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教师评审材料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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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市申报高级教师评审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评审材料目录,需贴在评审资料袋正面。

二、需装订(再装袋)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登记表》复印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原件随材料逐级提供审核。以下4、5、6、7、10、11项同。)

3、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4、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非必备)。

5、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通知单复印件或免水平能力测试推荐表原件(2018年水平能力测试待考者可不提供。)

6、近五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及2016年、2017年师德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非在编人员未进行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的,由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原件)。

7、教师工作量证明材料。提供近五年课表,且需学校盖章。各单位出具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年限的证明原件,填写《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党政职务)工作年限证明》。

8、民主评议情况证明(含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情况)。各单位须成立年度申报推荐民主评议领

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民主评议及资格审核。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集中评议、民主投票、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师德师风、业绩进行考核;并如实填写《民主评议情况证明》。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主持或参与课题项目的立项书或结项书,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著作和教材只需复印封面、版记、目录、后记)。

11、个人业务总结1份。

三、直接装袋(不装订)的材料:

1、《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25份。

3、近一学期教案(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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