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给排水工程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T 206—2005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CJ/T 141城市供水 二氧化硅的测定 硅钼蓝分光光度法 CJ/T 142城市供水锑的测定 CJ/T 143城市供水钠、镁、钙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CJ/T 144城市供水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CJ/T 145城市供水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CJ/T 146城市供水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CJ/T 147城市供水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CJ/T 148城市供水粪性链球菌的测定 CJ/T 149城市供水亚硫酸盐还原厌氧菌(梭状芽胞杆菌)孢子的测定 CJ/T 150城市供水 致突变物的测定 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 体酶试验
6、饮用天然矿泉水水质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水质标准对水质的要求比较严格,除要符合饮用 水的基本要求外,在矿物质含量、微量元素含量等也有指标。
二、水质检验和监测
水质的检验方法应按
GB 5750 、 CJ/T 141 ~ CJ/T 150 等标
GB 3838 有关规定执行;
准执行;
地表水水源水质监测,应按
4、乡镇供水水质标准

乡镇供水水质标准 ,应符合CJ/T 206-2005的要求。 乡镇供水水质监测,主要对水质进行常规和非常规项目的检验,
包括微生物学指标、理化指标、毒理学指标、放射性指标等。
5、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生活杂用水主要包括厕所冲洗、洗车、街道扫除、道路清洗和乡 镇绿化等,根据杂用水的不同用途,采用不同的标准值。
统及其建筑物规模的依据。
3.2
用水量标准
1、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我国为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促进城市居民合理用水、
乡镇给排水工程
主讲人:罗金耀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部农水司“11.5”“三大任务”:
1、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2、农村人畜饮水解困
3、大型泵站更新改造
第三章 水质与用水量规划
用水量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为乡镇居民、企业、事业、商业、学 校、乡镇管理等用水单位提供足够的水量,准确、合理地确定给水工 程的规模,是供水系统的首要任务。
地下水水源水质监测,应按
GB/T 14848 有关规定执行;
乡镇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应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
模和水质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并负责检验 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必要时应 抽样检验用户受水; 自建设施供水和单独供水单位应按本标准要求做水质检验。 若限于条件,也可将部分项目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检 验。
水质检验项目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验频率
,如下表:
表3-7 水质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
表3-7 水质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

水质处理的例子
三、 用水量规划
用水量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为乡镇居民、企业、 事业、商业、学校、乡镇管理等用水单位提供 足够的水量,满足生活、生产、市政、消防等
的用水要求,合理确定用水量,是确定供水系
表3-3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T 206—2005
序号 项目 细菌总数 总大肠菌群 耐热大肠菌群 限值 ≤ 80 CFU / mL 每 100 mL 水样中不得检出 每 100 mL 水样中不得检出 与水接触 30 min 后出厂游离氯≥ O.3 mg/L 或与水接触 120 min 后出水总氯≥ O.5 mg/L 无异臭异味,用户可接受 1NTU( 特殊情况≤ 3NTU) ①. 无 250 mg/L 0.2 mg/L 1 mg/L 450 mg/L 0.3 mg/L 0.1 mg/L 6.5 ~ 8.5 250 mg/L 1000 mg/L 1.0 mg/L 0.002 mg/L 0.3 mg/L 3 mg/L(特殊情况≤5mg/L) ①
3.1 水质标准与规定 一、水质标准
水源水质要求 乡镇供水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标准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水质标准
1、水源水质要求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应符合GB3838的要求; 地下水作为供水出源时,应符合 GB/T 14848的要求。
注意:当水源水质不符合要求时,不宜作为供水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 时,水源水质超标项目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后,应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2、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应符合CJ 3020-93的要求。
3、生活饮用水标准

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 CJ/T 206-2005 ) 。 标准中有几项重要的指标,如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 指标、细菌学指标、放射性指标等。
1
微生物 学指标
余氯(加氯消毒时测定) 臭和味 浑浊度 肉眼可见物 氯化物 铝 铜 总硬度(以CaCO.计) 铁 锰
2
物理学 指标
pH 硫酸盐 溶解性总固体 锌 挥发酚(以苯酚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耗氧量(CODMn,以02计)
砷 镉 铬(六价) 氰化物 氟化物 铅 汞 硝酸盐(以N计) 3
0.01 mg/L 0.003 mg/L 0.05 mg/L 0.05 mg/L 1.0 mg/L 0.01 mg/L 0.001 mg/L 10 mg/L( 特殊情况≤ 20 mg/L). 0.01 mg/L 0.002 mg/L 0.06 mg/L 0.001 mg/L 0.002 mg/L 0.001 mg/L 0.0005 mg/L 0.7 mg/L 0.01 mg/L 0.9 mg/L 0.1 Bq / L 1.0 Bq / L
毒理学 指 标
硒 四氯化碳 三氯甲烷 敌敌畏(包括敌百虫) 林丹 滴滴涕 丙烯酰胺(使用聚丙烯酰胺时测定) 亚氯酸盐(使用 ClO 2 时测定) 溴酸盐(使用 0 。时测定) 甲醛(使用0 。时测定)
4
放射性 指 标
总 a 放射性 总 p 放射性
注:①特殊情况为水源水质和净水技术限制等。 ②特殊情况指水源水质超过Ⅲ类即耗氧量 >6 mg/L. ③特殊情况为水源限制 , 如采取下水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