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0-2012)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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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2010-2012)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环评证:甲字第3210 号
二○一○年十二月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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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论
1.1 规划名称及项目背景
1.1.1 规划名称
规划名称: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2-2020)
编制单位:中国地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1.2 规划编制背景
随着成都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规划及战略已经无法实现
其发展目标,尤其是在2007年6月,国务院批准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伴随“全域成都”规划的开展与落实,成都市市委市政府以着力打造低碳田园城市的理念,提出将成都构建成为“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城市发
展战略目标,成都市将形成一个具有大规模的多中心分散组团格局的特大规模城市,因此成都市城市格局和功能区域的规划目标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这样的城市规划背景下,成都的上一轮轨道交通的建设规模就有一定的局限性,进一步建设的计划就必须提上议事日程。
基于新的城市发展目标,成都市于2010年1月委托中国地铁工程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以全新的城市规划目标为基础,在原有轨道交通线网的基础上重新编制
新一轮的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远景推荐线网方案由18条线路组成,形成环加放射的线网形态。2020年目标规划方案由9条线路组成环加放射的线网形态。新的轨道交通2020规划目标着眼于形成与城市新战略相对应的轨道交通建
设网络,从现在算起仅有十年的时间,实现目标的难度较大,必须尽快做好建设规划,开工建设新的项目。
成都市上一轮轨道交通编制年限至2015年,根据轨道交通实际的建设情况,
一方面满足成都市的交通需求,另外一方面保持轨道交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土建施工的连续性,本次规划起始年限确定为2012年,根据工期安排,考虑与城市2020规划目标实现的一致性,规划期确定为2020年。
环评编制单位在规划编制初期已经介入规划工作,并同相关编制部门保持沟通,从相关部门收集现有资料,现场进行充分调查,根据国家环保法规和标准以及规划环评导则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规划环评目的和评价原则
1.2.1 评价目的
通过本次评价工作,分析建设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协调性
和相容性,分析本规划实施的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以及规划的外部环境制约因素,3
对规划的总体布局、建设规模、实施方案进行环境优化,确保轨道交通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识别本规划可能涉及的主要环境问题,分析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和应采取的对策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规划的可行性,为今后规划实施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明确轨道交通建设的主要环境问题,为规划实施阶段的项目环评提供技术指南,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目的。
1.2.2 评价原则
(1)科学、客观、公正原则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必须科学、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规划实施后对社会经济、各种环境要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轨道交通与其他城市公共交通比较总体上属于清洁环保的交通方式。
(2)整体性、一致性原则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把与该规划相关的城市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做整
体性考虑。轨道交通规划环评主要是考虑成都市提出的生态文明城市规划对城市环境的要求,体现轨道交通在改善地面交通、降低燃油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方面
的优势,同时通过优化选线和工程措施将轨道交通在振动、电磁、水环境等方面的影响降至最低。
(3)公众参与原则
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
和主张。同时根据规划不同阶段的情况确定具体的公众参与的方式。
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线路中已经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工作,线路走向和车站分布
明确,因此除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外,还分采取网络、报纸、公众座谈会和现场发放表格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4)早期介入原则,在规划编制的初期介入,并将对环境的考虑充分融入到
规划中去;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在规划编制初期即已介入并保持与规划编制部门的充分沟通。
1.3 编制依据
1.3.1 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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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9);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3 年第
5 号;
(12)《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务院文件国发[2000]38 号;
(13)《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
环保总局[2001]4 号文);
(14)《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1991 年7 月29 日实施);
(15)《四川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办
法的通知>》(川府函[2007]259 号);
(16)《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2005 年7 月1 日起实施);(17)《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002 年9 月
1 日起实施);
(18)《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1997 年10 月17 日实施);(19)《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6]58 号);
(20)《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的通告》(2006 年1
月17 日实施);
(21)《成都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1992 年7 月1 日实施);
(22)《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2001 年10 月31 日实施);(23)《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93 年4 月18 日);
(24)《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2004 年4 月16 日);
(25)《成都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1998 年9 月26 日);
(26)《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
和卫生)》。
1.3.2 相关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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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初步成果);
(2)《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2008 年;
(3)《成都市功能区规划方案》—2008 年;
(4)《成都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0 年;
(5)《成都市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纲要》;
(6)《成都市交通发展白皮书》(2010-2050);
(7)《成都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补充修编》-(2008-2020);
(8)《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9)《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3.3 采用的评价技术导则和环境标准
1、采用的评价技术导则
(1)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3)HJ/T2.3-19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4)HJ/T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
(5)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6)HJ/T130-200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7)HJ/T10—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8)HJ/T 24-1998《500kV 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评价技术规范》;(9)HJ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
2、采用的环境标准
(1)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CJ3082-1999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3)GB10070-88 《城市区域振动环境标准》;
(4)GB12523-19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