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益性社会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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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社会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健康和医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热心服务群众,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切实努力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益性社会活动目标
1.健康和医学知识宣传及普及;
2.解决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的实际问题;
3.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
二.公益性社会活动内容
1.开展免费健康教育咨询门诊、糖尿病咨询门诊服务;
2.按照上级部门指派参加义诊和保健活动;
3.医院组织的下乡支农义诊活动;
4.开展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
三.公益性社会活动的组织领导
1.成立医院公益性社会活动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制定公益性社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性社会活动,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四.公益性社会活动实施方案
(一)健康教育门诊工作:
1.健康教育门诊:长期应诊,由中医科门诊负责,免费为患者
开展各类健康教育知识,并做好记录。
2.糖尿病咨询门诊:长期应诊,有内科门诊负责,免费为患者开展各类健康教育知识,并做好记录。
(二)参加上级部门指派的义诊和保健活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由医务科和护理部抽调人员组成医疗队,到指定的地方开展义诊和保健活动。
(三)医院组织的下乡支农义诊活动:医院每年安排2-3次下乡支农义诊活动,由院办或医务科负责组织。
(四)开展医院志愿者服务活动:由团支部组织医院青年团员积极开展各类志愿者活动,包括门诊导诊、陪诊、义诊等活动,活动常年开展。
五.公益性社会活动工作要求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公益性社会活动,密切配合,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活动。
2.医务科、团支部等组织部门要对开展的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对工作量进行统计。
3.医务人员参加公益性社会活动与年终考核、评优选先、晋升职称等工作挂钩。
六.本实施方案自通知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