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协议(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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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项目合作协议
中国•XX
二〇一二年【】月【】日
【XXXXXX】项目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12年【X】月【X】日在XXXXX签署: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0513)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XX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要求,开发建设南通港发展XXXX港区产业,拉动地方经济,繁荣港口产业、交通运输业。乙方拟投资建设【XX】项目,并于【X】年【X】月【X】日与甲方签订了《【XX】投资意向书》,现甲、乙双方着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甲方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就乙方在甲方辖区投资建设【XX】项目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如下:
第一章通用条款
第1条项目概况
1.1 项目定位:【如:XXXX石材产业园项目立足华东,面向全国,兼顾国际,是一
个功能复合、未来发展多元开放的产业园,将成为全国石材产业的生产基地、仓
储物流基地、产品展示中心、交易中心、研发中心、电子商务中心等】。
1.2 项目选址及规模:【如:项目拟选址于XXXX临港工业区三期东侧,整体项目
园区规划约十平方公里】(以项目批准文件所确定的红线图为准)。
1.3 项目内容:【如:园区内设计规划为石材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产品展示中
心、交易中心、研发中心、设计中心、电子商务中心、企业聚集中心及配套设施
等系列项目(统称项目园区)】。
1.4 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约【X】万元;一期投资【X】万元,其他投
资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逐步到位。
1.5 项目建设期:【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力
争于【X】年【X】月【X】日内投产运营。
1.6 项目投产税利预测:全部投产后年产值【X】万元;实现利润【X】万
元;缴纳税收【X】万元。
第2条项目开发建设模式
2.1 项目由乙方负责投资建设经营,乙方也可邀请甲方或第三人以适当参股
比例进行合作开发建设及共同经营。乙方对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模式具
有独立决策权。
2.2 乙方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开发建设及营运。
2.3 乙方可以根据项目开发经营需要,设立若干个项目公司或与他人合作组
建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或单个项目转让、出租等多种经营模式。
但,乙方转让项目园区资产时,甲方享有优先权受让权。
2.4 乙方依法享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自负盈亏,对投资建设所形成资产(权
利)依法享有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第3条乙方进行项目开发权利及义务
3.1 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南通港XXXX区总体规划》,并根据甲方提出原则
要求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乙方项目设计报经甲方审核同
意后方可实施上报。
3.2 乙方对该项目自主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包括乙方的招商引资及土地(或
海域)使用权转让、出租、合作,并负责规划红线内的基础设施及市政配
套一级开发。
3.3 乙方在本项目所在地(甲方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名称拟为【XX】
公司,项目公司应于本协议签署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公司的企业
注册登记,首期注册资本金【X 】万元。
3.4项目开发建设、营运,应依法律法规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批准文
件的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及营运,批准文件报甲方备案。
3.5乙方应当按照《环保法》规定,对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确保企业“三废”达
标排放,做好环境保护。
3.6乙方应当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接收政府检查,服从政府管
理。
第4条甲方配套服务及协助事项
4.1 本协议签订之时甲方应提供拟作为项目选址用地(用海)红线规划图,
其面积不少于【X】亩。
4.2 为推动项目建设进度,甲方派专员协助乙方:(1)进行项目立项、申报、
选址、土地(海域)使用权等行政许可手续;(2)办事公司注册登记等
手续;(3)办理消防、环保等基建前期手续及建设期与地方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的对接协调事务。
4.2 甲方应及时负责办理乙方项目的围海工程及产业项目和子项目的各阶
段性行政报批等工作。尤其是甲方应协调好海洋、国土资源、环保、工
商、税务、经贸、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能及时审批乙方报送项目戓
申办事项,做好行政服务工作确保乙方及乙方的招商项目顺利进行,有
利项目尽快落地。
4.3 政策优惠,对于乙方从事本项目产业的开发,甲方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
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有效性。
4.4 负责办理征地(征海)补偿,居民搬迁、安置等工作。
4.5 甲方及时地按乙方项目需求提供项目园区外接所需的电、水、气、排污
及道路等公用配套设施的建设并承担建设费用。
第5条项目用地(用海)及使用金支付
5.1 项目选址占地现状为土地:则根据《土地管理法》乙方通过甲方所在地
国土管理部门按招拍挂的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支付土地出让金
及契税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5.2 项目选址占地现状为海域:乙方可按XXXX港区临港建设用海进行规
划申报用海,依法取得项目用海许可,并支付海域使用金后取得《海域
使用权证》。若项目用海尚有有主的地上建(构)筑物的,应当另行给予适
当补偿。
5.3 项目用海的取得主体,由项目公司在甲方的配合下,直接向国家海洋主
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项目用海的海域使用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