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GPS二证合一办事指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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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GPS二证合一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GPS二证合一核发登记
2、办理地址:一品天下大街999号
3、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 GPS认证受理申请费:每个申请企业(个体)300元;GPS认证审核费,药品零售每个企业(个体)2600,每个连锁或加盟店800元;
收费依据:《XX市财政局 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PS)认证收费主体和收费标准的通知》(XX市财政局 XX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成财非【2015】1号)
6、咨询电话:********
7、投诉电话:********
8、电子邮箱:(******)
9、办理对象及范围:本辖区内药品零售经营的企业和个体
10、网上咨询:金牛服务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
11、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5年4月23日)第十四条、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2002年9月15日)第十二条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药局局令第六号,2004年4月1日)第九条第(四)项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总局令第13号,2015年6月25日)第三节
三、申请条件
(一)取得合法有效的“同意筹建通知书”,并已完成筹建工作;
(二)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六号)第五条规定、第七条经营范围的核定;
(三)符合XX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金牛政务审批公众网(http://221.237.182.201:8056 )下载“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并审批申请表”等,填写完毕后(不能手工填写),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到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窗口。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资料齐全,由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现场验收报告,审批科依据现场验收报告,作出是否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
3、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五、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一份,须有“本企业对所提交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负责”的内容。
2、提交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查表一式三份(网上下载:金牛政务审批公众网(http://221.237.182.201:8056),不得手工填写)。
3、“同意筹建通知书”原件一份;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一式两份(网上下载:金牛政务审批公众网(http://221.237.182.201:8056),不得手工填写);
5、相关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6、《XX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并审批申请表》一式三份(网上下载:金牛政务审批公众网(http://221.237.182.201:8056),不得手工填写);
备注:
1、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交申请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填写指定委托书。申请人是企业的,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未能取得公章的,由全体股东(出资人)指定一名代表签字(出具书面证明);申请人是个体工商户的,由业主签字。
2、提交的纸质材料复印件均可双面复印;申报材料请使用A4规格纸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