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与中澳自贸协定解析

中韩与中澳自贸协定解析
中韩与中澳自贸协定解析

中澳自贸协定FTA_中文

第十一章知识产权 第一条目的和原则 本章旨在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提升贸易和投资的利益。双方认识到: (一)建立和维持透明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和维持充分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使用者提供了确定性; (二)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应该有助于促进技术创新及技术的转让与传播; (三)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并能减少对国际贸易的扭曲和阻碍; (四)知识产权制度应该支持开放、创新和高效的市场,包括通过知识产权的有效创造、使用、保护和执法,适当限制和例外,以及权利人、使用者的正当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适当平衡; (五)知识产权制度本身不应该构成合法贸易的障碍; (六)可以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权利人滥用知识产权,或采取不合理地限制贸易、反竞争或对国际技术转让有不利影响的做法,只要此类措施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1及本章的规定相一致;以及 1为进一步予以明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包括任何生效的修正议定书,以及双方之间已获世贸组织成员根据《世贸组织协定》批准的对《与贸易有 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任何条款的豁免。

(七)可以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公共健康和营养,只要此类措施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及本章的规定相一致。 第二条定义 就本章而言,除非有相反意向出现: (一)知识产权是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定义和描述的版权及相关权利,以及关于商标、地理标识、工业设计、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植物品种和未披露信息的权利; (二)一方国民,就相关权利而言,包括该方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1.3条所列协定规定的保护标准的实体; (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指《世贸组织协定》附件1C中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及 (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第三条义务为最低义务 各方应至少使本章的规定生效。一方可以,但无义务,提供比本章要求更为广泛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只要此种额外保护和执法不违反本协定的规定。各方应享有在其自身法律制度和实践中以适当方式执行本章规定的自由。 第四条国际协定 各方确认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及其他双方均为缔约方的关于知识产权的多边协定的承诺。 第五条国民待遇

中韩免税协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韩免税协议 篇一:中韩自贸协定 新闻梗概: 据央视财经报道,中韩自贸协定将于6月1日正式签署,预计在今年年底前生效实施。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双方超过90%的产品在过渡期后进入到零关税时代。该报道指出,受此利好影响,中韩Fta(中韩自贸)概念股近期受到热捧,尤其是化妆品板块,相关公司股价平均上涨了50%,这是因为随着自贸协议的正式签署和生效,6.5%-10%的韩国化妆品进口关税将逐步取消,最终销售价格有望降低近20%,投资者非常看好韩国化妆品的竞争力。除了化妆品板块外,旅游、航空、运输板块也受到中韩Fta的利好刺激。 据了解,中韩自贸协定亮点颇多,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对外签署的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同时也是中国迄今为止涉及领域最多的自贸协定。中韩自贸协定草签文本有22章,覆盖17个领域,不仅涉及货物贸易,而且包括服务贸易和投资。目前中韩双边贸易规模已经达到3000亿美元。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将会极大刺激双边贸易,专家预计五年内

贸易规模就会突破4000亿美元。 值得欺待的是,中韩自留协定生效后,中韩两国将分别有1649种和6108种商品的进口关税立即减免,当年零关税商品分别达到691种和1983种。中国与韩国的经济留易、 人员往来、交通出行、文化交流都将有一个质的飞跃。 历史沿革: 一、对股市的影响 有分析指出,随着中韩自贸协定6月1日正式签署,这将给中韩间的贸易、海运、旅游等领域注入强大活力,在概念股布局方面,华泰证券建议关注港口、海运、纺织品以及农产品等四类个股。具体来看,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将使得港口和海运行业首先受益,逻辑在于:一方面,自贸区协定生效后,贸易规模有望显著增加,同时中韩货物贸易大多以海运为主,从而带来港口吞吐量和海上货物运输量的相应提高。另一方面,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中大概率将包括通关便利化和检疫负面清单等优惠政策,此项互惠政策将大幅度节约港口和海运环节的时间成本。建议重点关注北方地区重要港口的运营公司和海运公司,包括大连港、天津港、连云港等港口公司以及渤海轮渡、天津海运、中国远洋、中海集运等海运公司。 此外,中韩两国在货物贸易上都分别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因此货物贸易的关税减让是中韩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主

中澳自贸协定

中澳自贸协定之资源业、农业 中澳自贸协定的签署对两国经济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澳大利亚是发达国家,资源丰富,农业发达。中国是新兴市场大国,劳动力资源丰富,也是全球消费市场潜力最大的国度。两国签署自贸协定,对于促进两国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根据协定,到2019年,占中国向澳大利亚进口总额93%的商品将实行零关税;而澳大利亚对 中国的所有产品关税都将最终降为零。中澳自贸协定涵盖两国间多个重点经贸领域,包括农业以及与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资源行业。 受益一:中澳矿产贸易 对于矿企来说,双边自贸产生的重大影响就是关税。立即取消铜、锌和多数铝产品的进口关税是个好消息,立即取消焦煤进口关税将令煤炭企业受益,另外动力煤的进口关税也将在两年内取消。对于某些利润率不断下滑的大型多元化矿企而言,这项自由贸易协定的达成简直就是“及时雨”。 众所周知,澳大利亚是中国海外矿产品投资的主要目的地,矿业占中国向澳大利亚投资的65%。数据显示,在过去3年中,中国在澳大利亚投资企业约为200家,总额超过800亿澳元,其 中绝大多数都是矿业投资。 2005-2012年中国对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直接投资按行业分类图(来源:美国传统基金会)

从眼前看,澳大利亚和中国经济都面临一些困难。由于全球资源能源、大宗商品等价格今年以来大幅度走低,使得资源丰富、出口比重大的澳大利亚经济受到较大影响。中澳自贸协定的签署,表面上中国今后可以更加廉价的进口铁矿石,而实际上其实也是澳大利亚出于对本国经济的考虑,澳大利亚也是希望借中澳自贸协定让本国铁矿石业务得到提振,从而带动经济增长。 另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自贸协定对于中国未来进口铁矿石是一个好的消息,但是该协定对铁矿石关税的降低可能要几年之内才能实现,所以短期之内难有利好,而在中国钢铁出口方面,会受困自身产品限制很难进步。 受益二:中国能源进口 澳大利亚为LNG出口大国,其国内天然气及LNG资源相对丰富。在中澳自由贸易协定签订后,对中国石化行业的影响将主要体现在促进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LNG。 2012年中国LNG进口来源国分布图(来源:FACTS全球能源咨询公司) 目前中国LNG进口关税税率为20%,如果未来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LNG能实行零关税,则中 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低价LNG量有望进一步增加。即使新签合同单价提高,考虑到零关税及 运距等因素,整体进口均价也有望低于卡塔尔,从而有助于中国整体LNG进口量的增加及进 口价格的稳定。 随着中国进口LNG供应量增加,并考虑到低油价下天然气价格上涨预期减弱,LNG及天然气 下游应用企业有望获得较快发展。 受益三:澳大利亚奶农和中国乳企

关于中国与韩国建立自由贸易协定(FTA)的探讨

关于中国与韩国建立自由贸易协定(FTA)的探讨 王金路 (商学院,国贸,1002班,20101611365) 摘要: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地区性贸易安排,按照WTO相关规则,缔约国之间取消货物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具有静态效用和动态效用。中韩两国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和政治利益,正在积极推进自由贸易协定。通过自由贸易协定为两国经济交往提供制度性保障,可以提高两国间贸易和投资,迸一步深化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度和建立政治上的紧密关系,推进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维护朝鲜半岛和平。 关键词:自由贸易协定,贸易,投资,经济效果 On the Chinese and South Korea established free trade agreement (FTA) study Abstract:the free trade agreement as a regional trading arrangement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ated rules of WTO, trade in goods between parties cancel tariff and non-tariff barriers, with static and dynamic utility utility. China and South Korea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own economic and political interests, is actively promoting the free trade agreement. The free trade agreement to provide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for bilateral economic exchanges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can improve the trade and investment, further deepening economic interdependence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closer relations politically, promote the process of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 the Korean Peninsula and peace. Key words:FTA,Trade,Investment,Economic Effect 一,自由贸易协定概述 所谓自由贸易协定(FTA:Free Trade Agreement)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包括独立关税区)根据WTO相关规则,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进行的地区性贸易安排,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关税领土之间设定自由贸易安排的法律文件;根据此类协定设立的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指彼此之间在实质上取消关税和其他限制性贸易措施的两个或豫个以上的一组关税领土2。即英文缩写“FTA”有两个含义,一是自由贸易协定、二是自由贸易区,本文中的FTA指自

中澳贸易现状分析取得的成绩

货物贸易

近年来,中国与澳大利亚贸易发展迅速。据澳大利亚统计局统计,2015年中澳双边贸易额为1072.1亿美元,下降15.9%。其中,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609.8亿美元,下降24.5%,占澳大利亚出口总额的32.4%,降低1.3个百分点;澳大利亚自中国进口462.4亿美元,下降1.1%,占澳大利亚进口总额的23.1%,提高2.5个百分点。澳大利亚与中国的贸易顺差147.4亿美元,下降56.7%。中国继续保持为澳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 矿产品一直是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的主力产品,2015年出口额为377.8亿美元,下降35.5%,占澳对中国出口总额的62.0%。贵金属及制品是澳对中国出口的第二大类商品,出口额67.7亿美元,增长6.9%,占澳对中国出口总额的11.1%。贱金属及制品是澳对中国出口的第三大类商品,出口额24.1亿美元,下降0.7%。

由于矿产品在对中国出口中的份额超过60%,因此,矿产品对中国出口的表现基本决定了澳对中国出口的整体表现,澳对中国矿产品出口下降较多,中国也成为澳出口下降最多的主要市场之一。 澳大利亚自中国进口的主要商品为机电产品、纺织品和家具玩具制品,2015年合计进口282.8亿美元,占澳大利亚自中国进口总额的61.2%。除上述产品外,贱金属及制品、塑料橡胶产品、化工产品等也为澳大利亚自中国进口的主要大类商品(HS类),在进口中占比均超过或接近5%。 直接投资 2005 -2014 年,我国对澳大利亚直接投资规模年均增幅达50.95%,截至2014 年对澳直接投资存量额已增至238.82 亿美元,是2005 年的41 倍,2014 年对澳直接投资流量额为40.49 亿美元,则是2005 年的21 倍。从投资领域来看,我国对澳投资主要涉及资源开发、房地产、运输贸易以及信息通讯行业。从投资方式来看,我国企业对澳投资正逐步从直接投资向海外并购、技术投资、战略联盟以及BOT 等多种形式转变。目前,澳大利亚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三大重要目的地之一。另一方面,虽然澳对我国投资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截至2014 年,澳对我国直接投资存量为77.5 亿美元,较2013年增长2.4 亿美元,累计在华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0639 家,主要涉及物流配送、建筑、环境管理、食品加工以及广告设计等行业。经济合作方面,2014年我国企业在澳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8.48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1.47亿美元,主要有华为承建的澳大利亚电信项目、中海油承建的海上钻进作业以及东方日升新能

中日韩自由贸易的障碍、基础及对策

中日韩自由贸易的障碍、基础及对策 摘要: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世界经济的全球化程度日益加深,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东亚地区各个国家的经济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在世界多边贸易体系的影响之下,各国为了共同的经济利益谋求合作。在多边体制下,东亚地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十分缓慢。要促进和实现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作为东亚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国家——中国、日本以及韩国三个国家,亟待加入亚洲区域经济合作的队伍中,三个国家需要建立制度性的区域合作。中日韩自由贸易的实现,将有力的推动东亚地区的经济发展,成为东亚经济统和与经济一体化的提供雄厚的基础保障。 本篇论文首先介绍分析了中日韩自由贸易局建立的理论依据,又对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现实基础从实际分析,指出了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必要性,并且又具体针对当前中日韩自由贸易建立所遇到的障碍进行分析,最终为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提出了一些具有可行性的解决对策和方法。 关键词:中日韩;自由贸易区;障碍;对策 Basi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hina Japan Korea free trade barriers Abstract:The last century ninety's, the globalization of world economy is growing, to accelerate the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all the countries in East Asia economic interaction,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world multilateral trade system, the various countries for mutual economic interests seek cooperation. In the multilateral system, the process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East Asia is very slow. To promote and realize the 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in East Asia, as the most influential countries in East Asia -- China, Japan and South Korea three countries, to join the Asia reg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in the team, the three countries need to establish regional cooperation system. Realization of the China Japan Korea free trade, will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East Asian economic development, become the East Asian economic system and economic integration provides a basic guarantee strong. This paper firstly introduced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the establish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 法 第一条为了正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韩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促进我国与韩国的经贸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韩自贸协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与韩国之间的《中韩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管理。 第三条进口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原产国为韩国: (一)在韩国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 (二)在韩国境内全部使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原产材料生产的; (三)在韩国境内非完全获得或者生产,但是符合《中韩自贸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制造加工工序或者其他要求的; (四)《中韩自贸协定》签署前在朝鲜半岛上已运行的工业区(以下简称“已运行工业区”)生产的《特别货物清单》项下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 《中韩自贸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和《特别货物清单》是本办法的组成部分,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告。 原产于韩国的货物,从韩国境内直接运输至中国境内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中的《中韩自贸协定》协定税率。 第四条《特别货物清单》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货物,应当视为韩国原产货物: (一)使用韩国出口材料在已运行工业区完成加工后再复出口至韩国用于向中国出口; (二)非韩国原产材料的价值不超过货物船上交货价格的40%; (三)货物生产中使用的韩国原产材料价值不低于全部材料价值的60%。 第五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在韩国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货物是指: (一)在韩国境内出生并且饲养的活动物; (二)从上述第(一)项所述活动物中获得的货物; (三)在韩国境内种植,并且收获、采摘或者采集的植物以及植物产品; (四)在韩国陆地领土、内水、领海内狩猎、诱捕、捕捞、水产养殖、采集或者直接捕获而获得的货物; (五)从韩国领土、领水、海床或者海床底土提取的,未包括在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的矿物质以及其他天然资源; (六)根据《中韩自贸协定》,在韩国领海以外的水域、海床或者底土得到的货物,只要该方有权开发上述水域海床或者底土; (七)由韩国注册或者登记并且悬挂其国旗的船舶在韩国领海以外的水域、海床或者底土捕捞获得的鱼类以及其他海洋产品; (八)由韩国注册或者登记并且悬挂其国旗的加工船上,完全用上述第(七)项所述货物制造或者加工的货物; (九)在韩国境内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并且仅用于原材料回收或者用做另一货物生产材料的废碎料;或者在韩国境内收集的仅用于原材料回收的旧货; (十)在韩国完全从上述第(一)项至第(九)项所指货物获得或者生产的货物。 第六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是指使用非原产材料在韩国进行制造、加工后,在《税则》中的税则号列发生改变。 第七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区域价值成分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浅析中韩自贸协定的意义

浅析中韩自贸协定影响 中韩双方自2005年启动自贸区民间研究至今已长达十年的时间,终于在2015年6月1日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韩之间自贸协定的签署具有里程碑意义,将给两国人民带来更多好处,助推中韩经济增长,同时将加快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对全球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一、中韩自贸协定的过程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中韩两国作为东亚地区重要的经济体,近年来都在积极开展对外自贸区的建设,并取得较大成果。2012年5月开始正式谈判,经历14轮谈判,2014年11月自贸协定实质性谈判结束,2015年6月1日正式签署,历时十年。 回顾整个过程,中韩两国之所以能达成自贸协定,与双方各自战略密切相关。我国自贸区战略的目的是加强合作伙伴间的相互依存关系,配合推进全方位的和平外交战略。韩国实施自贸区的目标是通过取消中韩关税贸易壁垒,打造全球自由贸易轴心。 二、中韩自贸协定的特点 中韩自贸协定是中国自贸协议中最全面、水平最高的协议之一,也是东北亚地区首个自贸协议,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协定产业领域独特。 在中韩自贸协定谈判中,中国首次承诺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模式开展服务贸易和投资谈判,并首次在自贸协定中涉及电子商务和地方合作的内容,首次设立金融服务、电信服务单独章节,在双方分歧较大的农业领域和服务业均采取负面清单模式展开谈判。 (二)协定范围最为广泛。 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等 22个领域,包含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规则、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贸易救济、植物与植物卫生检疫、政府采购、环境等议题。 (三)协定关税优惠对象数量最多。 双方零关税产品均达税目90%以上,最长将在20年内实现。具体来说,中国将对以产品品目为准91%的商品、以进口额为准85%的商品撤销关税。韩国则将对以产品品目为准92%的商品、以进口额91%的商品撤销关税,协定生效后,中韩两国将分别有1649种和6108种商品的进口关税立即减免。 三、中韩自贸协定的积极意义 中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中,中韩自贸协定是涵盖领域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实现了“利益大体平衡、全面、高水平”的目标,对中韩双方而言都是一个互利共赢的协定。 (一)拉动韩国、中国经济发展。

中韩自由贸易区

关于中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的研究 摘要:中国与韩国自建交以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贸易关系,此次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无疑会更加推动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有效实施,实现区域国家利益。而中韩两国作为东亚乃至亚洲地区重要的国家,在贸易上的进一步合作也会对东亚地区乃至世界经济产生重要影响。本文从中韩两国贸易情况、中韩自贸区的建成两个角度分析了在建成中韩自由贸易区之后的原产地规则的情况,并且还阐述了成立自由贸易区对于两国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经济增长 一、中韩自由贸易区建立背景及概况 中韩自由贸易区(简称中韩自贸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共同建立的自由贸易区。2012年5月,中国和韩国正式启动自贸区谈判,在2014年北京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韩国总统朴槿惠共同宣布“中韩自由贸易区已经完成实质性谈判”,标志着中韩自由贸易区谈判完成。2015年6月1日,中韩两国在韩国首尔签署《中韩自贸协定》。11月30日,韩国国会以196票赞成、33票反对、36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中韩自贸协定批准案》。12月9日,中韩两国在北京相互交换了外交公函,确定该协定生效。双方决定,《中韩自贸协定》于12月20日正式生效。 中韩两国经贸合作始于1992年两国建交,建交24年以来,双边贸易持续增长,合作领域也不断扩展到能源、信息技术、物流等不同行业。2014年中韩双边贸易额已达到2354亿美元,是建交以来的近50倍。其中,韩国对中国出口1453.3亿美元;自中国进口900.7亿美元。韩方贸易顺差552.6亿美元。中国已成为韩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和最大的进口来源地。 中国和韩国作为全球最1大贸易国和第9大贸易国,中韩自贸区的成立不仅展现了双方合作的极高水平,也是我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覆盖议题范围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 二、中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探究 1. 综述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从2015年12月20日生效日起至2016年1月1日,中国已经实现2次下调对韩国的进口关税,有958种韩国商品进入中国时实现零关税,同时4125种中国商品进入韩国时实现零关税。对于国内进出口企业来说,确认本公司与韩国交易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

第三章 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实施程序 第一节原产地规则 第3.1条定义 就本章而言: 水产养殖是指对水生生物体的养殖,包括从卵、鱼苗、鱼虫和鱼卵等胚胎开始,养殖鱼类、软体类、甲壳类、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和水生植物等。养殖通过诸如规律的放养、喂养或防止捕食者侵袭等方式对饲养或生长过程进行干预,以提高蓄养群体的生产量。 授权机构是指根据出口方国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的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 CIF是指包括运抵进口国进境口岸或地点的保险费和运费在内的进口货物价格。该价格应根据《海关估价协定》来确定。 FOB是指包括无论以何种运输方式将货物运抵最终外运口岸或地点的运输费用在内的船上交货价格。该价格应根据《海关估价协定》来确定。 可互换材料是指在出于商业目的可以互换的材料,其性质实质相同,仅靠视觉观察无法加以区分。 公认的会计原则是指一缔约方有关记录收入、支出、成

本、资产及负债、信息披露以及编制财务报表方面所认可的会计准则、共识,或者权威标准。上述准则既包括普遍适用的概括性指导原则,也包括详细的标准、惯例及程序。 货物是指任何商品、产品、物件,或者材料。 协调制度(HS)是指世界海关组织编制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包括总则、类注、章注。 材料是指组成成分、零件、部件、半组装件,及(或)以物理形式构成另一货物的组成部分或者用于生产另一货物的货物。 中性成分是指在另一货物的生产、测试或检验过程中使用,本身不构成该货物组成成分的货品。 非原产货物或者材料是指根据本章规定不具备原产资格的货物或者材料,包括原产地不明的货物或者材料。 原产货物或者材料是指根据本章规定具备原产资格的货物或材料。 运输用包装材料及容器是指运输期间用于保护货物的货品,零售所用的容器或包装材料除外。 生产商是指在一缔约方境内从事货物生产的人。 生产是指任意形式的作业或加工,包括货物的种植、饲养、开采、收获、捕捞、水产养殖、耕种、诱捕、狩猎、捕获、采集、收集、养殖、提取、制造、装配。

中韩自贸协定全文资料讲解

中韩自贸协定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 自由贸易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方”)和大韩民国政府(“韩方”),以下简称“缔约双方”: 认识到双方长期的友谊和牢固的经济贸易关系,以及期待着加强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确信自由贸易区将为货物和服务创造更为广阔和稳定的市场,以及稳定和可预测的投资环境,从而提升双方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深信自由贸易协定将给各缔约方带来共同利益,并有利于扩大和发展国际贸易; 建立双方间明确和互利的贸易规则; 期待着通过扩大双方间的贸易和投资,提高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稳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提升双方公共福利水平; 注意到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组成部分,更加密切的经济伙伴关系可以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和 致力于促进和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 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初始条款和定义 第一节初始条款 第1.1条建立自由贸易区

在与《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二十四条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五条相一致的基础上,缔约双方特此建立自由贸易区。 第1.2条目标 缔约双方缔结本协定的主要目标包括: (一)鼓励缔约双方之间贸易的扩大和多样化; (二)消除缔约双方之间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壁垒,便利缔约双方之间货物和服务的跨境流动; (三)促进缔约双方市场的公平竞争; (四)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及 (五)为进一步促进双边、地区和多边合作建立框架,以扩大和增强本协定利益。 第1.3条与其他协定的关系 缔约双方确认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协定和双方均为成员的其他现存协定项下的现存权利和义务。 第1.4条义务范围 缔约双方应确保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本协定条款在各自领土内的效力,包括确保其地方政府遵守本协定项下的所有义务和承诺。 第1.5条地理范围 一、就中国而言,本协定适用于中国全部关税领土,包括领陆、内水、领海、领空,以及根据国内法和国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行使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领海以外区域;以及

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现状分析及其对策

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现状分析及其对策

摘要: 中日韩三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与文化合作,因其良好的地理位置与文化背景,使得三国建立自由贸易区成为可能并因此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应。三国的自由贸易区不仅能提高三国自身的经济,同时也给东亚的经济与政治的双重稳定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在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的前提下提高三国乃至东亚在世界经济与政治上舞台上的地位。本文通过对中日韩三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必要性分析,探讨了三国建立自由贸易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字: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必要性;障碍;对策 中、日、韩三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占据了很大比重, 即使由于日本经济90年代长期处于低迷状态,韩国经济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导致了三国经济在世界经济所占比重的减少。但到了21世纪,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增长、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政府加快西部大开发的步伐以及逐步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中国内需规模越来越扩大,这使中国对外贸易规模自然增大。而日本经济呈现逐渐复苏的势头, 日本经济开始逐步好转。遭受亚洲金融危机的韩国来讲,经过金融风暴后圆满地进行了经济结构调整, 经济和贸易也都在飞速发展, 打下了经济持续发展的良好基础, 三国的经济合作正在逐步上升。 一、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必要性 中、日、韩三国在经贸方面有着非常紧密的合作关系, 并且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的区域经济合作的比重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迅速提高,在全世界都在形成自己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时,东亚国家作为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之一,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区域性贸易合作组织。而中、日、韩三国更是东亚国家的经济支柱, 因此由中、日、韩三国参与的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形成是可行的并且是必然的。 (一) 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存在着排他性 区域贸易协定在缔约国之间实行优惠待遇的同时, 其成员国对区外贸易伙伴仍保留各自原有的贸易壁垒,而非区域贸易的成员不仅不能够享受成员国的待遇,反而会受到排他性的歧视。为了减弱和抵消区域贸易协定的排他性,就迫使各国互相竞争去参加各种各样的区域贸易安排。因此对于没有形成区域经济的东亚国家来说在世界贸易中处于被动和不利的地位,而世界另两个区域经济合作体, 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组织正在积极扩张势力,使得东亚经济一体化更为迫切。 (二) 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能够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 加快推进东亚地区特别是中、日、韩经济一体化进程势在必行, 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础则是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立。长期以来东亚在世界上贸易活动迅速增长, 在东亚地区的贸易活动中, 区域内部贸易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随着东亚

亚太协定原产地证书样本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样本 SAMPLE CERTIFICATE OF ORIGIN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Notes for completing Certificate of Origin I. General Conditions: To qualify for preference, products must: a)fall within a description of products eligible for preference in the list of concessions of an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country of destination; b)comply with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rules of origin. Each article in a consignment must qualify separately in its own right; and c)comply with the consignment conditions specified by the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rules of origin. In general, products must be consigned directly within the meaning of Rule 5 hereof from the country of exportation to the country of destination. II.Entries to be made in the boxes Box 1 Goods Consigned from Type the name, address and country of the exporter. The name must be the same as the exporter described in the invoice. Box 2 Goods Consigned to Type the name, address and country of the importer. The name must be the same a s the importer described in the invoice. For third party trade, the words “To Order” may be typed. Box 3 For Official Use Reserved for use by certifying authority. Box 4 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State in detail the 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for the products exported. If the L/C terms etc. do not require such details, type “By Air” or “By Sea”. If the products are transported through a third country this can be indicated as follows: e.g. “By Air” “Laos to India via Bangkok” Box 5 Tariff Item Number Type the 4-digit HS heading of the individual items. Box 6 Marks and Numbers of Packages Type the marks and numbers of the packages covered by the Certificate. This information should be identical to the marks and numbers on the packages. Box 7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Type clearly the description of the products exported. This should be identical to the description of the products contained in the invoice. An accurate description will help the Customs Authority of the country of destination to clear the products quickly. Box 8 Origin Criterion Preference products must be wholly produced or obtained in the exporting Participating State in accordance with Rule 2 of the Asia-Pacific Trade Agreement Rules of Origin, or where not wholly produced or obtained in the exporting Participating State must be eligible under Rule 3 or Rule 4. a)Products wholly produced or obtained: enter the letter “A” in Box 8. b)Products not wholly produced or obtained: the entry in Box 8 should be as follows: 1.Enter letter “B” in Box 8, for products which meet the origin criteria according to Rule 3. Entry of letter “B” would be followed by the sum of the value of materials, parts or produce originating from non-Participating States, or undetermined origin used, expressed as a percentage of the f.o.b. value of the products; (example “B” 50 per cent); 2.Enter letter “C” in Box 8 for products which meet the origin criteria according to Rule 4. Entry of lett er “C” would be followed by the sum of the aggregate content originating in the territory of the exporting Participating State expressed as a percentage of the f.o.b. value of the exported product; (example “C” 60 per cent); 3.Enter letter “D” in Box 8 for products which meet the special origin criteria according to Rule 10. Box 9 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 Type the 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 (such as pieces, kg) of the products covered by the Certificate. Box 10 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 State number and date of the invoice in question. The date of the invoice attached to the Application should not be later than the date of approval on the Certificate. Box 11 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The term “Exporter” refers to the shipper who can either be a trader or a manufacturer. Type the name of the producing country and the importing country and the place and date when the declaration is made. This box must be signed by the Company’s authorized signatory. Box 12 Certification The certifying authority will certify in this Box.

中澳奶业贸易现状及中澳自贸协定对我国奶业的影响分析

行家指点1Expert's Advice☆中国畜牧业 中澳奶业贸易现状及中澳自贸协定 对我国奶业的影响分析 文I杜欣蔚王碟濛王玉庭(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 澳大利亚是奶业发达国家,具有较高的奶业生产水平和成本优势,乳制品具有国际竞争力。澳大利亚牛奶自给率达到140%以上,全国1/3以上的牛奶加工后出口,是世界第四大乳制品出口国,也是主要的燕麦草出口国。目前中国已成为澳大利亚最大的乳制品出口国和第二大燕麦草出口国。2015年中国和澳大利亚正式签署《中国一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澳自贸协定),建立中澳自贸区,并对我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乳制品、草饲料等按照不同类别设置了5、10、12年的过渡期,关税由相应类别的基础税率逐渐降为0。 中澳自贸区的建立对我国奶业有何影响?已有一些学者进行相关研究,刘艺卓根据中澳自贸协定内容,预判中澳自贸区将给国内脆弱的乳业带来压力,国内液态奶尤其是鲜奶生产将面临较大挑战;何向育等通过奶业损害预警指标体系,测算出2004—2015年从澳大利亚进口乳制品对中国奶业损害综合指数,并对2016—2018年中澳自贸区对中国奶业损害进行预判,发现中澳自贸区建立对我国液态奶产业损害威胁较大,预计未来几年会对国内液态奶市场造成一定冲击;杨冬冬通过SMAR吨模型模拟分析中澳自贸区建立后对中国乳制品贸易的影响,结果显示,中澳自贸区建立后,短期内对中国乳制品进口贸易产生的影响较小,长期内对中国乳制品进口贸易产生的影响较大;张兴宇研究了中澳自贸区建立的贸易效应,发现奶制品相关产品的关税降低,产生 了贸易转移效应和贸易创造效应。本 文从近年来中国与澳大利亚的奶业贸 易数据出发,分析中澳奶业贸易现 状,以期在翔实的数据基础上研究中 澳自贸区对我国奶业的影响,为中澳 自贸协定的影响评估及相关政策制定 提供参考。 一、澳大利亚奶业现状 澳大利亚是天然草原面积最大 的国家,拥有发展奶业的天然资源 优势,奶牛养殖以放牧为主,成本 较低,2016/17年度收奶价格为1.96 元/千克。目前奶业是澳大利亚的 第三大农业产业,牛奶自给率达到 140%以上,全国1/3以上的牛奶加工 后出口。数据显示,2016/17年度澳 大利亚奶牛存栏151.2万头,牛奶产 量901.6万吨,占世界牛奶总产量的 1.4%;乳制品产量324万吨;乳制品 出口量74.07万吨,是世界第四大乳 制品出口国,仅次于新西兰、欧盟、 美国,占世界贸易量的6%。 二、《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 易协定》中奶业贸易条款描述 中澳自贸协定于2015年6月正 式签订,中澳自贸协定对我国从澳 大利亚进口的乳制品、草饲料等按 照不同类别设置了5、10、12年的 过渡期,关税由相应类别的基础税 率逐渐降为0。其中,鲜奶(税号: 04011000、04012000、04014000、 04015000)关税历经10年由15%逐 渐降为0;酸奶(税号:04031000、 04039000)关税历经10年由10%逐 渐降为0;奶粉(税号:04021000、 04022100、04022900)历经12年 由10%逐渐降为0;婴幼儿配方乳 粉(税号:19011000)历经5年由 15%逐渐降为0;草饲料(税号: 12149000,主要是燕麦草)历经5年 由9%逐渐降为0。 与《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 定》类似,中澳自贸协定对2个税号 (04022100、04022900)的奶粉类产 品(全脂奶粉)设置了特殊保障措 施,设定了2015—2029年奶粉进口 数量的触发水平。一旦超过触发水 平,中国将停止按协定税率征收税 款,改为按降税前的最惠国进口税率 征收税款。截至目前,从澳大利亚进 口的奶粉类产品(税号:04022100、 04022900)数量还未触发过特殊保障 措施。 三、中澳奶业贸易现状分析 中澳奶业贸易包括乳制品贸易和 生产资料贸易。 乳制品贸易方面,进口量上, 2000—2007年,从澳大利亚进口的乳 制品数量先增后减,进口量徘徊在4 万吨左右,2007年以后,进口量年均 增长19.35%,特别是2012年之后,进 口量快速增加,2012—2017年年均增 速达到25.28%。2017年从澳大利亚进 口乳制品17.3万吨,占我国乳制品进 口量的7.0%(图1)。进口价格上, 2007年从澳大利亚进口的乳制品平 均价格同比大增64.24%至3233美元/ 吨,此后除2009年大幅下降外,价格 一直维持在3000美元/吨以上。从细 3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