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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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创业政策

2010-04-07 | 访问次数:130 | 编辑:rky | 【大中小】

2010-4-7

一、欧洲支持创业的主要政策和实践

(1)欧洲中小企业周(European SME week)。2009年5月6日-14日,欧洲委员会在布鲁塞尔组织了第一届欧洲中小企业周,旨在让企业了解欧盟和各国的支持政策,并鼓励更多的人自己创业。大部分活动遍布了欧盟的多个成员国。

(2)欧洲企业奖金(European Enterprise Awards)。设立欧洲企业奖金的目的是展示各地区最有创意的创业政策和实践,加强人们对创业在社会中地位的认识,以及激励潜在的创业者。

(3)支持欧洲小企业宪章(A Charter to support Europe`s small firms)。欧洲委员会和各成员国对支持欧洲小企业宪章达成一致意见,这意味着他们在改善企业环境、方便小企业创立和发展方面有共享承诺。

(4)企业调查(Survey on Entrepreneurship)。企业调查旨在对创业企业有更深入的了解,识别增强创业意识的因素,以及创业的主要障碍。2007年第一次企业调查覆盖了28个国家,有助于委员会的决策。

(5)创业培训(Training tomorrow`s entrepreneurs)。成长早期接触创业态度和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将来的创业,因此委员会倡议各成员国将创业纳入各层次的教育课程。

(6)简化创业程序(Easier start to a company)。创办企业的程序如果过于繁琐,会阻碍人们的创业热情,因此委员会要求各成员国简化创业程序,加快创业速度,降低创业费用,以此激励更多的人创业。

(7)青年创业计划(Erasmus for young entrepreneurs)。青年创业试验计划将促进创业培训和创业网络的建设,并加强欧洲企业家之间经验交流。这项计划还将提升欧盟已建立小企业和新成立企业的创业水平、国际化水平和竞争力。

(8)促进小企业发展壮大(Recruiting a first employee)。一人企业若要发展壮大就必须雇佣员工,这时常会受到管理条例的限制,因此委员会要求各成员国简化程序,为小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便利。

(9)鼓励女性创业(Encouraging women entrepreneurs)。女性是欧洲未来具有较大潜力的创业群体,因此委员会要求各成员国减少女性创业的壁垒,使更多的女性选择创办自己的企业。

(10)支持移民和少数民族群体创业(Opening doors to migrants and ethnic minority groups)。移民和少数民族群体面临着许多创业和经营困难,委员会致力于阻碍因素的研究,并要求各成员国为其他民族的创业者提供便利。

(11)支持手工业部门的小企业(Crafts and small businesses)。手工业部门的小企业为欧洲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但由于规模太小而经常遭遇困境,因此委员会出台文件特别强调减轻这些小企业的负担,并要求政策制定者考虑他们的需求。

(12)支持非盈利企业(Social economy enterprises)。许多小企业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委员会确保政策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没有歧视,并要求政策制定者认识到非盈利企业的重要性。

(13)帮助企业顺利转移(Smooth transfer)。许多企业由于创办者退休或是转行、失业、破产、缺少技能等而关闭,各成员国应帮助企业顺利转移给新的所有者,从而增加企业的价值。

(14)鼓励破产者再创业(Failure is not the end)。破产是在所难免的,好的创业文化应该认可这种失败,而破产者可以从中吸取教训,从头再来。

(15)通过各种媒体鼓励创业(Audiovisual media - promoting entrepreneurship)。利用电视、广播和电影等媒体受众面广的优势,在全欧洲范围内鼓励创业。

(16)中小企业政策图书馆(SME policy library)。收集有关中小企业政策和创业问题的实践指导、报告、研究和会议等资料。

(17)鼓励家族企业(Family Business)。家族企业在当前欧洲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并且对巩固和活跃欧洲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委员会采取了一些特殊行动来了解家族企业的需求,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尤其关注当中的中小企业。

二、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政府支持体系

世界各国的经验均已表明,创业投资作为"支持创业的投资制度创新",通过支持企业的创业活动,对促进技术创新、推进创新型经济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1.融资形式多样化的金融工程项目

欧盟委员会将"金融工程"定义为利用公共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使之得到循环利用,并发挥杠杆作用,帮助企业取得私人部门的融资。金融工程所采用的融资支持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贷款、权益融资、夹层融资以及担保。在体制融资项目框架内,欧盟委员会鼓励成员国为中小企业开发多样化的公共金融工具。早在1987年,欧盟委员会建议采用政府资助的风险资本措施,2002年又推出了风险资本融资地区政策指南,其中载明使政府的融资支持效益最大化和影响最大化的融资技巧。金融工具而非拨款的使用,不但使公共部门能够收回他们的投资,而且增强了政府资源在引导可持续发展和创造就业方面的能力。

此后,欧盟又推出了一项欧盟资助项目(2002-2004),该项目由来自6个欧盟成员国的合作机构共同运作,旨在向地方和区域政府以及企业发展促进机构推广最有效的创新金融工

具的设计与使用,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解决金融工程资金使用的无效率问题。作为项目的组成部分,项目参与国分享学习与实践的过程,而项目运作的经验与反馈则在整个欧洲范围内推广。

2、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政策组合

为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提供与之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金融工具和商业支持,对促进企业的持续增长和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欧盟形成了其特有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政府支持体系。从中小企业的前种子期到发展壮大期,不同规模的企业可以选择不同政策组合下与之相对应的金融工具。处在前种子期的企业,风险高、投入高,往往要经历一段营业额为负数的艰难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中小企业可以根据欧盟所推出的高成长创新性中小企业计划(GIF),申请种子期以及初创期的风险资本基金。当企业进入创业期,需要寻求更广范围内的融资渠道。一方面,欧盟致力于在成员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资本市场,吸引国内外投资者的加入。另一方面,鼓励对中小企业的小额信贷。同时,随着企业的成长,企业逐渐从非正式的风险融资转向债务融资。为了增进银行和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欧盟委员会定期召开中小企业及银行家圆桌会议,并形成制度和备忘。当企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在政府担保的前提下,正式的风险资本基金也将进入中小企业资本市场。最终,为满足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中小企业会寻求上市融资的渠道。

3、在成员国中大力推广小额信贷机构

英国拥有强大而不断增长的小额信贷部门,由不同层面、不同范围的机构所构成。这些机构包括社会资本、信贷联盟、小额信贷机构以及社区发展风险资本等。这一部门早在1998年起就吸引了公共政策的关注,由此推出的公共支持措施包括支持社区发展金融机构的凤凰基金,该基金提供税收、资金以及担保方面的支持;另外,还有税收贷款用于推进私人在社区发展金融机构的投资,后者为弱势企业提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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