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气袋法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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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2019年8月目录1 项目背景 (3)2 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5)3 国内外VOCs 监测标准及在线监测技术应用状况研究 (7)4 标准制订的编制原则和技术路线 (16)5 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 (18)6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及确定依据 (18)7 性能指标验证 (29)1 项目背景1.1 项目来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环保科研课题项的通知》(苏环办[2018]25号),下达了江苏省《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制订任务,项目统一编号:2017016。

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本课题的制定任务,合作单位为苏州工业园环境执法大队。

之后,2019年2月《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标准列入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2018-2020年)。

1.2 工作过程2017年12月,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成立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项目研究组,完成了项目任务书和合同的填报签订。

研究组初步拟定了标准编制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讨论了在标准制订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标准编制计划与任务分工。

2018年1月,根据《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承担的“江省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编号:2017016)听取了课题组的汇报,经质询和认真讨论,通过开题论证,建议尽快启动实施。

2018年2月-2018年5月,收集省内VOCs自动监控设施建设等政策文件,掌握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管理要求及安装情况。

收集在线监测系统测试原理、系统性能指标、安装要求、验收标准、数据审核、联网报送、运行管理模式以及日常管理考核等情况以及在江苏省的适用性。

赴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环科院、苏州监测中心等相关科研院所、环保组织开展专家座谈,深入研讨在线监测先进技术、标准内容以及实施情况,广泛吸取了国内先进地区的标准编制与实施先进经验。

《室内装饰材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采样袋法》编制说明

《室内装饰材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采样袋法》编制说明

T/CBMF XXXX-20XX《室内装饰材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释放量的测定采样袋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小组2020. 3中国建筑联合会协会标准《室内装饰材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测定采样袋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 工作简况1.1 任务来源2019年2月18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在《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中建材联标发[2019]21号)中,将《室内装饰材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释放量的测定采样袋法》列入协会标准制定计划,计划编号为2019-05-xbjh。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由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检集团)负责起草,华测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上海福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检测质检机构、设备生产企业等参加标准起草。

由于室内装饰材料在加工过程中使用了柔顺剂、增塑剂、涂饰剂、稳定剂等助剂,并形成VOCs残留,在日常使用中持续向外释放,导致沙发在使用过程中持续污染室内空气,成为室内环境污染VOCs的主要来源之一。

目前室内装饰材料VOCs释放检测以环境舱法为主,但是检测周期长、检测设备昂贵,难以对室内装饰材料样品进行批量检测。

而采样袋法成本较低,测试周期短,可实现室内装饰材料样品的批量检测,方法的适用性和推广性更强。

本标准建立了一套室内装饰材料VOCs检测方法,为室内装饰材料VOCs测试标准提供了技术依据,是现有室内装饰材料VOCs测试方法的有效补充。

1.2主要工作过程1.2.1 立项前有关工作过程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关注室内装饰材料引起的污染。

2016年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承担“家具产品中挥发有机物(VOCs)释放标识及认证体系的研究”(2016YFF0204505)课题研究工作,对家具产品原材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测定进行研究,采用了环境舱法和采样袋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测定方法探讨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测定方法探讨

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河南科技Hen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总第875期第4期2024年2月收稿日期:2023-08-22作者简介:马梦杰(1992—),女,硕士,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环境监测。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测定方法探讨马梦杰 范传艺 杨明沁(河南省焦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 焦作 454000)摘 要:【目的】近年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日益增多,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固定污染源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是其主要来源。

管控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对大气污染防治至关重要,需要对其测定方法进行探讨。

【方法】介绍了国内现行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方法标准、列出了现行有效的VOCs 采样方法、分析了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 实验室测定方法和现场测定方法及其优缺点。

【结果】实验室监测准确度高、可分析污染物种类多,但样品运输和保存过程会影响测定结果;现场测定快速、简便,但准确度低。

【结论】在今后的研究中,可将现场测定和实验室测定有机结合,使监测数据更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更好地助力大气污染防治。

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固定污染源;废气中图分类号:X8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5168(2024)04-0122-04DOI :10.19968/ki.hnkj.1003-5168.2024.04.022Discussion on the Determination Methods of Volatile OrganicCompounds in Waste Gas from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sMA Mengjie FAN Chuanyi YANG Mingqin( Jiaozuo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Center of Henan Province, Jiaozuo 454000, China)Abstract: [Purposes ] In recent years, the emiss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has been in⁃creasing, and the composition is complex. It has serious impacts on the environment, which attracte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VOCs generated from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s is the main source.Control⁃ling VOC emissions from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s is crucial for air pollution control. [Methods ]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current domestic standard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in waste gas from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s, lists the effective methods for sampling VOCs, analyzes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laboratory measurements and on-site measurement methods. [Findings ]The accuracy of laboratory monitoring is high, and many kinds of pollutants can be analyzed, but the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process of samples can affect the measurement results. The process of on-site measurement is fast and simple, but the accuracy is low. [Conclusions ] In future research, on-site mea⁃surement and laboratory measurement can be organically combined to make the results more real, accu⁃rate and complete, so as to better assist i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air pollution.Keywords: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s; waste gas0 引言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是一类有机化合物的统称,主要包含各种烃类化合物(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卤代烃化合物、含氧有机化合物(醛类、酮类、醚类、酯类)、含氮有机化合物(胺类)等。

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硫醇等8种含硫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预浓缩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硫醇等8种含硫有机化合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预浓缩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15《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硫醇等8种含硫有机化合物的测定气袋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硫醇等8种含硫有机化合物的测定气袋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质谱法》标准编制组二〇一八年十二月项目名称: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硫醇等8种含硫有机化合物的测定气袋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质谱法项目统一编号:2014-14承担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组主要成员:周亚康、周守毅、张欢燕、孙㑇琳、徐非、王一峰、戴军升、朱观良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雷晶监测司项目管理负责人:李江目录1项目背景 (1)1.1任务来源 (1)1.2工作过程 (1)2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 (2)2.1含硫有机化合物的理化性质与环境危害 (2)2.2相关环保标准和环保工作的需要 (3)3国内外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5)3.1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5)3.2国内相关分析方法研究 (6)3.3国内外相关文献报道的分析方法 (7)3.4本标准与国内外目前标准的异同 (7)4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8)4.1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 (8)4.2标准制修订的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9)4.3标准制订的技术路线 (9)5方法研究报告 (11)5.1方法研究的目标 (11)5.2方法原理 (11)5.3干扰与消除 (12)5.4试剂和材料 (12)5.5仪器和设备 (13)5.6样品的采集与保存 (15)5.7分析步骤 (18)5.8色谱参数的设置和优化 (22)5.9方法检出限及测定下限 (23)5.10精密度和准确度 (24)5.11结果计算与表示 (29)5.12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30)6方法验证 (31)6.1方法验证方案 (31)6.2方法验证过程 (32)6.3方法验证数据的取舍 (32)6.4方法验证结论 (33)7与开题报告的差异性说明 (33)8标准实施建议 (33)9参考文献 (33)附方法验证报告 (36)i《固定污染源废气甲硫醇等8种含硫有机化合物的测定气袋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质谱法》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2015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329号),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承担《固定污染源排气二硫化碳、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泰德袋采样预浓缩气相色谱-质谱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真空箱气袋采样器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真空箱气袋采样器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真空箱气袋采样器一、真空箱气袋采样器产品概述TC-6D型真空箱采样器是气袋法采集气体样品的专业仪器。

应用被动采样法采集各种气体。

尤其适用于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可供环保、卫生、劳动、安检、军事、科研、教育等部门用于各种样气的采集。

二、真空箱气袋采样器采用标准HJ 732-201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GB/T 14675-1993《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臭袋法》三、真空箱气袋采样器主要特点3.1 采用真空箱负压方式采集气态样品,样气与采样器隔离不接触,实现零交叉污染采样;3.2 清洗置换气袋内残余气体时,无需拔插气袋连接管,通过控制真空箱采样器上的“换向开关”,即可完成气袋内残余气体的置换和气体的采样;3.3 气路采用惰性材料,保证采集的气态样品没有污染和吸附;3.4 真空箱采样器内置高性能锂电池,可无需交流电采样;四、真空箱气袋采样器工作原理使用真空箱、真空箱采样器等设备利用负压原理将污染源中的废气样品直接采集并保存到化学惰性优良的气袋中。

五、真空箱气袋采样器产品结构组成图1 产品组成图1、真空箱2、手持式气体采集器图 2 气路连接示意图1、采样管2、采样气袋3、真空箱4、气路连接管5、真空箱采样器六、使用方法6.1真空箱采样器的使用打开电源开关,电量指示灯亮。

按一下“换向开关”,真空箱采样器开始工作,同时采气口下方指示灯亮,此时为打气。

然后再按一下“换向开关”,真空箱采样器停止工作,指示灯关。

再按一下“换向开关”,可更改抽气方向。

依次循环。

注:真空箱采样器工作时,指示亮为打气,反之则为抽气。

6.2 采样系统的安装按照图2 所示连接安装采样系统6.3 采样步骤6.3.1 采样前将气袋直接连接到真空箱采样器,将气袋中的气体抽取后装入真空箱并连接采样气嘴,然后关闭密封真空箱。

6.3.2 将采样管接入到抽气气嘴,开启真空箱采样器进行抽气,因负压作用,能将气体样品抽入到气袋中。

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及防治

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及防治

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及防治摘要: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我国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不断增长,主要来源可分为四类,交通源、工业源、生活源和农业源。

挥发性有机物的危害很大,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较高时也会影响臭氧浓度同步升高,超标的臭氧它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造成咽喉肿痛、胸闷咳嗽、引发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巴细胞染色体病变,加速衰老,致使孕妇生畸形儿等。

因此臭氧和挥发性废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制定了相应的监测规范和排放标准,逐步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治理,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监测;标准;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常用VOCs表示,是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三个词第一个字母的缩写。

挥发性有机物定义为沸点在50℃-250℃,在常温下以蒸汽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成分有:烃类、卤代烃、氧烃和氮烃,它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氟里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

挥发性有机物的危害很大,是一种强致癌物质,它会引发各类癌症和心血管疾病。

同时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较高时也会影响臭氧浓度同步升高。

超标的臭氧它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造成咽喉肿痛、胸闷咳嗽、引发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巴细胞染色体病变,加速衰老,致使孕妇生畸形儿等。

因此,臭氧和有机废气所造成的危害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一、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VOC的主要来源可分为四类,交通源、工业源、生活源和农业源。

交通源主要来源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如飞机、轮船、工程机械等,以及油品的存储和销售。

工业源分为化石燃料煅烧和生产工艺过程排放。

化石燃料煅烧主要为燃煤、天然气、燃料油等燃烧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艺过程排放主要为石油炼制、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制造、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食品制造、日用品生产、化学药品原料制作、金属冶炼、交通设备制造、造纸和纸制品制造、焦炭生产等行业。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方法、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仪器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方法、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仪器法

附录C(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方法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分析方法参见表C.1。

表C.1 挥发性有机物分析方法一览表附录D(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仪器法1适用范围本方法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两种现场监测方法: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和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方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的现场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当进样体积为1.0 ml时,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07 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28 mg/m3(以碳计)。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当进样体积为 1.0 ml时,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10 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40 mg/m3(以碳计)。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法。

总烃(THC)在本方法规定的测定条件下,在气相色谱仪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

非甲烷总烃(NMHC)在本方法规定的测定条件下,从总烃中扣除甲烷以后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除另有说明,结果以碳计)。

3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3.1方法原理抽取废气样品进入便携式气相色谱仪主机,分别在总烃柱和甲烷柱上对样品进行分离后进入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以下简称FID),从而测定废气中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即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

3.2干扰和消除3.2.1废气中的颗粒物可通过采样管滤尘装置消除或减少。

3.2.2以除烃空气测定氧的空白值,在测量时通过自动扣除氧峰干扰。

3.3试剂和材料3.3.1 除烃空气:总烃含量(含氧峰)≤0.40 mg/m3(以甲烷计);或在甲烷柱上测定,除氧峰外无其他峰。

3.3.2标准气体:可采用甲烷有证标准气体,平衡气为除烃空气或氮气,其不确定度≤2%。

3.3.3载气:高纯氮气,纯度≥99.999%。

固定污染源废气苯系物的测定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苯系物的测定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附件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20□□固定污染源废气苯系物的测定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benzene and its analogies —Directly sampling by airbags and gas chromatography(征求意见稿)201□-□□-□□发布201□-□□-□□实施生态环境部发布目次前言............................................................................................................................................... i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方法原理 (1)4 干扰和消除 (1)5 试剂和材料 (1)6 仪器和设备 (2)7 样品 (2)8 分析步骤 (2)9 结果计算与表示 (4)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5)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12 注意事项 (5)附录A (规范性附录)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 (6)附录B (资料性附录)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7)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系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和苯乙烯的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镇江市环境监测站、苏州市吴中区环境监测站、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常州市环境监测站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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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Sampling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rom stationary sources using bags(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2009年1月目 录1. 前言 (2)2. 标准制定必要性 (3)3. 标准制定思路 (3)4. 方法制定 (3)5. 标准方法的其它说明事项 (13)6. 参考资料 (13)1. 前言1.1 任务来源在我国炼油、有机化工、农药、医药、电子、印刷包装、铸造、涂装、塑料及橡胶制品、家具、制鞋、服装干洗等行业中,由于大量生产或使用有机物质及溶剂,广泛存在着VOCs排放。

它们不仅是生成臭氧、形成光化学烟雾的前体物质,有一些还是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另外一些VOCs物质的异味则会造成严重的扰民。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常规污染物(颗粒物、SO2、NOx等)普遍得到控制,但VOCs污染在一些行业,特别是城市地区越来越突出,成为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制约因素,迫切需要控制。

为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了《环境污染物排放关键技术标准研制》研究,其中VOCs控制标准及监测方法是重要内容。

根据研究工作需要,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承担了《VOCs排放监测(采样)方法标准》编制任务,项目于2007年年底启动。

监测方法标准包括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监测和逸散泄漏排放源监测两个部分,对排气筒VOCs排放,分析目前采样(GB/T16157)、分析方法(HJ/T38)的适用性,如不适用,提出配套的监测方法标准;对储罐呼吸、废水表面挥发、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等VOCs 逸散性排放,提出适用的监测方法标准。

1.2 完成的主要工作标准方法编制小组收集了国内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监测的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的文献。

在对现有的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面的采样和分析方法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环境监测系统的实际技术水平、条件等现状进行了调研,对其中现有的有组织排放监测采样方法(GB/T16157)、分析方法(HJ/T38)的适用性作了分析。

另外,调研了国外相关的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和监测方法标准,重点研究和参考了美国EPA的method-18。

通过以上工作确定了监测方法标准的内容和框架,编制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2. 标准制定必要性2.1 背景国内目前在挥发性有机物气体有组织排放监测所使用采样方法是《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7-2007(即原《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3)中真空瓶和注射针筒采样方法,虽然在国标中提及到可以使用气袋采样,但没有明确所用气袋采样的装置和方法。

气袋采样技术与真空瓶和注射针筒的采样还是存在较大的不同之处,而氟塑料气袋采样在国外是一项成熟并得到广泛应用的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采样技术,因此通过制定一个气袋采样的方法可对现用国标HJ/T 397-2007进行补充和完善,推动我国有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规范化的进程。

2.2 目的编制《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气袋采样法》,是对国外的成熟并广泛应用的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采样技术的引进,该项技术具有操作简便、实用等优点,对国内目前所使用的国标采样方法是一个很好的补充和完善。

其推广应用可以有效地提高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采样的效率。

3. 标准制定思路对于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监测方法,先对现有国标采样和分析方法的分析和适用性评价;比对国外相关的方法,提出替代或完善的方法,以国外成熟的方法为基础,并在国内适用,可推广的原则来制定采样方法。

4. 方法制定4.1现有国内外方法研究4.1.1 国标采样方法国家标准方法中没有专门的针对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方法,把挥发性有机物归入“气态污染物”一类,其采样由国标方法HJ/T 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和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来规范。

这两个标准的内容基本相同,HJ/T 397-2007是GB/T 16157-1996的改进版本。

挥发性有机物属于气态污染物,适用于GB/T 16157中9.3条规定的吸收瓶或吸收管采样系统(图28)、真空瓶采样系统(图29)或注射器采样系统(图30)三种采样方法。

各国标分析方法,多采用直接采样技术,即现场将样品采集到专用容器,真空瓶或注射器中,带回实验室分析。

如HJ/T 38-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中均明确应用标准中真空瓶采样系统或注射器采样系统的步骤。

4.1.2 国外相关方法国外的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法以美国EPA的系列方法为代表,基本上与我国现在应用的国标方法类似。

监测的指标有总气态有机物(总碳氢)和单个的有机污染物,实验室或(现场分析)采用气相色谱技术,采样也使用吸附介质采样和直接采样两种原理的采样技术。

可供参考的主要美国EPA的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法有以下:z Method 18 “气相色谱测定排气中气态有机物(Measurement of Gaseous Organic Compound Emissions by Gas Chromatography)”z Method 10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Determination of Vinyl Chloride Emissions From Stationary Sources)”z SW846 0030 “挥发性有机物采样系统(Volatile Organic Sampling Train)”z SW846 0040 “使用Tedlar®袋采集燃烧排放源排气中主要有毒有害有机物的采样方法(Sampling of Principal Organic HazardousConstituents from Combustion Sources Using Tedlar® Bags)”这些方法与我国现在使用的国标中的在技术上最大的不同处主要是在采样的部分。

其中使用吸附介质采样技术上,多使用低温冷凝吸附法,个别方法还使用直接将样品挥发性有机物直接低温冷凝的技术。

低温冷凝采样技术对采样设备的技术条件有较高的要求。

我国国标采样方法HJ/T 397-2007和GB/T 16157-1996,以及各种挥发性有机物的国标测定方法中均没有应用这种技术。

而在直接采样法中,美国方法所使用的采样容器多使用的聚氟乙烯(PVF)材料的气袋采样,而不使用我国国标中使用的真空瓶和注射针筒。

例如,美国杜邦(DUPON)公司生产的高分子材料Tedlar ®PVF,其气密性和化学惰性很好,气袋采样操作也较方便。

另外,国外方法中还有在现场使用仪器直接监测排气筒内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方法,德国就有使用便携式FID监测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的总碳氢(THC)的方法。

美国的方法Method 18中也有使用气相色谱仪在现场直接分析排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方法内容。

现场分析,没有样品采样和保存、运输的环节,避免采样介质或容器对样品浓度的造成的损失。

该类方法对现场监测仪器有较高的要求,最好是便携式的仪器,同时,由于分析过程中的在现场的实验条件不能像实验室那样进行控制,所以样品分析的精度和准确度会受到一定损失。

尽管如此,现场分析仍是一种值得提倡的监测方法。

某些污染排放源排放废气情况特殊,除了通用的监测方法外,对个别的污染源,美国EPA还专门制定应用于该特定排放源的方法。

美国EPA污染源采样方法的体系有一个特点,其方法体系中有一个污染源监测方法制定的原则方法,监测对象或其它机构可以自行开发新的监测方法,如果新方法满足原则方法中的技术和QA/QC要求,通过认证也视为合法,与其它已颁布的方法地位相同。

这样的做法不限制具体的监测技术,较为科学和灵活。

4.1.3 现有国标方法的适用性和不足国标HJ/T 38-1999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排气筒监测方法的采样规范对应的是国标采样方法HJ/T 397-2007(和GB/T 16157-1996实际上是一套方法),其中真空瓶采样和注射器这两种采样方法都属于直接采样法,相对于吸附管采样,其操作更简便,标准中对采样的要求和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要求都规定地较为详细,包括采样容器的检漏、清洗、采样系统检漏、采样管采样要求等等。

两种方法所采用的采样容器都可以每次清洗反复使用,也使其监测成本较低。

这两种采样技术在我国的环境监测系统中普及基础也非常好。

但相比国外方法所采用一次性使用的聚氟乙烯气袋来说,国标方法的采样容器真空瓶或注射器均不易携带和使用;虽然可以进行清洗反复使用,但增加了清洗操作程序,如果内壁表面没有清洗干净,会因上次样品在采样容器中的吸附存留而导致空白污染,影响监测结果的质量;另外,注射器和真空瓶在气密性上相对气袋要差,真空瓶在采样前还必须使用真空表检查其气密性,操作比较繁琐。

另外,HJ/T 397-2007是一个各种废气采样规范,对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特性没有明确的表述,采样技术条文较笼统缺乏针对性。

虽然国标方法中的条文中与吸收瓶、吸附管、真空瓶和注射器一起也提到了“气袋”这种采样容器(HJ/T 397-2007“8.2.1.1原理:通过采样管将样品抽入到装有吸收液的吸收瓶或装有固体吸附剂的吸附管、真空瓶、注射器或气袋中,样品溶液或气态样品经化学分析或仪器分析得出污染物含量。

”),但方法规范了前四种采样介质的采样方法,但没有气袋的采样方法。

气袋采样方法,即真空箱采样技术,与前四种采样介质的采样方法是明显不同的技术。

国标方法虽然提到气袋采样,但没有对应的具体的气袋采样方法,是该标准的一个较为明显的不足之处。

尽管现有国标方法HJ/T 397-2007作为挥发性有机物排气筒监测的指导规范在其采样的技术和规范本身仍有不足,但其具有相当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采样尤其是非甲烷总烃监测采样的要求。

气袋采样方法是国外成熟,应用最广泛的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

近年来在监测领域,气袋采样方法在国内应用也越来越多,而目前却没有对应的国标方法。

鉴于气袋方法的诸多优点和实际监测的需要,通过编制气袋采样的国标方法,可作为HJ/T 397-2007方法(真空瓶和注射器)的很好补充,完善国标方法体系。

4.2 气袋采样方法的制定4.2.1 聚氟乙烯气袋采样方法的优点聚氟乙烯(polyvinyl fluoride ,PVF)薄膜气袋采样方法,真空箱采样技术,是国外成熟且应用最广泛的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近年来国内在监测领域,气袋采样方法的应用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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