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能源化利用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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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能源化利用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1、企业基本情况

1.1企业概况

市开发有限公司座落于宽甸镇城南高科技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6997平方米,建筑面积3895.35平方米。生产经营地还有下属的25座生物质气化站所在地,企业注册资本金壹仟万元,由孙吉林和马凤荣两大股东构成,其中孙吉林控股70%,马凤荣控股30%,企业性质属私营企业,企业类型属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的审批是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备案,《市农村新型能源普及工程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总占地面积88500㎡,其中每座秸秆气化站占地面积3540㎡,主要建筑内容是在每座秸秆气化站分别建设设备机组房119㎡,材料库房210㎡,半地下湿式储气柜房153.86㎡。设备有生物质垃圾制气发生器及气化机组1套,半地下湿式储气柜1座,秸秆粉碎机1台等设备。年产生物质燃气7305m3,年消耗秸秆等废弃物3.76万吨,年燃气销售收入2922万元,年净利润175.3万元。

市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员工236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32人,占职工总数的13.6%。公司主要从事生物质及可燃生活垃圾气化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和制造与安装;生物质气化站的建设与施工;复合水凝快装式沼气发生器的制造与安装;无压锅炉制造与安装;集中供气与供暖。是一家集科研与生产于一体的科技型企业,已通过了GB/T19001-2000—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荣获辽宁省工商管理局颁发的辽宁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和“质量、服务、信誉AAA企业”称号。公司奉行“质量第一、科技环保、服务社会、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真诚的为广大用户服务。

市开发有限公司的主要产品有:“生物质制炭制气发生器、垃圾

制气发生器及相关的气化设备;复合水凝快装式沼气发生器;无压热水取暖锅炉;燃生物质气热水取暖锅炉;半地下湿式储气柜等产品。其中生物质气化产品已获国家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获市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和科技进步一等奖;获辽宁省科技成果证书和辽宁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其鉴定结论是:“该成果对高效利用农村废弃物,改变农村燃料结构,提高用能品位,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推广前景广阔。该成果在生物质原料气炭联产、可燃生活垃圾气化、生物质燃气净化等方面填补了国内空白,其整体技术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市开发有限公司的气化产品和复合水凝快装式沼气发生器等产品属于环保末端治理设施。产品已销往北京、鞍山、营口、等地区,产品使用区内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是垃圾及其他废弃生物质原料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三原则的理想的环保型处理技术,其环境和社会效益非常显著。

1.2企业承办条件分析

1.2.1生产优势

该公司系辽宁省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和燃气供暖设备生产的主要厂家之一,拥有一大批富有经验的安装人员和勇于创新的科研技术人员,为该公司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品质保证。

该公司本着“盈利与赢心”并举的方针,保证信誉,依法经营,靠新技术和优质服务深深赢得了广大用户的信赖和支持,有很深的客户基础和良好的信誉,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基础。

1.2.2市场竞争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分析

该项目的起点要比市场上相关行业的企业起点要高,生产设备先进,生产技术熟练,产品质量高。公司依据《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站建设标准》和《秸秆气化供气系统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标准,使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相关产品已获5项国家发明专利、5项实用

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质量得到了进一步保证;产品已获市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和辽宁省科技成果证书,通过了辽宁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鉴定,其鉴定结论是:

1)所提供的技术资料齐全、完整、数据详实可靠,符合科技成果鉴定要求。

2)对多动能生物质制气发生器的内部结构进行了创新,采用固定床下吸式气化炉,运用新式配风法,解决了“烧穿”问题:首次运用冷却循环水和水管炉排来控制发生区温度,保证了可燃气的质量和热值;采用上给氧,下出气,微负压运行,物料炭化性强,燃烧后不结焦,灰渣易清理,操作简单,安全可靠,不产生“回火”现象;该装置适用于多种生物质原料及可燃生活垃圾,实现了生物质气化的气炭联产,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及可燃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利用开辟了一条新路。

3)研制的净化装置集除尘降温于一体,采用水幕喷淋方式,节决了焦油、灰尘堵塞罗茨鼓风机、管道、灶具的难题,净化效率高、降温快、操作简单,设备运行更安全可靠。

4)利用多功能生物质制气发生器生产的燃气,实现了燃气供暖,促进生物质气化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5)该成果对高效利用农林业废弃物,改变农村燃料结构,提高用能品位,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推广前景广阔。

6)该成果在生物质原料气炭联产、可燃生活垃圾气化、生物质燃气净化方面填补了国内空白,其整体技术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1.2.3发展环境优势和地方政府支持

该公司系地区重点企业,企业发展对当地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保护环境均有积极意义,地方各部门积极支持。

2、项目的基本情况

2.1 项目概况

市农村新型能源普及工程项目由市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规划部门已批准了建设用地。市政府已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有市发改委、农委、建委、规划局、安全局、消防局、工商局、税务局、物价局、环保局、林业局、移民局、财政局、农村能源办、市开发有限公司组成,项目前期工作进行顺利。

市生物质垃圾气化集中供气供暖工程项目是在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凤城市、东港市、振安区、振兴区、元宝区下属100个子工程;共代50000户农村小城镇居民。每座气化站采用1-2台(套)多功能垃圾制气发生器及附属气化设备。总投资15560万元。

2.2 建设单位概况

市开发有限公司座落于宽甸镇城南高科技工业园区,占地面积16997平方米,建筑面积3895.35平方米。拥有员工236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32人,占职工总数的13.6%;有着多年从事产品研发、联片供暖、集中供热和水暖安装的丰富经验;并专业从事无压锅炉的研制与安装,是一家集科、工、贸于一体的股份制私营企业。市开发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生物质及可燃生活垃圾气化设备和复合水凝快装式沼气发生器等产品属于环保末端治理设施。产品已销往北京、鞍山、营口、等地区,产品使用区内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是垃圾及其他废弃生物质原料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三原则的理想的环保型处理技术,其环境和社会效益非常显著。

2.3 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2.3.1 项目的目的

(1)市开发有限公司于市政府签定了《市农村新型能源普及工程特许经营协议》,用3年时间以地区为重点,辐射周边地区,在100个村镇进行生物质及可燃垃圾气化技术的推广应用与示范,形成跨区域性示范网络,实现50000个以上农户生活燃料的燃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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