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转让声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合同转让声明
篇一:合同转让证明书
房屋转让证明书
证明人:
农盛强,男,1961年11月15日生,身份证号码:452626************。住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10号隆源国际公馆2栋1单元503室。
农美月,女,1963年2月16日生,身份证号:452626************。身份证地址:广西靖西县新靖镇城东路城东一小区83号。
证明人有一座三层半楼房,该楼房坐落于靖西县新靖镇城东路城东一小区83号,国有土地证证号:靖国用(1998)第0109363号,土地使用权人:农盛强,地类(用途):住宅,适用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95.6m2。该房屋所有权人:农盛强,共有权人:农美月。因已向外发展,并经共有
权人农美月同意,证明人于20XX年9月14日把该楼房转让给唐上乐。唐上乐,男,1979年4月26日生,地址:广西靖西县龙帮镇龙帮街85号,身份证号:452626************。
由唐上乐办理国有土地证的转户手续,办理转户手续各种税费由唐上乐负担。
证明人:
20XX年11月29日
篇二:转让股份证明合同
转让股份证明合同
甲方:刘亚林
乙方:姜星
丙方:李祥
现有色廊发型空间股东刘亚林要求退出店铺股份,现将原有的2成股份以3000元每股分别转让给姜星和李祥各一股,以后色廊发型空间的任何事情均再与刘亚林无关。特此证明签字。
甲方:乙方: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三:服务合同转让协议
服务合同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鉴于:
甲方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公司”)于20XX年2月28日签署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供应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20XXLogcs3390,以下简称“服务合同”),约定由甲方购买阿里巴巴公司提供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19800_元整的中国供应商服务(“__出口通_”版)和增值服务(?关键词搜索排名?在线黄金展位?首页热点?热门产品推荐?另增橱窗展示?第三方视频拍摄)(请在所购买的增值服务前的方
框内打勾;如未购买增值服务,无需打勾)。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服务合同的转让事宜(以下简称“合同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在服务合同下未履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服务合同内容保持不变。
二.本协议自合同转让取得阿里巴巴公司同意且乙方通过阿里巴巴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主体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认证”)之日起生效;如乙方未通过认证,则服务合同仍由甲方履行。
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向阿里巴巴公司提交合同转让申请并取得阿里巴巴公司同意。
四.合同转让所产生的再次认证等费用(如有)均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