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行新闻发布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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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新闻发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新闻发布制度化”和国务院新闻办关于建立“4·2·1+N”新闻发布模式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地发布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建立有效、顺畅、快捷的新闻传播和沟通渠道,促进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X市城管执法队伍“法治城管、智慧城管、阳光城管、文明城管、民生城管”的良好形象,根据《X市例行新闻发布实施方案》(X政办〔X〕180号)有关要求,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为服务保障X核心枢纽、实业引擎、开放高地“三大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开展例行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提升市城管执法局新闻发布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例行新闻发布内容
以市城管执法局名义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及时、准确、全面地介绍本局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以及工作进展等情况;
(二)及时就城管执法、市容环卫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立场和观点,解答和回应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三)澄清涉及市城管执法局工作的各种误解和疑惑,批驳谣言,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
(四)发布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重大事项。
三、组织形式
设立市城管执法局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担任,负责向新闻媒体发布权威信息。设立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要成员由局办公室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其中,办公室主任作为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新闻采访和发布的总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建立局新闻发言人联系制度,由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担任新闻发布联系人,根据办公室的意见和方案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
1.负责有关全局性的重要决策、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活动、重大问题、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置等新闻发布工作,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发送新闻通稿等方式,准确、客观、全面地介绍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等情况;
2.针对群众关注的城市管理热难点问题,以及外界对本局工作产生的各种误解、疑虑、歪曲和谣言,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表明观点立场和处理意见,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3.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代表全局向新闻媒体发布重要政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回答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本局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
(二)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1.负责协助局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根据确定的主题做好工作计划和方案,包括材料审阅、搜集素材、提供资料并起草相关发言稿、新闻通稿,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筹备新闻发布工作中的具体事宜;
2.负责做好和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络和接待工作,追踪了解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情况;
3.广泛关注有关城市管理的网络舆情,提高对舆情风险的预见性、研判力,对一些敏感、重要或者把握不准的舆情,经局新闻发言人和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及时报送市委宣传部;
4.负责做好新闻发布事项的登记备案工作。
(三)新闻发布联系人
1.负责安排本部门人员搜集、整理涉及本部门职责和管辖范围内的业务资料、情况说明材料等,并及时提交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2.负责配合办公室工作,遇到较大突发公共事件,配合记者进行采访;
3.受局新闻发言人指定或根据办公室确定的意见和方案,接受媒体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五、例行新闻发布要求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做好X年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做为民生关系密切和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部门,每季度至少举办1场新闻发布会,全年不少于4场;分管领导每半年
至少出席1场,每年不少于2场;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出席1场。全年应至少举办1场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在市新闻发布厅召开。
(二)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出现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敏感问题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新闻发言人要主动发布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各部门要积极为局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导向性和时效性,不断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坚持原则,维护稳定。新闻发布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精神相一致,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服务城市管理工作大局,确保发布内容客观准确、公正严肃;
(三)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部门新闻发布联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与局新闻发言人和办公室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既要防止出现发布工作缺位和错失新闻发布、舆论引导时机等问题,又要防止出现交叉重复等问题。法制科要协助做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方面的内容把关;办公室要根据自身职责,做好与媒体的联络、接待、收集材料、舆情信息收集等工作;
(四)规范程序,严肃纪律。严格遵守发布程序,统一发布口径。未经批准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媒体发布信息。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布信息,遇重大问题、敏感问题及媒体采访要及时上报。对违规发布信息、造成失实和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