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级职称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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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系列(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高级评审会
申报条件
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根据本人所在部门和从事工作的不同,申报人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申报人应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
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3、长期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承担国家或地方重要工程项目、课题的技术骨干,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普通班毕业,担任工程师职务满8年。
(2)取得专科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8年。
(3)1969年底前高中或中专毕业并参加工作的人员,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0年,担任工程师职务满8年。
四、对外语的要求
申报人须持有中级职称后且是1999年及以后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其中197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达到45分(含)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获得博士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乡镇以下基层单位”是指乡镇政府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高(A)级。
五、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须持有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4个模块合格证书;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只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评聘中级职称已取得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合格证书(4个模块或A级证书)在申报高级职称时继续有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材料要求
现场审核时,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式3份,须用A4纸打印, 左侧双钉装订。申报人须在每份申报表“个人申请” 栏内用蓝黑色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亲笔签名,并且由工作单位及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在相应“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另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还应在申报表照片处和申报表右侧加盖骑缝章(骑缝章指将申报表各页右侧错开约5mm 后加盖印章)。
二、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按上述顺序左上角装订。
三、申报人的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请勿在照片上盖章),黑白彩色不限。
四、申报论文一式3份,左侧双钉装订。论文内容和格式要求请参照“论文要求”。
五、申报人须提交与申报表中“专业获奖/ 取得专利/ 标准制定”、“发表论文/ 论著/ 译著”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 1 套(其中著作复印件必须复印著作封面、目录及版权页),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按申报表中填写顺序左上角装订。
请将上述5项材料按顺序装入材料袋中,每人一袋,材料袋需坚固无破损;材料袋封面应粘贴“申报材料目录表” (“申报材料目录表”是在网上报名时,信息提交成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按提交材料的内容和数量如实填写。
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评审会
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应承担过国家或地方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和课题研究工作,具有在技术上对重大工程项目或重要科研课题进行全面组织、综合管理的业绩,或是国内某专业(行业)领域的技术带头人,从事在技术上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或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专业技术工作,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取得工程类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后,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对外语的要求
须持有中级职称后考取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或是合格成绩;其中1977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2004年度及以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 级成绩达到45分(含)以上可以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博士学位;
3、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留学经历须由我国在该国的驻外大使馆认定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外文专著、译著”指由本人独立撰写翻译或担任主要撰写翻译人员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术类著作),且属于正式出版物);
5、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乡镇以下基层单位”是指乡镇政府直属或直接管辖的基层单位) ;
6、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高(A)级。
三、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模块合格证书;其中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只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