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故障界定及处理标准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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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故障管理规定
一、设备故障的定义:
设备故障一般是指设备的某些零件失去原有的精度或性能,使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技术性能降低,致使设备中断生产或效率降低而影响生产的现象。
二、设备停机的原因:
1、人为原因:检修保养、检查不及时或操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设备停机。
2、设备自身原因:设备制造原因,导致设备停机。
3、配件质量原因:配件质量不合格,导致设备停机。
4、外界原因:外线断电以及不可抗拒的恶劣天气、灾害,导致设备停机。
三、设备故障处理程序:
1、设备出现停机现象,由车间班组长第一时间通知车间负责人,由车间负责人通知设备管理部、安全纪律管理部、保障中心;设备管理部、安全纪律管理部、保障中心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查看。
2、现场共同分析、查找、确认停机原因后,立即展开维修,控制和减少停机时间。
3、根据设备故障严重程度由设备管理部负责组织车间主任、安全纪律管理部、保障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4、设备管理部形成设备事故调查报告:时间、地点、单位、设备名称、故障说明、原因分析、停机时间和损失、责任界定、处理意见、整改措施。上报总公司签批处理并下发通报。
四、设备事故性质及责任界定标准
1、设备事故性质界定标准
以停机时间(停机到开机出成品的时间)和所造成的损失(配件、质量异常、废品等)进行界定。
(1)轻微设备事故:停机时间在4小时以内的或造成损失在5000
元以下的;
(2)一般设备事故:停机时间在12小时以内的或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
(3)重大设备事故:停机时间在36小时以内的或损失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4)特大设备事故:停机时间在36小时以上的或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2、设备事故责任界定
(1)人为原因:根据设备配件自身价格,由当事人承担(40)%的赔偿费用,当班班长及主任承担(60)%的赔偿费用;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2)设备自身原因:由保障中心、供应部负责与设备供应商进行落实解决并要求承担造成损失。
(3)配件质量原因:由质量管理部拿出处理意见,供应部负责落实。
(4)外界原因:专项进行分析解决。
五、设备故障档案:
每次事故发生后,经过调查处理上报,应将每次事故的原始记录及各种调查材料存档,编号后妥善保存。对重大设备事故,更应强调保存一切资料,以备今后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