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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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 所谓流动性,通常按照资产的变现或耗用
时间长短或者负债的偿还时间长短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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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 含1年)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 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应收、产品和原 料)。
•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
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其中, 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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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 共同的特点是: 以不同方式受托持有和管理 他人的资金,并且对委托人都负有保证资 金安全和收益的责任和义务,受到法律和 政府的监管,其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主 要是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这些外 部使用者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 包括:非上市小型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 的小型基金, 如小型投资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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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提高小企业管理水平的需要 • 《小企业会计准则》加强了操作的可行性、减
少了职业判断和主观性,能够使提供的信息更 客观、真实; • 减少了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有利于报税。 •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融通资金,有利于 改善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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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位
市的小企业。 • 2 .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公司债券的小企业。 • 3.已经发行企业债券的小企业。 • 4 .已经在境外股票上市的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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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预期在上海或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或境外上市的小企业和预 期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的小企业。主要包括:
• (1) 作出准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境外上 市意图或计划的小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1
2020/11/18
小企业会计准则1[1]
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财计会确[认20、11计]1量7号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 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 规,我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现予印发,自2013年 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我部 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 号)同时废止。
的付款总额和相关税费等确定。 5.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按票面利率计算,不按实际 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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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
• 7.外币财务报表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日汇率 折算,不产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8.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一律采用未 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 9.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和附注,不要求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
•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井上市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
•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国务院令第121 号)
•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 ) 规定,凡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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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类小企业,具体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 1.已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和创业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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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 1+38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Standards convergence
小企业会计准则
中小型实体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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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的需要 • 我国477万户企业中,小企业数量占97.11%、从业人
员占52.95%、主营业务收入占39.34%、资产总额占 41.97%。 • 2002年6月全国人大发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 •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2011年10月财政部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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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企业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 的协调
•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 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 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小企业基本上不存在套期保值业务,如果 小企业一旦发生了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参 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的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出不得扣除;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 为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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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取得资产时,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历史成本。 • (2)在持有资产期间, 资产的增值或减值在会计上不进行
调整,仍维持取得时的历史成本金额。 • (3)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计提折
形成的
小企业会计准则1[1]• 3. Nhomakorabea产确认 • 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 需要符合资产的定
义,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 (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小
企业; • (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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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产分类 • (1)小企业资产按流动性不同可分为流动
则,不得选择;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一 旦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 就不得再转为执行本准则。 • 2. 即使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由于生产经营变化, 从经 营规模上变为小企业,或从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的小企业 , 都不得从企业会计准则转为执行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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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小企业在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 由本准则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财会【2006 】3 号) 和《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财会【2007】14 号)的规定做好新旧衔接转换工作。
• 例如,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都对存货 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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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 应当 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1.明确了应执行的会计标准; • 2.明确了转换时点。 • (四)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
• 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 业特点规定了十六个行业中型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划 型标准。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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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 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本准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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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小企业中的三类例外情形, 这三类 小企业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得 执行本准则
币资金包括: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
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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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小企业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债券投 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 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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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产的计量 •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 【提示1】基本准则:多元化 • 【提示2】所得税法: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
• (2)作出准备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意图或计划的小企业。 • (3)正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小企业。 • (4)正在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报送拟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申
请材料的小企业。 • (5)正在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中国证监会) 报送拟
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申请材料的小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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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 记录
• 一、资产要素 • (一)概述 • 1.定义 •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
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 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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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资产特征 • (1) 资产应为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 • (2)资产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 (3)资产是由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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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 (一)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小企业( 企业规模,包括非企业性组织);
• (二)小企业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 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经国务院同意于2011 年6 月18 日发布的《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
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 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1.明确了转换的前提条件。 • 2.明确了转换的时点: • 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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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 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 原则:“ 从高不就低”。 • 1. 我国所有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都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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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四条规定:只
要存在子公司的企业, 不论规模大小, 都应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 •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二条规定: “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 【提示】母公司和子公司均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设立的企业,不涉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照国外法律 设立的企业。即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是外国企业,其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子公司,如果在企业规模上根据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属于小企业,该小企业可以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也可以执行本准则。
两个子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 • 我国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分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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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法律 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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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少了税会差异与税法高度协调
1.不计提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 用摊销考虑税法的规定,与税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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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协 调
• 1.《小企业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事项,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 2.小企业上市或成为大中型企业时改为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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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提纲
• 第一篇:总则 • 第二篇: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 • 第三篇:外币业务 • 第四篇:财务报表编制 • 第五篇: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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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总则
•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出台背景 1.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的需要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企业会计准则》 • 《小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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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亮点 • 简化会计核算要求; • 减少税会差异与税法高度一致; • 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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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化核算要求
1.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长期股权投资仅采用成本法,取消了权益法; 3.资本公积仅核算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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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同时, 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 1.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同一项交易规定了不同的会 计政策, 小企业不得在其中进行选择。比如长期股权投 资。
• 2.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都对同一项交易作出了规定, 小企业也不得在其中进行选择。
财政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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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
鲁财会【2012】8号
《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关于贯彻国发〔2009〕36号文件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27号)等
省财政厅
省中小企业办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工商局
山东银监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 1.制定模式主要有两种: • 一体法模式 小企业不再单独制定一套会计准则 • 分立法模式 单独制定一个准则,所有与小企业有关的问
题都集中在这个准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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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采用分立法模式 • 3. 我国的选择 • 基本准则是纲,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
所有企业; •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基本准则框架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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