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知识税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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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概述

第一节税收概述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据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向纳税人无偿征收货币或实物所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第二节税法

一、税法的分类

1、按基本内容和效力分: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我国目前没有税收基本法

2、按职能作用分: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3、按征税对象分: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资源税法

1、

2、规定或条例

3、

4、

5、

6、地方政府制定税收地方规章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税目

(四)税率

1、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关税、契税等。

2、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加成所得等。

3、定额税率:资源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

4、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五)纳税环节

(六)纳税期限

(七)纳税地点

(八)加成征税、减免税

(九)罚则(违法处理)

第三节税收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一、主体

1、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

2、纳税主体: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个人、在华没有机构场所但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

二、客体,即征税对象,是区别税与税的标志。

三、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

税务机关的权利:征税、检查、处罚。

税务机关的义务:宣传咨询、及时缴纳国库、受理纳税人申诉

纳税人的权利:申请退还权、延期纳税权、申请减免税权、申请复议权、提起诉讼权纳税人的义务: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查、依法缴纳税法。

注意:①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

②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执,必须先交税。

第四节本章近年注会考试试题(选)

(近年来本章分值:1-2分)

一、单选

1、税收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01年试题】

A. 税权的划分

B. 事权的划分

C. 财权的划分

D. 收入的划分

答案:A

2、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05年试题】

A.税目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B.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

C.纳税人就是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

D.征税对象就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的物品

答案:B

多选

1、下列各项中,有权制定税收规章的税务主管机关有()。【00年试题】

A.国家税务总局

B.财政部

C.国务院办公厅

D.海关总署

答案:ABD

2、税收立法程序通常包括的阶段有()。【01年试题】

A.提议阶段

B.审议阶段

C. 通过和公布阶段

D. 试行阶段

答案:ABC

3、下列税种,全部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有()。【02年试题】

A、消费税

B、增值税

C、车辆购置税

D、资源税

答案:AC

4、下列各项中,属于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权限的有()【04年试题】

A、缓期征税权

B、税收行政法规制定权

C、税法执行权

D、提起行政诉讼权

答案:AC

三、判断

1、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02年试题】

答案:错

2、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可包括地方政府财政机关。(?)【03年试题】

答案:对

3、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质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的行政权利向公民进行课税。( )【04年试题】

答案:错

4、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可经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的下级政府行使。( )【05年试题】

答案:错

5、国务院经授权立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 ? )【06年试题】

答案:对

第二章增值税法

第一节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在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第二节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三节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一)销售货物

(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二、特殊规定

(一)视同销售

1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 、销售代销货物;

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

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二)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纳增值税劳务的行为。

对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行业性质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生产、批发、零售、运输企业缴纳增值税,其他行业缴纳营业税。

(三)兼营非应税劳务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或应税劳务,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兼营非应税劳务。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并从高适用税率。

三、免税的规定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用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来料加工、来料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除游艇、摩托车、应征消费税的汽车以外的货物。

第四节增值税的税率

一、一般纳税人

(一)基本税率(17%)

(二)低税率(13%)适用于: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二、小规模纳税人:3%

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适用一般纳税人)

或=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征收率(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一)销项税额

1、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也不包括代收的消费税和代垫的运费。

2、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3、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4、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中减除还本支出。

5、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6、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计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回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确定

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无论销售者是否属于一般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依照4%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免征收增值税。

8、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或被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确定,按以下顺序:

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应加计消费税。

9、一般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货退让或销售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小规模纳税人因销货退让或折让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从发生销售折让当期的销售额中扣减。

(二)进项税额

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其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不并入销售额的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5)一般纳税人从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购入免税废旧物资,且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2、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重要事项的进项税额;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含进项税额;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含进项税额;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含进项税额;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所含进项税额;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含进项税额。

(7)纳税人进口货物纳税时,不得抵扣任何税额

(三)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比照一般纳税人规定确定。

三、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六节出口退税

一、三种政策形式

1、出口免税并退税

2、出口免税不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理解)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例:某月,某生产企业进口货物,海关审定关税完税价格为500万元,关税税率10%,海关代征了进口环节增值税。从国内市场购进原材料支付的价款为800万元,取得专票注明的税金136

万元。外销货物离岸价为1000万元人民币。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200万元。该企业适用“免、抵、退”的税收政策。上期留抵税额50万元。要求计算当期应缴或应退的增值税额(内销货物适用17%税率,出口退税率为11%)。

1、计算当期进项税

海关代征:500*(1+10%)*17%=93.5(万元)

国内采购:136万元

出口货物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1000*(17%-11%)=60(万元)

上期留抵税额50万元

当期允许抵扣进项税额:93.5+136-60+50=219.5(万元)

2、计算当期销项税

出口货物销售免税

内销销项税:1200*17%=204(万元)

3、计算当期应纳税:204-219.5=-15.5(万元)

4、计算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限额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15.5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110(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110-15.5=94.5(万元)

第七节增值税征税管理(略)

第八节本章近年注会考试试题(选)

(近年来本章分值:13-20分)

一、单选

1、下列各项中,既是增值税法定税率,又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的是()【04年试题】

A、7%

B、10%

C、13%

D、17%

2、当主管税务机关确认购货方在真实交易中取得的供货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善意取得时,符合规定的处理方法是:()【04年试题】

A、对购货方不以偷税论处,并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

B、对购货方不以偷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

C、购货方不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以偷税论处

D、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以偷税论处

3、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 【06年试题】

A、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

B、汽车建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修理服务。

C、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

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

4、下列出口货物,符合增值税免税并退税政策的是( ) 【06年试题】

A、加工企业对来料加工后又复出口的货物。

B、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境外承包项目的或许。

C、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的自产货物。

D、外资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有普通发票的出口货物。

5、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本单位集体福利【07年试题】

B.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

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个人

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二、多选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其增值税的征税规定有()。【03年试题】

A、销售价格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B、销售价格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

C、销售价格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D、销售价格未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计算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

2、增值税纳税人销售非酒类货物时另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计入货物销售额的具体时限有()【04年试题】

A、无合同约定的,在一年之内计入

B、有合同约定的,在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计入

C、有合同约定的,合同逾期的时候计入,但合同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内

D、无合同约定的,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和收取的货款一并计入

3、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 【06年试题】

A、纳税人随同销售软件一并收取的软件培训费收入

B、纳税人委托开发的委托方拥有著作权的软件所得的收入

C、纳税人销售货物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收入

D、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有国家统一刊号的图书取得的收

4、某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其供货企业达成协议,按销售量挂钩进行平销返利。2006年5月向供货方购进商品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按平价全部销售,月末供货方向该商场支付返利4.8万元。下列该项业务的处理符合有关规定的有( ) 【06年试题】

A、商场应按120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B、商场应按124.8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C、商场当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4万元

D、商场当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9.7万元

三、判断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如果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发放时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01年试题】

2、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增值税纳税人,经批准,可由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02年试题】

3、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增值税征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03年试题】

4、从2003年12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所有运输发票要与营业税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进行比对,凡比对不符的,一律不予抵扣。()【04年试题】

5、出口企业办理增值税出口退税时,必须提供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如果企业在购进货物时只取得了普通发票而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该购进货物出口时,税务机关不予办理出口退税。()【01年试题】

四、计算

1、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9年10月购销业务情况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款分别为23万元、3.91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发票)3万元;

(2)购进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款分别为8万元、1.36万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42万元,同时按规定缴纳了收购环节农业特产税2.1万元;

(4)销售产品一批,货已发出并办妥银行托收手续,但货款未到,向买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42万元;

(5)将本月外购20吨钢材及库存的同价钢材20吨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工程使用;

(6)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5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和期末留抵进项税额。【00年试题】

2 、A电子设备生产企业(本题下称A企业)与B商贸公司(本题下称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12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A企业从B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部件,取得B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80万元、增值税30.6万元,货物已验收人库,货款和税款未付。

(2)B公司从A企业购电脑60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0.45万元,取得A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70万元、增值税45.9万元。B公司以销货款抵项应付A企业的货款和税款后,实付购货款90万元、增值税15.3万元。

(3)A企业为B公司制作大型电子显示屏,开具了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9.36万元、调试费收入2.34万元。制作过程中委托C公司进行专业加工,支付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取得C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

(4)B公司从农民手中购避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3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3万元,取得普通发票。入库后,将收购的农产品40%作为职工福利消费,60%零售给消费者并取得含税收人35.03万元。

(5)B公司销售电脑和其他物品取得含税销售额298.35万元,均开具普通发票。

要求:

(1)计算A企业2002年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B公司2002年1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03年试题】

综合题

1、某百货商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份购销业务如下:【00年试题】

(1)代销服装一批,从零售总额中按10%提取的代销手续费为3.6万元;

(2)购入副食品一批,货款已付,但尚未验收人库,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款分别为64万元、10.88万元;

(3)购入百货类商品一批,货款已付,取得专用发票注明税款3.26万元;

(4)购入化妆品一批,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款分别是60万元、10.2万元,已支付货款50%,后由于未能与厂家就最终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已承诺开具进货退出证明单的情况下,遂将进货的一半退回厂家,并已取得厂家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

(5)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入钢琴两台,已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税款分别为6万元、1.02万元,当月已付款40%,余额再分6个月付清;

(6)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冰箱136台,每台冰箱零售价3000元,对以旧换新者以每台

2700元的价格出售,不再支付旧冰箱收购款;

(7)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本月购进的钢琴两台,每台零售价4.68万元,合同规定当月收款50%,余款再分5个月收回;

(8)除以上各项业务外,该百货商场本月其他商品零售总额为168万元。申报期内该百货商场计算并申报的本月应纳增值税情况如下:

销项税额=3.6×17%+0.27×136×17%+4.68/2×2×17%+168×17% =O.61十6.24十0.8十28.56 =36.21(万元)

进项税额=3.26+10.2+1.02=14.48(万元)

应纳税额=36.21-14.48=21.73(万元)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该百货商场被认为进行了虚假申报,税务机关据此作出了相应的补税等税务处理决定。

要求:

(1)具体分析该百货商场计算的当月应纳增值税税款是否正确?如有错误,清指出错在何处,并正确计算当月应纳增值税款;

(2)构成偷税罪的具体标准是多少,该百货商场是否构成偷税罪;

(3)对于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该百货商场拟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和税务行政诉讼,就此案例请回答,应向何处提出复议申请,被申请人是谁,复议机关应在多少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可否不经过复议程序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2002年11月和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03年试题】

(1)11月份: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万元,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五万元,支付加工货物的运输费用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支付销售货物运输费用18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2)12月份:免税进口料件一批,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料件已验收人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货物已移送。要求:(1)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2)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02年12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3、某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1月份和12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11月从国内购进汽车配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80万元、增值税税额47.6万元,取得的货运发票上注明运费l0万元,建设基金2万元;

(2)11月在国内销售发动机10台给一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收入28.O8万元;出口发动机80台,取得销售额200万元;

(3)12月进口原材料一批,支付给国外买价120万元,包装材料8万元,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3万元、保险费l3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费7万元;

(4)12月进口两台机械设备,支付给国外的买价60万元,相关税金3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装卸费、运输费6万元、,保险费2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费4万元;

(5)12月国内购进钢材,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l2万元、装卸费用3万元;当月将30%用于企业基建工程;

(6)12月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购入报废汽车部件,取得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注明金额90万元,另支付运输费、装卸费共计6万元;

(7)12月1日将A型小轿车l30辆赊销给境内某代理商,约定12月15日付款,l5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 340万元、增值税税额397.8万元,代理商30日将货款和延期付款的违约金8万元支付给企业;

(8)12月销售A型小轿车l0辆给本企业有突出贡献的业务人员,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80万元;

(9)12月企业新设计生产8型小轿车2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移送企业下设的汽车维修厂进行碰撞实验,企业和维修厂位于同一市区,市场上无B型小轿车销售价格。

其他相关资料: ①该企业进口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的关税税率为10%;②生产销售的小轿车适用消费税率12%;③B型小轿车成本利润率8%;④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⑤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⑥退税率l3%;⑦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企业11月份应退的增值税;

(2)计算企业11月份留抵的增值税;

(3)计算企业l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关税;

(4)计算企业l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企业l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关税;

(6)计算企业l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7)计算企业l2月国内购进原材料和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8)计算企业l2月购入报废汽车部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9)计算企业l2月销售A型小轿车的销项税额;

(10)计算企业l2月B型小轿车的销项税额;

(11)计算企业l2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12)计算企业12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进口环节);

(13)计算企业l2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三章消费税法

第一节基本规定

一、消费税纳税人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法定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二、消费税的征税对象、税率

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消费品,包括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和生产消费的商品。根据我国消费税立法,应税消费品的基本范围原来包括十一个方面。1、烟;具

4、护肤护发品;

5、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6、鞭炮、焰火;

7、汽油,包括:车用汽油、航空汽

油、起动汽油;8、柴油;9、汽车轮胎;10、摩托车;11、小汽车,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

根据2006年3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通知,从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其中新增税目包括: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10%;高档手表,税率20%;游艇,税率10%;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5%;实木地板,税率5%等。护肤护发品,取消原8%的消费税率。调整税目包括:白酒,取消了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差别税率,改为20%的统一税率;小汽车,加大了大排量和能耗高小轿车、越野车的税收负担,同时也相对减轻了小排量车的负担,体现出对生产和使用小排量车的鼓励政策。

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按不同消费品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从价定率的有9档税率,最高的税率为45%,最低的税率为3%;从量定额的有5档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

1、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定义同增值税: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2、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率

3、从价、从量混合计算(理解即可)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数量×单位税率

目前,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该税率。

例:某卷烟厂生产销售卷烟100标准箱,不含税价格40 0000元,则该厂应交消费税为:40 0000×30%+150×100=13 5000(元)

注:卷烟税率根据每条调拨价格是否在50元以上,分别确定为45%和30%,该例题每条卷烟的价格为:40 0000÷100÷5 0000×200=16元,所以选择30%税率。(每标准箱为5万支,定额税率为150元)

4、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理解即可)

(1)卷烟

从价+从量。

从价计税依据为计税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调拨价格由税务总局确定,核定价格由税务机关按零售价÷(1+35%)确定。

从量计税依据为每标准箱150元。

(2)纳税人自设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自产商品,按照独立核算部门对外销售价格征税。

例:摩托车生产企业销售摩托车100辆给自设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2000元/辆,该门市部对外以2500元/辆销售给消费者,摩托车税率10%。则该摩托车企业应纳消费税为:2500/(1+17%)×100×10%

(3)纳税人以应税商品入股、抵债、换取生产消费资料的,以该应税商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例:汽车厂用三种不同型号汽车(不含税价分别为9万元、8万元、7万元,消费税税率均为5%)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历年真题精选及答案0708-3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历年真题精选及答 案0708-3 1、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表述中,错误的是()。【单选题】 A.税收保全措施仅限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B.只有在事实全部查清,取得充分证据的前提下才能进行 C.冻结纳税人的存款时,其数额要以相当于纳税人应纳税款的数额为限 D.个人及其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税收保全措施是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税款。但是“根据”不同于“证据”。税收保全措施是针对纳税人即将转移、隐匿应税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紧急处理措施。 2、下列凭证中,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有()。【多选题】 A.银行设置的现金收付登记簿 B.个人出租门店签订的租赁合同 C.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D.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订购单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银行根据业务管理需要设置的各种登记簿,如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有价单证登记簿、现金收付登记簿等,其记载的内容与资金活动无关,仅用于内部备查,属于非营业账簿,均不征收印花税; 3、下列生产或开采的资源产品中,不征收资源税的是()。【单选题】 A.井矿盐 B.煤炭 C.人造石油 D.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D都属于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4、位于县城的甲企业2014年5月实际缴纳增值税350万元(其中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50万元)、消费税530万元(其中包括由位于市区的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万元)。则甲企业本月应向所在县城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单选题】 A.40万元 B.41.5万元 C.42.5万元

最新财税知识

最新财税知识 1、财税规范 在很多老板的头脑中,都认为,新三板几乎没有门槛。的确,仅从法规来看,是没有门槛: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存续期必须满两年;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主营的业务 必须要突出。看看,既不要求你盈利多少,也不要求你资产多少, 只有一个量化指标:两年!多低的门槛啊! 新三板上市条件中没有明文规定“财税核算必须规范”,但这却是必须做到的。不规范想上市?做梦吧! 2、财税最大的不规范 (1)如果马上把营业收入从每年200万释放到1亿元,这个“突 飞猛进”如何向税务解释,税务局只能理解为以前“隐瞒了收入”,马上来检查,而这些企业的“外账”破绽百出,一查就查出大问题,如果被税务处罚,留下大污点,就永远别想上市了!哪个股民愿意把 信任交给一家偷税漏税的企业? (3)退一万步说,事务所、券商都高抬贵手,让你过关了,税不补,营业收入和利润在挂牌之后释放(这一行为,本质上是串通做假)。这意味着,在挂牌后第一年,你的营业收入可能坐直飞机一样 上升。针对这一点,多位证券从业人员表示担忧:坐直升飞机,怎 么解释?搞不好把券商、事务所都拖入泥潭,“做假”行为暴露。 3、财税常见问题 除了“两本账”,还有别的不规范吗?还有,但这些不规范,都 是容易解决的,要么是钱的问题,要么是技术问题。比如: (1)股东借支长期挂账,可能被税务认定为变相分红,得补税。 这个问题,让股东找点资金周转一下,还了就行了。

(2)股权不规范,股东在多个经营类似业务的公司中做股东,涉 及“同业竞争”。这个也不难,让股东从其他公司中退出来就行了,只是退出的代价可能比较大——转让股权,需要缴巨额的个人所得 税(某些企业出面解决,通常缴税很少甚至不缴)。 (3)内控制度不健全,比如收支审批不规范,股东拿钱太随意等,这只是技术问题,好解决。 (4)核算方法不规范,收入确认不及时,费用列支不配比,成本 结转方法不合理等,这些也是技术问题,好解决。 (5)账面利润较多,想分红,但涉及巨额个税。这个也好解决, 一般的咨询机构就是说服老板缴税,某些企业的解决方法是不用缴 税或缴很少的税。 某些公司根据都江堰治水原理,创造了“节税工程”,宣传的是“有了节税工程,从此不用再做两本账”。核心业务就是帮助企业 从“两本账”走向“一本账”,彻底阳光化,但又不多缴税。看过“最新财税知识“的人还看了:

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法-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整理汇总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汇总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知识点1】所得来源的确定 【知识点2】税率 外国企业有五种: 一是有机构、有联系,税率25%; 二是有机构、境内无联系,税率10%; 三是有机构,境外无联系,不纳税; 四是无机构、有境内所得,税率10%;

五是无机构、无境内所得,不是我国所得税纳税人,不纳税。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知识点1】收入总额 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入(增值税项目,含税转为不含税) 2.提供劳务收入(增值税、营改增) 3.转让财产收入(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特别注意】企业转让股权收入 (1)转让收入确认时间: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2)转让所得金额确认: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1)属于持有期分回的税后收益 (2)确认时间: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4)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 ①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5.利息收入(国债利息免税) (1)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包括:存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

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点精华总结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点精华总结 企业所得税和外资所得税大家觉得最大的区别在哪里?没错, 外资的更优惠, 税率更低, 且存在很多地域性和行业性优惠,并且比较的多。 那么这两个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区别在哪里呢?这里先不回答, 我 将在我的总结里慢慢渗透, 希望大家能以比较的思想来学习这三章所得税。 最重要的是要把企业所得税那一章一定学好, 我再强调一次, 希望大家能够稳扎稳打, 不要心急。毕竟, 所得税和流转税一样, 在共同点上学习不同点是最能应付考试的, 也是最能让自己理解的更透彻的, 更是最能让自己不断找到税法学习感觉的极佳方法。我们认为, 任何一门课程都应该用“比较” 的思想去学 习,不断寻到区别所在,慢慢的,也就进入状态了。 1、非居民性工资薪金来源地的问题。这里是个重点内容。首先要注意香港台湾澳门地区不适用183天的这个规定,严格按照90天来考虑,注意是个隐藏考点。 1在境内居住未超过90天或 183天(税收协定国家或地区适用此天数,以下同的,仅对 在境内工作取得的境内企业承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即境内工作取得的境外企业支付部分是免税的。注意这个免税的理解, 因为其他非工资薪金所得要对在境内工作时取得所有收入征税的。 2在境内居住超过90天或 183天,但未超过一年(即仍为非居民,或者说成无住所,一个意思的, 对在境内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这里包括境内境外企业支付都要纳税;境 外工作时取得的工资不纳税。 3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注意已经成为居民性纳税人了未超过 5年的,境内取得的工资不 用说,应该纳税,临时离境取得的境内企业支付的部分纳税,境外企业支付的部分“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占用耕地的行为中,免征耕地占用稅的是() 。 A.公立医院占用耕地 B.铁路线路占用耕地 C.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占用耕地 D.民用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 【答案】A 2.国内某大学教授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因任某高校兼职教授取得的课酬 B.按规定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 C.因拥有持有期不足1年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 D.被学校评为校级优秀教师获得的资金 【答案】B

3.下列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规定扣除的是()。 A.企业之间发生的管理费支出 B.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支出 C.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发生的特许权使用费支出 D.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发生的租金支出 【答案】B 4.下列合同中,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是( )。 A.工程合同 B.会计制度咨询合同 C.税务筹划咨询合同 D.经济法律咨询合同 【答案】A

5.某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 A.家庭生活用电支出 B.直接向某灾区小学的捐赠 C.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D.代公司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答案】C 6.下列车船中,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的是( )。 A.纯电动汽车 B.然烧电池汽车 C.符合规定标准的节约能源乘用车 D.使用新能源的混合动力汽车 【答案】C 7.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最低计税价格是由省国家税务局核定的 B.最低计税价格是参照企业生产成本价格核定的 C.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的平均计税价格 D.最低计税价格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 【答案】D 8.下列增值税纳税人中,以1个月为纳税期限的是()。 A.商业银行 B.财务公司 C.信托投资公司 D.保险公司 【答案】D 9.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

公司常用的税务知识有哪些

公司常用的税务知识有哪些 1、技术入股好处多 很多民营企业的老板都是技术专家,将专利提供给公司使用,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究竟属于何种方式使用。建议老板们将技术专利作价投入公司,一方面可以改善公司的财务 状况,减少投资时的资金压力,一方面,作价入股以后,公司可以 计入无形资产,可以合理摊销,可以增加成本费用,减少利润,少 缴所得税。 2、遭遇意外要报案 不幸的事让人痛苦,但确实会发生。出差在外,不小心手提电脑被小偷顺手牵羊,足以让人揪心一阵子。 难过以后心里平坦了,继续工作。有一件事千万要记住:这件事与纳税还有关系,丢了手提电脑属于财产损失,要凭相关证明在公 司的成本费用中列支。 丢了电脑以后,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取得相关证明,回来提交给财务部门,作为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损失不能进成本,等于 丢失的不仅仅是一台电脑。 类似的意外要同样处理,这样才能避免损失扩大。 3、发票丢了有办法 丢失发票是很多人都有过的经历。发票丢了怎么办?发票丢了还 能报销吗?公司还可以作为正常的费用开支吗? 发票丢失不用慌张。根据规定,丢失发票都可有办法解决:

专用发票与供应商联系解决,其他发票由对方提供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解决,对方不能提供复印件的,例如:机票、车票等,可以 当事人写出具体经过,公司内部批准就可以解决。 丢失发票有章可循,只要办妥手续就不会影响公司的纳税,如果惊慌失措,不能妥善处置,就会影响自己的报销和公司的纳税。 4、视同销售要注意 视同销售就是实际不是销售也要按销售纳税(比如说将外购的商 品赠送给客户是最常见的),没有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 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 销售不缴税是违规,不应该视同销售也当成销售就会缴冤枉税。 5、一日之差两重天 张三办家公司,登记在6月30日,李四办家公司,登记在7月 1日。大家对这一天的差异没有在意,大家都向税务机关递交了申请,要求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当年下半年大家都亏损,张三的公司税务机关批复当年已经享受了一年的所得税优惠,明年开始要交所得税,由于当年亏损,算免 税也没有实际意义。李四的公司可以选择今年的利润先缴纳,明年 再开始计算享受一年的所得税优惠,由于当年亏损,选择缴税也没 有意义,所以李四的公司明年才算免税一年。根据税务规定:上半 年开业的公司当年算一年免税,下半年开业的公司可以选择。所以,一日之差命运各异,要经营成功,一定要了解税务规定。 6、重设流程纳税少 对于很多生产型公司,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就可以避免过高的消费税负担。公司的产品先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卖给经销商 或者客户。由于消费税在生产环节纳税,销售环节不纳税,因此, 销售公司不纳消费税,只要定价合理,就可以少交部分消费税。 7、先分后卖纳税少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你会喜欢!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的概念 税法一词在英文中为Taxation Law,《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公共职能、满足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强制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税法即是国家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经济法部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国内理论界对税法的概念有所争议,有的学者将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制度等”;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

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2017年最新税法知识

2017年最新税法知识、税法基础知识汇总(六)【编辑日期:2017-07-19】【来源:办公室】【点击数:23 】【关闭】 第八章: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购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车辆购置税是2000年10月22日由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从2001年1月1日起实行的。 一、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各类企业、单位和个人。 二、税目税率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类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车辆购置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10%。 三、计税方法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一次征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适用税率(10%),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九章:出口退(免)税 出口退(免)税,是指对出口货物已征收的国内税实行部分或全部退税或免税的税收优惠。对出口货物退税或免税,是国际上普遍实行的政策,其目的在于增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以不含国内税的价格向国外输出商品,扩大出口贸易。 按照WTO的有关规定,免除或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税,不超过其实际缴纳数额的,将不被视为补贴而被限制采用或被征收反倾销税。根据这一规则,出口退税可以部分退还,也可以全部退还已缴税款,但不得超过原实际缴纳的国内税款的数额。因此,各国政府为最大限度地鼓励产品出口,普遍采取了退还出口产品从最初流转税环节到出口环节累计实际缴纳的全部税款的措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进出口贸易的迅速发展,中国普遍实行了对出口产品退税或免税的政策,除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和极少数产品外,出口货物全额退免国内税款。

国际税收必考知识点汇总,应考必备。

所得税管辖权类型: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住所标准,居所,停留时间);法人居民身份(注册地,管理机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选举权控制) 国际重复征税:指的是同一课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被相同或列斯的税种课征了一次以上。 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因:两国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两国不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 税收绕让: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避税与偷税的区别:①:偷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手段不缴纳税款;而避税是指纳税人规避或减少纳税义务。②:偷税直接违反税法,是一种非法行为;而避税是转税法的空子,并不直接违反税法,因而从形式上看他是一种不违法行为。③:偷税不仅违反税法,而且往往要借助犯罪手段,所以偷税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避税是一种不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所以不受法律制裁。 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①,有关国际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②税率差异③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④,涉外税收法规中存在漏洞。 国际避税地:指那些可以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国际避税地的类型:①,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②,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③,所得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④,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转让定价: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称为转让价格。 转让定价意义:①,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的指示器②,跨国公司组织形式向分权化发展的重要保障。③,实现其全球发展战略、谋求利润最大化的便利工具。④,实现知识产品内部化的重要手段。 国际避税的手段:①,利用转移定价转移利润②,滥用国际税收协定③,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④,组建内部保险公司⑤,资本弱化⑥,选择有力的公司组织形式⑦,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资本弱化: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 外企在我国避税的特点:①,外商企图独享归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②,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将企业的利润调出境外。③,西方一些国家对所的贺岁实行归属抵免制。

2015继续教育答案-会计与税法差异

会计与税法差异1 A 按税法规定,以下各项中不属于其他业务收入的是(固定资产盘盈)。 按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非货币形式捐赠收入,除另有规定外,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A企业于2013年12月销售商品(已经发出)符合税收确认规定但不符合会计确认条件,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该笔交易不应缴纳所得税)。 A企业于2013年10月20日向B企业销售商品签订销货合同,采用托收承付方式进行结算,商品于10月22日发出,24日办托托收承付结算手续。A企业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为(2013年10月24日)。 A企业2013年11月1日以500万元购入B公司股票作交易性金融资产,2013年12月31日该股票市价为450万元,2014年2月1日A公司将该投资以510万元卖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该投资处置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 B 不区分项目的性质和金额的大小,税法规定征税的一律征税、税法规定不征税或免税的一律不征税或免税,体现的是(法定性原则)。 C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E 2013年1月1日,A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套大型设备,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1800万元,分3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额收取。该大型设备成本为1200万元,在现销方式下,该大型设备销售价格为1300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企业应在年末做纳税调整调减收入700万元)。 2013年A企业租赁房屋给B企业,租赁期3年,每年租金100万元,合同约定到期一次支付3年租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税法条例规定每年确认租金100万元)。 2013年,甲企业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50万元,当年的营业收入为3000万元,则2013年业务招待费项目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为(15万元)。 2013年,甲企业应付的工资薪金总额为280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350万元,工会经费为60 万元,则2013年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的金额为(406万元)。 G 关于暂时性差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应纳税额等于所得税费用)。 关于售后回购业务,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按照回购价格确认收入)。 关于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的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基数的“工资薪金”,包括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资产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税法规定一般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公允价值模式下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应计入(公允价值小于账面成本的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18最新个人所得税知识大全整理

一、工资、薪金所得 (一)税目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计算公式 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如果适用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则可每月减除费用4800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再减除税法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按规定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金额,以其余额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3500或4800元及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税率表

(四)计算举例 某事业单位职工李某2016年9月份应发工资为5600元。其中职务工资为3300元,岗位津贴1000元,职务补贴600元,岗位补贴160元,保留津贴30元,劳保费20元,城市补贴60元,水电补贴20元,住房公积金410元。当月单位扣缴住房公积金820元,养老保险80元,医疗保险60元,失业保险16元,工会会费15元。计算当月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当月李某可以税前扣除的费用合计为:每月定额扣除3500元+住房公积金410元+养老保险80元+医疗保险60元+失业保险16元=4066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5600-4066)=1534元,对应10%的税率。 当月应纳税款为1534×10%-105=48.4元。 中国公民李某2016年在我国境内每月工资为30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资金(兑现的绩效工资)24500元。请计算李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一)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一) 导语:笔者对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的主要知识点按课本章节顺序进行了归纳总结,希望能对准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起到一点作用。由于知识点较多,所以分成了多篇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看系列文章。最后祝大家顺利通过。 税务行政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税务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注意以下政策: 1.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2.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3.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④近姻亲关系;⑤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益关系。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提示】保密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2014年、2017年都考过此知识点)1.税收法定原则 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1)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立法角度 ①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 ②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③征税的各个要素不仅应当由法律作出专门的规定,这种规定还应当尽量明确。

(最新)税法知识点总结

(最新)税法知识点总结 1.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纳税客体: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3.我国现行税率: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4.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实施六个暂行条例: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5.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 6.特定目的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 7.财产和行为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 8.农业税类:农业税、牧业税 9.税收管理权限划分: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 10.地方税具体包括:营业、资源、土增、印花、城建、土使、房产、车船 11.国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增值、消费、车购、铁银保集中交纳的营所城、中企所得、海油所得、资源外企所得、证券交易 12.地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营业、城建、地企、集企、私企、个人所得、资源、土使、耕占、土增、房产、车船、印花、契税、屠宰、宴席、农牧 13.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4.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15.中央地方政府共享收入: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中央75%,地方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3、企业所得、外资所得: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

央政府,其余比例分享:02年各50%,03年中央60%,地方40%,03年以后另定。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外,其余与上比例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6、城建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7、印花税:证券交易94%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修理修配:是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不包括对不动产的修理、修配) 16.属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在交割环节) 2、银行销售金银 3、典当行的 4、集邮物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死当物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 17.增值税视同销售: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 18.自行开发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实际增值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19.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范围 20.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进口黄金:免增值税。黄金所会员销售标准黄金,即征即退 21.销售或进口13%的货物税率: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煤炭 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配件)、农膜 5、农业产品、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22.进项税转出处理: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23.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

税法1关税知识点汇总

《税法一》关税知识点汇总

【归纳】运费、关税与增值税的关系(如图1-2): 图:1-2

保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的来料加工制成品中,如果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海关按照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与制成品所含从境外购入的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6.加工贸易内销货物的完税价格按照上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海关按合理的方法审查确 定。 4.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的其他方法 对于价格不符合成交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进口货物,由海关估价确定。海关估价依次使用的方法包括: 1.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2.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3.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4.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5.其他合理的估价方法。 使用其他合理方法时,不得使用以下价格: (1)在进口国生产的货物的国内售价; (2)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 (3)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 (4)最低限价; (5)武断、虚构的海关估价; (6)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例题?多选题】如果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规定条件,由海关估定完税价格。下列关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估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可以与海关进行价格磋商 B.完税价格估定方法的使用次序不可以颠倒 C.海关估定完税价格时,应根据纳税人的意愿选择估价方法 D.按照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时,如果相同货物有若干批,应采用其中最低的价格 E.采用倒扣价格法时,按照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为基础 【答案】ADE 5.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一)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销售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 下列税收、费用不计入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出口关税; 2.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的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及其 相关费用、保险费(即出口货物的运保费最多算至离境口岸); 3.在货物价款中单独列明由卖方承担的佣金。 其计算可表述为: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单独列明的支付给境外的佣金)÷(1+出口关税税率) (二)出口货物海关估定方法

历年会计师考试税法真题(含答案)

199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型共15题。每题正确答案只有一个,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将其英文大写字母编号填入括号内。答案正确的,每题得1分。本题型共15分。) 1. 某纳税人自产一批护肤护发品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没有同类产品价格可以比照,需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为()。 A.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 (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C.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 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答案]: B 2. 某企业进口一批柴油,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内缴纳消费税、增值税 A. 1日 B. 5日 C. 7日 D. 15日 [答案]: C 3.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各项业务中可免纳营业税的是()。 A. 房地产开发公司预收购房定金 B. 运输企业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 C. 企业将闲置的设备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 D. 人民银行委托金融机构向企业贷款 [答案]: B 4. 某油田当年销售原油70万吨,油田自用5万吨,另有2万吨采油过程中用于加热和修理油井。已知该油田适用的税额为每吨15元,则该油田当年应纳资源税税额为()。 A. 1050万元 B. 1080万元 C. 1125万元 D. 1155万元 [答案]: C 5.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的下列各项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直接扣除的是()。 A. 对外投资的支出 B. 转让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 C. 生产经营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执法机关处以的罚款 D.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 [答案]: B 6. 下表为经税务机关审定的某国有企业8年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假设该企业一直执行5年亏损弥补规定,则该企业8年间须缴纳企业所得税是() A. 3.3万元 B. 6.6万元 C. 9.9万元 D. 13.2万元

2019年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2019年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希望你会喜欢! 税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税法的概念 税法一词在英文中为TaxationLaw,《牛津法律大辞典》解释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者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是国家或者政府为了实现公共职能、满足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依据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无偿、强制的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方式。税法即是国家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经济法部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国内理论界对税法的概念有所争议,有的学者将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制度等”;有的学者则认为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税收要件法定主义是指有关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标准等税收要件必须以法律形式做出规定,且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明确。税务合法性原则是指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税,不得随意减征、停征或免征,无法律依据不征税。 2.税法公平原则

税法知识点归纳

税法知识点归纳

(一)税法基本原则基本原 则 解释及举例 税收法定原则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前者要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 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二)税法适用原则 适用原 则 解释及举例 法律优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

位原则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 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例题·单选题】以下不符合税法优位原则的说法是 ()。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B.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效力具有同等效力 C.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 D.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 法即是无效的 【答案】B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实体从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

税法与税务会计2020考试答案

税法与税务会计 请将试卷答案复制粘贴在详细描述处,标清题号,不接受以附件形式提交的答案! 请将试卷答案复制粘贴在详细描述处,标清题号,不接受以附件形式提交的答案! 请将试卷答案复制粘贴在详细描述处,标清题号,不接受以附件形式提交的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税收 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税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 2.税务会计 税务会计是进行税务筹划、税金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一种税务从业人员。通常人们认为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自然延伸,这种自然延伸的先决条件是税收法规的日益复杂化,在中国,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多数企业中的税务会计并未真正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中延伸出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税务从业人员。 3.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4.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由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确认时间或计税基础不同而产生的差异。有"时间性差异"和"其他差异"之分。前者源于会计准则对收入与费用的确认期间不同于税收法规要求的申报期间;后者则源于会计准则对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的确定不同于税收法规规定的收税基础。暂时性差异不仅影响当期的应税收益,而且影响以后各期的纳税额。因此,暂时性差异需要进行账务调整。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什么是增值税视同销售?具体包括? 增值税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计缴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增值税视同销售包括: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简述所得税会计处理程序? 第一步:确定资产、负债账面价值。 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其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指企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第二步:确定资产、负债计税基础。

大学《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 项目一税法基本原理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特征:强制性(直接依据是政治权利)、无偿性(特征核心)、固定性(制度为保障,规定征税对象、征税标准、课征方法) 税法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税法分类:(一)按征税对象分:商品劳务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目的税(二)按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车船税,房产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三)按计税标准分:从价税、从量税 (四)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消费税)、价外税(增值税,关税,车辆购置税)(五)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分: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直接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税法按职能作用分类:实体法、程序法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双方当事人(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主体) 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纳税人: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自然人和法人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直接税中纳税人=负税人,间接税中两者不相等。 代扣代缴义务人: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资源所得税在收购环节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并不直接持有纳税人的收入。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客体,税法中规定征税的目的物。 计税依据=税基: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表现形态上分两种:价值形态(征税对象=计税依据,所得税为例)、实物形态(两者不一致,车船税为例)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分三种:适用于从价税(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适用于从量税。分为固定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变动税率(累进税率、累退税率)。 累进税率:具有很强调节功能。分四种:全额累进、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超倍累进税率 纳税环节:税法上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按纳税环节的多少把税收课征制度分两类:一次课征制(单环节征税)、多次课征制(道道征税)。工业品:产制、批发、零售。农产品:产制、收购、批发、零售。 纳税期限:形式分三种:按期纳税(月,季度,纳税期)、按次纳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个人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季度预缴,多退少补)纳税地点:属地兼属人原则确定各税的纳税地点。 税务登记:工商登记30天内 税法的构成要素: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减税免税、纳税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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