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的请示-其他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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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的请示-其他公文

关于建设***市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了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11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1〕82号)、《关于印发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2〕18号)文件。文件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公共服务带动、社会服务广泛参与、协同发展的建设思路,用3—5年的时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基本建成信息畅通、功能完善、服务协同、资源共享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省级建成综合服务平台(省服务平台),市级建成“窗口”服务平台(市级服务平台),构成全省服务平台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市级“窗口”服务平台以武汉、青岛、大连为样板,具有良好的软、硬件服务基础条件,具有较强的服务队伍,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市级“窗口”服务平台具有区域唯一性。按照工信部文件精神,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国家将按项目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

为贯彻工信部文件精神,省经信委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窗口”服务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并于2月28日召开了项目申报工作会,各市州经信委分管副主任、科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参加,要求各市州尽快制定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并于3月5日前报省经信委。

同时建设我市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也是我市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重要工作,是提高我市中小企业服务的需要,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各部门和市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2012年1月6日,市工商联提出了《关于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协提案(市政协五界五次第002号),市主要领导在提案上作了重要批示。市长陈文浩在提案上批示:超文市长:建设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很有必要,建议经信委具体落实。

根据国家、省要求和陈市长的重要批示,结合***实际情况,我委提出如下二个建设方案:

方案一:将现市经信委原机电局机电办公楼、老干活动中心、原招待所及第1栋宿舍楼撤掉,在原地新建一栋30层的约4万平方米的***市中小企业服务大厦。该大厦1-2楼为综合商铺,3-4楼为***市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服务大厅及办公用房,4-8楼为市经信委办公用房,9-30楼为市经信委干部职工集资建设住房。该大厦采取联合房产公司、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职工集资等方式联合开发。其中3-4楼***市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服务大厅及办公用房约2700平方米,建设房屋需要资金(2700*3000)810万元;服务大厅及办公用房装修,培训会议多功能厅建设,购置“窗口”服务所需电脑、触摸屏、电子显示屏、信息化体验与培训、网络设施设备等约需要资金920万元,计需要1730万元资金,

方案二:建议以市经信委原机电局机电办公楼、老干活动中心为场地,从今年6月份开始用

两年时间对其进行改造,建设服务大厅,添置设备,建设“窗口”服务系统,开发各类服务平台,建成“***市中小企业服务超市”,形成***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资金初步估算约需920万元。

以上方案请市政府领导审定,所需资金请市政府解决。

特此请示,恳请批示。

附件:1、《关于印发2011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1〕82号)

2、《关于印发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2〕18号)

二〇一二年二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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