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惧死亡的政治学意义--对霍布斯政治哲学的再诠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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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政治观念:由来、悖谬与挑战
——以恐惧死亡为分析理路
郭台辉
摘要:人类演化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是如何避免对死亡的恐惧。政治独立于宗教并致力以群体力量克服死亡恐惧是古希腊经验主义政治观念产生的界标。霍布斯承接亚里士多德对死亡恐惧的解释,在理论上开启现代政治观念的源头。现代政治通过克服人们对死亡的恐惧获得其观念的认同,但在现实中却衍生三个悖谬:恐惧死亡是现代政治产生的来由但也成为政治统治的借口;民族国家是解决冲突的最高诉求但往往制造更多的政治性死亡;制度设计是抑制死亡恐惧的最优选择但却未减弱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当代全球风险社会出现的新死亡恐惧对现代政治观念构成新的挑战,成为政治理论的新议题。
对于什么是死亡,从古至今许多思想家有着大量不同的解释,但他们都表明,死亡是生命的绝对他者,是主体无法理性地施加任何意义的虚无,从而暴露了一切理性和逻辑思维的局限性,因此面临死亡的人和继续生存的人都对死亡充满恐惧。因此寻求避免群体性死亡的方式尤其是由暴力带来的死亡恐惧是推动人类历史变迁的主旋律,而霍布斯以降的现代政治观念恰恰是源于直面克服死亡恐惧的功效,从而取代遮蔽死亡恐惧的中世纪神学政治。这显然是人类智慧创造和观念进步的文明成果,但其内在逻辑是如何形成的呢?这种观念的形构与变迁给现代社会带来什么问题?在当前全球风险社会时代现代政治观念遭遇什么新死亡恐惧的挑战?这种勾勒有利于给现代政治学的发展与政治学者的研究带来新的思考。
一、克服死亡恐惧:现代政治观念的来由
死亡问题是人类最为古老的文化问题,而如何避免对死亡的恐惧更是人类演化史中最为棘手的难题之一。然而,恰恰是这个难题催生了人类早期的宗教活动、神话习俗和艺术,而后来随着人类理性思维能力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进一步诞生了更多具体的知识领域和学科分支,以便更精细地解决人们恐惧死亡的问题。一般而言,对于如何避免死亡恐惧的问题基本上有三种策略:一是犬儒主义策略,即把肉体与灵魂分开并制造不朽的假象以遮蔽对死亡的恐惧,如宗教;二是理性主义策略,即理智地承认并直面死亡的恐惧,但把个人的死亡恐惧巧妙地转换成集体的死亡威胁,并以群体的力量排除对死亡的恐惧,如政治、法律制度等;三是科学主义策略,即把死亡作为一种可以用科学方法减少发生的自然现象,并探究死亡的原因和规律,如生物学、医学、心理学。
政治作为一种用于避免死亡恐惧的理性主义策略,主要用于如何把个人的死亡恐惧感转换成集体不朽的建构过程,而亚里士多德是最早把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于宗教神学、哲学和自然科学,并明确探究克服死亡恐惧方式的经验知识,开创了经验主义政治学的先河1。亚里士多德首次批判柏拉图企图通过“灵魂从身体的开释”的理念论来遮蔽死亡恐惧的观点,公开承认人类的死亡恐惧感。因为“死亡是终结,而且对于死者来说,一切东西都随着他个
1洪涛:《逻格斯与空间——古代希腊政治哲学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版,第282页。
人的死亡而丧失了其全部价值”1。但他更进一步指出,正邪、荣辱问题是高于生死的,过城邦政治生活的公民可以依靠道德力量和勇气克服对死亡的恐惧。因为城邦作为一种政治空间代表永恒和不朽,暗含着秩序和确定,用于消除代表短暂、死亡和不安全的时间。城邦把部分个体变成公民,公民构成并巩固城邦政治共同体的存在,公民既各自确保其下所有个体生命的安危,又需要共同确保城邦整体的存在和不朽。同样,公民用勇气抗击自城邦之外自然和人为的死亡威胁,用美德和善追求城邦本身的正义,克服贫穷、疾病尤其是暴力造成的死亡威胁。因此,亚里士多德通过城邦-公民的相互依存关系,把政治视为经验实践活动中用于克服死亡恐惧的最高艺术。或许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解释亚里士多德“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的至理名言。
然而,为什么在漫长中世纪的人们不是理性选择避免死亡恐惧的方式,而是采用“若不能死就不能生”这样一种渴望死亡的方程式?这是因为,基督教统治的世界是统领于柏拉图的解释,并通过严格等级的宗教礼仪制造出一种“灵魂不死”的假象,认为所有个体都可以超越生物性死亡而由灵魂获得再生。中世纪所有政治的制度设计和组织延续都是为了维持这种假象以逃避时空的有限性,并通过这种假象来转化人们对死亡的恐惧感。固然,一旦对死亡的恐惧程度远远超乎假象所能掩饰的力度,假象及其所维系的外在制度组织就出现结构性危机而土崩瓦解,相应地,人们迫切需要克服死亡恐惧的新方式。因此,中世纪后期的教会政治无法解决类似于黑死病和长期战乱这些大灾难带来的社会恐慌,这促使霍布斯承接亚里士多德对死亡的理解及其降服死亡恐惧的政治理论资源,发明“利维坦”这种国家政治,直接克服而不是遮蔽人们对死亡的恐惧。
正如列奥·施特劳斯所言,自然欲望与对死亡的恐惧这两个对立统一的公理是霍布斯建构其政治哲学的支点。2自然欲望主要表现为获得他人对自身利益和价值的承认即虚荣自负,而每个人在本质上都是自私自利、贪得无厌和残暴无情的,这就决定了虚荣自负的满足必须诉诸于强制暴力。其目的不是为了消灭对方肉体的存在,而是以死亡为胁迫,因为死亡意味着一切欲望的终结,为了保全生命的未来存在,一切自然欲望都不得已屈居其次。这样必然产生冲突,即“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状态”。在冲突过程中,或许强者置弱者于死地或弱者俯首称臣,或许在势均力敌而两败俱伤时双方握手言和,强者的虚荣心虽然得到暂时的满足,但在不断进行冲突时“也面临着来自别人同样的威胁”,他也不得不作出屈尊的选择。因此,冲突双方对肉体伤害的痛苦感觉产生了对死亡的恐惧。这必须诉诸于两条路径的选择:武力或凭借契约。强者为了保住其来之不易的优势和荣誉的承认,不是一直把对手从肉体上消灭,而是把这种承认以法律规范的形式确定下来,这就产生了主仆关系型的专制国家。但更多的是,势均力敌的敌对双方都为丧失生命的恐惧所震撼,都认识到他们真正的敌人不是对方而是由冲突带来的死亡,从而双方被迫放弃部分欲望,作出让步和妥协,达成共识,并以法律制度方式解除冲突并建立契约型的政治国家。在霍布斯看来,后者是现代国家的理想形态。这样,“使人们倾向于和平的激情是对死亡的恐惧”3,而克服对死亡的恐惧并维护人们的和平与安全则是现代国家产生的合法性来源和全部道德基础。显然,作为启蒙思想集大成者的霍布斯是典型的亚里士多德主义者,他抛弃中世纪“灵魂不死”的神学政治,直接利用恐惧死亡这一人类最大弱点为逻辑起点,强调通过由所有人同意的政治国家有足够的力量排除其公民对死亡的恐惧感,从而成为现代政治学之父。他的逻辑推论成为引导后来所有现代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原点,而国家主权的绝对性和国家安全的至上性成为现代国家政治制度安排和世界政治秩序的基本原则。
1亚里士多德:《伦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5页。
2列奥·施特劳斯:《霍布斯的政治哲学》[M],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21页。
3霍布斯:《利维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