《申报材料目录》和申报表,按要求将准备好的材料报送至现场审核。

6、后续参评程序。现场审核及资格复审通过后,答辩时间及评审结果请及时关注我网站通知公告栏的通知。

7、我的信息管理。我的信息管理即常态化信息维护。您可以不受申报时间限制,随时填写或对已填写完成的及时信息进行维护。常态化信息维护中的信息,可以自动带入您申报的其他职称评审或考试报名过程中,减少重复输入工作。当年已经确认提交过的报名信息不会被改变。若要修改当年已经保存的报名信息,请按上述第4点说明点击“我的申报状态”功能按钮后进行修改。

8、我的评审历史。该栏目提供您历史评审结果的查询。可以查询您参加过的历史评审结果。(本年度首次上线,历史评审结果从2014年开始记录。)

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5月12日-6月16日

2、集中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7月13日-17日,其中13日—15日为集中现场审核时间,16—17日为修改材料后补交材料时间,请根据您所选定的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三、缴费事宜

本评委会的职称评审费实行现场现金缴费,根据京发改〔2013〕2512号文件规定,北京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调整为高级每人700元。请您提前准备好现金,现场缴费。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原件3份(相应的地方要盖好章). 劳务派遣人员的申报表,工作经历应填写为由xx劳务派遣公司派至xx公司,在单位盖章的地方加盖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章。

2.论文一式3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外语、计算机模块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能说明自己业绩的获奖证明、发表论文、专利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2寸免冠近期照片一张,黑白、彩色不限。

8. 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上级(部委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后,可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

五、其它相关事项

1、面试答辩时间安排公布之后,将无法进行调整。

2、凡已成功办理申报和缴费手续的申报人员,请于文件规定答辩日期前5个工作日开始关注我网站的通知公告,查看答辩时间的通知,并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按照答辩通知中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答辩;

3、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经现场资格审核后当场退还,我中心只收取证明材料复印件。本年度评审工作结束后,通过人员的存档材料统一发放,未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